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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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Word格式.docx

十七、做好学院档案材料接收、征集、鉴定、归档等工作

十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工作职能部门,主要做好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会同宣传部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展机关的“创先争优”和“三育人”活动。

四、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收缴、管理合理使用党费。

五、负责处科级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和使用工作。

六、制定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规划、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七、负责厅、处、科级干部的考核、培训。

八、做好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

九、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省、市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调整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外调材料的审核和教职工、学生的政审工作。

十一、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配合纪检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制定党校办学规划及培训计划,抓好党校教学管理工作、干部培训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档案,建立健全干部信息库、撰写党建信息和网站建设。

十四、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五、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处级以上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查与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是在院党委领导下,主管全院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保持与新闻机构的联系。

二、指导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负责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安排。

三、从分发挥“有正确的理论引导人”的作用。

制定教育计划,编写,购买教育材料,组织学习教辅,检查学习情况等。

四、负责安排全院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

五、负责全院精神文明的创评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总结和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

六、办好院报、广播站、学院网站,负责院报稿件的编审和重要新闻、广播、网络稿件的审定,负责相关器材的管理、使用与报修,学院网页信息的及时更新。

七、对学院的宣传栏、阅报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张贴物、宣传标语、宣传横幅进行管理,及时审核和更新相关内容。

八、指导全院的德育工作,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组织交付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统战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三、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做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人士的工作,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四、做好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代表的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重视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及考察,并提出安排使用的建议。

六、密切与民主党派、统战对象的联系。

七、负责民族、宗教、侨眷和对台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是在原党委、行政领导下,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检查本院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四、检查、处理本院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群众对本院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

六、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促进廉政建设,行驶监察职能,履行检查职责。

七、建立工作问责制,对各行政、教辅、系(部)执行学院决定进行问责。

八、受理对院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举报以及上述人员不服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和说明。

九、负责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规、廉政教育。

十一、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

十二、监督学院各类干部提拔、招投标、资金使用、招生、考务工作、图书教学设备采购、工程验收活动。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在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院人力资源实施科学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拟定学院机构编制、人员及岗位编制计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负责人才引进、人员招考。

三、负责学院教师的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聘后管理工作。

四、负责科级以下干部、工人的调配、聘任及聘余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参与拟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意见。

六、人事工资信息库维护管理

七、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工作。

八、对相关津贴、费用(交通费、电话费、加班费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工作。

九、负责继续教育的统计,教职工的培训、考级及教职工各种资格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职工的定级、加班、考勤和年终考核的统计。

十一、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十二、负责《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的辞职、调动、工龄计算。

十四、负责教职工的合同签订、合同违约、赔款督查工作。

十五、整理和掌握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基本信息,汇总学院教职工花名册。

十六、负责管理在职研究生、委培博士、访问学者相关事宜和相关合同的签订。

十七、负责学院“候鸟型、永久性”人才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学院高级专家选聘、推荐和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高校资格证的办理。

十九、负责各类人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审批及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临时用工审批和学院聘任合同管理。

二十二、负责事业法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二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在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进行研究、论证和监督实施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历史、特点、优势、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发展规律和最新动态;

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战略及方针政策;

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制订供学校领导可操作的政策和办法;

研究办学体制、办学方式的改革政策;

研究制订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

二、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

负责组织学校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的整体设计。

三、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收信息、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发展规划简报》;

编辑《资料选编》,主要选编有关高教改革的各种具有指导性、代表性或典型性的领导讲话、外校文件、工作经验、研究动态、讨论方案等,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负责学校的综合统计及对外呈报或发布数据的会审。

五、按照各项发展规划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评估工作。

七、负责学院事业规划、学科发展规划、校园发展规划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编辑学校大事记、年鉴等。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在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制订学院各项财务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学院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金,管理好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负责编制上报财务各种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会计核算、填好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做好学院相关经费的支付工作。

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发放工资、退休金、奖学金等业务,审核和监督各项费用的开支。

六、定期检查和分析学院财务收支状况,参与学校有关财经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负责全校财政、税收、物价的检查。

七、及时办理医疗、公积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的支付手续。

八、根据规定做好学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清理和催缴学费,确保欠费及时到账。

九、负责指导和监督院内经济实体和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与管理。

十、及时向财政申报用款计划,确保学院资金周转顺畅。

十一、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二、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有关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等工作。

十三、负责发票、收据和学校有价票据的管理、监督、检查和院内事业性收费。

十四、负责办理院内结算中心开户单位资金的结算业务和融资。

十五、负责财务核算和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硬件维护工作。

十六、汇总、上报有关财务统计报表,起草财会公文。

归集和管理会计档案。

十七、负责组织对全院财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岗位培训,负责全院会计人员会计证的管理。

十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在院行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负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是:

一、“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强化管理,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二、开展审计法规宣传,强化部门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

三、对学院所有部门的经费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等进行审计。

四、对学院所有部门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根据学院指示,接收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对校内机构相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六、对学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修缮工程进行审计。

七、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财务制度的调研和决策工作,在经济的宏观控制方面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八、参与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家具和大宗物资采购及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

九、负责学院相关报表的统计,并上报相关统计部门。

十、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实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教学工作计划;

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

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及有关教学基本文件。

三、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学科、课程的发展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协助组织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学生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工作。

六、负责编制教学任务、编排学期课程表,负责教室调度和管理、选课管理、成绩管理、重修或补考安排、考试管理、考务和试卷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院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实习基地的建设。

