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心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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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心得
中国新疆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疆依法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文明进步,满足了人民对安全稳定生产生活环境的殷切期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当今世界,面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严峻挑战,任何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
世界各国只有进一步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摒弃“双重标准”,增进政治互信,凝聚战略共识,促进交流合作,才能更有效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新疆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但是,“三股势力”及其影响依然存在,“东突”
势力依然在伺机制造事端,新疆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新疆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反恐、保障人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
恐怖势力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肆意践踏人权、戕害无辜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制造社会恐慌,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宁。
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与蔓延极易催生暴力恐怖行为,对人们享有各项人权直接构成威胁。
中国政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对任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新疆地区深受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下简称“三股势力”)的叠加影响,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践踏了人类尊严。
面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现实威胁,新疆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开展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
中国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一、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万多平方公里,与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个国家接壤。
新疆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汇、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著名的“丝绸之路”
在此将古代中国与世界联系起来。
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新疆自古就是中国领土。
包括新疆天山南北的广大地区古称西域,早在先秦时期就同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联系。
随着秦、汉两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的建立,多民族大一统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脉,新疆地区始终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格局下发展。
公元前60年,西汉在新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新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公元123年,东汉改西域都护府为西域长史府,继续行使管理西域的职权。
三国曹魏政权继承汉制,在西域设戊己校尉。
西晋在西域设置西域长史和戊己校尉管理军政事务。
隋代,结束了中原长期割据状态,扩大了郡县制在西域的范围。
唐代,中央政权对西域的管理大为加强,先后设置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于阗王国自称唐朝宗属,随唐朝国姓李。
宋代,西域地方政权与宋朝保持着朝贡关系,高昌回鹘尊中朝(宋)为舅,自称西州外甥。
喀喇汗王朝多次派使臣向宋朝朝贡。
元代,设北庭都元帅府、宣慰司等管理军政事务,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
明代,中央政权设立哈密卫作为管理西域事务的机构。
清代,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边界得以确定。
此后,对新疆地区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
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1884年在新疆地区建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
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尽管新疆地区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王朝、汗国,但它们都是中国疆域内的地方政权形式,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不是独立国家。
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容置疑。
新疆地区历来是多民族聚居地区。
从古至今,新疆地区一直生活着很多民族,各民族迁徙往来频繁。
最早开发新疆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生活在天山南北的塞人、月氏人、乌孙人、羌人、龟兹人、焉耆人、于阗人、疏勒人、莎车人、楼兰人、车师人等。
秦汉时期的匈奴人、汉人、羌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柔然、高车、嚈哒、吐谷浑,隋唐时期的突厥、吐蕃、回纥,宋辽金时期的契丹,元明清时期的蒙古、女真、党项、哈萨克、柯尔克孜、满、锡伯、达斡尔、回、乌孜别克、塔塔尔族等,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进出新疆地区,都是新疆的共同开拓者。
至19世纪末,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主要民族定居新疆,形成维吾尔族人口居多、多民族聚居分布的格局。
新疆地区既是新疆各民族的家园,更是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组成部分。
维吾尔族是经过长期迁徙、民族融合形成的,不是突厥人后裔。
维吾尔族先民的主体是隋唐时期活动在蒙古高原的回纥人,曾经有乌护、乌纥、袁纥、韦纥、回纥等多种译名。
当时,为了反抗突厥的压迫和奴役,回纥联合铁勒诸部中的仆固、同罗等部组成了回纥部落联盟。
744年,统一了回纥各部的首领骨力裴罗受唐朝册封。
788年,回纥统治者上书唐朝,自请改为“回鹘”。
840年,回鹘汗国被攻破,回鹘人除一部分迁入内地同汉人融合外,其余分为三支:
一支迁往吐鲁番盆地和今天的吉木萨尔地区,建立了高昌回鹘王国;一支迁往河西走廊,与当地诸族交往融合,形成裕固族;一支迁往帕米尔以西,分布在中亚至今喀什一带,与葛逻禄、样磨等部族一起建立了喀喇汗王朝,并相继融合了吐鲁番盆地的汉人、塔里木盆地的焉耆人、龟兹人、于阗人、疏勒人等,构成近代维吾尔族的主体。
元代,维吾尔族先民在汉语中又称“畏兀儿”。
