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最新样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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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

张**、赵**、李**

阳**、孙**、肖**

2010年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

注:

此表由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各一份。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1990年8月

文化

程度

初中

居住地

衡阳市祁东县**镇

罪名

聚众斗殴

原判

刑期

2年

6个月

矫正

类别

缓刑

矫正

期限

3年

社区矫正起止日

2010年1月9日起

至2013年1月8日

矫正小组

成员及异动情况

张某(司法所人员)

李某(社工)

赵某(村主任)

孙某(志愿者)

阳某(阳某父亲)

肖某(教师)

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生活环境

及综合评价

阳某因朋友与他人发生争执,便与邓某等人在街道上打架斗殴,打伤多人,构成聚众斗殴罪,说明其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冲动,喜欢讲“哥们义气”;

到司法所报到后,阳某有较明显不服监管情绪,且个性叛逆,好逸恶劳,个体的情绪调控能力较差,情绪、情感的自我控制力不强,忍耐能力较差,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较强的戒备心理;

该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在XX村,周围居民文化水平较低,社会环境一般,闲散人员较多,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措施

1、加强对阳某的监督管理,将阳某列为严管对象,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和走访制度。

针对阳某经常接触社会闲散人员,易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动员阳某家庭其他成员,对阳某进行监督、教育,防止其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从侧面了解阳某的生活情况;

要求阳某每周来司法所报到一次,同时采取不定期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防止阳某脱管,并督促矫正小组成员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人:

张某、赵某、阳某

2、加强思想和心理矫正。

针对阳某个性叛逆、好逸恶劳、情绪易波动的特点,注意与阳某的沟通,通过每周一次的思想汇报和每月的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的机会,加强交流,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变化,以诚相待,建立信任关系,适时对症下药,予以耐心帮助,缓解阳某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抵触情绪;

要求孙某加强对阳某的心理辅导,努力矫正其叛逆心理与冲动情绪。

孙某

3、加强法制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矫正其行为陋习。

张某、李某

4、督促阳某参加社区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李某

5、落实帮扶措施,协调县人社局,安排阳某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学得一技之长。

张某、李某、阳某、肖某

制定人:

张某

2010年X月X日

实施

效果

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引导,阳某逐渐消除了对监管工作的抵触情绪。

根据日常观察、走访调查、阳某的矫正小组成员和其家庭成员报告,阳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能按时来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未发现其有脱管、违法犯罪行为或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

但其存在较严重的厌学情绪,不愿参加司法所为其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

调整

1、将阳某管理等级由严管级降为普管级。

在保持前段时间的工作措施外,加强人文关怀。

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处于“叛逆”期,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

因此,在与阳某沟通交流中,要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对其的进步和优点及时肯定和表扬,进一步获得阳某信任,同时发掘其内心真实想法,了解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原因。

2、在找到阳某不接受技能培训的真实原因后,积极排忧解难,化解心结,并通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努力转变其弃学厌学的态度,促使其接受培训计划,同时,将所在学校年级辅导员李某老师纳入矫正小组成员,加强对阳某的在校监管、教育,加强与阳某矫正小组组长的联系沟通。

阳某、孙某、肖某。

2011年X月X日

在找到了阳某认为学模具制造难就业,怕吃苦而不愿接受技能培训的真正原因后,针对阳某怕苦畏难的思想,其辅导员主动对其单独进行了重塑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念的教育,同时,矫正小组其他成员对其给出了学习模具制造技能后的就业规划,阳某表示愿意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继续在xxx学校进行模具制造技能培训。

但如何帮助阳某坚持下来,认真学习技能,将是下阶段矫正工作的主要方向。

2011年X月X日

1、整合家庭、学校资源,加强监督,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去学校看望阳某,与之谈心,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并适时给予阳某帮助和鼓励;

巩固监管矫正成果。

联合阳某家庭成员、学校老师共同监督、教育、帮助阳某,并做好分工,学校老师在教育阳某职业技能的同时,注意加强就业前的知识辅导。

张某、阳某、肖某

2、村委会、阳某家庭协助司法所与安置帮教部门联系阳某就业单位。

2012年X月X日

阳某违法犯罪的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有了较明显增强,叛逆心理明显改变,是非观点有较明显增强,矫正期间服从管理,接受矫正教育,积极参加社区服务,特别是培养了学习兴趣,模具制造专业技能学习成绩良好,实习期间得到实习企业的好评,下一步重点落实就业单位,巩固矫正成果。

