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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素材小悦悦被车碾压事件Word文档格式.docx

我们在消除贫穷追求财富增长的过程中“一手硬”、“一手软”,是导致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道德堕落更不是社会主义。

悲剧的发生反映了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

改变这种状况,广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刻反思发展理念上的不足,在牢牢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的同时,要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蓬勃向上。

(岳宗)

各界:

佛山女童遭碾 

悲剧折射社会深层次原因

  6天前,年仅2岁的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南海一处五金城里被两辆面包车先后碾过,“惊心”7分钟中有18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19日,广东省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反思事件背后的原因,与会者普遍认为,事件折射出的社会深层次原因非18个“陌路人”所能承担。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几乎所有民众都将谴责的声音投向了18位见死不救的路人,而在这之前,已经发生过南京彭宇案以及天津许云鹤案等见义勇为却被反咬的典型事例。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陈忠烈说,18位路人固然有错,但事到如今,人们应该更多地去反思悲剧背后的原因,“这种悲剧在中国不是首例,小悦悦事件发生后,所有人都在讨论道德底线沉沦的话题,我们应该深思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社会氛围,而非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违反道德者。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谈方则表示,要重建人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呼唤每个人守护自己的道德底线,而不是指责社会不公平,指责18个冷漠路人,每个人都要反思自己是否今后能在类似状况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谈方建议,希望在小悦悦事件发生地建立一座纪念碑,以警醒和告诫人们应保持的优良传统,同时还要进行“好人好报、坏人受惩”的专项行动。

陈忠烈也建议广东在法制建设中充分考虑民族的优良传统。

  佛山南海区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黎玉婷从其身份的角度解读了该事件,小悦悦事件就发生在该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里。

黎玉婷说:

“事件对我们的震撼很大,从18个路人所谓我们看到的是当下人们邻里关系的人情冷漠,如何去重建一个‘守望相助’的社区关系,是社工应思考的问题。

  19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传来消息,小悦悦病情已进一步恶化,医院正全力抢救。

该医院副政委刘广秀介绍说,医院每天都围满了前来探望小悦悦的媒体和市民,目前医院已与省内外名医专家沟通,共同研究抢救方案。

刘广秀说:

“小悦悦事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值得反思,而医院此刻最重要的就是‘救死扶伤’。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广东的慈善机构、志愿者们纷纷伸出援手。

截至19日,小悦悦家人收到捐款已超过27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许敏谦透露,接下来他们会协助小悦悦的父母妥善处理善款,或者会考虑建立一个“小悦悦”慈善基金。

 

 专家:

告慰小悦悦应先改彭宇案判决思维

  10月21日凌晨,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终因抢救无效而离世。

舆论痛惜之余,有不少人呼吁,借鉴国外经验,以立法形式“保护见义勇为者不被诬陷”,规定“见死不救者应受惩罚”。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立法告慰”的效果不宜作过高估计,相形之下,改变“彭宇案”的判决思维“也许更为现实”。

  据了解,美国、德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中,均有见义勇为者“免责”、见死不救者“受罚”的相关规定,这些也成为公众眼中值得借鉴的“他山之石”。

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教授本杰明·

利伯曼、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副院长马克·

汉斯今天都向记者表示,在他们看来,西方社会中的“救人意识”并非主要通过“立法”来塑造的。

  “在美国的大部分州,确实有某种形式的《好撒玛利亚法》来保障助人为乐者,使其一般不会因为救人过程中的疏忽而遭到起诉。

”本杰明·

利伯曼表示,“但纸面上的法律,究竟能对现实产生多少实效?

实证研究表明,见义勇为的频率,并不建立在它是不是一种‘法定义务’之上。

  马克·

汉斯也向记者证实,德国刑法中确实规定对一些“举手之劳”却见死不救的行为,要课以1年以下监禁或相当数额的罚金。

“但是,我相信,如果你问一个德国人为什么他会选择帮助悦悦,答案不会是‘因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或是‘否则会有人起诉我’,而是‘这是一种他人需要帮助时的自然之举’。

  在佛山女童被碾案中,18名被斥“冷漠”的路人无一伸出援手,被不少公众看做是4年前南京“彭宇案”的阴影投射。

  2007年,南京徐老太将彭宇诉至法院,称后者将自己撞倒,而彭宇则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于好心将其扶起送医。

一审判定彭宇撞人并赔偿4万余元,“彭宇案”最终以调解告终。

“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一审判决书中的上述判决词,在“雷人”的同时,引起舆论哗然。

  有网友就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彭宇案’之后,助人的成本、风险、恐惧值都提高了,慢慢就形成了现在这种‘想救不敢救’的冷漠局面。

”“不知当年审判‘彭宇案’的那位法官,可知自己的一个决定,造成了如此大的蝴蝶效应?

