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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职能。
2.我国信托业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①满足各种社会组织对财产管理服务的需要;
②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
③促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
④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⑤信托制度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三)简述我国信托业务分类。
目前,我国国内信托业务按其内容分为五大类:
信托、委托、代理、租赁及其他类信托业务。
按照信托标的物不同,信托类业务分为资金信托、实物资产信托和两者兼有的其他信托三类,主要有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动产与不动产信托等。
我国信托机构目前办理的委托类业务主要有资金信托和实物资产信托的委托两类。
代理类业务主要有代理有价证券的发行、代理收付款项、信用证签证、代理催收欠款、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管业务等。
租赁类业务主要有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回租租赁等。
其他类业务主要有经济与金融咨询、证券业务、公司理财等。
(四)简述信托的特点。
1.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2.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
3.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5.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
(五)简述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信托和银行信贷同属信用范畴,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
表现在:
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2.基本职能不同;
3.业务范围不同;
4.融资方式不同;
5.承担的风险不同;
6.收益分配不同;
7.意旨主体不同。
二、选择题
1.ABCD2.ABC3.ABCD4.AB5.ABCDE
第二章信托会计基本理论
(一)简述信托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我们将信托会计定义为:
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业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手段,采用独特的会计方法(如科目设置、凭证设置、复式记账、账簿登记、财产清查、报表编制等),记录其受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息系统。
信托会计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面信托当事人对涉及信托业务的经济业务的会计行为。
信托会计的特点:
1.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的资产和负债;
2.信托资产与信托投资公司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3.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4.信托业务核算的会计主体具有多样性。
(二)简述信托会计的基本假设。
1.会计主体的假设;
2.货币计量的假设;
3.持续经营的假设;
4.会计分期的假设。
(三)简述信托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1.信托会计适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尽管信托会计主体所指的不是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会计核算主体,而是信托财产会计核算主体,但毕竟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业务,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应当涵盖信托会计核算。
这样一来,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全面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按实际成本计量原则、谨慎性原则、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都适用于信托会计核算。
2.信托会计具有独立性原则
这是由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所产生的原则。
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独立于受益人的其他财产。
所以,信托财产的核算也要独立于委托人对自己的其他财产的核算,独立于受托人对固有财产的核算,也独立于受益人对自己其他财产的核算。
信托财产本身在管理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不能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债权和债务相抵消。
(四)信托项目包括哪些会计要素?
1.反映信托项目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①信托资产
信托资产即信托业务特定会计主体的资产,也是指信托投资公司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把资产定义为: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信托财产不是信托投资公司自有资产的范畴,只能视为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主体之外的“特定会计主体”资产,即信托资产。
其内容包括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客户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②信托负债
信托负债是指信托项目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受托人报酬、应付受益人收益、应付托管费、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款等。
③信托权益
信托权益是指受益人在信托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信托资产减去信托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信托、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2.反映信托项目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①信托项目收入
信托项目收入是指信托项目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收入。
信托项目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入和其他收入。
信托项目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受托人代收的款项。
②信托项目费用
信托项目费用是指信托文件约定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各项费用。
如果信托文件中没有作出约定的,则信托项目费用是指受托人与委托人在前期约定之外,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所约定的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各项费用。
③信托项目利润
信托项目利润是指信托项目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信托项目利润应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1.ABC2.ABCD3.ABCD4.ABCD5.ABC
第三章信托投资公司会计理论
(一)企业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哪些条件?
对任何一个公司来说,资产都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即该资源有较大的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
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包括哪些方面?
计量属性是指所予计量的某一要素的特性方面,如桌子的长度、铁矿的含铁量等。
从会计角度,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三)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可靠性;
2.相关性;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
5.实质重于形式;
6.重要性;
7.谨慎性;
8.及时性。
(四)信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及时性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取得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有效的会计凭证。
2.对已经取得的会计凭证进行及时处理、及时记账,编制会计报表。
3.及时地传递会计信息,对已编制好的会计报表,及时传递给会计报表的使用者。
1.A2.AB3.ABCDE4.AB5.AB
第四章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展与规范体系
(一)简述《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发布实施的主要意义。
1.明确了会计核算主体。
由于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只是用自己的名义代为管理和处分。
《信托法》规定: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以信托项目作为会计核算主体,体现了不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从而使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的信托制度在财务上才得以真正实施。
2.重新构架了资产负债的核算框架。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了以往来源和运用的核算架构,重新构架了资产负债的核算框架,清晰地反映了信托财产权益的变动情况,充分体现了本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强调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贯彻,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针对信托财产的实际状况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客观反映信托财产的真实价值,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信托财产的实际价值和信托项目的运行情况,评判受托人的管理能力。
4.明晰了信托当事人的会计核算办法。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全面地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不同的会计主体角度,对如何处理信托资产、信托损益等会计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方面的制度空白,充分体现了办法的全面性。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发布实施的主要意义在于实现了与《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适用的会计规范问题,统一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的会计标准。
(二)《企业会计准则2006》与以前颁布的会计制度相比,有哪些显著特点?
