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网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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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热力管道穿过时,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2.6阀门:
各分段、分支阀门,当管径>DN300时,采用双向金属硬密封蝶阀,当管径≤DN300时选用预制保温球阀;
阀门均为钢制阀门;
阀门压力等级为1.6MPa,允许工作温度90℃以上;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阀门采用法兰连接方式,其他分段、分支阀门均采用焊接连接方式。
2.7直埋供热管道采用预制三通管件,三通支管必须由管路上方引出。
2.8最不利环路二次网部分的阻力损失不得超过80KPa。
2.9管道连接口处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的有关规定。
2.10直埋供热管道安装完毕,系统试压、清洗等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接口保温。
接口保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98)中的相关规定。
2.11热力网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的距离应符合《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相关规定。
2.12二次网隐蔽工程施工需提前三天告知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2.13竣工图上应标明栓点坐标、焊口位置、管道埋深、阀门、变径管等管件以及固定墩、高程变化点、转折点的坐标。
2.14工程档案资料要符合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
2.15锅炉并网项目要按照相应设计标准及本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二次网修改、补充和完善。
2.16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将来供热管网稳定、高效地运行管理,二次网宜由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施工费用按施工预算结算。
3.室内采暖系统
第一部分共用立管部分
由建筑物墙外一米至住宅楼内管道竖井中的共用立管均为室内采暖系统中的共用立管部分。
3.1管材选择:
当二次网系统静压压力≤0.4MPa时,楼梯间共用立管可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
当二次网系统静压压力>
0.4MPa时,楼梯间共用立管应采用20#钢无缝钢管。
3.2管道敷设方式与连接方式:
当楼梯间共用立管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时,应采用丝扣连接;
当楼梯间共用立管采用20#钢无缝钢管时,应采用焊接连接方式,同时应做好防潮、防腐措施。
3.3建筑物热力入口基本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物热力入口供水管应设两级过滤器,顺水流方向第一级为粗过滤,滤网孔径为φ2mm,第二级为精过滤,滤网规格宜为60目,在过滤器前后安装球阀;
供、回水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
供、回水管应分别设置压力表及温度计接口装置,以便于调试;
回水管要求安装一个球阀及水力平衡装置,建筑物热力入口涉及到的各种阀门及仪表宜水平安装且方向正确。
阀门选择参照第2.6条。
建筑物热力入口基本配置见图3.1。
图3.1采暖建筑物热力入口基本配置图
3.4建筑物热力入口回水管上的水力平衡装置应装设可现场设定型的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不宜大于50kPa,不应小于8.0KPa;
当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大于50kPa时,应在回水管上设置静态平衡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
自力式差压控制阀安装前应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样本逐个检验,安装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3.5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管间的旁通管管材应与供回水干管相同,旁通管管径若设计未注明时,其管径不得小于DN25。
3.6过滤器应按阀体所示水流箭头方向宜水平安装,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
3.7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的规定,建筑物热力入口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设置在便于查验的建筑物内地面以上空间;
(2)无地下室的住宅宜于首层楼梯下部设置地上组装式热力箱;
(3)有地下室的住宅建筑,热力入口宜设置在地下室可锁闭的专用空间内,其操作面应设有总宽度不小于1.0m的检修门,操作面前部净宽不宜小于0.7m;
(4)热力入口装置附近应设有排水设施。
3.8进入建筑物的直埋保温管,其管材及保温的作法同室外直埋保温管。
直埋保温管进建筑物出地面时,应高出该地坪200mm以上。
3.9共用立管必须安装在户外楼梯间或专用管道竖井内,不能安装在热用户室内。
供、回水立管在管道井中的位置应保证与之相连的各用户系统的入口装置安装在管道井内,并具备查验及检修条件。
3.10一个共用供、回水立管所负担的水平分环系统的层数不宜超过10层,不应超过12层,超过12层时应进行竖向分区。
3.11考虑到立管的热膨胀作用,立管较长时应设置热补偿装置,热补偿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为了减少事故和泄漏等,建议采用自然补偿方式,若自然补偿方式不能满足管道热伸长补偿要求时,应采用压力平衡式补偿器。
建议立管不超过50m即设置补偿,且补偿安装在固定支架一侧,距固定支架大约5倍管道外径的位置。
)
3.12共用供回水立管的顶部必须高于顶层户内系统的最高点,并在顶部各设一个自动排气阀,自动放气阀安装时距楼顶板不小于150mm,并应设锁封装置,自动排气阀前设置一个球阀。