  季卫东表示,将“想救不敢救”的社会局面归咎于当初审理“彭宇案”的一名法官,固然有失偏颇,但要避免悲剧重演,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彭宇案”的判决思维。

  “在双方证据都不充足的情况下,法官没有依照‘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标准,而是在疑点重重时,就根据所谓‘常理’和‘社会情理’对彭宇的过失进行了可能性分析,当然难以令公众信服。

”季卫东表示。

  他告诉记者,按照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在分配证明责任方面的基本标准,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由负责举证的那一方来承担无法查清真相的不利后果。

“在‘彭宇案’中,告彭宇撞人的徐老太有义务证明彭宇存在侵权的客观过失。

”他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如果不让负有举证责任的徐老太承担不利后果,就意味着,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把举证责任推给了被告。

无需借助‘见义勇为’行为来辩护,这种思路也是有悖法理的。

汉斯也表示,若“彭宇案”发生在德国,法官会要求原告证明“是彭宇撞了她”,证据不足就不予支持。

“被告没有义务证明‘他没有撞’。

否则,每个人都会很容易随机地把损失‘赖’给别人。

  季卫东担心,“彭宇案”的这种判决思维正在形成某种定势,公众在救人时不仅担心被被救者“讹”上,更害怕的是连法官都不会支持自己。

  据公开报道显示,继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罚钱的彭宇案之后,天津、湖北、江苏及福建等地都曾上演“一方称好心助人,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的“罗生门”。

  “一旦这样的事态普遍化,道德的大面积滑坡就无法避免。

  

见死不救引发社会大讨论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强烈谴责,网民也对遇到被撞跌倒事件到底该不该拉一把展开大讨论!

社会公德日益滑坡,已经不是道德约束所能控制的范围了,应该把见死不救立法处置,让那些冷漠的路人不单单遭受到良心的谴责和外界的唾骂,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许是“彭宇案”的巨大影响,让很多想做好事却不敢做好事的市民产生很大的顾虑,做了好事万一被诬陷怎么办?

这就是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整治”问题!

  要想把中国的社会公德风气重新拉回到“雷锋时代”,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应该立法对“恶意诬陷他人”“碰瓷”的人进行严办,制定出刑罚,处以罚款或拘役,以此杀鸡儆猴,告诫那些想碰瓷捞偏门的人,“昧着良心”是没有好下场的。

而目前中国的类似碰瓷案件,大都以调解更或是判“好心人”败诉,试问这样的判罚结果对“好心人”来说,怎么能让人家心安不憋气。

检察机关应该抱着绝对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类似案件,不得徇私枉法,让好人蒙冤,如若判错,检察机关需负连带责任!

  对做好事见义勇为的人大肆宣传并予以奖励,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鼓励见义勇为的良好风气,重拾雷锋精神!

每个人做好事都渴望被他人肯定,不管是物质奖励还是精神奖励,都对“好心人”是个鼓励敦促,也可以让更多的“好心人”加入到见义勇为队伍中来!

  对冷漠路人见死不救的严格立法,让他们不单受到周围人的唾骂和良心的谴责,更重要的是用“实际行动”让他们记住,让他们觉悟(此点尚不成熟)。

  在公德大幅滑落的今天,社会道德的约束力已经急剧下降,很多人漠视道德就是出于“我就不帮,你能把我怎么着”的心态,如果再不出台相关立法规范,恐怕这种心态会日趋严重,到最后当每个人的世界里只剩下了自己,那这个社会就会崩溃,一个不团结没有血性的民族怎么能够在世界立足,又如何谈经济发展国家进步!

  拥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如果连互帮互助的精神都最终失去的话,那是万分可怕的!

希望相关部门及时立法,不能再让这种“见死不救”“农夫与蛇”的故事续演下去,13亿中国百姓的良心真的伤不起!

  也有网友提出,立法严办说的容易,如何实施确是相当困难的。

确实如果一个人在路上受伤,上百人围观,只有一个人打110的话,我们不可能把其余99个人都抓起来。

所以我们要认清一点:

“立法严办”严办的目标人群是谁?

