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弱电布线施工技术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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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内容适用于上海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的工程范围内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2.智能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当设计并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件。
3.智能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前,应具备施工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4.智能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智能建筑电气线路敷设及接地系统的施工竣工时,应提交有关技术文件。
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线路测试报告等。
1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
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
制
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尺寸准确。
2安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允许焊接的金属结构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金属预埋件上,允许焊
接情况下应采用焊接固定。
2)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3)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工艺管道上,应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
4)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在同一直线段上的支架
间距应均匀。
5)支架安装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构架上时,其安装坡度应
与电缆沟或建筑物沟架的坡度相同;
安装在有弧度的设备或构架上时,其安装弧度应与设备或构架的弧度相同。
3支架不应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
也不宜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以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4水平安装的线槽及保护管用的金属支架间距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无明确规定,支架间距宜为1.5~2m;
并在距下列部位0.2m也应设置支架。
1)拐弯处;
2)终端处;
3)接线盒。
垂直安装时可适当增大间距。
5电缆支架间距:
当电缆水平敷设时宜为0.8~1.5m,垂直敷设时宜为1.0m。
1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允许偏差为±
50mm。
2制作好的线槽应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刺,尺寸准确。
3线槽采用焊接连接时应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4线槽采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宜用平滑的半圆头螺栓,螺母应在
线槽的外侧,固定应牢固。
5线槽的安装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每米水平允许偏差为±
2mm,垂直允许偏差为±
3mm。
其上部与楼板之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垂直排列的线槽拐弯时,其弯曲弧度应一致。
6槽与槽之间、槽与仪表盘(箱)之间、槽与盖之间、盖与盖之
间的连接处,应对合严密。
7线槽安装在工艺管架上时,宜在工艺管道的侧面或上方。
对于高温管道,不应在其上方。
8线槽拐直角弯时,其最小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的10倍。
9当直接有线槽内引出电缆时,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开孔,并采用合适的护圈保护电缆。
10线槽应有排水孔。
11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12线槽应接地,接缝处应有连接线或跨接线。
13地面暗敷线槽一般为3m,每0.6m处设一出线口,超过6m宜加装分线盒。
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必须与地面平齐。
14当强弱电缆用线槽敷设时,其线槽宜分开。
若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开,分开敷设。
1电线电缆宜穿保护管敷设。
保护管不应有变形及裂缝,其内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无锐边。
2埋入混凝土内的保护管,管外不应涂漆。
3弯制保护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管的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
;
2)保护管的弯曲半径:
当穿无铠装的电缆且明敷设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6倍;
当穿铠装的电缆以及埋设于地下与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3)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4)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两个。
4当保护管的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l)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sin,有三个弯曲。
5保护管的两端管口应带线箍或打成喇叭形。
6金属保护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l)当配管采用镀锌钢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外,管子与管子、管
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a)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小平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无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
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b)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有松动措施。
c)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d)智能建筑管子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PE线相连。
2)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按时,应遵守
下述规定:
a)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b)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c)若管内所穿的弱电导线绝缘层很薄,且易损伤时,电管不可采用熔焊跨接,以免管内的镀锌层剥落,造成导线绝缘层损伤,可采用穿PE线方式。
d)若管内穿有裸软PE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
此PE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3)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
若要求跨接时,黑色钢管之间及黑色钢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径的6倍,黑色钢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按时,应在黑色钢管端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于4mm2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
4)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宜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
5)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以及可能有粉尘、液体、蒸汽、腐蚀性或潮湿气体进入管内的地方敷设的保护管,其两端管口应密封。
6)保护管连接后应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续性。
7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接地设备之间,应用金属软管连接,并有防
水弯。
与就地仪表箱、分线箱、接线盒等连接时应密封,并用锁
紧螺母将管固定牢固。
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
8埋设的保护管应选最短途径敷设,埋入墙或混凝土内时,离表面
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m。
9保护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用管卡固定时,管卡间距应均匀。
钢管直径20mm及以下的保护管,管卡间距不大干lm;
直径25mm
及以上的保护管,管卡间距不大于1.5m。
10保护管有可能受到雨水或潮湿气体浸入时,应在其可积水的位置
安装排水设施。
11穿墙保护管段两端延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大于30mm。
12穿过楼板(或平台)继续向前明敷设电缆的保护管段,宜高出楼
板(或平台)lm。
13埋设的保护管引出地面时,管口宜高出地面200mm;
当从地下引
入落地式仪表盘(箱)时,宜高出盘(箱)内地面50mm。
14敷设在电缆沟道内的保护管,不应紧靠沟壁。
15在户外和潮湿场所敷设的保护管,引入分线箱或仪表盘(箱)时,
宜从底部进入。
16接线盒和分线箱均应密封,分线箱应标明编号。
2.4线缆敷设
1线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一7℃。
2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
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摩擦;
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同轴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10倍。
4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干等于60%,线缆穿管敷设截面
利用率不应大干等于40%。
5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6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
广播和电话等电压等级较高的线路宜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或单独设槽、管敷设。
220V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不应与智能建筑信号电缆(线)同槽敷设。
7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当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
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当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
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在线路拐弯处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二两个支架上。
4)在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8数条水平线槽垂直排列安装时,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1)弱电线槽;
2)强电线槽。
9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
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10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
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11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1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1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14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标号。
15每一个接线端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16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
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对光缆的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他障碍物;
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lm以内。
2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
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
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
牵引速度宜为10m/min;
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
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3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
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接续。
4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应有人工逐个人孔同步牵引。
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不得在管道内穿行;
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成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5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与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6光缆的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
接续后应做好接续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7光缆敷设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8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2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3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
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柱或基础上时,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
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5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断”的位置,并应检查熔断器容量。
智能建筑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两种。
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要求的接地系统进行施工。
1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分均应接地:
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入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
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导电部分。
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5)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
3配电屏、整流器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
4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
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5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地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1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等,一般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当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2对抗干扰能力差的电子设备,其接地应和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应在20m以上,对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可酌情减少,但不宜小于5m。
3当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安全,应采用埋地铠装电缆供电。
4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于控制及信号电缆应一点接地。
5为减少趋肤效应和通道阻抗,直流工作接地的引下线应采用多芯铜导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2,当需要改善信号的工作条件时,宜采用多股铜绞线。
6输入信号的电缆穿钢管敷设,或敷设在带金属盖板的金属桥架内,钢管及桥架均应接地。
7架设在建筑物顶部的天线金属底座必须与建筑物顶部的避雷网相连,构成避雷系统,通过至少在不同方向的两根引下线或建筑物内的主钢筋进行接地。
8演播室宜采取防静电接地,所处环境电磁场干扰严重时,演播室、控制室及编辑室宜采取屏蔽接地。
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可接到系统的接地装置上。
9接地环母线的截面,用铜箔80mmX0.35mm。
10电子设备的接地极宜采用地下水平敷设,做成耙形或星形。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智能建筑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相距3m以上。
3对于智能建筑弱电系统中接地干线的敷设应与强电系统的接地干线分开,在设计无规定时其接地干线宜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导线两根并固定在绝缘子的接地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