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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条例Word格式.docx

教学中要贯彻分层教育,因材施教的原则。

第二条、教学工作

1、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增强实践经验;

要勤于进取,严谨冶学,求真务实;

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教师应参与教学计划制定和修订工作。

3、教师应积极承担课程建设,参与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研究和制定所任课程教学大纲,制作课件以及选、编教材或辅助性教学资料。

4、认真执行教学工作的各项规范,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写好教案,认真讲课,合理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重点讲评,做好学生学习考核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各类实践性教学活动。

5、认真参加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践,承担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接受课程教学质量评议和各类教学检查。

第三条、承担课程研究,撰写科技论文、教学研究论文。

第四条、参与制定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并参加实验、实验室及实验基地的建设。

第五条、骨干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青年教师要制定成长规划,认真落实规划。

第六条、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理论修养,转变观念,适应教育的要求。

第七条、承担与教学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教师每学期都应围绕教师的职责认真撰写学期工作总结。

二、任课教师资格与开课备件

第九条、凡新补充到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不含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到校一年内必须参加普通话及岗前培训,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认真学习本条例,明确教师职责,经考核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补充到校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开课前应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难点,并由教研组指定内容进行一节课的试讲,经评议合格,填写新开课教师登记表,经年级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方能取得开课资格。

第十一条、各教研组要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备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传、帮、带,认真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使他们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三、开课前的准备要求

第十二条、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选择教材、组织教学、协调课程分工、优化课程体系、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变动教学大纲的内容。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掌握教学大纲,钻研课程的目的、地位、教学的要求以及教学内容,依据各科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第十四条、授课进度计划是授课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进度的基本安排,任课教师应依据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和学校具体安排,认真制订授课进度计划,应于开课前一周分别报送教研组、教务处各一份,教师自存一份,授课进度计划要体现出实验课、习题课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第二十二条、教师上课前要努力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做到三备、超周、一写。

即备内容、备学生、备方法。

开学初提前备出两周课,平时提前备出一周课。

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每两学时写一个教案。

教师要熟练掌握每一次课讲授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重、难点讲解的要领,教师要善于挖掘各科学家科的德育因素,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使课堂教学同时完成智育和德育双重任务。

认真填写教案首页,并记好课后反思。

教案不追求形式,不应该是教材的翻版或浓缩版,应着重体现课堂的组织、进度的安排、教学方法以及采用的教学手段,教案一般包括引课、教学过程、课后小结和作业布置四部分。

第十五条、教师不准无教案上课或使用无修改补充的旧教案上课,严禁教案一稿多年使用。

第十六条、教学中使用的教具挂图、多媒体教学设备应事先与有关部门具体落实,避免课前准备不及时影响上课时使用。

第十七条、教务处在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和授课进度计划,并于开学初汇总全校任课授课进度计划。

第十八条、应严肃认真执行授课计划,如实际进度滞后四节课(含四节课)由科组负责查明原因,四节以上应书面报告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课堂教学

第十九条、授课的起始阶段,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本学科的教学目标、主要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考核方法、成绩评定方法及实践环节与考试安排。

第二十条、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授课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加强课上组织,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第二十一条、教师讲课要求做到“四教”、“三反对”、“一保证”,即教知识、教方法、教能力、教创新;

反对照搬教材,照本宣科,不联系实际,反对无目的、无针对性、无重点讲述,反对只管教,不管学;

保证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教师要积极探索多种教学方式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鼓励教师选用或研制多媒体课件,以提高实际教学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课要力求做到目的明确、概念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语言生动、板书工整。

衣着整齐、举止文雅、教态大方。

第二十四条、严禁假借采用学生自学、讨论等形式,变相停课。

五、课堂教学检查

第二十五条、实行全校公开听课制,校长一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8学时,主管教学校长不少于26学时,教务处正、副主任及各年级科主任不少于30学时,教研组长每学期对本组每一位任课教师至少听一次课,听课过程中要检查授课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课程做出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举办全校性的优秀课评选活动。

第二十七条、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认真填写周报表,教务处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及时汇总学生反馈意见。

第二十八条、坚持督导巡查制度,严格上、下课时间,督查课堂教学组织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科负责人注意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每学期期中教检前均须召开本年级学生座谈会。