元明时期,新疆地区各民族进一步融合,蒙古人尤其是察合台汗国的蒙古人基本和畏兀儿人融为一体,为畏兀儿补充了新鲜血液。
1934年,新疆省发布政府令,决定统一使用“维吾尔”作为汉文规范称谓,意为维护你我团结,首次准确表达了“Uyghur”名称的本意。
新疆地区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早在先秦时期,新疆地区就与中原地区展开了密切交流。
考古证实,新疆地区出土的彩陶就受到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影响,在河南安阳的商代妇好墓中,陪葬了大量新疆和田玉制成的器物。
西汉统一新疆地区后,汉语成为当地官府文书中的通用语之一,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礼仪制度、书籍、音乐舞蹈等在新疆地区广泛传播。
与此同时,琵琶、羌笛等乐器也由新疆地区或者通过新疆地区传入中原地区,对中原地区音乐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文化宝库中,就包括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艺术、哈萨克族阿依特斯艺术、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各民族的文化瑰宝。
不可否认,新疆地区文化受到伊斯兰文化影响,但这既没有改变新疆地区文化属于中华文明的特质和走向,也没有改变新疆地区文化属于中华文化一部分的客观事实。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是新疆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之魂,只有把中华文化作为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才能促进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新疆地区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
在原始社会,新疆地区的居民就产生了原始宗教观念,并逐步形成了萨满教。
公元前4世纪以前,新疆地区流行的是原始宗教。
从公元前4世纪起,盛行于东西方的一些宗教沿着丝绸之路陆续传入新疆地区。
最先传入的是祆教。
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新疆地区,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形成以佛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并先后形成了于阗、疏勒、龟兹、高昌等著名佛教中心。
公元4世纪至10世纪,佛教进入鼎盛时期。
同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
5世纪前后,道教传入新疆,主要盛行于吐鲁番、哈密等地,至清代传播到新疆大部分地区并一度复兴。
6世纪,摩尼教和景教(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相继传入新疆。
10世纪至14世纪,景教随着许多地方回鹘等民族改信而逐步兴盛。
9世纪末10世纪初,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南部,新疆原有宗教格局再次发生变化。
喀喇汗王朝在接受伊斯兰教后,于10世纪中叶向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发动了40余年的宗教战争,11世纪初攻灭于阗,将伊斯兰教强制推行到这一地区,形成了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北疆以佛教为主,伊斯兰教与佛教并立的格局。
14世纪中叶,东察合台汗国统治者以战争等强制手段,将伊斯兰教逐渐推行到塔里木盆地北缘、吐鲁番盆地和哈密一带。
至16世纪初,新疆地区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18世纪开始,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相继传入新疆地区。
以伊斯兰教为主、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由此可见,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
伊斯兰教既不是维吾尔族等民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其唯一信仰的宗教。
直到今天,仍有不少群众不信仰宗教或信仰其他宗教。
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的由来
分裂主义是新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产生的温床。
长期以来,恐怖势力与极端势力大肆歪曲、编造、篡改新疆历史,夸大民族间的文化差异,煽动民族隔阂和仇恨,鼓吹宗教极端,为实施分裂活动大造声势。
19世纪末20世纪初,境内外狂热的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利用老殖民主义者炮制的一整套所谓的“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理论,妄称维吾尔人是新疆唯一的“主人”,新疆各民族文化不是中华文化,伊斯兰教是新疆地区各民族唯一信仰的宗教等;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建立“东突厥斯坦”;否认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
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东突”势力为了达到分裂和控制新疆、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的目的,大肆传播“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宣扬暴力恐怖主义,组织策划一系列分裂活动。
1915年,分裂分子麦斯武德回到伊犁,开办学校,公开向学生传播分裂思想。
1933年11月12日,以穆罕默德·伊敏等为首的“东突”分裂势力建立了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到三个月这场闹剧就草草收场。
1944年11月12日,以艾力汗·吐烈为首的“东突”分裂势力建立了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仅一年多即土崩瓦解。
此后,形形色色的分裂组织和分裂分子打着“东突”旗号进行颠覆分裂活动,妄图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但“东突”势力并不甘心失败,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不择手段地组织策划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20世纪50年代初期,分裂分子在新疆制造了多起暴乱,他们的口号是“维吾尔人应该在星月旗下团结起来”“建立伊斯兰共和国”。
60年代,先后发生了“伊塔事件”、“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叛乱、南疆阿洪诺夫集团武装暴乱。
70年代末80年代初,宗教极端主义进一步向新疆渗透。
80年代以后,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沆瀣一气、兴风作浪,成为严重危害新疆稳定安全的浊流。
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美国“9·11”事件后,受国际局势变化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全球蔓延的影响,境内外“东突”势力加强勾连,扬言通过发动“圣战”建立“东突厥斯坦”国家。
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群众朴素的民族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大肆散布宗教极端思想,蛊惑煽动群众,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使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他们大肆鼓吹“圣战殉教进天堂”等邪说,把一些人变成完全受其精神控制的极端分子和恐怖分子,甚至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宗教极端主义打着伊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