八、负责常规教育教学检查与教学质量监控,发挥教学督导功能。

九、负责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与技术的开发、引进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应用推广。

十、协助高层次师资引进与培养,负责教师资格审定。

十一、负责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消耗材料的管理与供应。

十二、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教材建设管理及教材的计划、订购、保管和供应。

十三、负责学院教育教学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十四、负责教学评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xxx学院校历》。

十六、协助组织基于网络信息平台的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八、负责学院设备和实验室的宏观管理,督促、落实相关涉别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

十九、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处工作职责

教师工作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师资的规划、培养与发展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并具体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

三、拟定学校师资需求计划,协助做好教师的引进工作。

四、负责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校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五、协助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工作。

六、拟定学校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新进校教职工的入校培训、岗前培训

八、负责拟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教师各类资格考试的组织开展和资格证书的办理、发放。

十、负责开展教学名师、教学科研突出成果奖励等各类评奖、评优的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师资数据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设备管理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实验室管理、教学仪器使用和设备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实验室建制的调整(新建、调并、撤销)工作。

三、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

四、负责全院实验室仪器、教学仪器、办公电子设备的购置、分配、调剂和维护、修缮工作。

五、负责仪器设备建帐及计算机管理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建设项目标书的制作,参与招(投)标及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使用管理,组织实验室评估、评比活动。

八、负责实验室的对外服务工作。

九、负责编制政府采购设备部分计划上报和汇总工作。

十、负责全院仪器、设备、设施的报损、报失、报废的审核以及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

十、负责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验收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工作职责

总务处是在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后勤管理,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学院房屋修缮工程、绿化工程计划,经学院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证动力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全院的供水、供电、供暖及其管理工作;

负责浴室、开水房的管理工作;

协助保卫处做好消防系统运行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按学院规定配置办公家具、活动课桌椅。

四、负责学院学生和教职工的就餐、餐饮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舒适、整洁、健康的就餐环境。

制定安全措施,加强食品卫生工作。

五、负责学院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负责校园绿化管理、生活垃圾的清运、校园环境卫生的管理及环卫消杀工作。

六、负责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普通公用教室、多媒体教室的卫生保洁和修缮工作;

配合教务处等部门做好教学、考试用教师的调整准备和使用安排工作。

七、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设施布置、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工作。

八、负责新进教职工的住房安置工作。

九、做好学院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物资采购工作。

十、做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和日常杂物的保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日常维修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通讯系统维护工作。

十三、加强院卫生所建设,做好教职工、学生体检、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工作。

十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础建设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基础建设相关工作的主要部门。

其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编报基建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修改。

二、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批准的基建投资计划,做好勘察设计工作。

为学校基本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相关的依据和建议。

三、依照的相关法规,负责申请并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四、负责组织设计、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五、负责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保修和各项服务工作。

六、对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进行质量、价格的考察、评选、组织采购。

七、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做好资金的计划和使用管理。

八、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决算,并报有关部门审定。

九、负责基建文书、规划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十、负责校内有关基建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重大项目和重大修缮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落实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学生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学生工作。

二、负责对学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

三、负责制定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班级的管理、评优和相关费用的的发放。

四、负责全院学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评优以及兼职学生工作人员的指导。

五、负责制定班主任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各学院选聘和管理班主任队伍。

六、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处理和防范学生思想和行为相关问题,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

七、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选、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设立、评审和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工作。

八、负责处理违纪、违法学生,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九、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校内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等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十、负责建立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配合武装部搞好学生军训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生公寓的教育职能。

十三、协调好学生搬迁,宿舍调整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保卫处(武装部合署办公)是在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武装部和学院党政双重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治安保卫和武装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

严防各种势力对学员的破坏活动和危害国家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院内安全管理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

四、调解处理学院内部的治安纠纷,做好协警和门卫的管理工作,维护好学院治安秩序。

五、负责全院维持稳定安全的相关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院发生的各种案件和治安情况;

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学院发生各类案件。

七、负责对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的场所安全状况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完备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并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

八、户籍管理。

负责在校学生户口管理,学校单身教工集体户口管理,及时办理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

九、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租房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及时办理政审和登记备案,办理暂住证、出门证、停车证。

十、管理好学院内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秩序。

十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根据《消防法》及相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严防火灾隐患的,落实责任,对具有隐患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做好军事教育、军训、国防教育工作。

十四、做好征兵宣传工作。

十五、做好学校与部队的共建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十六、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武装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与培训部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与培训部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函授、夜大、成人脱产、高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专业证书、职工培训和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和层次的教育。

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我校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实施。

二、负责成人教育、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申报、录取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成人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

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专业证书》、岗前培训、职工培训的教学计划;

协助省考办制定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试卷命题。

四、负责制定高职成人教育教学大纲及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订购和出版发行工作。

五、负责全校高职成人教育的教学组织及管理,做好开课计划、教师聘任、教学检查、教学评估、考试及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学生学籍、教务管理、教师教学考核、学员成绩、档案、学员考勤、考风考纪、毕业论文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证、毕业证、结业证书的管理及颁发工作;

做好成人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考试及颁证工作。

八、负责高职成教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做好班主任聘任与管理及对违纪学生教育和处理等工作;

加强和学生原工作单位及家庭的联系,建立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的网络。

九、负责学校函授站、夜大学等教学点和各类非学历短期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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