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本级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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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本级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文档格式.docx

进一步加大“三农”扶持力度,为全市1578个行政村拨付专项资金2.8亿元,全年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24亿元,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克服融资困难,支持城区扩容提质,保障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需要。

——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拟定完善了30多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有效促进财政规范管理。

出台了部门预算编制系列制度,完善部门预算编制。

加大往来回收力度,全年共回收往来资金11.27亿元。

加强了国库资金监管,全年共组织清理财政专户727个,其中市本级85个,撤并90个,其中市本级23个,对235个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实拨资金账户进行了清理。

大力压缩“四费”支出。

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安排采购预算金额3.49亿元,完成采购金额3.12亿元,节约资金3700万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次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重点关注了收入组织、资金分配、下达及投向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计划的编制不够精细。

1.一般预算支出不够细化,项目预留资金较多。

年初一般预算中有9573万元支出仅明确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

其中:

小街小巷、社区整治等8000万元,电子政务建设1000万元,生产车辆购置经费173万元,水利建设400万元。

同时,当年项目支出中预留资金达2367.96万元。

2.部分专项编列不够规范。

2011年度预算外项目支出明细中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正常工作经费6721.33万元应当编入基本支出。

3.基金预算编制未全细化。

2011年度共有1262万元基金预算安排未细化,其中:

新菜地开发基金112万元、物价调节基金160万元、城市电费附加9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90万元。

(二)部分财政管理不够严格。

1.财政专户设置仍需规范。

市财政局在2011年度撤销部分财政专户的情况下,当年末仍设置有粮食风险基金等50个专户。

经核查,上述专户中部分专户设置欠规范,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

2.部分财政专户资金滞留,影响资金效益及时发挥。

“农村饮水及公路建设”专户,年初结余资金1.47亿元,2011年拨入专项资金4.23亿元,拨出资金2.39亿元,当年结余1.84亿元。

至2011年底,该账户累计结余3.31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3.个别财政专户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和“基建资金”专户2011年度结余利息收入共计49.4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分预算执行不够严谨。

1.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

一是在预算内向湖南益丰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湖南洞庭水殖珍珠有限公司、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拨付资金。

二是在预算内向市房地产业协会等协会单位拨付资金294.05万元。

2.国债款和基建款未及时拨付。

经核查,2011年底国债款292.07万元、基建款3797.52万元未及时拨付,其中:

贺家山农场等5个单位国债款、基建款合计162万元系2010年底前形成。

3.武陵区财政局混淆级次收入80万元。

武陵区富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违规出让宗地3358.16平方米,武陵区纪委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名义收取国土出让金和税费80万元后,缴入武陵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影响市级收入80万元。

4.部分代征费用未及时上缴财政。

一是市电力局城区供电局和德山供电局在2011年底,少向市财政申报由该局大客户中心历年代征的电力附加195.76万元。

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督促市供电局清缴了100万元,其余部分将于近期清缴。

二是2011年末,部分单位代征的预算收入484.65万元未及时解缴财政,其中:

市自来水公司代征的2011年度污水处理费372.78万元,市电力局申报代征的城市公用附加111.87万元。

5.个别项目实施不够规范。

一是“城市排水电费”项目存在挤占、资金闲置等现象。

市财政局2011年安排城市排水管理站排水电费200万元,排水管理站单位用水、电与排水专项电费未分开核算,经费支出挤占排水电费项目。

当年实际拨付172.8万元,指标结余27.2万元,其中:

单位实际支出排水电费164.48万元,账面结余资金8.32万元,财政指标累计结余129.94万元,未及时清算。

二是“穿紫河送水”项目资金管理比较粗放。

2010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该项目按230万元包干结算,市自来水公司2010年度和2011年度分别收到财政拨款230万元,两年实际支出电费384.69万元,其余部分无依据以人工工资和维修支出冲抵,同时送水量和送水效果均缺少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依据。

(四)市本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改变入库税种和级次,影响市级预算收入98.04万元。

一是地税经开区分局将实际征收的城建税24.09万元、教育费附加16.98万元调整为营业税入库,影响市级收入41.07万元。

二是地税武陵分局将教育费附加114.51万元调整为营业税入库,影响市级收入56.97万元。

2.代开单位房屋租赁发票税率不一。

地税武陵分局对常德市诗墙管理处等单位代开房屋租赁发票金额1082.12万元,系根据19.7%的综合税率征收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213万元,其中多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额21.64万元。