是那些碰瓷的恶意诬陷他人的人。

佛山需要两尊纪念塑像

广泛的社会关注、讨论与反思,让小悦悦成了一个象征和符号。

这一点从民众自发前往佛山举行的追悼仪式和弥漫于网络的红烛可以看出。

一个两岁四个月的小生命,这些天来几乎让整个社会为之心碎。

这一点也可以从医院方面罕见举办的抢救情况新闻发布会看出。

为一个既非政要、亦非名人的普通伤者,这样郑重其事,只是为了回应公众的极大关切。

这一点还可以从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公开发言中看出。

这位一省之“父母官”呼吁,要认真反思出现悲剧的根源,要用“良知的尖刀”来解剖我们身上的丑陋,要忍着揭开疮疤、刮骨疗伤的疼痛,唤起全社会的警醒和行动。

汪洋说,它是我们工作中长期存在问题的反映。

我们在消除贫穷追求财富增长的过程中“一手硬、一手软”,是导致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悲剧的发生反映了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这样的公开言论,既是当政者对这一事件作出的总结,也是对公众舆论郑重而正式的回应。

或许可以说,当这个社会飞速发展,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小悦悦的遭遇以令人意外的方式,集中而浓缩地暴露了发展中的问题,击中了社会的神经和痛点,引爆了一场集体性对社会人心、道德和发展模式的反省。

从这一意义上说,小悦悦的悲剧超越了这个小生命自身,其带来的痛感也远远超越她的家人本身。

广东省已组织发起关于这一事件的大讨论,这表明当地政府为改变这种现状、消除积弊而有所行动。

但或许,与其进行行政式的命令和“一阵风式”的推动,不如在事发地的佛山朴素地塑上两尊纪念像。

一尊献给已经离开人世的小悦悦,这个小生命死于路人的冷漠,是烙在我们内心深处一道耻辱的伤痕;

另一尊献给第19个路人、58岁的拾荒老人陈贤妹,有了她,我们才有了救赎。

这两尊塑像的符号意义,并非自上而下地塑造和赋予,而是由公众由下而上地推动和达成,以此警示社会,唤醒人心。

塑像也并非为了塑造英雄,而只是因为我们需要记住小悦悦,记住陈阿婆,看见“她们”,我们就会记住耻辱,记住救赎。

(中国青年报)

南方日报:

见死不救立法太多问题值得探讨

  至于见死不救立法,是不是对如今这种麻木风气的釜底抽薪之计,值得探讨。

从根本上说,天使的归天使,撒旦的归撒旦,用法律来管制道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混乱。

  但是,在道德已经没有底线、丑恶没有止境的时候,法律“越俎代庖”似乎又成了唯一可以寄望的方式。

即便如此,个人认为,见死不救立法还是应该慎之又慎。

  以小悦悦这事为例,事故现场恰巧有视频为证,这几乎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了,但是18个漠视的路人,我们能真正证明他真的“见”了“死”的,又有几个?

他只要坚称自己没见,能奈几何?

至于其他那些没证没据、没被拍下来的现场,就更加公说公有理了。

  对于这种“诛心”的规制,立法能否做到条件清晰,有巧妙的条文设置,并从可能的情况出发预设更多前提,决定着立法的成败。

其次,我们国家目前最大的现状不是无法可依,关键是有没有真正考虑执法。

  这些“光说不练”的法不在少数,法是立了,但执法主体不明,执法程序不清,执法态度不公,结果立了跟没立一般,民众不信,恐怕连立法者自己也不抱什么希望。

  为见死不救立法,也算是退而求其次的法子了。

但是,如果没有信心、没有能力解决上述的这些立法问题,那么,法还是别立为好,省得为民众质疑司法公信力再添一口实。

 个人思考:

  1.首先,作为监护人的悦悦父母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一个毫无安全意识的2岁小孩独自一人在道路上行走,且不说有被车撞的可能,就是被人贩子抱走的可能性都很大。

说起来,也真让人火,对于人贩子这些人渣,抓到一个,至少都应判无期之类的重判才对。

  2. 

广佛五金城管理秩序混乱:

道路狭窄、货物乱堆放、车辆出入自由、出入口处缺乏有效的进出管理;

规定每晚7点钟才开路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就不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解决问题,这是通病,一旦有事发生,规定和制度就堂而皇之地成了理由。

另外,既然有监控,值班人员做什么去了?

  3.司机责任:

第一辆车撞人前突然加速了,说明司机当时没看到小悦悦,但相撞瞬间,司机完全能觉察到行驶在道路中央的车辆撞到了什么,车辆颠簸后,正常的司机都会看后视镜,我就不信他没看,他迟疑了一下,说明他当时开车要么心不在焉,要么知道撞到人,只要知道他是不是还面不改色地去收货款,应能查清他是不是在说谎;

第二辆车碾过躺在路上的小悦悦,也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开车不看路,开什么车?

