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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负责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等。

信息产业部下设国家邮政局,负责管理与电信业分离之后的邮政业。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中国电信,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而是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的简称,依然行使着少许的市场监管权。

因此虽然中国联通在1995年就已经成立,但是在1998年,面对着中国电信这个既有网络资源又有政府背景的巨无霸企业,中国联通只占当年全国1.1%的电信业务份额,5.7%的移动业务份额。

联通公司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营业收入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

这次重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电信业实行的第一次重组。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专业化、分业经营成为了市场体制的重要思路。

美中不足的是,政策制定者们没有能够考虑到数年之后移动通信的飞速发展,也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垄断行为。

正是由于缺乏这种预见,使得日后的中国电信业成为了一个垄断性行业。

但总的来看,这次改革依然是一次成功的改革,它成功的完成了政企分离,并且使中国电信业走上了正规化、市场化之路。

二、2000——中国移动的崛起

2000年4月20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同年5月17日,剥离了移动通信业务的中国电信被重组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虽然丧失了对市场的监管权,但依然在固网和通信业务市场拥有垄断性的优势。

这次重组仅仅是简单地将中国电信这个巨无霸企业进行分拆,其目的也很单纯:

完全实现政企分离,进一步实现专业化、分业经营。

但是,在当时入世谈判的背景之下,政策制定者们仍然没有对电信业的垄断现象予以足够的重视。

这直接导致了中国移动作为新的寡头企业而崛起——它的市场垄断程度甚至在数年之内就超过了中国电信。

因此,人们一直对这次重组的是非功过存有较大的争议。

三、2002——南北“战争”

2002年5月,信息产业部对中国电信实施南北分拆。

5月16日,根据国务院《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在中国电信位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本地网资产以及中国电信30%的全国长途传输网资产合并原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吉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网通)。

同时在中国电信位于其余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本地网资产和其余70%的全国传输网资产的基础上成立了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随后,新成立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在对方的垄断区域内均设立了分公司来经营固网和数据通信业务。

这次电信改革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旷日持久的商业竞争。

其正面影响是促进了电信行业内的竞争,打破了中国电信的全国性垄断;

负面影响则是为长江南北的固网——尤其是数据业务——的互通互联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这种阻碍直到今天仍未真正消除。

虽然地域性垄断现象依然存在,这次改革依然是优化行业结构、防止垄断现象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四、2008——三国演义时代的开始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三部委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宣告新一轮电信重组拉开帷幕。

《通告》公布宣称:

以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为契机,合理配置现有电信网络资源,实现全业务经营,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既防止垄断,又避免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此轮电信重组最终采用了“六合三”方案,与传言的“五合三”方案略有不同,就是加入了中国卫通的重组。

《通告》指出,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

发放三张3G牌照,支持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使电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竞争架构得到完善”。

新中国移动

新中国联通

新中国电信

此轮改革过后,中国电信行业内将留下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运营商,即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业也正式进入“三国演义”时代。

本次重组旨在解决电信市场失衡问题、电信业有效竞争问题及3G产业的发展问题,并制定国有电信公司内部体制创新及改革的内容。

时至今日重组完成已经一年有余,我们可以欣慰地看到,在这一年间,三大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均有所提高,可见本次重组已经基本达到了其预想中的目标。

五、中国电信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虽然历经四次改革之后,中国的电信业无论从市场成熟度、企业结构还是技术水平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依然有许多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解决。

首先,中国电信业依然存在不合理的垄断行为,如捆绑搭售,互联互通障碍、资费太高等。

虽然《反垄断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垄断行为,但依然难以将其消除。

目前,指导中国电信业运行的仍然是2000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在今天的行业环境下,该条例难免会与时代脱节,跟不上电信业的发展步伐。

因此,我国应该尽快推出《电信法》,才能进一步规范电信企业的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合理、高效有序的竞争环境。

其次,基于WTO的《基础电信协议》,中国电信运营商面临对外开放和全球竞争的挑战。

虽然中国电信企业能在国内达成垄断或者部分垄断的局面,但中国电信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力度和能力与发达国家的电信运营商差距甚远。