地税直属分局和地税经开区分局在代开单位房屋租赁发票时以17.7%的综合税率征收税款,均不含2%的个人所得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司法局、市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等八家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了市房管局管理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市计生委管理的计生事业费。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反映在市发改委的问题。

部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

抽查发现,市发改委投资计划审批把关不严,在未取得正式环评报告的情况下,批准启明路东线工程等3个项目的投资计划。

(二)反映在市住建局的问题。

机关经费挤占部分项目经费41.2万元。

一是违规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食堂中餐补贴34.2万元;

二是在“村镇管理费”和“治理建设领域经费”项目中列支考察费7万元。

(三)反映在市房管局的问题。

部门代管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长期出借的房屋维修专项资金90万元未及时收回。

市房管局于1994年、1995年、1997年将从直管公房中提取的房屋维修专项资金分别出借给原下属的中房公司50万元、经营公司10万元、迅华公司30万元用于安置房建设、公路改造和育才路延伸建设,虽每年下达催款函,但至审计时止,出借的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仍未及时收回。

二是2008年6月至今,市房屋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中心计提房屋维修资金利息未及时分解到个人账户。

(四)反映在市园林局的问题。

1.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

市园林局2011年当年工程计划投资1800万元,4个项目由于地面拆迁及土地用途改变等原因未开工,资金总额362万元,占计划投资的20.11%。

2.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至2011年底专用存款账户尚有695.58万元项目尾款未及时清算,其中包含近两年从财政融资办拨入的工程款320万元。

(五)反映在市司法局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上年结转预算指标139.19万元及当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

2.四项费用未压缩。

由于工作任务增加等原因,市司法局四项费用2011年较2010年增加74.27万元。

接待费增加26.89万元、会议费增加14.63万元、交通费增加18.52万元、学习考察费增加14.23万元。

(六)反映在市计生委的问题。

1.项目立项不够完善,当年未发挥资金效益。

财政2011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20万元,当年已使用10万元,除5.28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经费外,其余4.7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结余110万元转作下年度使用。

同时,动用生育关怀资金等专项结余229.81万元没有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2.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武陵区计生局在计生事业费中列支两扶配套资金和奖扶配套资金13.63万元;

鼎城区计生局违规在计生事业费中列支新建办公楼工程尾款78万元。

(七)反映在市教育局的问题。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一是年初市财政安排给市教育局再分配的教育附加专项经费775万元,仅明确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导致在执行中分配、使用随意性较大。

二是上述资金实际拨付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1290.29万元,超预算515.29万元。

同时,在具体项目执行中,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挪项等现象。

2.项目支出结构不够优化。

市教育局2011年基教经费、职教经费等14个项目中,招待费、会议费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8%。

3.出借财政资金存在风险。

一是市教育局教师奖励基金投资存在安全隐患。

2007年9至11月,经当时分管市领导和教师奖励基金理事会批准,将基金600万元委托市教育担保公司下属运达商务公司理财,期限一年,市教育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008年,市教育担保公司重组,债务人仍为运达商务公司。

2009年至2010年,市教育局多次催收,该公司先后四次向基金会承诺分次还款计划,据借款合同测算,2010、2011年应收取投资收益78万元,但事实上既未收回本金也未取得投资收益。

市审计局在2008年对市教育局原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即指出,上述借款存在安全隐患,至此次审计时止,基金会仍未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是教师奖励基金会出借基金1270万元给同德职业技术学院、财经中专等,收取的借款利息以捐赠收入入账,收益处理不规范。

(八)反映在市水利局的问题。

市水利局在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时,没有把以前年度水库除险、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资金结余240.82万元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到位。

2008年,预算安排泵、闸、涵联合配水调度项目资金18.92万元,至今未执行;

2011年预算追加水环境保护工作经费20万元、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40万元、防洪保安资金超收10万元,均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是2011年将购车款38万元在预算安排的防汛经费中列支,挤占防汛经费。

3.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

一是向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水资源费未征收到位。

2011年,湘澧盐矿、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湖南常德华耀浆纸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水资源费共计9.61万元未征收到位。

