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 1Word下载.docx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 1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 1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质量标准
按相关标准验收,质量为合格。
4.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
(小写)元
5.发包人工作
5.1开工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原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和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施工图份,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防碍物。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等相关手续。
5.2指派为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签证等手续,接收承包人送达的结算、竣工资料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事宜。
5.3委托监理人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
其职责、监理内容、授予的权限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承包人份。
5.4如施工需要拆改原有建筑建筑物和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人工作
6.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交发包人审定。
6.2指派为该工程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按图纸组织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6.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线、树木绿地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6.5施工中未经发包人或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和各种设备管线。
6.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工期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支付承包人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按《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
1.工人加班费%
2.夜间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费%
3.增加模板及支撑材料的摊销费和运输费%。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同,工期顺延。
7.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形式或中途无故停工,工期不顺延。
7.4因变更设计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1周累积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8、安全生产
8.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政治权利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其它相关法规。
8.2由于发包人确认的图纸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导致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4如本工程需要单项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
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材料供应
9.1发包人供应材料
发包人供应材料的(见附表1),应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承包人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应支付材料价值%的费。
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承包人负责赔偿。
9.2承包人采购材料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的质量负责。
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变更
10.1发包人提出变更,应在变更提出前48小时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变更造成承包人材料积压,应由发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变更。
造成承包人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0.2承包人提出变更。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双方协商分享。
10.3变更签证。
以上变更双方均应在48小时内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变更签证作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依据。
11.工程验收
11.1隐蔽和分部位验收。
承包人先进行自检。
并在隐蔽和分部位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人)验收。
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承包人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2延期或复验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
发包人未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若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停工费用,工期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和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1.3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1.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安排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行的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不能超过72小时。
发包人应承认竣工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现场看管费用。
12.工程价款及结算
12.1工程价款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
(2)可调价格: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次数
拨款时间(形象进度)
拨款%
金额(万元)
1
2
3
12.4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相关资料。
发包人自接到上术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工程结算书。
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13.违约责任
13.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人应补偿承包人顺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1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元。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据传工程款,每拖期1天,按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3.2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3.3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13.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3.5未输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3.6合同一经签定,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输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4.索赔
14.1承包索赔。
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按以下约定向发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据国;
2.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发包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工期前14天提出。
14.2发包人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后,发包人代表应扩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
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14.1的约定相同。
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1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进,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其它
(1)
(2)
(3)
(4)
(5)
(6)
(7)
17附则
17.1本工程如需保修,双方另签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7.3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17.4合同订立地点:
17.5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17.6本合同发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7..7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发包人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所:
地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启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表1:
发包人供应材料施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量
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