1.强化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
2.直接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3.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要求;
4.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
5.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
6.规定了A股和H股财务报告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三)《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的信息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年度报告。
信托投资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就公司概况、公司治理、经营概况、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重大事项等信息编制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摘要是对年度报告全文重点的摘录。
2.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对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户和相关利益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制作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1.ABC2.AB3.D4.B5.B
第二篇信托项目会计核算篇
第五章信托资产的核算(上)
(一)简述信托项目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时的处理方法。
1.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实质上发生了转移
如果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实质上转移给了银行,应按从银行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或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2.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尚未发生转移
如果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尚未实质上转移给银行,信托项目应按从银行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等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二)简述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及条件。
按照会计制度及本办法的规定,受托人应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提取方法、账龄划分和提取比例;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作详细的披露。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三)简述客户贷款中已转入表外核算的应收利息以后收到利息的处理原则。
(1)本金未逾期,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借款人将会履行未来还款义务的,应将收到的该部分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收到该部分利息时,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2)本金未逾期,且无客观证据表明借款人将会履行未来还款义务的,或本金已逾期的,应将收到的该部分利息确认为客户贷款本金的收回。
收到该部分利息时,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简述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核算的区别。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C 2.D 3.A 4.D5.C 6.ABCD7.ABCDE8.ABCDE
三、案例分析题
票据贴现利息=200000×
3%×
4÷
12=2000
票据贴现所得金额=200000-2000=198000
借:
银行存款198000
营业费用2000
贷:
应收票据200000
第六章信托资产的核算(下)
(一)简述信托项目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原
则。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委托人以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信托,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简述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及管理控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实现特定信托目的(如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年限超过1年;
单位价值较高。
受托人应为信托项目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对固定资产应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
(三)简述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收到的委托人作为信托标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1.A 2.D 3.DE4.AC5.BDE6.ACE
当实际利率为4%时:
250000元利息的现值+本金5000000元的现值=5222500元;
当实际利率为3%时:
250000元利息的现值+本金5000000元的现值=5455000元。
采用“内插法”计算:
实际利率R=3%+(5455000-5300000)÷
(5455000-5222500)×
(4%-3%)
=3.65%
第七章信托负债的核算
一、简答题
(一)简述信托负债的基本特征。
1.信托负债是现时存在的、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经济负担。
2.信托负债是能用货币计量的,每笔债务都有确定的偿还金额。
3.信托负债具有法定的偿还责任,大部分信托负债是交易的结果,是受法律约束形成的,只有在偿还或债权人放弃债权,或情况发生特殊变化的情况下,这种责任才能解除。
4.信托负债一般有确定的债权人,其偿还方式必须是债权人能够接受的。
5.信托负债一般有确切的偿还期。
(二)简述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含义及其确认条件。
交易性金融负债,指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融资所形成的负债,比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作为交易双方来说,甲方的金融债权就是乙方的金融负债,由于融资方需要支付利息,因此,就形成了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
企业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直接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该金融负债在计量方面存在较大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三)简述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
本科目核算在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过程中发生的除应付利息、应付受托人报酬、应付受益人收益、应付托管费等以外的各项应付款项。
本科目应按债权人和应付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一般为贷方余额,反映信托项目尚未支付的各项应付款项。
1.A2.ABC3.AB4.B5.C
(1)2008年1月5日,设立信托项目时,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2000000
固定资产4000000
贷:
实收信托——方向组合资产信托项目6000000
(2)2008年1月5日,对外运营信托财产时,会计分录如下:
持有至到期投资——某商业银行金融债券2000000
(3)收取手续费时:
2008年6月30日,收到债券收益、租金时,计算相关费用数额:
受托人报酬=信托项目收入×
5%=(90000+100000)×
5%=9500(元)
银行托管费=债券收益×
2%=90000×
2%=18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190000
应付托管费1800
应付受托人报酬——委托投资手续费收入9500
利息收入——方向组合资产信托项目83700
租赁收入——方向组合资产信托项目95000
第八章信托权益的核算
(一)简述信托权益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信托权益是指信托受益人在信托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信托资产减去信托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信托、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二)信托权益中“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包括哪些内容?
信托项目取得的委托人设立信托时的财产一般应记入“实收信托”科目。
信托设立后,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形成的有些项目不能记入其中,只能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未分配利润”科目在信托项目实现盈利和信托项目实现亏损两种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1.信托项目实现盈利
年度终了或信托期满,如果“本年利润”账户经过相关收入和费用账户的对应结转后,其余额在贷方,则需将“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信托项目发生亏损
如果“本年利润”账户经结转相关收入和费用账户的余额在借方,则需将“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1.A2.C3.C4.B5.ABC
在全面审查信托双方签署的信托契约后,根据文件约定的价值入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50000000
其他应收款30000000
实收信托82000000
第九章信托项目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
(一)简述利息收入核算的一般原理。
“利息收入”科目核算信托项目因存款、拆放、贷款、办理回购业务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该科目应按利息收入种类和相关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利息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简述投资收益核算的一般原理。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信托项目对外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该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简述资产减值损失核算的内容及账务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信托项目按规定计提(或转回)应计入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信托项目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
该科目应按计提准备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信托项目计提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简述利润分配的核算内容。
信托项目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信托项目利润分配和累计未分配信托利润或亏损,并设置“应付受益人收益”和“未分配利润”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利润分配”科目期末若为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信托项目历年积存的尚未分配的信托利润(或累计亏损)。
1.D2.A3.B4.ABCD5.ABCD
本年利润11900000
业务及管理费10000000
利息支出1900000
投资收益8000000
利息收入600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500000
本年利润21500000
本年利润9600000
利润分配9600000
第三篇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篇
第十章信托投资公司主要信托业务的核算
(一)信托存款与委托存款存在哪些异同点?
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一般是指那些游离于生产和流通环节之外的非经营性资金,并且委托人对其有自主支配权,而并非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暂时闲置资金和预算内资金。
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机构可吸收以下5种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信托存款:
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
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