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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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财政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畜食计字[2010]第23号)精神,按照《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编写纲要》,我们编制了《泸州市纳溪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2009年畜牧业发展情况
2009年,全区出栏生猪54.5万头,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1020个,出栏生猪25.9万头,占全区生猪出栏总量的46.3%。
全区以DLY为主的生猪良种面达到71.2%,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健全,有生猪标准化人工授精站3个;
已建成规模养禽场266户,其中,年出栏2000只以上肉鸡122户,出栏36万只,全区年出栏肉鸡164.6726万只;
全区年出栏肉兔204.38万只,年出栏1000只以上规模兔场350户。
畜禽规模养殖综合比重达到46.9%。
2009年,全区建立有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合作社有适度规模养殖户336户;
有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5个,合作社有适度规模养殖户126户;
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合作社有适度规模养殖户17户;
养兔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合作社有适度规模养殖户36户。
2009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9.36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10.00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2%。
全区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1680元,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844元。
2009年完成了全区12个镇兽医体制改革,全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纳溪区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片建设项目中,计划建立年出栏15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和年出栏300万只林下土鸡基地。
将军村4个村范围内选择98户有一定基础的养殖户实施标准化竹林下养殖生态土鸡,新建标准化肉鸡舍1999个,每个面积12㎡,共24000㎡;
育雏中心购置19200型孵化机10台;
购置机动喷雾器40台;
4个村98户分别组织学习培训2次。
该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出栏生态土鸡60万只。
(二)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
兴长村、牟观村、文登村、将军村4个村范围内选择98户,以林下养鸡为基础,种植优质黑麦草喂鸡,提高肉鸡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98个肉鸡养殖户分别种植优质黑麦草153亩,共计种植黑麦草14994亩。
(三)泸州纳溪牟新生态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林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纳溪区民亿蚕桑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普照生态鸡专业合作社,4个合作社每月要进行成员教育培训和建立市场风险调节资金。
(四)泸州纳溪牟新生态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林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纳溪区民亿蚕桑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普照生态鸡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4个合作社,各组织2次外地参观学习。
以上4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①已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运行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
②成员以农民为主体,所从事的产业符合畜牧业布局规划和特色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已经带动形成了当地主导产业,成员年纯收入水平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水平高出20%以上;
③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
④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帐簿,建立了成员账户;
⑤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⑥服务能力较强,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了统一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盒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等“四统一”服务。
六、建设布局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
兴长村、牟观村、文登村、将军村。
七、建设标准
肉鸡产业
1.选址。
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平坦、有一定坡度、面向南,向阳背风,排水良好的地方为宜,避免选择周围环境易造成污染的地方建设。
2.水源要求。
水源充足、水质良好,切实满足肉鸡生产用水和管理人员用水,保证环境卫生、工具消毒和洗涤。
3.林下养鸡技术标准
(1).选址:
选择竹林、树林、果林等(最好有草),同时要求场地相对封闭,易于隔离、向阳、避风、干燥。
(2).建棚、围栏:
鸡棚要求一亩地一个,支架由砖柱或木柱做支撑,固定用铁丝或铁钉,四周砌砖1—1.5米,上面用竹篱笆或竹编板隔,用石棉瓦盖顶,滴水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
鸡舍内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即长4米、宽3米),鸡舍内用竹子或木材横隔成梯子状,间隔距离为25公分,中间是走道,主要用于鸡休息或遮风蔽雨(修建标准见附图)。
所需养殖场地四周用尼龙网、钢丝网或竹篱笆做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个鸡棚四周要设两个饮水槽和5—6个料槽,供鸡饮水采食。
(3).品种:
本地乌骨鸡
(4).孵化、育雏、脱温:
这一阶段是鸡生长发育及防疫的关键时期,主要由育雏中心完成。
(5).饲养方法:
购鸡苗时最好选在阴天或晚上进行运输,鸡苗个体相对要均匀,鸡在笼内的密度不要过大,防止挤伤和踩伤,在运输途中,冬天注意保暖、夏天注意遮阳。
到鸡棚休息1—2个小时后,让其饮水,水中适当添加电解多维和黄芪多糖粉,减少鸡群的应激,之后方可喂食。
鸡料由玉米、稻谷、麦子、红苕等粮食组成,将其粉碎成碎米大小饲喂。
饲喂时加水发湿至手摄成饼,松手即散方可。
要少喂勤添,每天喂4—6次,喂量以10分钟吃完为宜。
场地内要定期驱虫、定期消毒,如发现病、弱、残的个体,要隔离治疗。
每亩饲养密度100—150只为宜。
鸡进入林地饲养期最低不少于150天。
3.建设进度。
严格按照建设进度流程安排时间加以推进,2010年6月末每个镇养殖小区完成选址工作,并拿出建设计划,确定建设责任人;
