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建设实施规划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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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

1.1.2功能区划

●核心区

核心区主要集中在廉江市高桥德耀、遂溪县北潭、麻章太平镇等海域。

经统计,核心区面积共有6613.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2.6%。

突出特征是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均为天然林或天然次生林,红树林种类多、生长茂盛且集中连片,是湛江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精华所在。

区内没有居民点,人为干扰极少。

●缓冲区

缓冲区面积1712.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8.5%。

区内除沿海滩涂外还分布有一定面积的天然或人工更新的有林地,林分质量低,树种较单纯,分布较分散,生态功能较脆弱。

区内无居民点。

●实验区

实验区范围包括现有苗圃用地、红树林修复与重建地和生态旅游用地,主要包括苗圃地、试验性林地和未生长有红树林的滩涂(除核心区、缓冲区外的滩涂)。

该区面积为11953.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8.9%。

实验区的主要功能是人工促进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修复,开展科学实验,培育红树苗木,开展森林旅游、多种经营和教学实习活动。

1.2历史沿革与法律地位

1.2.1历史沿革

1990年建立了湛江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00公顷。

范围仅限于廉江高桥、车板两镇滩涂红树林,管理站设在廉江市高桥镇。

1995年初,湛江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扩大广东湛江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要求,将原设在廉江市高桥的红树林保护区范围扩大到整个湛江市沿海主要红树林湿地滩涂,面积20278.8公顷,将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局设在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1997年12月经国务院(国函[1997]109号)文批准建立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2.2法律地位

依据国务院(国函[1997]109号)文件和广东省编委(粤编办[2002]169号)文,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直属广东省林业局,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1.3资源现状

1.3.1资源现状

据调查,湛江红树林区系与亚洲东南部其它地区类似,同属于东方类群。

分布红树林植物种类有15科24种,是我国大陆海岸红树林面积最多的一个地区。

1.3.2鸟类资源

据调查,广东湛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记录到的鸟类194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鸟类25种,广东省重点保护名录34种,国家“三有”保护名录149种,中日候鸟条约81种,中澳候鸟条约36种,中美候鸟条约51种。

近两年保护区均记录到全球濒危物种——黑脸琵鹭。

1.3.3海生及林内动物类资源

据调查,雷州半岛红树林区有贝类41科76属130种,有鱼类15目60科100属139种。

贝类以帘蛤科种类最多,达20种;

发现我国大陆沿海为首次记录的有皱肋文蛤、绿螂、鼬耳螺3种。

鱼类以鲈形目占绝对优势,有27科49属65种。

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种类中贝类有28种、鱼类有32种。

1.4管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的函》(粤机编办[2002]169号)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关于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机构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粤保护区办[2005]83号)确定组织机构为“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由广东省林业局直接管理。

管理局内部下设办公室、科研宣教科、资源管理科、可持续利用科4职能科室;

下辖5个保护管理站。

自然保护区实行管理局——保护管理站——管护点三级管理体系。

依据粤机编办[2002]169号《关于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的函》确定全局定编为28人。

人员编制隶属关系分配见表1-1。

表1-1自然保护区人员编制表

部门

人员

备注

管理局领导

3

局长1人,副局长2人。

办公室

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

科研宣教科

4

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

资源管理科

2

科长1人,工作人员1人

可持续利用科

保护管理站

14

每站站长1人.

合计

28

1.5基础设施

已建有管理局办公楼、红树林宣教中心、专家楼和基层管理站,总建筑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机井3口,修通巡护道路15公里。

配备了一批办公和通讯设施。

现已完成20个区碑、350条界桩。

1.6土地权属与利用状况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总面积为20278.8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6992.1公顷,占83.79%;

非林地3286.7公顷,占16.21%。

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覆盖率为35.4%。

保护区土地资源均属国家所有,主要包括16992.1公顷林业用地和3286.7公顷潮间带滩涂。

其中高桥核心区1133公顷的有林地已领取林权证,保护区范围内其他工地也已由当地县(区)政府发文确认划界范围。

1.7社区

1.7.1人口及其结构

据2006年统计,自然保护区周边有红树林分布的乡镇总人口409.68万人,人口密度为328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323.77万人,渔业人口为85.91万人,分别占人口总数的79.04%和5.88%,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居民均为汉族,集中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外围的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居民。

1.7.2产业发展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区乡镇居民主要经济来源于种植业、渔业、养殖业及外出务工。

