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责任制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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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责任制汇编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责任制汇编

 

综采队

二○一七年

1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与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回采工作面监测

1、支架阻力观测

工作面支架安装结束后,由生产科组织指导下,由区队人员在工作面安装矿压观测系统,其型号为Y100(0-60Mpa)压力表,每隔10架安装2块表,分别连接在同一支架的前、后立柱上,通过测量支柱立柱工作阻力的变化,了解采面的压力显现情况。

2、支护质量监测

整个生产期间都进行支护质量监测,由每班验收员对支架压力数据进行收集。

3、矿压观测容:

①日常单体柱(架)支护质量动态监测;②两巷超前支护围单体液压单体柱阻力观测;③顶板活动规律分析;④顶底板移近量观测等容。

二、数据整理

由验收员对工作面液压支架阻力进行监测与统计;两巷单体液压单体柱工作阻力每班派人定时监测、记录,并由工作面切眼开始由里向外每50m布置一个顶底板移近量观测站,每天进行一次统计,并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每天对巷道的巷道移近变形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与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井下的观察数据,参考各种以前原有的经验,针对采面上、下巷实际情况与时更改支护参数,以实现支护的安全可靠。

三、监测要求与标准

1、在设计工作面前,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地质条件不明的要进行补勘工作。

回采工作面在设计布置时,应尽量避开断层,难以避开的断层或其他构造影响采煤时,必须考虑改造方案。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液压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煤、浮矸,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

3、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4、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支架中心距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左右偏差不超过±100mm,架间高低不能有明显落差(落差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

5、支架不咬架,不挤架、不斜架,架间隙不得超过100mm,架间落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

6、工作面端头支护、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打设。

7、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齐。

8、工作面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的,悬顶面积小于10m2时应采取措施,悬顶面积大于10m2时应进行强制放顶。

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可靠措施和矿压监测手段。

9、工作面控顶围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小于100mm。

10、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其他工作面不低于1.6m。

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大于0.5m,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1、工作面架棚巷道超前替棚距离、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退锚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2、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制度

工作面支护质量是现场顶板管理的基础。

为进一步搞好我矿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以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实现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动态达标,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责任分工:

1、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工作由各区队当班质量验收员负责进行,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班落实整改,当班确实不能整改的,应汇报区队值班领导安排下一班整改。

2、各主管区队长对现场资料的真实性与报表填写负领导责任,技术主管负技术管理责任,填报人员负直接责任。

3、生产科不定时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与时督促整改。

二、检查的主要容

1、工作面安装前必须针对工作面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并严格按照安装措施进行施工。

2、工作面安装好后,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全部合格方可开始生产。

3、初采前,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加强护顶支护,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能低于24MPa,上、下安全出口采用直径不小100mm的单体柱,初撑力达到11.4Mpa。

4、工作面支架不咬架,不挤架、不斜架,架间隙不得超过100mm,架间落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

5、综采面支架梁端至煤壁端面距不大于300mm,支架梁冒高不大于300mm;支架垂直顶底板,与顶、底板接触严密;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

6、支架要成排成一条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架中心间距不得超过100mm。

7、工作面生产期间,要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煤壁、机道、放顶线等部位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8、回采工作面两巷在压架过程中,按照清落→压架→清落的顺序逐排压架,确保压架过程中对巷道顶板的控制。

9、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支护,上下巷超前支护距离工作面不低于50米,上下巷综采工作面不低于2.5米,上下巷采用U型棚支护的,要有专门的替棚措施。

10、工作面浮煤和伞檐要与时清理和处理,工作面不得随意丢顶煤和底煤。

11、工作面支护方式和控顶距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能随意增大或缩小,放顶线要严格执行放顶安全措施。

12、严格执行单体液压支柱定期升井检修和区队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修和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性能标准的支柱井下严禁使用。

13、工作面煤厚突然变化,超过支柱最大、最小使用高度时,应与时更换相应规格支柱。

14、工作面回撤时,必须首先加固和清理好退路,而后回棚,在回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和支架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工作。

三、惩罚

1、上级检查时查出工程质量问题,除按规定整改外,发生罚款的对施工单位等额处罚。

2、生产科对工程质量问题下发整改单,施工单位不按期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迟一天加500元处罚,直至整改结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整改的,必须提前向生产科说明原因