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放开对电信业民营化、外资化的限制,真正增强本土电信企业的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国内电信市场乃至于全球电信市场中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目前我国电信行业重复建设、资产闲置现象较为严重。

从全球范围来看,三网融合、混业经营已成为电信业发展的潮流,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打破行业垄断促进竞争、减少重复建设。

我国的电信业“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只有减少资源浪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真正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效提升行业的效益。

1.2《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的影响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我国反垄断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作为一部法律,其强制力将不可避免地对国内的传统垄断行业形成冲击,电信行业与石油、钢铁、金融等行业预计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本文旨在分析《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产生的影响,从而得到电信企业应对这些影响的思路。

一、解读《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该法已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反垄断法》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确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

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也作了禁止性规定。

虽然长期以来,国内民众普遍认为电信行业是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但并不能据此得出电信行业就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这一结论。

所谓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指的是反垄断法所禁止、限制或取缔的垄断和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

从垄断的形式来看,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状态;

从反垄断法具体内容来看,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反竞争行为。

因此,《反垄断法》并不规制电信企业取得市场支配行为的行为,而是规制了电信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行为实施有损行业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二、《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的主要影响

作为一个垄断性行业,电信行业必然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负面影响。

同时,《反垄断法》的出现,既为我国电信监管政策的完善创造了新的契机,也为电信监管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将在调解市场竞争秩序、制约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因此,在分析《反垄断法》对于电信行业所产生的具体影响时,我们应该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分别加以论述。

《反垄断法》的实施对电信行业的三个主要的正面影响,一是规范电信行业,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是提高电信企业服务水平,使电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电信行业正规发展;

三是为2008年末的电信行业重组提供了政策依据。

从长远看来,《反垄断法》对电信企业乃至整个电信行业都是有利的。

只有一个规范的电信市场,才能保障电信企业的规范竞争与良性发展,提高其竞争力,从而在国内乃至于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反垄断法》对于电信行业也存在着两个主要的负面影响。

首先,《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电信企业无法再通过其市场垄断地位来获得定价权。

其次,电信企业之间所存在的竞争压力——尤其是在2008年末的电信重组过后——有骤然加剧的迹象。

这些影响必然会在短期内影响到电信企业的营销策略与收入情况。

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2009年中期业绩来看,国内主要电信企业2009年上半年的运营收入及利润率增长都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这种情况与《反垄断法》的实施不无关系。

在《反垄断法》开始实施的一年间,已经有多家电信企业陆续取消或变相取消了手机漫游费。

竞争压力的增大也迫使了电信企业在产品、宣传与服务上增加更多的成本。

三、电信企业针对《反垄断法》的应对办法

在《反垄断法》实施后的一年间,电信企业违反《反垄断法》进行经营与竞争的案例常常见诸报端。

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某些电信企业——尤其是地方电信企业利用其市场垄断性损害消费者权益、进行恶性竞争的恶习依然难以改正。

在电信行业垄断现象依然严重的今天,如果电信企业想要避免垄断行为,就必须与时俱进,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意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遵守关于经营者集中方面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原则扩大企业规模。

电信企业只有及时自我规制,才能避免被法律所规制。

第二章中国电信行业现状分析

2.1中国移动财务分析

一、集团简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518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9月30日,资产规模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在岗职工15.84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是根据国家关于电信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在原中国电信移动通信资产总体剥离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骨干企业,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由中央政府管理。

2000年5月16日正式挂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所属子公司是既以资本为纽带,又以网络和业务为链条的母子公司关系。

二、年度财务与运营数据分析

1.2008年财务数据

2008年,中国电信业迎来一次大重组,旨在打破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为行业引入更多市场竞争机制。

由于本次重组对中国移动影响较小,中国移动在市场上暂未出现竞争压力,运营收入持续增长,增幅达15.5%,突破4000亿元人民币,达到4123.43亿元,EBITDA增长11.6%,EBITDA率超过50%,达到52.5%,虽比2007年同期略有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2.2008年运营数据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用户总数达到4.573亿,净增87.9百万户用户,用户规模持续快速扩大,保持垄断地位。