7月中旬到10月确定养殖户;
11月份开始动工兴建,2011年5月末土建工程结束;
6月初开始投雏饲养。
肉鸡项目工程建设形象总体进度表
2010年
2011年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选址
工作
确定
养殖户
开始动工设施建设
工程
结束
开始
投雏
八、建设内容
(一)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
兴长村、牟观村、文登村、将军村4个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建成并达到肉鸡鸡舍建设标准和要求,经验收合格,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饲养,新建标准化肉鸡舍1999个,每个面积12㎡,共24000㎡,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按50元/㎡,共计120万元;
育雏中心购置19200型孵化机10台,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按2.25元/台,共计22.5万元;
购置机动喷雾器40台,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按750元/台,共计3万元;
4个村98户分别组织学习培训2次,共补助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
兴长村、牟观村、文登村、将军村4个村,以林下养鸡为基础,种植优质黑麦草喂鸡。
在涉及的98个肉鸡养殖户中分别种植优质黑麦草153亩,共计种植黑麦草15000亩,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按20元/亩,共计30万元。
(三)泸州纳溪牟新生态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林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泸州市纳溪区普照生态鸡专业合作社、纳溪区民亿蚕桑专业合作社4个合作社,每月要进行成员教育培训,补助合作社省级财政资金2万元/个,4个合作社共计8万元;
为更好的提高社员肉鸡养殖的积极性,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分别补助合作社省级财政资金3万元/个,4个合作社共计12万元,建立市场风险调节资金。
九、资金预算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设总投资338.00万元
1.新建肉鸡舍240.00万元
2.购置19200型孵化机10台22.50万元
3.仪器设备投资3.00万元
4.4个村分别组织学习培训2次4.5万元
5.黑麦草种48.00万元
6.合作社成员教育培训8.00万元
7.合作社市场风险调节资金。
1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338.00万元,其中:
1、省级财政补助200.00万元
2、业主自筹138.00万元
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
1.新建肉鸡舍120.00万元
5.黑麦草种30.00万元
泸州市纳溪区肉鸡项目资金预算方案
一
项目
数量
投资
(万元)
省级财政(万元)
1
新建肉鸡舍
24000㎡×
100元/㎡
240.00
120.00
2
19200型孵化机10台
10台×
2.25元/台
22.50
3
仪器设备投资(喷雾器)
40台×
750元/台
3.00
4个村分别组织学习培训2次
2×
2.25万元/次
4.5
4
黑麦草种
3万公斤×
16元/公斤
48.00
30.00
5
合作社成员教育培训
4个×
2万元/个
8.00
6
合作社市场风险调节资金
3万元/个
12.00
二
总投资(万元)
338.00
三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投资(万元)
200.00
农民自筹(万元)
138.00
四
建设年限
2010年—2011
五
效益预测
年销售收入2640万元;
新增利润480万元。
十、建成后效益
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出栏林下土鸡60万只,年新增销售收入2640万元,年新增利润480万元。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纳溪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肉鸡)标准化规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区长魏光德任组长,区府办、区财政、区发改局、区畜牧局、区农工办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局。
明确项目领导责任人职责,其中组长为项目领导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项目领导第二责任人。
其次,成立纳溪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肉鸡)标准化规模建设项目技术指导组,常年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
组长:
肖世平(区畜牧局局长、高级畜牧师),副组长:
田再新(副局长、畜牧师)、李泽平(生产股股长、兽医师),成员:
杨邦云(畜牧师)、江帆(畜牧师)、陈孝杰(畜牧师)、胡南(兽防站站长、高级兽医师)、雷宇(检疫站站长、高级兽医师)。
其中组长为项目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项目技术管理第二责任人;
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人员为项目建设第二责任人。
(二)做好小区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小区用地。
各镇要优先安排养殖小区项目用地,养殖小区要建在距离居民区500米以外的闲置地、废弃地等区域。
2.规划选址。
各镇要做好养殖小区设计规划工作,明确养殖小区选址、建设规模、养殖规模、建设标准等。
(三)政策保障
1.土地审批。
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按程序报批,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肉鸡屠宰和深加工项目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2.广泛参与。
优先吸纳本村村民入驻,同时鼓励域内外养殖技术能手、下岗职工以及机关干部、企事业人员进入养殖小区,与本村农民享受同等待遇。
3.项目带动。
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构建肉鸡养殖小区结合起来,对建设养殖小区的村、农户给予重点倾斜。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发展规划目标,积极对外招商,引进孵化和加工企业,为全区养殖户提供雏源、拓展销售市场,创造宽松渠道。
为肉鸡产业基地提供鸡雏创造条件;
引进饲料加工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饲料保障;
积极构建养殖基地,加快发展养殖户,以扩大基地建设规模,为肉鸡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五)做好培训工作
畜牧、科技部门进一步加大科技培训力度。
不断提高养殖户饲养水平,提高成活率,增加养殖户信心和饲养后劲。
利用开培训班、制作专题讲座光盘、宣传手册、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养殖技术培训工作,达到每个小区有一个技术员,每个养殖户有1个明白人。
(六)加强疫病防治
采取提前定期防疫、分期分批防疫的办法,提高防疫密度,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鸡,要按时做好日常观察、定期消毒隔离、接种防疫工作,实施有效免疫计划,对疾病做到"
早发现、早治疗"
,杜绝疾病感染机会,预防多发性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为养殖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0一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