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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疾病预防控制Word文档格式.docx

希望能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荐相应的管理规范,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和客观的评价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的机构、基础设施、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最终能够形成城乡兼顾、统筹发展,装备标准、技术适宜,功能完善、运行畅通,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计划,4月中旬将召开该研究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希望参加研究的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任务,在会议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考虑到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将会同卫生部人事、规划财务、卫生政策法规等相关司局共同参加这项工作。

同时,已经商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参与指导,也希望没有参与项目研究的各地,对如何作好这项工作多提建设性意见,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我们也将适时向各地报告此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

 

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一、《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

1、组织制(修)订37种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6月底前完成)

2、参与卫生部组织的《传染病防治法》全国执法检查。

3、4月,组织对各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科的设立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月底之前完成医疗机构感染科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4、为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专兼职教师卫生员制度的通知精神,5月,我部将会同教育部共同对部分省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1、疫情分析工作。

每季度组织召开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会,分析阶段疫情,做出疫情预测,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2、2005年第四季度会同部医政司、应急办、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联合对部分省份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

三、重点疾病控制

(一)结核病

目标:

以省为单位病人发现率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达到100%。

1、启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专报系统)

自2005年1月起已启动了结核病专报系统,目前仍有部分县未启动,部分已启动县的数据录入不全。

要求各省落实此项工作,到4月20日前完成今年已发现病人信息的录入,今后国家将依据本信息系统的数据评价各省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

同时要求将2004年全年发现的病人在2005年6月底之前输入“2004年结核病人基本信息录入软件”,为准确评价2004年病人发现工作提供依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5年7月底之前完成有关资料的核准工作。

2、充分利用网络直报系统,转诊和追踪病人

加强综合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病人的转诊工作,提高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

对综合医疗机构发现但未到结防机构就诊病人进行追踪,提高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

做好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工作,按照卫生部即将下发的《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追踪方案》实施。

3、在部分地区开展涂阴病人免费治疗

按照《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管理规范》开展新发涂阴肺结核病人的免费治疗工作,涂阴药品招标采购正在进行中,各地根据药品到位情况逐步开展工作。

各县区要成立结核病诊断专家组,提高涂阴肺结核的诊断质量。

4、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筛查结核病人

卫生部决定在HIV/AIDS患者中筛查结核病,请各省按照《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筛查结核病的方案(试行)》实施,各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并上报中国疾控中心。

5、在乡镇卫生院建立查痰点

各省要加强在1/3乡镇卫生院建立痰检点工作,尽快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关设备的采购,采购显微镜,省级统一下发检查所需的痰片、染液、玻片和标本盒,加强痰涂片的质量控制工作,提高阳性检出率。

6、加强规划质量控制

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痰涂片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病人信息的真实性;

要落实全程督导化疗(DOT)的措施,确保病人全程规律服药,确保治愈率的准确性;

要提高信息监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好信息资料的分析和利用工作;

要规范药品的贮存、发放、使用的管理制度,保证药品不间断供应,杜绝过期药品。

7、要充分利用各种项目的资源

尽快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的经费下发到基层,尽快完成有关设备采购,加强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各种贷款和赠款项目的管理工作。

各省要加快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项目的提款报帐速度,尽快完成省级X光胶片等物品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全球基金项目第一轮后三年项目于4月1日启动,要求尽快做好申请、协议签署和制定工作计划。

完成第四轮全球基金前二年工作的申请、协议签署并制定前二年工作计划,于7月1日开始实施前两年项目。

近期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将召开工作会议。

8、制定带有经费预算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各省要完成2006年带有经费预算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明确各项工作的经费需求和经费来源,积极采取措施,补充经费的不足。

在2005年底,各级要有具体的2006年带有经费预算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9、加强督导,促进薄弱地区的工作

每季度初由卫生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部分省进行调研和督导,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每季度末由卫生部组织联合督导,检查整改情况,并将督导结果通报全国。

同时对工作滞后省份加大督导力度。

各省和地市也要按照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要求的频度开展常规督导工作。

各省要定期分析病人发现情况,预测与分析变化趋势;

要掌握每个县的进度,对指标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并督促尽快采取改进措施。

(二)非典

各地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的要求,继续做

好监测和报告工作;

根据卫生部2004年“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主动搜索工作的通知”,各级疾控机构要继续做好1-4月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主动搜索工作,并按时报卫生部疾控司。

(1月份,2月份)

第二季度,我部将选择广东、安徽、上海、福建等省,开展不

明原因肺炎和SARS监测系统现场调研;

根据各地监测工作开展的实际,于第三季度组织修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SARS诊断标准。

第三季度,举办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省级师资培训班。

(三)流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已初步完成《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的修订工作,将于近期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月中下旬,选择河南、广东等省开展流感、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调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中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并选择湖南、江苏等省份进行试点运行。

2005年第三季度末召开全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和信息系统启动工作会议。

加强国家流感中心的能力建设,为全国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开始筹划建立流感监测分中心计划。

第二、三季度,修订完善《中国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和应急预案》,制定配套技术方案。

启动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2005-2010年流感监测合作项目,项目涉及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四)鼠疫