业务量方面,总通话分钟数增长达34.22%,而MOU增长8.13%,但ARPU下降6.74%,应为中国移动的蓝海战略及资费的下降趋势所致。

彩铃、WAP、彩信等增值业务增长强劲,继续拉动营收。

由于城市市场增长放缓,农村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同时借助国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机遇,中国移动加紧部署农村市场,运用[低ARPU、低MOU、低成本]策略营销农村市场,导致新用户拉低整体ARPU值。

3.运营收入构成分析

总体来看,语音及月租基础通话业务占据主要收入,其次为增值业务收入及其他运营收入。

但此结构变化趋势明显,通话费及月租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由2007年的69.3%减少至2008年的67.7%,而增值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由2007年的25.7%增至27.5%,增长强劲。

增值业务已成为运营商的新增长点与拉高ARPU的手段。

运营商提供的增值业务分为话音增值业务、短信增值业务、非短信数据业务。

其中,由于移动互联网的良好发展,非短信数据业务呈现强劲增长的趋势,而相信在3G网络建设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手机互联网带宽的增加会让未来的数据业务更多元化,从而迎来新增长。

4.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前三个季度数据分析

2009年前三季度运营收入为326,977,相较2008年同期增长8.9%,而2007年同期的增长率为16.6%,EBITDA同比增长率也由14.3%下降至5.5%,下滑明显。

EBITDA同样处于缓慢下滑阶段。

2009年1月3G牌照发放,3大运营商迎来新一轮竞争,重组后的格局变化得以显现。

2009年第三季度结束,中国移动用户数达到5.0837亿,净增用户数为5,112万,月平均净增数量为568万,相较2008年月平均净增用户数732.5万,有所减少,主要由于竞争对手以低资费为竞争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市场攻势。

另,TD-SCDMA用户数在9月末达到165.5万,其中包括TD-SCDMA手机用户、TD无线座机用户以及TD无线数据卡用户,较8月新增32.8万户,创下单月TD用户发展新高,但仍不具备能拉动产业链的规模效应。

ARPU值与2009年上半年持平,为75元,较2008年的83元下降9.6%,说明市场竞争激烈化。

与上半年相比,MOU值基本稳定,与2008年全年基本持平。

2.2中国联通财务分析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是2009年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国有控股的特大型电信企业。

中国联通在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控股公司是中国唯一一家在香港、纽约、上海三地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

截至2008年底,资产规模达到5266.6亿元人民币,员工总数46.3万人。

中国联通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通信网络,主要经营:

固定通信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和各类电信增值业务,与通信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等。

2008年5月23日,中国联通分拆双网,其中CDMA网络并入中国电信,从2008年10月01日正式开始分拆,133和153号段正式并入中国电信,联通停止CDMA业务,保留GSM网络与中国网通组成新的联通集团。

2008年10月1日,CDMA网络正式移交中国电信运营。

2008年10月15日,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红筹公司正式合并。

2009年1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合并,新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2009年1月7日,中国联通获得了WCDMA制式的3G牌照。

1.2008年财务数据

2008年中国联通实现营业收入1751亿元,同比下降5.7%,总利润449亿元,增长56.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7亿元,增长109.4%,其中持续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27.6亿元,同比下降0.8%,营业利润54.1亿元,下降75.1%,总利润74.8亿元,下降71.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4亿元,下降61.3%;

终止经营的CDMA业务收入为224亿元,同比下降29.5%,利润总额为374亿元,同比增长17倍,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63亿元,同比增长26倍。

每股收益为0.931元,其中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收益为0.16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为0.065元;

每股净资产3.32元,分配预案为每股分配0.0672元。

我们看到联通08年业绩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出售CDMA带来的收益,此外公司计提了无线市话业务122.5亿元的减值准备,是导致持续经营业务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2.28%,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管理费用增长8.7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7.7%。

