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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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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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
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
—喷漆室安全设计规范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涂装设计所
2014年8月
I规范性引用文件
II术语和定义
1范围
2喷漆区范围
3喷漆室设计要求
4电气控制设计要求
5防火防爆设计要求
6防静电设计要求
7制作、安装、检验、安全运行设计要求
8喷胶、喷蜡设备设计要求
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
—喷漆室安全设计规范
I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通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888.1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
进人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
GB17888.2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
工作平台和通道
GB17888.3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
楼梯、阶梯和护栏
GB17888.4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
固定式直梯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
GBZ/T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
噪声
AQ5201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AQ/T5207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AQ5215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
II术语和定义
GB/T14441、GB14444规定的术语和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列出了上述文件中与喷漆室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
II.1
喷漆室spraybooth
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
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
II.2
喷漆房sprayroom
专用于进行喷漆作业的带强制通风的全封闭建筑物。
整个喷漆房是喷漆区的一部分。
喷漆房不同于喷漆室。
II.3
喷漆区paintingarea
由于喷漆作业而存在危险量的易燃和可燃性蒸气、漆雾、粉尘或积聚可燃性残存物的区域。
II.4
流平区flash-offarea
喷漆作业后的一个开放或封闭区域,在该区域内使漆膜均匀并释放出溶剂蒸气。
II.5
控制风速controlspeedofflow
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上与主气流垂直的断面平均风速。
II.6
干扰气流irregularflow
影响控制风速的一切气流。
II.7
过喷overspray
喷涂过程中漆雾未喷涂在工件上的现象。
II.8
干式喷漆室spraybooth,drytype
应用碰撞、纤维过滤或静电作用等机理,除去排风气流中过喷物的喷漆室。
II.9
湿式喷漆室spraybooth,wettype
应用水或其他液体介质洗涤作用,除去排风气流中过喷物的喷漆室。
1范围
本章节规定了喷漆室在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设计要求、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工程中各类喷漆室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组织生产时,对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也适用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管理,及涂装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处理和交换。
范围补充喷腊/喷胶室等
使用水性涂料的喷漆室可参照执行。
2喷漆区范围
2.1喷漆区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
a)喷漆室或喷漆房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
b)喷漆流水线上封闭的内部空间;
c)涂料直接喷到的其他地方。
2.2除2.1外,喷漆作业尚存在有危险量的易燃、可燃性蒸汽、漆雾等的区域,如与喷漆室相连的流平室及地沟、地坑等低洼区,应划入喷漆区范围。
3喷漆室设计要求
3.1室体
3.1.1室体框架,在满负荷状态下(包括机械及人员的动、静态负荷及风压负荷),应安全可靠。
3.1.2喷漆室玻璃,应符合GB14444的规定,采用安全玻璃。
3.1.3喷漆区的照明,应符合GB14444的规定,采用防爆型或隔爆型的照明器具。
3.1.4喷漆室的构造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阻燃的材料。
3.1.5喷漆室用于水性涂料涂装时,室体内壁的构造材料应符合相关防腐蚀要求。
3.1.6喷漆室作业人员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GB14444的规定。
3.2进入设备的固定设施
3.2.1选择进入设备的固定设施,应符合GB17888.1的规定。
3.2.2工作平台和通道,应符合GB17888.2的规定。
3.2.3楼梯、阶梯和护栏,应符合GB17888.3的规定。
3.2.4固定式直梯,应符合GB17888.4的规定。
3.3送排风系统
3.3.1喷漆室的安全通风,应符合GB14444-2006条文8.1的规定。
喷漆室及流平室内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应符合AQ5215-2013条文5.2的规定。
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见表1。
表1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
喷漆室种类
有机溶剂蒸气安全浓度
自动喷漆室(内循环喷漆室)
<爆炸下限1/4
手工喷漆室
<爆炸下限1/8
3.3.2喷漆室的控制风速,应符合GB14444-2006条文8.2的规定。
喷漆室的控制风速见表2。
表2喷漆室的控制风速
操作条件
(工件完全在室内)
干扰气流
(m/s)
类型
控制风速(m/s)
设计值
范围
静电喷漆或自动无空气喷漆(室内无人)
忽略不计
大型喷漆室
0.25
0.25~0.38
中小型喷漆室
0.50
0.38~0.67
手动喷漆
≤0.25
大型喷漆室
0.50
0.38~0.67
中小型喷漆室
0.75
0.67~0.89
手动喷漆
≤0.50
大型喷漆室
0.75
0.67~0.89
中小型喷漆室
1.00
0.77~1.30
注:
大型喷漆室一般为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人员在室体内操作,同时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中小型喷漆室一般为半封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人员面对敞开口在室体外操作,仅设排风系统。
