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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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
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要按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施工过程的控制管理
1、质量控制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
A、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以下简称原材料)应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经项目部专业工程主管和质量小组进行质量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对于第一批进场主要材料、设备,还需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参加检验签证。
B、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a、质量保证资料整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b、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C、主要设备进场应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
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项目部,项目部应及时会同工程部、技术部、施工单位开箱检验,符合要求者共同签证,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退货处理。
D、主要装饰材料样板(包括外墙材料、装修、园建、饰面材料等)原则上由装饰工程设计单位(部门)提供,按照选板初定样板施工综合选定封板施工的流程进行,紧急情况下可由项目公司、装饰工程设计单位(部门)、营销部门、地区公司主管领导会同施工单位选定。
E、原材料进场检验应实行试验见证人制度:
a、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项目部派人监督取样、送检,试验报告上需有项目部现场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
b、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的区、市建筑工程质检站试验室和工程部指定有备案资质的试验室,否则无效。
F、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2)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A、巡视检查与旁站监督
a、项目部质量小组、工程主管和监理,必须每天巡视所管现场二次以上,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b、下列部位施工全过程必须旁站监督:
①桩基础工程的砼浇筑及打压桩工程;②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墙浇筑砼及防水处理;③钢结构安装;④天面防水施工;⑤水暖系统的压力试验及通、灌、闭水试验;⑥主体结构砼的浇筑。
B、检查与抽查
a、工程部、项目部应组织现场巡视和检查,每月应对各分项工程实行抽查,抽查率不小于10%。
b、检查内容:
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施工工艺、工人操作是否按规范、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执行。
(3)中间验收
A、施工样板、样板房(间)的验收
a、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大堂、电梯前室饰面、吊天花等)、外墙外保温、橱柜安装、厨、厕、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安装、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绿化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施工样板”且须有小样或排版图,施工样板须经项目部及工程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铺开施工;
b、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要求后,应在指定的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确定各专业工艺流程、综合质量验收及装修标准。
施工样板间墙体砌筑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规划部门、营销部门对房间间隔进行功能确认,并办理会签。
样板间完工后,由项目部会同工程部、技术部、规划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营销部门联合验收、签证;
c、楼盘销售前,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做样板房(示范单位),样板房(示范单位)要反映出建筑效果。
样板房完成后,项目部会同工程部、技术部、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由公司主管领导审定。
B、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a、分项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签证。
验收不合格,由项目部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b、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c、一般的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由专业工程监理检查后报质量小组验收签证,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如下表)须报工程部及设计人员进行验收、签证;
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表
项目
主要分项
基础工程
第一批单桩单柱的桩基成孔或主要受力桩成孔的终孔验收和钢筋笼验收。
钢筋砼工程
地下室底板、顶板、外侧墙、核心筒剪力墙,裙楼,结构转换层,第一层标准层,天面层钢筋。
防水工程
地下室、屋面、水下结构的防水。
设备安装
地下防雷接地工程、天面防雷工程;
地下室、裙楼、塔楼标准层第一层的水电管线预埋;
超高层建筑圈梁防雷工程、避难层管线预埋。
d、一般的分部工程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
下列分部必须由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技术部、项目部、施工单位验收、签证;
1地基基础(包括地下室)分部工程;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3装饰分部工程;
C、重要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a、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地极电阻测试
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高低配电柜、控制柜、消防控制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及安装好的电气线路,未安装的电力、控制电缆。
应在安装和使用前做绝缘和耐火等级检查,经项目部专业工程监理、质量小组核验后签证后方可进行通电试验。
楼房电气保护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应测试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b、给排水管道的严密性试验
给水管道,应做分段和系统打压试验。
分段打压试验由项目部现场旁站检查验收,系统打压试验,由工程部组织验收。
排水管道(污水、粪水管)、雨水管及空调冷凝水管安装完后应做灌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部参加。
c、室内采暖、热水管道安装的质量检查及控制
室内采暖及热水隐蔽管道系统应做好分段、分单元的打压、试水和水冲洗试验,由项目部检查验收。
系统试验必须有工程部参加验收、签证。
d、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及控制
通风管道系统保温前应分段进行试压,并由项目部验收、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温施工。
通风与空调的设备到现场安装后要进行单机试运转抽查。
系统调试和综合效能测定,须有工程部参加验收、签证。
e、主要机电设备的单体检验、调试、试运转
电梯、消防系统、水泵、通风、空调设备机组(含冷风柜、风机盘管)及电机、变压器、配电箱柜安装后,应进行单体试车调试,试运转检验。
试验由项目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专业主管参加检验和确认签证。
(4)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处理
A、质量问题及事故的界定
a、重大事故: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伤三人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b、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因违反施工规范、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c、一般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造成严重缺陷者为一般质量问题。
B、质量问题的整改
a、项目部对于现场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处罚。
b、工程部每次现场抽查后均应填写《工程抽查情况通知书》,发至项目部,抽查出的问题由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书面回复工程部。
如因项目部督促不力,使工程质量没有及时得到整改,工程部应下发《工程管理检查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C、质量事故的处理
a、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项目部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向技术部、工程部报告,工程部应立刻向地区公司工程主管领导及工程管理中心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处理、保护现场,等待调查、取证和处理;
b、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项目部应在事发4小时以内报告工程部;
c、工程部要将本月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在上报给工程管理中心的质量月报中体现。
(5)工程暂停工与复工
A、当施工现场出现如下问题,工程部有权发出暂停工令:
a、施工中质量出现异常情况,经现场监理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使质量情况好转;
b、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c、擅自使用未经认可的建筑材料;
d、不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e、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f、未经审查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B、暂停工令签发程序:
a、局部暂停工令由工程部经理报告地区公司工程主管领导同意后签发;
b、对于涉及范围大、影响面广的工程暂停工令,须由地区公司工程主管领导签发;
c、对可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苗头,需立刻制止的可先行下达停工通知,随后向地区公司工程主管领导报告;
d、单位(重要单项)工程及影响面广的工程停工及复工须上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6)成品保护
A、成品保护措施
a、制度保证:
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建筑成品保护规定》;
b、组织保证:
总承包单位要成立项目工程建筑成品保护小组,项目部参与成品保护小组的管理;成品保护小组负责监督各交叉作业工序执行中间交接验收手续,协调和管理独立分包工程执行成品保护规定,落实责任和执行处罚。
B、成品保护重点
①预埋给排水管道;②卫生洁具、橱柜;③木门、窗及门锁;④木地板;⑤室内、外装饰面层;镀膜玻璃;大理石窗台板;防水层;阳台栏杆;避雷带;小区道路;园建绿化。
(二)、工程生产管理制度
(一)检查制度
1、项目部周巡检
(1)每周定期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讨论、总结;
(2)项目周巡检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参加;
(3)周巡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
(4)每周四下午前向工程部上报《工程质量巡检周报》。
2、工程部月度生产检查
(1)工程部每月月底要组织本部全体技术人员及各项目质量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