备注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记录

    

日常报告

教育学习

社区服务

帮困扶助

走访情况

2010年1月

1月20日上午报到,递交日常矫正情况报告。

1月10日上午在司法所接受入矫教育4小时;

1月20日上午在司法所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有关规定4小时。

1月10日下午打扫敬老院卫生,时间4小时。

1月20日下午参加打扫街道卫生,时间4小时。

1月22日,司法所到县人社局,协商安排阳某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事宜。

1月14日进行走访,通过与其本人、家人和邻居的交谈,了解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

2010年2月

2月*日至县职中学习模具制造。

(可加页)

说明:

1、此表用于记录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的日常报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帮困扶助和走访等情况,存入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

2、日常报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帮困扶助等情况应当包含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等主要信息。

社区矫正人员奖(扣)分审批表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

社区矫正

奖分

3分

奖(扣)分的

理由及依据

因表现良好,连续3个月未被扣分。

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暂行办法》第19条的规定,可以奖励3分。

司法所

意见

同意给予阳**奖励3分。

(盖章)

2010年4月10日

县区社区矫

正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一次性奖(扣)5分以下(含5分)的,由司法所集体研究决定,一次性奖(扣)5分以上或月累计得分超过10分的,由司法所集体研究后,报县级司法局审批。

社区矫正人员奖(扣)分通知单

编号:

001

阳**:

因你表现良好,连续3个月未被扣分,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暂行办法》第19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你奖励3分。

特此通知。

司法所(公章)

社区矫正人员奖励审批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衡阳市祁东县**镇**街**号

户籍地

原判刑期

2年6个月

附加刑

禁止令内容

禁止进入网吧

禁止期限

起止日

自2010年1月9日

矫正类别

提请奖励的类型及依据

2010年6月1日,在**镇小学的法制教育活动中,阳**上台现身说法,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可以给予表扬奖励。

情况属实,拟同意给予表扬奖励1次,请县局审批。

(公章)

2010年6月10日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同意给予阳**表扬奖励1次。

(公章)

2010年6月12日

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年月日

省级社区矫正机构意见

1、此表用于社区矫正人员表扬、立功和重大立功奖励审核;

表扬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立功表现的认定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由省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

审批(审核)机关各存档一份。

2、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时,此表随建议书等材料组卷一并报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

社区矫正人员表扬决定书(2010)祁矫奖字01号

你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10年6月1日,在**镇小学的法制教育活动中,阳**上台现身说法,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62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表扬奖励一次。

(县级司法局公章)

2010年6月12日

在2010年7月25日特大洪涝灾害中,阳**表现突出,发挥水性好的特长,营救被困群众共6人,被县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卫士”荣誉称号。

根据《刑法》第78条《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63条,属于具有重大立功情形。

经调查情况属实,具体证据材料(调查笔录3份、《祁东日报》2版报道稿件1份、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附后,建议给予阳**重大立功奖励。

2010年8月9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建议给予阳**重大立功奖励,请市局、省厅审核。

2010年8月11日

市级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拟同意给予阳**重大立功奖励,请省厅审核。

2010年8月15日

经研究,同意给予阳**重大立功奖励一次。

2010年8月20日

社区矫正人员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性别

类别

期限

自2010年1月9日起

至2013年1月8日止

申请进入的区域(场所)

祁东县*镇*路*网吧

申请理由及时间起止

与在法国工作的堂哥视频联络。

2010年5月12日14点至16点

经调查情况属实,拟同意,请县局审批

2010年5月8日

县级

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同意阳**进入祁东县*镇**路**网吧2小时,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14点至16点。

2010年5月10日

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现居

住地

外出目的地(拟迁

往地)

身份证

号码

外出理由及时间

(居住地变更理由)

因母亲在长沙住院需陪护,申请请假10天,2010年7月7日至16日。

经调查情况属实,拟同意阳**去长沙10天,请县局审批。

2010年7月4日

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同意阳**去长沙10天陪护住院母亲,

司法所要落实其外出期间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销假。

2010年7月5日

用于居住地变更时,抄送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变更后,复印送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社区矫正人员准假通知书