当地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芝麻、番薯等。

1.7.3交通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的湛江市地理位置较优越,是广东省西南部的一座花园式生态港湾城市,陆、空、水交通非常方便。

广三、渝湛两条高速公路在湛江境内交汇;

黎湛及粤海铁路与全国铁路联网;

湛江港是我国大陆特别是大西南地区通往东南亚、欧洲、大洋州、非洲航程最短和地理条件最好的优良进出口岸。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评价

2.1保护价值评价

2.1.1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特征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的“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

其保护对象是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包括红树林资源、邻近滩涂和栖息于林内的野生动物等。

它是我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种类较多、分布最集中的滨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2.1.2建立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意义与作用

建立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有效保护我国珍贵的红树林湿地资源及其生物多样性;

能有效遏制红树林及其相关栖息地的丧失;

有效地避免当地鱼类和贝蚌类资源的减少;

能有效地为受威胁鸟种提供栖息地(其中的25种鸟类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

能为迁徙鸟类提供重要的停歇地和越冬地;

还能为环境教育提供生动的场所等。

2.1.3典型的自然价值

●自然性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绝大部分为天然次生林。

●典型性和代表性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大陆的最南端,区内的红树林代表亚热带的类型,是我国乃至世界典型的湿地生态系统。

同时,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的红树林面积约占全国红树林面积的33%,是我国大陆红树林面积最大、种类较多、分布最集中的地区。

●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与敏感性

红树林和潮间带滩涂生态系统处于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的交界面,具有较大的脆弱性。

如果遭受较为剧烈的环境因素变化和人为的破坏,红树林生态系统则很难重新恢复。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紧邻经济活动频繁地区,不仅台风等自然因子会对保护区的红树林造成很大的威胁,而且人为活动较为频繁,过度捕捞也使红树林生态系统显得极为脆弱。

生态系统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依托于此生境而栖息的鸟类活动。

●地理位置的特有性

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地处红树林区系的过渡带上,广东红树林区系的性质属亚热带性质,而保护区内的红树林正处于该区系的边缘。

该区域是国际候鸟南北迁徙的必经之地,保护区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为候鸟的迁徙提供了良好的休憩和捕食场所。

2.1.4典型的生态文化价值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独特的红树林景观、丰富的红树林湿地资源、滩涂动物、海洋生物,以及候鸟资源,成为越来越多人们休闲度假、观鸟的好去处。

传统的渔业文化、农耕文化、佛教文化以及现代的生态文化,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典型的海洋生态文化。

2.2保护管理评价

2.2.1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状况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具备一定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能将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目标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但保护区目前的管理机构远不适应保护区长远发展的需要,应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使管理机构成为保护区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2.2物种和生境管理

1985年以后,湛江市加强了对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大力开展红树林资源恢复工作。

把保护和发展红树林纳入了生态建设规划。

每年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

2.2.3保护执法

建立了一支管护队伍,通过落实管护责任制和巡逻值班制,加强日常巡护工作,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

但是,由于没有执法权,保护执法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2.2.4宣传教育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1999年被批准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

2001年被确定为“湛江市红树林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2001—2006年,雷州半岛红树林湿地资源综合管理项目实施办公室聘请环境教育国际、国内专家,制定雷州半岛红树林环境教育策略,编写红树林教育资料包等教学工具;

与湛江市教育局联合命名“湛江红树林环境教育试点学校”12所,举办环境教育教师培训班,培训环境教育教师40多名;

组织大型公众意识教育活动,如与湛江市委、环保局、教育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了骑自行车考察红树林活动;

并在试点学校举办征文比赛等,使直接或间接接受红树林环境教育人数超过5万余人;

2006年建成湛江红树林宣教中心,为红树林保护与环境宣传教育提供了优越的场所和工作平台。

但是,自然保护区还未建立完善的宣教体系、宣教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还较落后,还应进一步提高宣教工作能力,把宣传工作从保护区内扩展到区外,吸引更多的力量参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

2.2.5科学研究

●科技力量

长期以来,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水平低和科研设备缺乏,科研基础较薄弱,影响了保护区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保护区应加强专业科研人员力量。

应加大对专业实验室建设,配备必需的科研仪器,促进保护区科研工作与国际接轨。

●本底资源调查及监测

近年来,保护区主要进行了以下资源调查工作:

——2001年与广东省林业勘测设计院合作开展区内红树林资源调查;

——2002年7—10月与广东海洋大学合作完成了红树林区内鱼贝类调查;

——2002年12月与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合作开展了保护区鸟类资源调查。

但长期以来,受科研基础条件及经费的制约,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未系统完成综合科学考察工作,对区内生物资源缺乏系统调查监测。

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及资源监测是保护区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保护区应进一步完善本底资源调查工作。

●科学研究

湛江是我国开展红树林研究较早的地区之一,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

1957年张宏达等人发表了《雷州半岛红树林植物群落》,详细地记述了该区域红树林植物种类、生态特征、群落外貌、结构类型和演替以及经济用途等。

此后,国内外的科学工作者纷至沓来,与湛江各级林业部门及保护区的科学工作者一道,先后完成了国家“八五”和“九五”多项红树林科技攻关项目,并合作进行有关红树林生态系统、湿地鸟类、优良红树林树种培育、红树林人工恢复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保证保护区长远发展的需要,应不断健全科研队伍,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2.2.6培训

近年来,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培训项目主要是通过雷州半岛红树林湿地资源综合管理项目(IMMCP)来实施。

共进行了三大类培训,即:

海外技术培训、海外学习考察、国内培训和研讨会。

同时也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层次管理及技术方面培训,培训人员达199人次之多。

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也开阔了管理人员的视野,提升了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位。

2.2.7对外合作交流

●拉姆萨国际重要湿地

2002年1月,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拉姆萨尔公约局列入了国际重要湿地。

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承诺,要确保该湿地的生态系统和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不受到破坏,履行国际义务。

●中荷合作广东雷州半岛红树林综合管理和沿海保护项目(IMMCP)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荷红树林保护项目的实施地点。

项目为期5年,即:

2001年—2006年。

该项目的目标是减轻湛江沿海红树林周边社区贫困,改善沿海红树林周边社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保护海岸、鱼塘、农田和海边村庄免受台风的破坏,提高红树林管理机构管理能力,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

●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有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香港汇丰银行、广东省环保基金会,以及当地高校环保组织等。

●与国外大学的联系

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的东京大学等大学建立了不定期互访机制。

与国内外机构交流合作的日益频繁,大大提升了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国际地位,扩大了保护区的影响,也为保护区对外交流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日后保护区对外合作交流示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2.2.8资源利用管理

2001年由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湛江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利用红树林及其它的动植物。

在自然保护区内利用红树林及其它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人为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但猎捕鸟类的也时有所闻,因此,保护区的资源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保护区可持续利用进展缓慢,生态旅游项目还未正式开展。

保护区应重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项目的开发,来弥补保护区事业经费的不足。

第三章威胁、限制与问题分析

3.1保护威胁分析

3.1.1围垦

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过去大片的红树林已经被围垦成鱼塘、虾塘和盐田,导致了自然湿地面积的减少和湿地结构的破坏,破坏了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完整性和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导致了生境破碎,造成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丧失。

虽然1997年成立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围垦得到了有效抑制,但是如今自然保护区仍然承受着围垦的压力,局部围垦事件仍有发生,围垦对湛江红树林的保护是个巨大威胁。

3.1.2不合理的水产养殖

湛江红树林湿地被围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展水产养殖。

不合理的水产养殖对湛江红树林保护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利影响。

(1)不合理的水产养殖驱动社区群众围垦红树林湿地,导致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生物栖息地丧失。

(2)不合理的水产养殖以人工饲养高经济价值的鱼、虾、蟹等为主,加剧了红树林湿地水体污染,破坏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

(3)不合理的水产养殖破坏了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以及生态过程,只考虑经济利益,没有考虑野生动物的生存需求。

3.1.3不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

不可持续地利用湛江红树林湿地资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采海。

社区居民常去红树林湿地赶海、采贝蚌、挖泥丁等,在树林下无节制的挖取海鲜,损了红树林的基根,甚至导致红林枯死,改变了红树林的林相生态特征。

(2)过渡捕鱼。

虽然每年6-7月在南海沿海实施2个月的禁渔期对湛江红树林湿地内的捕鱼行为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过渡捕鱼现象还是相当严重的。

(3)林区捕鸟。

湛江红树林周边社区许多村子家家捕鸟,扒鸟窝、掏鸟蛋成了许多孩子每天的功课。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国际水鸟重要的迁徙通道之一,水鸟保护方面形势依然严峻。

