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全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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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全解
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1
2013-01-1510:
32:
40 chenjuan
607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顺序号
编 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21
应收票据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23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9
1132
应收利息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11
1401
材料采购
12
1402
在途物资
13
1403
原材料
14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5
1405
库存商品
16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17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18
1411
周转材料
19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20
1501
长期债券投资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601
固定资产
23
1602
累计折旧
24
1604
在建工程
25
1605
工程物资
26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2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29
1701
无形资产
30
1702
累计摊销
3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3
2001
短期借款
34
2201
应付票据
35
2202
应付账款
36
2203
预收账款
37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8
2221
应交税费
39
2231
应付利息
40
2232
应付利润
41
2241
其他应付款
42
2401
递延收益
43
2501
长期借款
44
270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5
3001
实收资本
46
3002
资本公积
47
3101
盈余公积
48
3103
本年利润
49
3104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50
4001
生产成本
51
4101
制造费用
52
4301
研发支出
53
4401
工程施工
54
4403
机械作业
五、损益类
55
5001
主营业务收入
56
5051
其他业务收入
57
5111
投资收益
58
5301
营业外收入
59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60
5402
其他业务成本
61
5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
5601
销售费用
63
5602
管理费用
64
5603
财务费用
65
5711
营业外支出
66
5801
所得税费用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 产 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银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备用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小企业购入股票,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小企业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该项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12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当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照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
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包括:
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小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照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付的各种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