3.13共用供回水立管以及楼道内管道、管接件、过滤器及阀门均应作保温,
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吸水性小、憎水型的柔性保温材料,其材质、密度、厚度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性能要求应为耐温极限大于90℃,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4W/m·
℃,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保温应在供热系统强度与严密性检验合格和防腐处理结束后进行。
阀门、过滤器及法兰等部位的保温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保温材料及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安装容量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3.14对于新建及补建的供热住宅,为了便于计量和温控,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分应设立独立的供暖系统。
第二部分户内部分
由共用立管引出的水平支管,包括管井中用户热力入口的管道和设备以及用户室内的供暖环路均为室内采暖系统中的户内部分。
3.15户内系统设计参数:
户外计算温度:
-9℃
户内计算温度:
住户居室及安装供热设施的客厅、厨房、厕所温度均为18℃
(1)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
供水温度:
80℃供回水温差:
25℃
(2)采用地板采暖或风机盘管采暖系统
55℃供回水温差:
10℃
3.16室内散热器设计计算除应考虑室内外设计参数外,还应考虑住宅使用初期入住率低的情况、进行热计量后用户不同时用热的情况,考虑单户用热的舒适性应保证用户在低温运行状态调大散热器流量后20分钟之内即可使室内温度达到设计温度。
3.17户内系统热力入口供水管和回水管上均应设有锁闭阀,宜在供水管上安装热量表,具体安装位置必须符合热量表厂家的安装说明,热量表的选取与安装管理办法必须满足3.18条中的规定,热量表前后应留有足够的直管段,其长度必须符合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要求;
热量表上游应安装过滤器,滤网孔径宜为60目;
供、回水管上应各设一个专用测温球阀,并保证热量表前后各设有一个具有关断作用的阀门。
3.18由于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将来负责热表计量与结算工作,故宜由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负责热计量仪表的选用、购置和安装工作;
由于户内系统与建筑物同为一体,故除热计量装置和配对测温球阀外的其他户内系统部分应由建筑开发商负责建设,建筑开发商须于管道井中水平支管部分留出足够长直管段,并提前敷设楼内热量表集抄系统线缆套管和楼栋向换热站集中器连接的线管。
建筑开发方以户为单位支付热计量仪表相关费用,费用收取按照市供热办及滨海新区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3.19户内系统热力入口装置严禁设置于室内,应设置于户外楼梯间的管道井中,并应具备检验和检修空间。
入户装置(如热量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3.20户内系统管路阻力损失不得超过80KPa。
3.21户内系统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5。
3.22设置在管道井中的入户供、回水支管应保温,保温要求同2.21条。
3.23热媒分配器的制作工艺要符合要求,宜采用铸铜成品。
共用供、回水立管采用热媒分配器方式连接各层分户室内供热系统时,供、回水立管与热媒分配器间宜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设球阀。
3.24散热器的选用除应遵循传热性能好、美观紧凑、利于清扫等原则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散热器必须适合二次网供热参数;
(2)在低温条件下运行,要有良好的散热性能;
(3)钢制散热器、铝合金散热器应经可靠的内防腐处理;
(4)散热器要耐腐蚀,其使用寿命不应低于钢管;
(5)散热器选用需经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同意。
3.25户内明装管道敷设应排列有序,布置紧凑,便于建筑装饰,不应阻挡通道或妨碍家具布置。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26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3.27系统型式
用户系统应采用按户计量,分室控温的计量供热方式。
(1)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
建议采用下分式双管并联同程式系统,因建筑布局有限采用同程式布置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异程式布置,但其供热距离不宜超过20m。
每组散热器上必须装设具有防冻控制功能的散热器温控阀,双管系统采用高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单管跨越系统采用低阻力三通恒温控制阀;
当采用常规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无法实现建筑物内供热系统各分层并联环路的水力平衡时,应采用预调型恒温控制阀,或分层设置同一类型、不同Kv值的恒温控制阀。
应采用同一厂家的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且必须按照产品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
(2)采用地板采暖系统:
地板辐射供暖应符合天津市《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DB29-55-2003),地板辐射采暖应分室设置具有防冻功能的自动控温装置,且应采用同一厂家的自动控温装置。
为了便于维修,自动控制装置前不可设置不可移动的遮挡物。
(3)其他系统形式需征得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同意。
3.28同一换热站所负责的供暖区域应采用同一种户内采暖系统形式。
3.29建筑物内供热系统最低点(一个建筑物内系统所供各层分支环路中最低层分环户内系统的最低点)工作压力不宜大于0.6MPa;
3.30户内采暖系统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其管网地下埋设部分不得设置管道接口,管道在进入敷设沟槽的地坪处应设有长度不小于100mm的塑料材质波纹套管。