1、组织制定2006-2010年鼠疫防治规划。

2、加强鼠疫监测工作。

目前,我国有24个省(区),每年有320—340个县(市、旗)开展鼠疫监测工作。

我国国家级鼠疫监测点25个,2005年增加到40个。

2005年重点开展对15个新增全国鼠疫监测点的调研、青藏铁路建设鼠疫防治督导;

完善全国鼠疫信息网络,规范疫情网络直报和网络监测管理体系。

3、以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为核心,以西部大开发地区人间鼠疫防治为重点,降低发病人数和死亡数;

查明重点地区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地区鼠疫疫源地,及时掌握和控制疫情。

4、加强对重点省区鼠疫防治和监测工作的指导,要深入疫区进行实地指导。

(1)旱獭疫源地以青海、西藏、新疆三省(区)为重点。

(2)沙鼠疫源地以锡乌张地区为重点。

(3)家鼠疫源地以云南、广西、贵州为重点。

(4)鼠疫防治相对薄弱省区的重庆、湖南和山西。

(五)霍乱

1、加强霍乱监测,针对近年霍乱低流行状态,组织专家分析霍乱流行态势,包括环境因素和霍乱弧菌菌株自身变化情况;

2、海产品、淡水产品卫生状况与霍乱发病关系的调查。

根据近年霍乱爆发疫情多以食源性为主的特点,且与海、水产品的污染有着一定的关系,计划对我国不同地区的海产品、淡水产品卫生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以便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有力证据。

(六)出血热

各地加强流行性出血热监测工作,准确收集、分析和反馈人间疫情动态、鼠类感染状况和其它流行因素资料,提高预警能力,减少流行性出血热危害。

疫情高发省(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根据本省疫情的分布特点建立监测网络,监测点的设置要有疫情及区域的代表性,原则上每省不少于6个。

1、人间疫情监测。

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对全部病例或至少对30个病例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

各监测点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发病数、血清学检测数、阳性数等数据报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宿主动物监测。

各监测点应对监测区内各种不同地理景观区域的野外和居民区的鼠类种群构成进行本底调查。

各省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一次,组织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监测点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经费是否落实,监测报表的及时率、准确率,病例的血清学诊断率、分型检测率,病例的个案调查率、流调表填写质量,宿主动物监测的时间、数量及质量,以及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等。

卫生部将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部分省份进行督导检查。

(七)麻风病

1、监测工作

继续做好全国麻风病疫情监测工作,并就我国麻风病耐药情况组织专家在云南、贵州、四川和湖南4省开展调查,由中国疾控中心性病防风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统一进行实验室检测,以获得我国麻风的耐药基础资料,保证麻风防治战略的有效实施。

2、麻风院村现状调查

为合理调整麻风院村,了解麻风院村的信息,将对全国麻风院村进行现状调查。

计划在10个省份开展,重点调查地处偏僻的麻风院村,内容涉及医务人员数、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收容病人数,有无健康人群混合居住等情况。

目前,卫生部正积极与有关部委协商,解决麻风院村的建设问题。

(八)狂犬病

开展全国狂犬病监测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在广西、湖南、安徽等狂犬病高发地区全面开展狂犬病疫情情况、暴露人群情况、暴露后规范处理情况和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效果的监测工作;

卫生部将对高发省狂犬病流行监测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九)其它:

针对近年布病疫情上升,局部地区伤寒副伤寒疫情局高不下,2005年要做好布病、伤寒副伤寒有关监测和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同时,积极做好包括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等其它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调研工作。

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一、组织制定2006—2010年五年行动计划。

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对于我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今年,是执行第一个五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需要根据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一系列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和措施,以及艾滋病防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

目前,已成立了制定计划的工作组,准备在5月底完成起草工作,6月请有关部委、专家、国际组织讨论修改,7月上旬征求各省、各部门意见,7月下旬报部领导审核后报国务院。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有关部委的会商机制,制定联络员制度,具体落实各部门制订的支持云南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案。

同时,继续加强对卫生部两个联系点(驻马店、德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三、召开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

目前,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已增至36个,各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已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将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报委员会,并召开一次委员会工作会议。

四、在加快执行2004年中央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目前的工作情况和各地实际要求,着手制定2005年中央艾滋病防治项目方案。

五、组织多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

重点检查各级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及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政府的投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艾滋病疫情和流行趋势。

1、今年3月正式启动了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

为了规范相关工作,我部办公厅下发了《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请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3-6月份为直报系统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同时采用原疫情报告系统上报季度疫情,并逐渐由逐级上报系统向直报系统过渡。

2005年1、2月份疫情须同时通过网络直报进行补报。

2、在2005年年底前,将国家级监测哨点由247个扩大到500个;

所有县级以上疾病控制中心全部具备HIV初筛检测能力;

所有县级以上医院都能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至少指定一所县级以上医院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

3、4月15日,完成对羁押、收教人员和有偿供血人员的全面筛查,并将筛查结果和数据库报疾控司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5月中旬前完成对阳性者的CD4筛查工作并上报。

七、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率。

重点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青年学生、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等的宣传教育工作。

