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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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
的监管制度体系,是全国首个由地方政府令颁布,并有法律保障的商事登记管理办法。
许瑞生副省长指出,珠海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广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实践,在建设市场准入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必将为广东省的"
两建"
工作深入开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挂牌成立当天,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亲自为同煤秦发(珠海)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颁发了第一张营业执照。
当天获颁营业执照的还有珠海市东润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和珠海市金方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以上三家均为适用商事登记设立的公司)。
延伸阅读:
一、横琴新区工商局成立的背景和职能定位。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第三个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新区。
横琴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大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于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推动珠三角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支持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按照全面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要求,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横琴建设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省编办、珠海市委市政府和横琴新区党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工商局积极筹备成立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过近5个月的准备,横琴新区工商局于2012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横琴新区工商局为广东省工商局管辖的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登记监管科(外资科)、市场科、经检科、食品科等6个科室,行政编制45人。
具体负责横琴新区范围内登记准入服务、市场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作为新区重要的职能部门,横琴新区工商局负有特殊的使命。
今年三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明确将横琴确定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是工商总局批准的全国两个改革试点之一。
该局将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的规定和精神,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在横琴新区开展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
放宽准入"
和"
严格监管"
两个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对横琴新区先行先试,构建制度优势,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尤其在构建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横琴新区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横琴是一块正在开垦的投资热土,享有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和灵活的措施。
随着珠港澳大桥的动工,澳门大学的搬迁兴建,加上横琴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并实施开放型带动战略,横琴新区的优势更加独特,商机无限,已吸引不少客商上岛考察和洽谈投资项目。
目前已建项目有中海油天然气终端、液化天然气、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和石博园、海洋乐园、东方高尔夫球场、三叠泉、天湖等旅游景点;
在建项目有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
已签约的有多联供燃气发电、横琴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
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18日,横琴新区共有市场主体1232户,与去年同比增长53%;
其中外资企业48户,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现在172户,占企业总数的22.7%。
新区成立以来新增加市场主体613户,增长44.4%(目前已有市场主体是由珠海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发照和监管)。
随着高标准、高起点的开发建设热潮的掀起,市场主体将大幅度增长,经济活动将日趋活跃,市场监管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三、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现行工商登记制度的突破。
答:
现行企业登记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合一。
形象比喻,就是出生证与驾驶证等证件要一起取得。
这种制度使企业登记门槛极高,企业为取得营业执照必须首先取得经营许可审批,导致企业为取得审批许可常常在多个审批部门间奔波。
此外,一些审批许可部门为减少监管风险,不断提高许可门槛,使得企业花费大量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但仍难以取得审批许可,社会诟病极大。
而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则是实行商事(法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也就是说,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与经营资格的审批许可相互脱钩,经营资格审批许可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
商事主体登记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及时办理。
此外,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的登记上,也采取和现行企业登记制度不同的做法。
主要是变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以及实行便利企业经营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制度,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可以"
一照多址"
,也可以"
一址多照"
。
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因、意义、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因:
主要是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管制色彩,政府行政干预过多,准入门槛高,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加大了企业和社会的交易成本,不利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发挥,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
为了构建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必须改革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十分重要,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功能作用,实现法律责任社会化和社会经济的有效协调运转。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政府部门责、权、利的协调统一和商事登记监管总体效能的全面提升。
四是尊重商事主体高度自治和自我管理,实现公平、规范、自律的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改革努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横琴新区经济加速发展。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推行十项改革,即,一是改革现行以"
营业执照"
为中心的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相统一的登记制度。
二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
三是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四是实行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制度。
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
五是实行"
谁许可,谁监管"
的监管制度。
六是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七是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登记簿除名制度。
八是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九是实行"
公司秘书"
制度。
十是实行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追究法律责任制度。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
一是实行"
的登记制度体系,包括:
1.实行企业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的登记制度。
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商事主体。
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凭审批许可部门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2.实行方便商事主体经营的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制度。
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可以"
3.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实收资本不作为登记事项,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4.实行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制度。
二是实行"
的监管制度体系:
1.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不再实行年检验照制度。
该制度的创立,主要是将过去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检查,改为商事主体有存续意愿才提交年度报告,即从登记机关角度,将"
我要"
改为"
你要"
,从商事主体角度,将"
被监督"
我意愿"
2.实行商事登记簿的除名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是改革退出机制,将过去逾期年检直接吊销执照的过于生硬做法,改为年度报告逾期后除名,增加信息公示环节,发挥信用惩戒作用,同时对商事主体确因疏忽等原因给予救济帮助。
3.实行"
这项制度解决过去有的部门只重许可,不重监管的问题,特别是解决过去查处无证经营中有的部门推却查处职责的问题。
4.实行加强信息公示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加强信息公示,加强社会信用监督作用。
5.实行"
这项制度原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现延伸到有限公司使用,既加强有限公司披露信息的责任,也与当前美国等国家"
揭开公司面纱"
的做法相同。
6.实行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追究法律责任制度。
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的商事主体,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五、横琴商事登记改革(渊源)是谁提出的?
有无上级的政策依据?
横琴商事登记改革任务最初由《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此后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24日公布《横琴新区条例》,规定横琴新区可以在企业登记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
今年3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支持广东在深圳和珠海横琴新区开展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为此,省工商局根据《横琴新区条例》,在全力配合横琴新区管委会,积极筹建横琴新区工商局挂牌成立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商事登记制度的研究。
因此,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经过广东省工商部门较长时间研究和酝酿,横琴管委会积极推动,具有地方法规支撑并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支持。
六、横琴新区商事登记改革位列全国第几位?
据了解,目前开展商事登记改革的地区有广东省的深圳、顺德等地。
但是进入实施阶段,并具有地方法规支撑的,横琴新区是第一个实施改革的地区。
七、如何确保此次横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一举成功?
为保证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省工商局、横琴新区管委会、珠海市工商局进行了多方研究和论证,由省工商局代行起草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5月23日下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宁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5月24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珠海市率先以制定政府规章形式推进横琴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
的监管制度体系。
同时,还制定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对原企业登记业务系统进行修改,以适应商事登记业务需要。
八、工商部门推行商事登记改革,取消了前置审批,其他监管部门如何顺应此次改革要求?
取消前置审批,改前置为后置,需要明确新的商事主体监管体系内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按照经营项目、经营场所"
谁许可审批、谁监管"
的原则,实现审批许可与监管的统一。
经营项目、经营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由许可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涉及多个部门许可审批的,由各部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职责。
同时,要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实现许可审批和登记、监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九、注册资本实缴制和认缴制有什么区别?
如何加大商事主体的自治和自律?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原来是实缴登记制,改革以后实行认缴登记制。
认缴登记制不改变商事主体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只在监管制度上进行调整,工商部门登记时不再审查注册资本实际缴付多少,只审查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由公司和股东负责,公司对股东已经实缴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并发给出资证明书。
公司及股东之间互相监督,在法律上如有纠纷,由股东或公司负法律责任。
认缴注册资本不作为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由公司和股东自律,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十一、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制后,是不是意味着未来横琴新区会出现大量零首付或一元公司呢?
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后,不等同于不缴付,也不等同于零首付或一元公司。
法律法规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的,仍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司成立以后,公司股东要按照章程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实际缴付认缴的出资额,并以其认缴的出资数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