在那种道路狭窄、行人众多的路上开车,更应加倍小心。

  4.18位路人,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只是这个社会风气的替罪羊而已,换成他人,又会有多少人不会这样?

我们更多的应是反省:

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冷漠无情?

除了个人因素外,更多的是社会风气造成,更深层次的就是政府问题:

第一,国人普遍缺乏急救知识,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知如何急救,除了打求救电话外,在紧急情况下,更多的是要即时救助,胆斗问句,有几人会做人工呼吸?

又有几人会做胸外心脏挤压?

这是教育问题;

第二,正义的风气如秋风扫落叶,每况愈下,做好事如同冒风险;

第三,上梁不正下梁歪,很多身在其位的人都不会去救助,何况普通老百姓;

第四,相关制度非常的不完善,甚至出现了撞伤不如撞死的观念。

  5.陈阿姨的救助行为,网上居然有人说她老人家是为了出名谋利,听了只想骂人,很想对他们说:

你们也可以出名,在街上找个流浪汉回家,把他当老爸老妈伺候,你们也就出名了。

还有那些跟屁虫似的记者,给点新意好不好?

整天围着人家问东问西,还让不让人家正常生活了。

  6.有人说国家应该考虑为见义勇为者立法,这个早都该做了。

  7.最近有人提议为“见死不救”立法。

说实话,听了冷笑,就跟小孩不吃饭,大人就拿棍子伺候一样的胡闹。

要是“见死不救”立法了,结果会怎样?

可以预见的是更多的人会躲得远远的,会有更多的“没看见”。

该做的不做,尽出些治标不治本、只想创收的馊主意。

降低见义勇为的条件,保护“好人”的利益,不要说奖励了,至少也要让他们知道做好事是零风险,另外,一些人还得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但好人的行为,往往在一些为权者眼里是没事找事,尽给他们添麻烦。

  8.国家应好好利用这次时机,拿起以前开展“三个代表”的魄力,在全社会大做特作”正气、道德、人性”文章,这比说河蟹有用、实在的多。

“小悦悦事件”时评:

别让善良成了风中之烛

  小悦悦曾在母亲怀中灿烂微笑,希望每位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都能唤起本能的纯良

  这几天,2岁女童小悦悦的遭遇震惊了国人。

10月13日,在佛山街头,小悦悦被两辆车先后3次碾轧,7分钟内十多名路人视若无睹,默然走过。

  愤怒、悲痛、谴责、质问……一面倒的情绪狂澜,几乎席卷了整个坊间、网络,舆论哗然。

一连串的追问与反思,也随即而来。

闻知惨剧的人们,一下子懵了:

是什么,让人变得如此冷漠?

  谁给冷漠的旁观,找个理由?

失守的良心道德?

社会风气的堕落?

  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倾斜?

法制的不健全?

……言之者凿凿,听之者诺诺。

似乎人人知病,却难寻症结。

  中山大学教授郭巍青认为,在都市社会的复杂条件下,人的情感与本能已被扭曲,社会救助系统被削弱甚至正遭到毁坏。

  今天,摆出这个有点沉重的话题:

是希望,在追问、反思、自省的努力下,能查知“病灶”,让遗憾和悲剧可以少一点。

  残酷:

人,为何对人如此冷漠

  “每个人都有感情、有本能,看到别人被撞倒在路上,人的本能是应该去帮手,如果所有人都不去救助,那就是我们的本能、感情出了问题。

我们怎么会连这个本能都没有了呢?

”在学者郭巍青看来,这是每个人都应该追寻的问题。

  而令郭巍青更觉不安的是,这个显然错了的本能反应,是背后很多因素长期训练出来的,“这才是一件真正恐怖的事”。

  路人的冷漠足以杀人。

糟糕的是,眼睁睁看着血泊中2岁女孩挥动的小手,十多个路人默默地飘然而过。

  言及惨剧,中国好人网创建人、华南师大教授谈方觉得“可怕”、“冷漠到冰点”,这种事情发生了,国人还不认真反思自己应该如何做人的话,中国是很危险的。

“我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这好像一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豺狼把小动物吃了,其他小动物同类就从旁边经过,却一点反应没有。

这还是人吗?