3、采掘区队队长、书记对本队工程质量罚款各负担10%,如本队罚款1000元,队长、书记各罚100元

4、每个施工地点必须备有质量验收现场记录本,并详实记录,否则每少记录一次,罚跟班队长、班长、验收员各50元

5、工作面上下巷车场顶板不完好,发生顶板离层与脱皮现象(需与时处理),发现一处罚款责任单位100元

6、架棚巷道支护完整,拱形支架、卡揽、螺栓、垫板齐全,位置恰当,断梁要与时更换或采取补强措施,无空帮空顶与憋出川杆与网兜,发现一处支护不完整与空顶、空帮罚款责任单位100元,憋出川杆与网兜(不与时整改的)一处罚款责任单位10元。

7、工作面超前支护段外上、下巷高度梯形棚不低于2.5m,U型棚不低于3.0m。

发现1m巷道高度不够罚款责任单位100元。

8、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距离综采工作面不低于50m;超前支护长度、高度、宽度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9、上、下巷自工作面煤壁超前支护围,综采不低于2.5m,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0.8m。

高度与宽度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

10、上、下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且支柱防倒绳与绳钩齐全,每根支柱一个绳钩,重装支架初撑力符合设计要求。

支柱卸液与初撑力不够罚款100元/根,防倒绳未拉紧与未成直线罚款100元/m,绳钩缺少罚款100元/个,单体柱阀口朝向迎风罚款100元/个。

11、工作面正常上下巷替棚超前5—10m,滞后罚款100元/m。

12、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与上下巷必须畅通无阻,工作面机头(机尾)与下巷(上巷)搭接处,下巷上帮(上巷下帮)煤墙侧与老塘侧各架设一对4m长π梁,抬住下巷(上巷)梁头,一梁三柱,交错迈步,交错距0.6m。

上端头上帮打单抬棚,中间打2排单抬棚加固,下端头靠平巷机两帮打单抬棚加固,下帮打单抬棚加固,抬棚为一梁三柱,抬棚必须架设牢固,与棚梁接触严密、迎山有力,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小于90KN。

支柱卸液与初撑力不够100元/根,柱阀口朝向迎风,罚款100元/根,防倒绳未拉紧与未成直线罚款100元/m,绳钩缺少罚款100元/个,π梁缺少罚款100/根。

13、机头(机尾)抬棚与下巷(上巷)棚梁头距离不大于0.3m,与端头支架顶梁间距不大于0.5m,每超过0.5m加打一对4m长大杆,单体柱初撑力不小于90KN;支柱卸液与初撑力不够100元/根,防倒绳未拉紧与未成直线罚款100元/m,绳钩缺少罚款100元/个,π梁缺少罚款100元/根。

14、综采支架前梁必须接顶严密,否则,每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款罚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5、单体液压支柱和液压支架必须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100mm。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按100元处罚。

16、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侧护板的2/3),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7、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俯仰角<7°。

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否则按100元/架处罚。

18、综采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9、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伞檐长度不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否则按50元/m处罚。

20、综采工作面要与时移架,端面距不大于300mm,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1、综采支架要垂直于顶板,歪斜<±5°否则倒架按100元/架处罚

22、工作面支架与架间浮煤、积矸应符合规定,否则罚款50元/架。

23、工作面支架加强架间背设,其架间距≤100mm。

不得出现架缝过宽而未背设现象,否则按100元/处处罚。

24、工作面上下拐头悬顶(或跨落不实)面积超过10m2,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不采取措施处理按1000元/次处罚款,采取加强支护但特殊支护不齐全,按100/架或100元/柱处罚。

25、泵站压力综采≥30MPa;乳化液浓度综采3%--5%,有现场监测手段;管路布置整齐,无窜漏液现象。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按100元处罚。

3采煤工作面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面与两巷顶板动态检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与时确定合理支护参数,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测点布置

工作面支架安装结束后,在工作面安装矿压观测表进行矿压观测,型号为Y100耐震压力表,每10架安装一组Y100耐震压力表,连接其对应支架的前后大立柱,测量支架立柱工作阻力的变化;两巷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阻力由每班派人定时监测、记录,监测不少于10个点。

工作面两巷从停采线开始由里向外每50m布置一个顶底板移近量观测站,并挂牌管理,每天进行一次统计,并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二、观测容:

1、工作面支架每班监测记录一次。

2、上下端头与两巷超前支护围单体液压单体柱阻力每班观测记录一次。

3、顶底板移近量与顶板离层量每天观测记录一次。

三、数据收集

由区队指定专人报区队技术员。

四、数据整理

对以上数据区队技术员定期进行数据收集统计、分析,针对采面与上下巷实际情况与时调整支护形式,以实现支护的安全可靠。

每月5日前将收集的数据与分析报告报送生产科。

4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综采队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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