第三十条、加强教师评教活动,除相互听课外,教研组要安排组内公开课,围绕公开课开展说课、评课活动。

六、辅导及课外学习

第三十一条、辅导答疑是教师面对面帮助学生学习的一种形式,教师通过答疑、质疑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情况,答疑方式一般以个别答题为主,共性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教师要进行多个或单个辅导。

第三十二条、凡教务处排定的辅导课,教师应按时到岗。

第三十三条、课外学习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制定自学计划,阅读有关参考书籍,指导学生参加有助于技能提高的各类实践活动,各年级组、教务处应鼓励、支持教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并组织好各类科技与技能比赛的培训工作。

七、辅导检查

第三十四条、通过学生填写的周报表,教务处了解教师辅导情况。

第三十五条、教研组及年级组科应掌握本组、本年级教师辅导情况,并通过个别了解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辅导的具体效果。

八、作业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课外作业是学生理解、消化、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过程,批改作业是教师了解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以巩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形成能力为目的,布置适当作业题,作业题难易要适中。

第三十七条、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新学期开学前四周的作业必须全批全改,以后可采取轮流批改、重点批改的形式,但每次批改作业的份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三分之一,凡上交作业的都应该登录在成绩册之中。

第三十八条、对于考查的课程,每学期每位学生的作业批改次数不少于三次。

第三十九条、教师要围绕作业问题纠正学生学习态度,教育学生诚实守信,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逐渐杜绝抄袭他人作业的行为。

九、作业的检查

第四十条、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师对学生作业批改和记载情况,并统计汇总。

第四十一条、各教研组期中、期末应随机检查全科任课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并做出评语。

第四十二条、教务处不定期抽查部分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并做出评语。

十、实践性教学要求及检查细则

第四十三条、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有教学大纲,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照各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活动。

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一技能训练逐步过渡到综合训练。

第四十四条、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课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学条件、设施及资料(实验、实验指导书,设计任务书、指导书、手册及参考文献等),要进行试做,预测学生在实践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第四十五条、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之前,任课教师必须制定详细实施计划,进行严密的组织管理,以确保实践教学安全有序地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四十六条、在进行实践性教学之前,教师要设计好实践课的目的、要求、考核办法、纪律要求、组织安排及安全操作等事宜。

第四十七条、在进行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坚持现场指导。

尤其是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巡视指导,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各种实践教学设备,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规范操作,解答在实践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第四十八条、不断改革实践内容,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实验室的对外开放。

要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型和综合型实验项目。

第四十九条、要保证实验和实践的时间,学生分批进行校内实践时,每批学生每天实习时间不少于5.5小时,指导教师应记好学生出勤情况。

第五十条、学生实验后应认真进行实验数据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在实验和实践过程中,学生按天或按阶段记好实践日记,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和实践日志,并给出成绩,记入记分册。

第五十一条、实践指导教师的实验、实践日志,记明时间、指导学生人数,实践教学的课题。

第五十二条、学生实睛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书写实践总结,教师应认真批改并给出予成绩,指导教师也应对本次实践进行总结,主要目的是找出今后实践中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第五十三条实验、实践的成绩评定应严格遵守《中牟一高学校期末成绩评定办法》。

十一、成绩考核

第五十四条、考核是检查学生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评定学生成绩,衡量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主要环节,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五十五条、要不断研究和改革考试方式、方法,对学生的课程考核应体现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序和应用能力以及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严格限制考试周的考试课程门数,一般限制在4-5门,以减轻学生负担,其他课程以平时成绩、大作业或学习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十六条、各课程应积极建立试题(卷)库,试题应标出难易系数及分值,今后应逐渐加大试题(卷)库在考试命题中的作用。

第五十七条、逐渐推行教考分离,同一教学进度计划的课程采取统一命题,命题人可由教务处、各学科指定,出卷前应通过教研组讨论,依据学科培养目标、课程的地位和作用、教学大纲确定命题的范围和命题的形式。

命题要处理好“三基”与综合应用题,客观题与主观题之间的关系,掌握好试题的数量多少和难易程度,要考虑班级学生学习情况,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及格现象。

第五十八条、每门期末考试的课程由命题计划、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四部分组成,都应经教研组长和年级主任审批并于考前一周交教务处。

第五十九条、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认真严肃评定成绩,统一命题试卷由教研组组织流水阅卷,教务处、年级主任有权查阅已阅试卷,一经发现不按评分标准阅卷现象,应追究责任。