3.31户内隐蔽工程施工需提前三天告知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3.32入户装置的供水管和回水管在进入户内之前,宜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出管道井前改为塑料管材。
3.33户内系统应选用铜质或不锈钢阀门,并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34户内系统管道宜采用塑料管材,其类型应根据户内散热设备形式、热媒温度、系统工作压力、水质及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选用塑料管材除应满足国家与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热水的设计温度及工作压力下,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
2.铝塑复合管应为对接焊铝塑复合管;
3.明装敷设为主时,应采用带有阻氧层的塑料管材,塑料管材的规格和厚度,应根据供热系统设计工况经计算确定;
3.35推荐管材:
交联聚乙烯管(PE-X)、铝塑复合管(PAP)、交联铝塑复合管(XPAP)、聚丁烯管(PB)、耐高温聚乙烯管(PE-RT)。
最终选择何种管材要征得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选用,且需在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下到相关质监部门在设计温度和使用压力条件下对所选管材进行的使用寿命检测,并出具抽样检测资料。
3.36管材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管材的连接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管材、管件宜由同一制造商提供。
3.37户内管道走向尽量优先连接耗热量较大的房间,然后依次连接。
户内管道敷设应有利于排气,室内不应设自动排气阀,管道坡度坡向户外共用立管或末端散热器,坡度为0.5%-1%,散热器可设针形排气阀
3.38连接散热器的支管应有1%的坡度。
坡向应利于排水和泄水。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散热器与管道的连接,必须安装可拆装的连接件。
3.39管道暗设时,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对管槽进行封堵。
3.40在供暖系统安装完毕,系统试压、清洗等均要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3.41工程完结后,原废除管道要拆除,施工孔洞要恢复。
3.42室内采暖系统补建、改造,应结合本规定、相应设计标准及实际情况进行室内改造设计和施工,调整需改造部分,增加缺少的配置,更换有问题部件,拆除私自改造增加的部件,并对采暖系统进行彻底冲洗,清除淤堵,确保管网的供热运行效果满足设计要求。
4.二次网及户内热计量表标准
4.1户内热量表由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负责选型、购买、安装和运行维护,户内热量表包括流量计、测温探头及其配对测温球阀。
4.2热计量表的安装环境应能满足《热量表》(CJ128-2007)规定的A级环境类别,即热量表工作环境在5-55℃,湿度RH<93%,安装地点为室内类别,磁场范围为普通磁场。
4.3户内热计量表的流量计宜安装在管道间水平供水管上,水平管道上应预留出至少500mm有效长度供热量表及其附件安装(仅针对DN15和DN20)。
4.4热力入口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1.4m,前操作面净宽不宜小于1.5m;
入户管道井操作面净高不宜低于1.6m,前操作面净宽不宜小于2.0m;
公建热力入口应有专用表计小室,其操作面净高不宜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宜小于2.0m。
房屋建设单位应为热量表集抄系统硬件设备预留空间及220V电源接口。
4.5入户管道井内管道单排布置时,管道井进深应大于550mm;
双排布置时,进深应大于700mm,且热力管道必须安装在前排。
管道井管道间距应大于200mm,管道距墙应大于150mm。
管道上须提前做好供回水、水流方向以及房间号等标识。
4.6热量表安装前必须由开发商结合现场施工和建筑物热力入口条件,提前敷设楼内热量表集抄系统线缆套管和楼栋向换热站集中器连接的线管。
4.7居民建筑各楼栋在底层应有连通穿墙套管,便于向换热站总集中器汇总;
每门栋上下楼层间水暖管道井内应预留孔洞并预埋线缆套管,以便通过套管敷设热量表集抄线缆。
穿过结构层的套管每侧应留出20-25mm的富余量;
穿过楼板的套管应高出板面50mm。
楼内套管应采用口径不小于DN20的镀锌钢管,楼栋向换热站集中器连接的线管口径应不小于DN50。
4.8热量表安装前必须彻底清洗管道,确保管道内无杂质。
热量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后,不得再在管路上进行切割、焊接或类似工作。
严禁以热量表及其附件作管道强行对接之用。
4.9房屋开发商未按要求预留热量表集抄系统线缆连接套管或未进行系统冲洗的,其热量表不予安装。
5.附件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5.1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施工图、竣工图、二次网系统图、二次网水压图以及动态水力平衡分析表;
5.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资料;
5.3材料、配件、设备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5.4户内塑料管材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在设计温度和使用压力条件下管材使用寿命的检测资料。
5.5主要设备及仪表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5.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7供热系统和设备、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5.8供热系统冲洗试验记录;
5.9供热系统的调试、试运转记录;
5.10供热系统的运行参数记录以及用户的测温记录;
5.1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如表5.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