  在坊间、网络,我们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愤怒、谴责、追问与反思。

人们搬出了一大堆的理由,来解读小悦悦悲剧后触目惊心的冷漠:

“社会风气不好”、“怕被家属讹上”、“怕莫名其妙担责任”……也有专业人士直指,事情的根源在于公平正义没有成为社会的主导价值与力量,在于南京彭宇案的负面影响,在于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设定“见死不救”罪……但这些,似乎始终无法解开人们心中沉重的结:

人怎么可以如此冷漠!

“路人”们都怎么了?

  “在都市社会的复杂条件下,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的本能、人的基本的感情,被严重扭曲了,而社会救助系统被削弱甚至正遭到毁坏”,学者郭巍青直言不讳,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社会怎么可以发生这种情感和本能被扭曲的事?

  麻木:

法,能否真正催人向善

  “小悦悦”事件后,谈方团队很快做出决定,拟奖励施救小悦悦的拾荒阿姨陈贤妹,并把她的家人纳入“协助”名单,将来对陈贤妹和她家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帮助。

此举,是要让所有人明白好人有好报。

  悲剧后对爱心者的力撑,并非孤灯一盏,社会舆论和公众也几乎一面倒地为救人的拾荒阿姨喝彩。

10月17日,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给陈贤妹送去5000元奖励金,她数度婉拒,后几经劝说才勉强收下。

  褒扬良善的同时,惩恶寻因之辩仍在持续。

一个现实是,中国现行法律,并无规定路人要施救的义务。

冷漠的旁观,是个道德问题。

  面对小悦悦事件中的冷漠旁观,南京彭宇案很自然被翻出来,似乎正是这个被打翻的“潘多拉盒子”,成了一连串“集体旁观”事件的原罪。

似乎,自我保护过度,成了许多人不愿见人危难而施救的“保护罩”。

  在谈方看来,“小悦悦”事件和过去老人摔倒没人扶或被冤枉并不一样,“不存在被冤枉的问题,冷血到了极点”。

这暴露了社会一定人群已经不仅是冷漠,而是麻木了。

  学者郭巍青称,彭宇案带来的社会舆论和风气的影响,不足以解释“小悦悦遭遇”的成因。

  “如果说彭宇案的影响可以这么坏的话,那是不是把那18个人抓起来重判,以后人们遇到这样的事就会伸出援手?

”郭巍青说,凡是主张这种逻辑的人,解决的方法非常简单,那就在司法上重新有一个与彭宇案抗衡的案例,重新把人影响回来。

问题是,行不行呢?

  网友“暨大张志迎”说:

一个人不扶,是道德败坏;

一群人不扶,是社会的悲哀。

  然而,在谴责“见死不救”的18个路人的同时,不少人开始自我审视:

若自己在现场会救人吗?

郭巍青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这样自问,也是所有人不能回避的问题:

选择冷漠还是选择救助?

  期待:

德,何时变教化为习惯

  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遇到类似“小悦悦”事件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帮手、打电话报警或叫急救。

  彭宇案之后,在一连串旁观事件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处处开放的良善之花:

在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面对女童坠楼危急时刻伸手一接;

在沈阳,七旬夫妇面对街头井盖被汽车轧碎而竖起警示牌;

在佛山,拾荒阿姨作为第19位路人抱起女童;

在匆匆街头,依然有人会给乞讨者钱物,有人会扶起摔倒的老人……他们接的、竖的、抱的、给的、扶的,首先都是自己的良心。

  谈方认为,挽救道德水准已经成为现在社会面临最紧迫的问题,应借“小悦悦”这一标志性事件之机,立法惩罚见死不救的行为,奖励勇施援手的人,比如让那位阿姨老了后能安享晚年,相信比政策更有效。

  “假若有利益冲突的时候,人对人就像狼一样;

没利益冲突的时候,人对人就像草木一样。

肯定是很多方面都出了问题”,郭巍青说,在农村,一个小孩遇到类似问题,自然而然就有一些邻里帮助。

可是,在佛山那个五金市场,完全不存在一个社会支持系统。

这个情景太荒谬了,人来人往的地方,就像在荒山里一样,好像没人看到挣扎在死亡边缘的孩子。

  郭巍青认为,在国家、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没有去认真建设一个社会关系网络,这使得人的生活变得有更多风险。

孩子走出父母的视线,就可能遭受杀身之祸,这已经不正常了。

  “我们缺的,就是一个有人遇到风险时,能形成救助的支持系统。

不能说缺法律、政府责任等,以前没有这些的时候,乡村都有这样一个社会救助系统”,郭巍青说,要重建这个系统,每个人都应尽力并扪心自问,自己能做什么。

  学者陶短房认为,小悦悦事件归咎于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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