2.2009上半年财务数据

2009年上半年受企业重组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中国联通2009上半年实现收入784.9亿元,其中通信服务收入766.1亿元,同比下降4.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9亿元,同比下降57.2%,折合EPS(基本每股收益)为0.103元。

3.2008年运营数据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联通用户总数达到1.334亿,净增12.81百万户用户,用户规模略有增大。

业务收入方面,增长最明显的是通信产品的销售及其他收入,增长率达到377.2%,这与中国联通联合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中正式引进iPhone3G/3GS有很大关系。

但这部分收入在整个运营收入结构中仍然只占了2%(见饼图)。

而作为运营收入的最主要构成部分——语音业务收入,却略有降低,负增长1.3%。

于此同时,增值业务收入保持着一个稳定的增长率20.1%,在运营总收入中的占比也由07年的22%增大为08年的25%,显示出其在将来取代语音业务成为运营收入主要来源的可能增值业务数据.

业务量方面,话务量增长达10.6%,而MOU与ARPU分别下降1.5%与8.0%。

增值业务方面短信量、炫铃用户数与GPRS用户数均有所增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电信重组将有利于新联通在全业务运营及3G时代获得优势竞争地位,同时看好中国联通的中长期发展潜力,但短期内由于CDMA业务的出售及联通GSM业务和网通业务增长的乏力,加上3G业务尚处于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育期,全业务运营带来的业务创新机遇还需要时间培育,加上中国电信的加入使得移动运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因此中国联通短期内将会面临相当的增长压力。

4.2009上半年运营数据

传统固网业务收入下滑明显,固网宽带和移动业务收入持续上升。

公司上半年通信服务收入中,固网通信收入414.0亿元,同比下降11.4%,但宽带收入部分为120.9亿元,同比增长10.3%。

传统固网收入下降一方面是由于用户数持续减少,上半年本地电话流失111.8万户;

另一方面固话ARPU不断下滑,今年上半年为人民币32.0元,同比下降12.2%

公司宽带业务表现出较好的增长潜力,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快推进宽带升级提速及内容应用推广,使得用户数不断快速增长。

上半年累计净增用户483.2万户,在用户增长方面赶超了中国电信。

但同时ARPU下滑到60.2元,同比下降13.5%。

移动通信收入350.7亿元,同比增长6.2%。

这一方面来自移动替代固话的效应,上半年GSM用户数累计净增701.2万户,总数超过1.4亿户;

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以GRPS为代表的移动增值业务快速增长,上半年移动增值业务收入占移动通信服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6.8%,同比又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公司在3G方面的拓展不断加快。

2009年底,3G网络覆盖城市从规划的284个扩大到335个。

截至8月1日,公司3G试商用友好体验城市已达到268个,并计划于9月28日在全国285个城市同步开始3G正式商用。

8月28日,跟苹果公司就未来三年内iPhone手机合作销售达成协议,并将于今年四季度正式在中国大陆市场商用。

IPhone正式推出后,其3G优势能有一定程度的起色。

2.3中国电信财务分析

中国电信,最初被称为“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1995年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从此逐步实行政企分开。

1998年,邮政、电信分营,开始专注于电信运营。

1999年,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被剥离出去。

2000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正式挂牌。

2001年,中国电信被再次重组,进行了南北分拆。

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新正式挂牌成立。

2008年5月24日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

2009年1月7日14:

30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3张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3G时代,其中中国电信获CDMA2000牌照。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是经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注册资本1580亿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网络设施,包括本地无线环路;

基于电信网络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

进行国际电信业务对外结算,开拓海外通信市场;

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广告、出版、设备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设计施工等业务;

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随着2008的中国电信业重组,中国电信花费人民币438亿元收购了中国联通的CDMA业务,向移动业务领域进发,实现了多年来的全业务运营夙愿。

2008年中国电信受到若干一次性因素影响,如雪灾及收购CDMA等,因此EBITDA同比下降1.3%,净利润下降12.8%,但是由于现金流水平提高8.1%,公司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因此派发股息水平与去年持平,相信CDMA业务加盟后中国电信在2009年的利润和EBI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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