二是向损坏水土保持工程、监测、科研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不到位。

市水利局当年审批的67个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收取2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54.69万元,至审计时止,仅收取2个项目共计8.01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还实施了对常德经开区园区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征管使用、中高职教育助学金发放等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经开区园区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07道路改建工程等预算评审金额815.7万元的建设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

二是经开区安置小区从2007年7月开始建设,共占用集体农用地533.25亩,一直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于土地的违规使用,致使区安置办承建的青山小区4至7号公寓楼新建工程预算评审金额达1902.09万元未能实行公开招标。

三是2009年12月动工建设的德山乾明南路南延段项目,占用德山镇株木山村和益阳冲村集体土地91.6亩,直到2012年3月15日才办理完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四是德源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工程BT项目履约监管不严,投资方宏富公司不仅提前收回了工程投资,也规避了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中高职教育助学金审计调查。

一是由于财政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发放不及时,导致助学金未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是个别学校存在冒名顶替、助学金顶抵学费以及虚假签名应付检查等现象。

(三)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征管使用情况审计。

一是市本级2011年年初预算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有1803 

万元违反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其中:

安排市教育局会议费、督导费等工作经费775万元,安排扶贫助学金120万元等。

二是市本级2011年教育费附加实际结转下年使用数占当年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的30%,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没有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审计调查。

一是2011年市本级应从用地管理费等收入中提取水利建设资金4276.08万元,实际只提取3425.39万元,少提取850.69万元。

二是2011年水利建设资金预算中有10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至审计时仍未拨付。

三是农田水利建设相关项目或资金使用分散,效益难以体现,如分配给鼎城区93万元水利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下达到各镇、村、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实施主体多达36个,各项目资金额度较小,难以达到彻底维护的目的。

(五)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调查。

市财政安排拨付给区、县(市)乡镇、村等单位新农村建设资金共计1997万元,共涉及拨款单位368个,每单位平均拨款仅5.43万元,多数乡镇项目安排资金介于1至4万元之间,因资金投入分散,单个项目分配资金少,很难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六)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一是2011年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滞后,与财政资金预算不相符,导致资金还存在255.37万元的缺口。

二是部分项目验收进度缓慢,朝阳路市场属于2010年改造项目,至今未完工验收。

三是2011年底旅游建设及奖励资金年底结余124万元中,部分资金在2012年无具体项目,导致资金闲置。

(七)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3至5月,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力量对全市社保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是:

市本级超出中央允许试点的范围,用失业保险基金228.91万元对用人单位进行了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等补贴;

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人员6.26万人未纳入保障;

重复参加各项社会保障4.97万人;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待遇312.93万元。

二是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不到位3.67亿元,存在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征收机构违规减免等问题;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存在多头开户、违规开户存款等问题;

挤占挪用资金2582.79万元;

资金运营和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11年底,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结余用于活期存款比重达到了51.65%,债券比例仅占0.17%,收益率较低。

三是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部分单位社会保险封闭运行;

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信息系统更换频繁,重复建设造成了大量的浪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由于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与公安、民政、工商和地税等部门信息共享,导致重复参保等问题。

四是还存在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高,互济能力不强,常德市实际上只是实行了基金预算加调剂金的省级统筹的管理模式,基金调剂能力弱,市、区县市收支赤字时,仍需地方财政兜底解决。

对本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

2012年6月18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将于今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推动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政府债务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强化预算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减少待分配资金规模,科学安排、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确保项目计划的时效性,促使资金发挥效益。

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拨款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收入征管力度。

坚持依法征税,严肃税收征管行为,市本级预算收入应严格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

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财政部门应加大电力、自来水等企业代征的各项附加收入检查力度,与代征主管部门建立收入核对检查机制,建议政府出台关于企业代征附加收入的文件,规范企业代征附加收入管理。

三是完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着力提高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和水平,由政府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做好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工作,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合理核定项目支出明细与水平,建立项目申报评审制度,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同时,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维护部门预算执行严肃性。

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在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的同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执行。

按照国家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四项费用。

促进部门代管资金规范化管理,部门代管的各项资金都应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将公共资金转化为部门利益。

加大往来款清收力度,将出借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监督范围,规范审批手续,落实清欠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确保财政资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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