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火街道环卫保洁项目采购需求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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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火街道环卫保洁项目采购需求Word格式.docx

3

垃圾中转站(含启明路环卫站门卫一名)保洁、管理

≥5人

5

泗港东门保洁

≥2人

1

泗港西门保洁

菜场外围保洁

2

注: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道路及绿化带内(墙根-墙根)保洁作业人员需至少达到上述人员数量要求,作业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管理人员及考核人员。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道路及绿化带内(墙根-墙根)保洁作业所需车辆数量及人员配置

车辆类型

作业时间(小时)

车辆数量(辆)

驾驶员数量(人)

3吨及以上机扫车

≥9小时

2辆

≥2.5

8吨洒水车

≥12小时

≥1.5

拉臂车

≥8小时

≥1

≥1(跟车人员)

三轮车

70

≥6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道路及绿化带内(墙根-墙根)保洁作业所需车辆及所需配置的人员至少需达到上述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增配车辆的,中标人需按作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增加车辆以保证服务质量。

春秋落叶季节,中标人须确保保洁范围内落叶的清扫、收集及处理,确保路面干净,如需增配车辆的需增配相应车辆。

 

第二部分、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目前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日均垃圾清运量约为120吨(包含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120个垃圾清运点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包含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非生活垃圾),垃圾的收集及清运要求日产日清。

垃圾需清运至市、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场地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过程中潘火街道中转站产生的废水、污水需倾倒至各主管部门同意倾倒的地点。

如发生因垃圾、废水、污水违规倾倒被相关主管部门、采购人处罚的,责任、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垃圾清运费用为包干价,为中标人完成一年度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的总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垃圾清运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垃圾清运所需作业人员、车辆数量要求:

作业时间(小时)

跟车人员数量(人)

8吨压缩车

≥2

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规格为10方及以上)

10辆

≥10

由投标人根据需要配置

18吨分体箱配套的可卸式垃圾车(同档次及以上车辆)

≥13

≥4

合计

17人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所需车辆及所需配置的人员至少需达到上述要求,车辆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增配车辆的,中标人需按作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增加车辆以保证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非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

1.中标人需负责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非生活垃圾(除道路范围1立方以上的纯建筑垃圾外,包含所有偷倒垃圾、含东莺、启新、潘火菜场等中转站的非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及时清理辖区内产生的非生活垃圾,非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要求日产日清,中标人需建立巡查制度,负责对辖区范围内非生活垃圾的排查,发现非生活垃圾需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协助采购人确定非生活垃圾的数量,并组织人员及设备、设施对非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理。

非生活垃圾的倾倒地点由中标人自行确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因违规倾倒被相关部门及潘火街道办事处查获由此造成的处罚、赔偿由中标人负责,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声誉。

接采购人通知的突击性非生活垃圾清运任务需在1小时内清理完毕。

作业范围内的非生活垃圾要求于次日8:

30前需清理完毕。

所有非生活垃圾清运前后的图片需以微信方式上传至潘火街道环卫考核群平台。

合同履行期间如被上级部门查获、处罚的或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将从严处罚。

2.非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所需作业人员、车辆数量要求

拖拉机

3人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非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所需车辆及所需配置的人员至少需达到上述要求,非生活垃圾的倾倒地点由中标人自行确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增配车辆及人员的,中标人需按作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增加车辆以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部分、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其他环卫保洁作业

1)、公厕保洁管理:

潘火街道内的1座公厕的保洁管理

作业要求:

(1)、公厕要求进行10小时保洁管理,公厕实行专人保洁制,配备1名专职保洁人员。

(2)、公厕保洁管理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公厕的水电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公厕的小额零星维护(2000元以下的公厕零星维修)由中标人承担,如公厕内的配件及门、窗、锁等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及调换。

厕所内用品,如清洁球、洁厕灵、蚊香等由中标人购置,且上述各类用品的使用情况须满足公厕正常使用的需要。

中标人需定期为公厕的外墙和玻璃进行清洗。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所移交的公厕必须完好,无设施、设备或建筑物的破坏、损毁。