(4)伐木取柴。

虽说当地订有村规民约禁止砍伐红树林,但是伐木取柴的现象仍偶有发生。

3.1.4污染

湛江红树林湿地的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周边工农业生产、生活污染。

社区工业生产、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即直接排放进入了湛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

(2)海洋污染。

主要包括其它海域的污染物和海上泄露的原油在海洋动力学的作用下进入湛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而对其造成的污染。

3.1.5病、虫害

湛江红树林湿地最常见的虫害是藤壶,密密麻麻吸附在红树林的根茎。

此外还有其它的虫害。

同时,禽流感等其它疾病也对湛江红树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个威胁。

3.1.6周边社区威胁

湛江红树林湿地保护面临的社区威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群众湿地保护意识薄弱。

许多群众对湿地了解和认识不够,更谈不上湿地保护意识。

(2)社区经济条件一般。

湛江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经济条件一般,所以导致了过渡的采海、捕鱼现象。

3.2管理限制分析

3.2.1权属不清

权属不清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属不清、生产经营权属不清和湿地保护管理权属不清。

(1)土地使用权属不清。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界线虽已经县(市、区)政府批准,但是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属还没落实到自然保护区,导致了红树林保护没有得到最重要的基石——土地权属保证。

(2)生产经营权属不清。

湛江红树林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分别属于国土、林业、渔业、海洋、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管理,各职能部门为了维护自身的部门利用从而造成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生产经营权不清。

(3)湿地保护管理权属不清。

同样,湛江红树林保护在业务上主要归属林业部门,但是同时也牵涉了国土、渔业、环保等具有一定湿地保护职能的部门,因此,也存在湿地保护管理权属不清。

3.2.2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主要包括针对湛江红树林保护的地方法律法规和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1)地方法律法规不健全。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未有过立法程序制定本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使科学保护,依法管理缺乏操作性、针对性和具体性,这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与行政执法。

(2)管理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红树林资源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行政内务管理制度等没有健全。

3.2.3资金不足

虽然广东湛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已经18年,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已经有11年的时间,但保护区长期存在事业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落后等现象,财政每年拨付经费基本保证在编人员的工资和基本的办公经费,没有经费聘请长期巡护人员,而巡护人员对红树林的保护非常重要。

资金的缺乏对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3.2.4人员缺乏

依据粤机编办[2002]169号《关于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的函》确定管理局定编为28人,远远不能满足保护区保护管理目标要求,大部分基层管理站只有1人。

同时,具有一定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技术和经验的科技人员更加缺乏。

3.2.5科技水平有限

尽管经过10余年的建设,湛江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管理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不少的湿地保护技术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湿地保护管理技术积累。

但是,针对整个湛江红树林保护管理,尤其是对已经破坏的红树林进行修复和恢复方面,其科技水平还是很有限的。

3.2.6保护管理设施设备缺乏

经过10余年的建设,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已经积累比较一定的湿地保护与管理基础设施和设备。

但是,由于时间较长,许多基础设施设备都已经陈旧或损坏,需要更新或修缮。

同时,许多野外监测设施设备还是比较缺乏的。

3.2.7红树林分布分散,管理难度大

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分布在1000多公里长的海岸滩涂上,由68个红树林保护小区组成。

它们之间的相距离比较远,红树林片状零星分布是一个显著特点。

从行政上看,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零散分布在湛江市下属的8个县(市、区)级行政单位,即:

徐闻、遂溪、雷州、廉州和吴川4县(市),以及坡头、麻章、霞山、东海4区。

这意味着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在采取保护措施时要考虑到各地的不同情况,而且往往会使一项保护措施的效果受到地理范围的限制,即:

在一个行政范围内成功的保护经验可能无法在另外一个行政范围内实行。

3.2.8执法机构不健全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机构是自然保护区执法的主要力量,对于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卫林区社会治安、查处和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至今,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没有自己的森林公安机构。

发现了违法犯罪人员,只能求助于案件发生的有关县(市)林业局的森林公安分局协助处理。

3.3对策与解决方案

3.3.1解决对策

(1)认真执行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湛江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并加快红树保护与管理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使湛江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尽快明确湛江红树林土地使用权、生态经营权和湿地保护管理权等相关权属,加快红树林资源的确权发证和林地管理,为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3)开展湛江红树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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