第六十条、期末试卷、考试成绩及期末成绩应在考后3天内报教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须更改,应经教务主任会同教师一起查阅试卷,据实修正并写明理由,阅卷教师签字。

第六十一条、期末考试后任课教师应围绕考试结果与命题计划预期结果认真分析,存在哪些问题、哪些知识学得较扎实,哪些能力得到提高,原因何在;

教学中存在哪些问题,今后采取的措施和解决方法方面等问题并写出进行试卷质量分析。

质量分析写好后经教研组长和科主任审核,一式三份,一份交教研组,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教师本人自存。

第六十二条、教学实践考核分为参加社会组织的统一考核和学校自己组织的实习考核两种,第一种按社会组织的统一考核办法进行,第二种主要进行应知考核、应知考试的命题方法、试卷及质量分析与上述理论课要求相同。

第六十三条、各门课程(含实践课)的期末成绩均按《中牟一高学校期末成绩评定办法(暂行)》认真评定。

第六十四条、要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要履行《学校监考规范》中所明确的职责。

十二、考核环节的检查措施

第六十五条、各科主任及教研组长负责检查考试课程的考核过程,把好考试课程的命题计划、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关,并进行审签,教务处、督导评估处负责考试纪律的检查。

第六十六条、教务处、督导评估处及各科主任不定期收验记分册,了解平时考核、作业、实习日志、实验报告、实践总结等记载情况。

第六十七条、教务处、督导评估处组织有关教师对期末试卷评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是否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对阅卷中错漏较多的要提出批评,对考核成绩评定中舞弊和不负责的教师要通报批评。

第六十八条、教务处、督导评估处组织有关教师抽查各课程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抽查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九条、各学科对每学期考试(含实践)结果进行全面质量分析。

主要分析本年度各类考核的优秀率、合格率与上年度相比差异在何处,原因是什么?

十三、教学改革与研究

第七十条、教学改革是学校发展永恒的主题,是学校教学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包括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和教材、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一系列改革内容。

教学管理部门、各学科、教研组要根据高中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出不同层次的目标明确的教学改革计划,加强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

要不断加强课程改革的实践和试点,改革教学法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重点课、示范课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

要加强教学管理的改革力度,主动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成长的需要。

第七十一条、教材改革是教学改革的内容之一。

教材内容应不断更新,要选择符合教学要求、思想性强、能反映国内外科技发展先进水平的教材。

学校和各学科、教研室要有教材发展规划,定期进行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

教师在长期教学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根据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需要,积极编写和出版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第七十二条、教育教学研究是掌握现代教育规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教学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所有与教学有关的人员都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各科、教研组要制订教学研究计划,且至少每周组织一次活动;

提倡教学民主,鼓励不同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和教学方法间的讨论和交流,课程应组织集体备课,努力提高群体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

教学研究活动应有记录,做为资料保存,是学校进行专业科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积极组织申报教学研究立项,撰写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教学研究课题中所撰写的著作和学术论文是重要的学术成果。

第七十三条、教研组要积极组织和促进教师研究本学科国内发展动向,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更新知识内容,改善知识结构,扩大知识视野,不断更新和扩展教学知识内容,同时教师要不断积累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资料和教学经验,互相交流课程中重点、难点和疑点内容的教学方法以及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不断增加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

第七十四条、各学科每学期应召开一次教育教学研讨会,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各教学部门应将教育教学研究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当中。

十五、业务进修与青年教师培养

第七十五条、各学科应有教师业务进修规划,按照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有步骤、有目的地安排好教师业务进修工作,教师进修不得影响教学计划的正常执行。

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在有关学校进行业务进修,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教学要求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第七十六条、教师的学历水平应不断提高,尤其是青年教师应主动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开阔知识视野,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第七十七条、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各学科、教研室应将青年教师培养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以使他们尽快独立胜任教学工作,完成新老教师的衔接。

中老年教师有义务和责任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十六、奖励与处分

第七十八条、对在教书育人、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给予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或相应的其它教学奖励。

第七十九条、经教学检查,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限期改进教学工作;

经多次整改无效者,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学督导组确认不具备教学工作能力者,劝其离开教学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第八十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违反教学纪律或出现教学事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违纪和教学事故处理按照《中牟一高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附则

第八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牟一高教学的全过程,既是教师、教研组进行教学工作的规范,又是教学管理、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和学期(年)教学工作总结的依据。

第八十二条、本条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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