(4)、中标人需参照鄞州新城区公厕作业、考核标准进行保洁管理。

(5)、服务期间,如该公厕因城镇建设或管辖权发生变更等原因需终止中标人保洁管理作业的,中标人须承诺无条件退出。

服务经费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实调整、结算。

二)、吸粪作业

1.中标人需负责各村公厕、街道内所有公厕、街道辖区内安置小区公厕的吸粪作业,粪便清理量约为1100吨/年。

2.吸粪作业所需作业人员、车辆数量要求:

响应时间(小时)

跟车人员数量

3吨吸粪车

≤4

≥8

2人

吸粪作业所需车辆及所需配置人员至少需达到上述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增配车辆的,中标人需按作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增加车辆以保证服务质量。

甲方通知的任务需及时完成。

三)其他保洁内容:

中标人须承担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活动措施和突击应急的环卫保洁任务。

(二)、车辆要求

*1.本项目环卫保洁作业所需的车辆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所需的车辆类型、数量见上述各部分服务范围中的车辆配置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车辆要求为2015年1月1日后上牌的作业车辆,需确保本项目环卫保洁作业的实施及服务质量。

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增配车辆的,中标人需按作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增加车辆以保证服务质量。

投标人需投入的车辆不得少于上述环卫保洁范围中要求配置的车辆类型、数量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投标人可在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车辆类型、数量基础上优化车辆配置方案。

2.中标人配置的车辆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GPS,纳入采购人车辆管理监测平台(车辆管理监测平台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由甲方使用、监管),实行机械作业日常考核。

配置的车辆要求为本项目专用车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使用的车辆在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外使用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除人民币2000元。

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对作业车辆外观(由采购人确定)进行统一喷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车辆的费用,包含车辆的配置费用、使用车辆的保险费、营运费(含燃油费)、维修费、车辆年检费等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如需要车辆停放场地的,由中标人负责安排,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场地要求在潘火街道范围内。

6.洒水车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取水,否则相关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配置的作业人员中男性作业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作业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本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考核人员由投标人按需配置。

*2.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列明环卫保洁范围中各部分内容中拟投入人员的数量。

所配置的人员数量须达到各部分环卫保洁内容要求配置的人数,否则作无效投标。

保洁人员需固定岗位及作业时间,如有调整,报采购人确认,出现人员不足的将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扣罚。

*3.中标人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

不符合社保条件的,由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履行期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

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其他一切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采购人无涉。

4.突发事件处理

(1)中标人应做好采购人安排的环卫保洁突击性任务。

(2)如发生台风、暴雨、火灾、暴雪等灾害性事件,中标人应按预案正确处理,确保灾害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环卫保洁服务对象损毁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5.中标人应在每月25日之前向采购人提供下月的环卫保洁计划、环卫保洁措施和本月环卫保洁工作总结,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6.中标人须建立“即时反应平台”,落实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监管职责,健全考核机制,发现的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处理。

7.环卫保洁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需着统一的工作服。

*8.项目试运行期:

三个月;

试运行期间,采购人根据鄞州区潘火街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试运行期间出现二个及以上月份考核分低于9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

9.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鄞州区潘火街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继续对中标人进行每月考核,如一年度内连续二个月份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得分低于9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该中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

(四)、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扣分细则

1.鄞州区潘火街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一,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进行细化、调整。

2.采购人每月将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考核,月平均考核得分95(包括95分)及以上为优秀,90-95分(包括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月平均考核得分与每月的服务经费挂钩,具体如下:

2.1考核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全额核拨当月服务经费;

2.2考核分在90-95分(包括90分)之间,以95分为基数点,每下降一分扣5000元人民币,在当月服务经费中扣除。

2.3考核分在90分以下为不合格。

在85-90分(包括85分)之间,核拨当月服务经费的85%,扣除的金额不再拨付。

(五)服务经费的支付:

服务经费根据考评结果每两个月进行拨付,由采购人在下个月核拨给中标人

附表1、道路及绿化带明细

长(米)

宽(米)

面积(平方米)

高速立交桥下应北路曹隘路口

下应北路(高速立交桥—曹隘路口)

1000

28

2.8万

≥14小时

南外环路新家苑路段百宁街

新家苑(沧海路—百宁街)

250

20

0.5万

宁横路百宁街铁路

百宁街(宁横路—铁路)

600

25

1.5万

仇毕交界老宁横路沧海路

老宁横路(仇毕交界—环城南路)