(存根)

001

经审核,同意你请假到长沙外出10天,请假事由为:

陪护住院母亲,时间从7月7日起至7月16日止。

你在外出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定期与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系,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假期届满次日前到我所销假。

逾期未及时销假的将按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司法所(盖章)

经办人:

张**联系电话:

2010年7月5日

﹉﹉﹉﹉﹉﹉﹉﹉﹉﹉﹉﹉﹉﹉﹉﹉﹉﹉(骑缝章)﹉﹉﹉﹉﹉﹉﹉﹉﹉﹉﹉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

矫正单位:

祁东县司法局**司法所2012年**月

 阳**

缓刑 

监管

等级

普管 

家庭

地址

 衡阳市祁东县**镇**街**号

联系

电话

略 

矫正起止时间

2010.1.9-2013.1.8 

社区

人员

日常

情况

主要

社会

活动

本月本人在职中学习侯放寒假在家,除看书学习专业知识外,帮家人搞劳动。

家庭方面,家庭和睦,未发生重大的家庭矛盾,能够很好的和家人相处。

本月本人与同村的张XX因债务问题发生了纠纷。

张XX于去年10月向我借了100元,根据借款时的约定,张XX应于今年10月还款给我,但是张XX一直拖欠不还。

此纠纷希望司法所能出面帮忙调解。

(其他重大情况)

遵纪

守法

及个

人思

想情况

本月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

能够做到严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

在县职中学习期间,感到数学课程难学懂,寒假自学效果不好,希望帮助找个人辅导一下。

接受

监督

管理

 

11月6日、11月30日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经司法所审批同意,11月3日—11月5日请假2天到长沙看病,11月6日返回销假。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矫正情况

参加

教育

学习

11月6日上午8:

00—12:

00参加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学习时间4小时。

11月30日上午8:

00参加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习时间4小时。

服务

11月6日下午2:

00—5:

00打扫街道卫生4小时。

11月30日下午2:

00在镇老年公寓打扫卫生4小时。

身体情况及病情复查情况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人员签名:

2012年*月*日

该社区矫正人员在本月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请假外出提前报告,按时销假,能够积极接受教育矫正,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社区服务,主动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各方面表现良好

签名:

张**2012年*月*日

1、此表除最后一栏由司法所填写外,其他均由社区矫正人员根据本月矫正情况据实填写。

本人不能填写的,可本人口述,由亲属或司法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此表需存入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

2、“主要社会活动情况”一栏,填写社区矫正人员本月的工作情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司法所报告的重大情况(其他需要向司法所报告的重大情况是指未在此表中单列,但社区矫正人员认为需要向司法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接受监督管理情况”一栏需写明社区矫正人员本月到司法所报到的具体日期,如有请假情况,需写明请假事由和请销假日期;

“参加教育学习情况”一栏需写明本月参加学习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参加社区服务情况”一栏需写明参加社区服务的项目、时间及地点;

“身体情况及病情复查情况”一栏仅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填写。

矫正期满鉴定表

禁止期限起止

司法所鉴定意见及安置帮教建议

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能认罪服法,深挖犯罪根源,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家庭以及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态度端正。

在矫正期间能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职中学习期间,学习教认真,获得了模具制造初级资格证。

能积极参加法制教育、心理矫正、行为矫正、人格矫正,培养健康的人格,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是非观念明显增强,接收社区矫正期间,受表扬奖励**次,重大立功奖励1次。

能按时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社区服务,在劳动中积极肯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建议在安置帮教中帮助其就业。

同时注意纺织叛逆心理行为的反复。

**年*月*日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缓刑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2010年1月9日起至2013年1月8日止。

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在矫正期间,能认罪服法,深挖犯罪根源,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家庭以及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态度端正。

能积极参加法制教育、心理矫正、行为矫正、人格矫正,培养健康的人格,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是非观念明显增强。

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受表扬奖励**次,重大立功奖励1次,经***民法院裁定6个月,缓刑考验期截止由2013年1月8日缩短至2012年7月8日。

2、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禁止令执行期满,进入网吧禁止解除。

2013年1月8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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