1、我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编辑制作了5种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VCD光盘,配套录制了8种电视播出带(BEATCAM带)和DVD光盘,内容包括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文艺晚会、音乐电视、歌舞短片、科普宣传片、电视专题片等,于3月下发各省。

2、2005年上半年要对全国预防艾滋病宣传海报的发放和张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中央抽查和大学生志愿者暗访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月15日完成自查的调查总结,4月,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乡街道、村镇、学校进行实况调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查。

3、协助办公厅新闻办,组织全国防治艾滋病好新闻评选和文艺活动全国汇演,以及防治艾滋病影视作品开发和展播,开展我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现状综合评估和针对大学生人群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需求评估等,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工作。

八、落实各项预防干预措施。

1、继续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

今年对示范区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并召开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两年来示范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示范区的工作经验。

2、加快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建设,摸清各地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基本情况,尽快开展干预工作。

3、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年底前将治疗点增加到100个,为2万吸毒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

九、其它

1、配合医政、卫生执法监督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和性病防治机构的管理,加大对全国性病诊疗市场治理整顿的力度,建立健全性病诊疗准入制度,选择有条件的诊疗机构建立规范化性病门诊。

2、目前,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将根据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设备等的采购工作。

3、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方面,对全国现有国际合作项目进行调查,统筹协调合作项目,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新的国际合作项目,参与防治艾滋病的国际性活动,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水平。

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1、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2、《条例》公布实施后,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

组织专家制订培训教材和方案,同时开展省级师资培训。

中西部项目省由省级根据培训要求开展地市级和县级培训。

3、利用今年“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今年“4.25”主题确定为“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

二、加强常规计划免疫工作

1、各地组织落实好2004年中央支持地方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补助项目。

今年下半年开展对部分省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将全国计划免疫综合审评结果通报各地。

各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审评中发现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计划免疫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建设“以家庭为单位的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信息系统”,今年完成系统需求分析,建立系统模型并开展试点。

4、建立和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在部分省开展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

6、大力推广疫苗接种使用自毁式注射器。

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督导、培训和宣传工作。

7、在北京、浙江开展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管理试点,研究解决对流动儿童管理模式,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

8、继续举办省级计划免疫技术骨干培训班。

三、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1、在继续保持脊灰疫苗的高接种率同时,做好重点地区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2、加强省级AFP病例专家诊断小组的工作,密切关注高危、聚集性AFP病例,对高危病例及时进行调查。

进一步提高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工作质量,提高处理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循环的应急能力。

3、开展实验室脊灰感染性材料的封存工作,制定销毁脊灰野病毒和脊灰野病毒潜在感染性材料的具体办法,各省要按照办法做好脊灰野病毒和脊灰野病毒潜在感染性材料的销毁工作。

4、修改AFP监测方案,制定脊灰输入病例和发生VDPV处理行动预案。

5、继续帮助脊灰监测工作薄弱地区提高工作质量。

四、加强乙肝防治工作

1、制定下发“2005-2015年预防控制乙型病毒性肝炎规划”。

2、组织专家制定针对边远、贫困地区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的具体措施。

3、各地在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同时,对2002年1月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予以免费补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

4、国家CDC制定乙肝监测方案,建立乙肝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

5、在重点人群中推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落实血液管理和安全注射等防范乙肝医源性传播的措施。

6、开展GAVI项目中期评估。

8、充分发挥肝炎基金会等组织的作用,适时对部肝炎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整。

五、加大麻疹、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力度

(一)麻疹控制

1、结合修订《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麻疹免疫程序和剂量进行调整,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计划。

2、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麻疹强化免疫工作,评价贵州、新疆麻疹疫苗强化效果。

麻疹疫情上升或发病数较多的省份要在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适龄儿童和特殊人群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

建议2005-2007年在目前麻疹发病率大于10/10万的四川、宁夏、青海、甘肃、内蒙古、广西和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湖南、陕西省的部分高危地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3、加强国家麻疹实验室和全国实验室网络建设,对省级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培训、考核。

规范麻疹实验室检测试剂,提高麻疹实验室诊断与鉴别诊断的能力。

4、组织完成消除麻疹策略与成本研究,为拟定全国消除麻疹规划做准备。

(二)流脑、乙脑预防控制

1、继续做好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密切关注各地控制工作进展。

组织专家赴重点省份,指导地方疫情控制。

2、国家CDC制定下发流脑、乙脑监测方案,各地组织实施。

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各有关省今年要完成流脑、乙脑的监测点的设立。

全面监测流脑菌群的分布和人群血清抗体水平。

3、结合《全国乙脑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对部分重点省份乙脑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继续推进高危省份将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工作进程。

六、做好国际合作项目

1、继续开展乙肝纳入儿童计划免疫GAVI项目。

2、继续做好贵州加强麻疹控制和常规计划免疫工作项目。

3、做好中日合作中国加强扩大免疫规划项目的后期总结工作和JICA新项目的准备工作。

4、开展对卢森堡援助青海加强冷链与常规免疫服务质量项目的中期评估及督导工作。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1、狠抓两个规划纲要的落实。

各省要按照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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