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淝河路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2 1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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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堆场扬尘…………………………………………………………………5

第四章扬尘防治技术措施………………………………………………6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6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6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8

第五章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9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10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11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11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11

2、工程施工前检查…………………………………………………………11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2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2

1、工程施工前预控…………………………………………………………13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4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监理规划

1.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1.3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等。

1.4《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1.5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1.6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5、《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6921)

6、国家、省、市有关的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地方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16、《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西淝河路设计起点桩号27+53.462为与新蚌埠路交口东切线,设计终点桩号52+05.218为卧龙路,全长2451.756米。

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I级次干路,设计时速50km/h。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六车道,采用人非共板设计。

本次实施的西淝河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及照明等。

荆山路北起魏武路,南至东方大道,分别与魏武路、双凤路、西淝河路、项王路、东方大道相交,施工起终点桩号范围为:

0+45.25~20+01.781,长1956.531米。

本次实施的荆山路工程内存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

横断面布置按规划要求进行布置:

西淝河路路幅分配为:

机动车道主路11.5米×

2+绿化带1.5米×

2+辅路3米×

2+人行道2米×

2=36米。

荆山路路幅分配为:

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路

计算行车速度:

主路50km/h;

辅路40km/h

沥青路面设计年限:

10年

道路标准设计轴载:

BZZ—100

路面横坡:

车行道横坡为2.0%,人行道横坡为2%交通分级:

主车道、辅道-重。

主车道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主道路面结构:

西淝河路:

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

5cmAC—16C中粒式沥青砼(掺入0.3%沥青改良剂)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封层、复合土工布、乳化沥青透层;

32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0cm厚10%石灰土底基层;

结构层总厚为67cm。

路床土压实,重型压实度>95%

荆山路:

5cmAC—16C中粒式沥青砼SBS;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20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路床土压实,重型压实度>96%

2.辅道路面结构:

3cmAC-10F细粒式沥青砼;

4cm(AC-13F)粗粒式沥青砼;

下封层、乳化沥青(PC-2)透层;

16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0cm厚10%石灰土;

结构层总厚为43cm。

路床土压实,重型压实度>94%

粘层

下封层,乳化沥青透层;

20cm厚级配砂砾石;

3.人行道结:

5cm厚纽西兰地砖;

2cm厚1:

4水泥砂浆;

20cm厚10%石灰土底基层;

5cm纽西兰地砖;

排水设计

1、管道材料与管道接口:

d≤600时

雨水口连接管采用平口钢筋砼管(‖级),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雨污水管道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热熔接口,环刚度不得低于12.5kpa。

管材技术指标应符合《埋地排水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CJ/T225-2006)标准。

D>600时

雨水管道采用平口钢筋砼II级管,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污水管道采用机械顶进法施工,管材采用顶管用F型钢承口钢筋砼管,滑动胶圈接口。

管材应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11836-2009)和《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640-2010)》中的技术要求,其配筋应符合《给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3:

2002)中的技术要求。

雨污水管道均采用PE管,采用弹性密封橡胶圈承插接口,环刚度不得低于8kpa。

管材及其埋设应符合《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的要求。

d>600时

雨水管道采用平口钢筋砼II级管,钢丝网水泥抹带接口。

管材应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11836-1999)中的技术要求,其配筋应符合《给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3:

2、管道基础及接口:

(1)基础及接口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接口参见04S520P50~52;

基础施工参见04S520P57;

管道与检查井连接施工参见04S520P59。

双壁波纹管接口参见04S520P19~21、P29~32;

管顶与检查井连接施工参见04S520P59。

平口钢筋混凝土管接口参见04S516P28;

基础采用砼基础,施工参见04S516P17;

管道基础下应做10cm碎石垫层。

(2)、雨水口

道路最低点应布置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均采用d300管i=1%坡向窨井,

起点覆土不小于0.7米,雨水口做法参见05S518P9,10,11,雨水箅子做法参见05S518P53,55,一字出水口做法参见95S517P7,8,9。

道路上的排水检查井盖座施工需严格按照《合肥市城镇检查井盖技术导则》执行。

雨水口及检查井周边加固详见加固图,交叉口雨水口位置详见交叉口大样图,道路最低点需布设雨水口。

4、施工如遇沟、塘时请将沟、塘内淤泥清掉,清至原土,再用10%灰土回填至该设计标高,按《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沟槽回填土作为路基的最小压实度要求执行。

第三章扬尘的主要类型

1、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

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

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2、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邻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②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和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③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④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⑤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⑥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⑦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⑧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3、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

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4、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建筑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第四章扬尘防治技术措施

1、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土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

(1)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

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

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

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

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2、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1工程建设阶段

(1)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

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5)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植被绿化;

④定期洒水;

⑤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

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10)若工程未能按规定采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则必须提出替代防治措施,经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2.2工程装饰阶段

(1)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3、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

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

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

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第五章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治理扬尘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一、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及控制重点

监理扬尘治理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文明、不安全施工行为,控制可悬浮物的悬浮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及有关创建卫生城和治理扬尘的规定及通知。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各工程技术操作规程、专职扬尘治理人员的设置;

3、审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符合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核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手续,扬尘治理措施合理科学性;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扬尘治理措施。

5、定期检查工程治理扬尘的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对于扬尘治理的不利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6、每日的监理巡视检查,按《中心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

二、扬尘治理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管理职责;

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扬尘治理管理组织结构图;

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人员的扬尘治理岗位责任制。

2、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设施,保证扬尘治理所需的材料、设备及扬尘治理用品到位;

3、强化分包单位扬尘治理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扬尘治理管理;

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扬尘治理的内部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检查进行记录;

三、扬尘治理监理手段

1、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扬尘治理专题讨论会,加强扬尘治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扬尘治理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扬尘治理管理职责,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扬尘治理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允许施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扬尘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扬尘治理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扬尘治理方面的信息。

7、建立扬尘治理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8、制定扬尘治理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四、扬尘治理监理措施

l、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扬尘治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扬尘治理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扬尘治理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扬尘治理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扬尘治理控制状况。

5、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六、市政工程监理范围

1、建立和健全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网络。

2、土方开挖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4、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应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围档。

5、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

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7、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8、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完成清运。

9、地下连续墙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在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设置专用的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水的沟、槽。

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0、施工现场的各类运输车辆应当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不污染环境。

11、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12、施工单位应监督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1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4、本工程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进出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保持干净,出场时尾部放料口应收到位。

第六章、监理工作的目标

达到市级文明工地。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必须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2、安全监理日记、安全月报和安全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1、工程施工前的预控:

(1)工程开工前,列出该工程扬尘污染源的清单,及预控措施等。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在首次监理工作例会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2、工程施工前检查: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员岗位证的持证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

(3)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施工机械是否持有安全年检证,并对其进行核对。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

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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