800

2万

下应北路齐心路宁横路

齐心路(紫城路—沧海路)

1300

15

1.95万

水厂路河边路

水厂路(齐心路—中塘河)

中塘河沿河路段

400

14

0.56万

潘火新村

老花园,小花园内部小路

1万

永达路东

500

21

潘火小区以北

永达路西

福明高架下面

6

0.15万

铁路百宁街兴宁路

百宁街(铁路—兴宁路)

9

0.36万

潘火新菜场

1.14万

潘火大道

潘火社区西面靠近福明高架桥下

60

8

0.048万

潘火大道与下应北路交叉口西北

92

12

0.1104万

东方丽都北面道路

550

28..2

1.551万

童王小区门前道路

300

26.3

0.789万

迪卡侬后一条支路

200

12.6

0.252万

王家弄村牌楼前村路

0.352万

百兴街9号楼公寓旁小路

0.294万

星辰路

0.423万

德培小学南边道路

0.24万

小花园村小路及花园小学南边

10

金域传奇西边、南边

1.44万

东莺新村店面门口

妙胜宁江三村

0.45万

东莺垃圾场旁边

100

0.2万

22.9694万

(二)投创片区道路、人行道保洁面积

路名

道路

面积(M2)

人行道

(下应北路)北斗路(金谷北路)

9000

633

5064

(金谷北路)北斗路(界东)

510

4590

67

536

泗港西门

138

1932

274

2740

泗港东门

332

3984

(下应北路)富强路(金达路)

575

8050

5.4

3105

(金达路)富强路(界东)

1525

21350

1325

7155

金辉西路

920

8280

770

4158

金辉东路

640

5760

1350

(下应北路)诚信路(金谷中路)

1242

22

27324

7

8694

(金谷中路)诚信路(界东)

1058

23276

858

6006

诚信西路

11200

720

5040

祥和西路

950

8550

870

4698

祥和东路

700

6300

630

3402

金源路

2100

29400

1800

9720

鄞县大道

3000

4

12000

下应北路

2700

16

43200

2500

20000

(北斗路)金达路(富强路)

658

14476

4606

(富强路)金达路(界南)

2082

45804

1882

13174

金谷中路(西)

1250

11250

1150

6210

金谷北路

730

18

13140

6.5

4550

54

中物科技园

110

13

1430

105

840

金谷南路

750

16500

4900

金谷中路(东)

金谷两条支路

4800

(鄞县大道)启明路(诚信路)

1543

21602

10801

(诚信路)启明路(界北)

1357

18898

1057

7399

东南路

490

4410

120

耀辉路

450

4050

东一路

4200

金和路

17130

紫城路

900

8100

二座公园

2400

7200

宜园路

705

17625

凤起路

26

15600

宁和路向西50米至盛莫路(诚信东路)

12960

金达路延伸段(海晏南路)

29

17400

3600

上上城小区紫金路

13980

金源路往西延伸段

10800

宜兴路

28.3

14150

紫郡别墅往东到下应北路一条路

910

紫郡公园垃圾中转站通往紫诚路支路

150

紫郡公园垃圾中转站门前小路

35

280

勤泰路

12.5

5000

3200

富强路东

4500

1500

宁和路

14000

8000

富宁路

8800

清华世界城旁通往泗港的小路

7.5

3750

2000

甬骅路

14.6

7300

3.2

1600

601157

195042

附件一、鄞州区潘火街道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供参考)

序号

工作内容

作业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标准分

备注

潘火街道辖区范围内道路及绿化带内保洁

65分

作业时间

5分

14小时保洁:

即5:

30-19:

30

12小时保洁:

即6:

30-18:

30

上午普扫、洒水必须在7:

30之前完成,下午在16:

00之前完成

上班迟到、早退的每人扣0.5分,普扫、洒水未完成的,每50M2扣0.5分

人员配备

7分

按照14小时保洁配备保洁员不少于42名,24个岗位12小时保洁配备保洁员不少于74名,50个岗位,并配备相应的考核员,垃圾桶果壳箱移动箱体配备清理人员不少于3名,并配备巡检队伍。

未做到的,每缺一人扣1分

每缺一人并扣一人当月保洁经费

作业质量

21分

达到“五无五净”,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物堆积、无积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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