3.3.3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应符合GB6514-2008中5.1.2.1的规定。
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见表3。
表3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表3(续)
表3(续)
3.3.4送排风系统、喷漆系统、消防系统的联锁,应符合5.3的要求。
3.3.5风机及其电机的防爆要求,应符合GB14444相关区域的要求。
3.3.6喷漆室的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及所在地区的总排放量标准的要求。
3.3.7送排风风管应安装防火阀,防火阀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配置。
3.3.8送风系统所配置的加热器,不得配置在室体内。
3.3.9送风系统加热器的热源如为燃气、燃油,应符合相关防火防爆和连锁的安全要求。
3.3.10送风系统的保温措施,应符合相关要求。
3.4漆雾捕捉系统
3.4.1水泵及其电机的防爆。
安装调试时检查水泵、电机铭牌,合格证;如水泵安装在Ⅰ区等防爆区域,需检查水泵、电机铭牌,是否有防爆标志、产品防爆合格证、防爆产品编号。
3.4.2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溶剂浓度。
在满负荷生产状态下,使用气体浓度检测仪对漆雾捕捉系统区域的排出气体浓度进行测试,应符合表1要求。
3.4.3喷漆室的沉积物、漆渣。
工作时喷漆室表面应无明显沉积物、无过多漆渣;
干式喷漆室应定期更换过滤材料;
湿式喷漆室应定期清理漆渣、清理沉积物、定期更换循环水。
3.4.4湿式喷漆室如发生泄漏,泄漏物不得溢出设计规定区域的围堰。
3.4.5通风净化设备和系统中,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体积浓度和粉末浓度,应符合GB6514-2008条文6.1.4的规定。
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浓度25%。
粉末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浓度50%。
3.4.6粉末输入输出作业场所的粉末浓度,应符合GB6514-2008条文6.1.4的相关规定。
粉末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浓度50%。
3.5喷烘两用喷漆室
3.5.1送排风系统、漆雾捕捉系统
3.5.1.1喷烘两用喷漆室通风系统,应符合4.3.1和4.3.3的相关要求。
3.5.1.2漆雾捕捉系统,应符合4.4的相关要求。
3.5.1.3喷烘两用喷漆室的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及所在地区的总排放量标准的要求。
3.5.2喷烘两用喷漆室的烘干新鲜空气量计算,应符合GB14443-2007附录A。
3.5.3联锁
3.5.3.1烘干温度与加热机组联锁
烘干温度超过喷漆室涂料的闪点时,加热机组应自动停止工作。
3.5.3.2气体浓度与喷烘两用喷漆室的联锁
当消防装置报警时,加热机组应自动停止工作。
3.5.3.3喷漆设备、烘干设备的联锁
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喷漆设备应停止工作;
当喷漆设备处于运行状态时,烘干设备应停止工作。
3.5.3.4其余联锁装置应符合5.3要求
3.5.4流平
喷漆和烘干之间应设置流平时间和强制通风。
目测检查在喷漆和烘干之间是否设置流平时间和强制通风。
流平期间有机溶剂蒸汽浓度,应符合4.3.2要求。
3.5.5烘干工作温度
检查烘干的工作温度是否符合安全警示铭牌的规定;
定期检查烘干工作温度是否低于80℃。
3.5.6喷烘两用喷漆室的其他检测
喷烘两用喷漆室的其他检测要求,应符合GB14444、GB14443-2007中的相关规定,并符合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
3.5.7操作安全
操作人员在由烘干完成转而进行喷漆作业时,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防止被未降温至常温的设备烫伤。
3.6点修补室
3.6.1点修补室的室体,应符合4.1的规定。
3.6.2进入设备的固定设施,应符合4.2的规定。
3.6.3点修补室的通风系统,应符合4.3.1和4.3.3的相关规定。
3.6.4点修补室的漆雾捕捉系统,应符合4.4的相关规定。
3.6.5点修补室的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及所在地区的总排放量标准的要求。
3.6.6点修补室的联锁,应符合5.3的相关规定。
3.7其它
3.7.1安全警示铭牌
在喷漆室醒目部位应设置“防火、防静电”等相关安全警示铭牌。
喷烘两用喷漆室应设置铭牌,其注明的安全技术项目,应符合GB14443-2007附录B。
3.7.2消防
喷漆室、喷漆区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J140的要求;
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使用时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3.7.3噪声
喷漆室配套设备的噪声级,应符合GBJ87的规定。
喷漆室各操作位置的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2中的规定。
噪声应定期按照GBZ/T189.8的规定进行检测。
3.8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
检查要点:
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AQ5215。
喷漆室常用安全性能检测仪器及设备,见AQ5215附录A。
喷漆室建成后,其安全性能检测结果,应符合AQ5215。
4电气控制设计要求
4.1一般要求
喷漆室在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移交前,应按GB50257和本标准的相应要求同时进行检查。
4.2电气设备及元件、电缆管线桥架
电气设备及元件、电缆管线及桥架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150、GB50168、GB50254的相关要求;
防爆电气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的标志的铭牌,安装调试检查铭牌的防爆标志、产品防爆合格证、防爆产品编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3联锁
4.3.1喷漆室的保护装置及联锁装置,应正确可靠、动作反应及时。
4.3.2喷涂装置与送排风系统的联锁
当送风装置或排风装置停机或发生故障时,喷涂装置应自动紧急停止工作。
4.3.3喷涂装置与消防装置的联锁
当消防装置发出报警时,喷涂装置应自动紧急停止工作。
4.3.4喷涂装置与输送装置的联锁
当喷涂装置发生故障时,相应区域的输送装置应自动停止工作。
4.3.5自动喷涂装置与人员出入门的联锁
自动喷漆区段的任何人员出入门打开时,自动喷漆设备应停止工作。
4.4接地电阻值
喷漆室的室体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须接地;
接地点应不少于2点,接地应牢固可靠,接地装置应有明显接地标识;
定期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定接地电阻值,测试周期、电阻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5防火防爆设计要求
喷漆区的防火防爆设计要求,应符合GB14444条文6和AQ5201条文7的相关规定。
6防静电设计要求
喷漆室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GB14444条文12的相关规定。
7制作、安装、检验、安全运行设计要求
7.1涂料及有关化学品
喷漆室使用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应符合GB7691条文4的相关规定。
7.2涂装工艺
喷漆室采用的涂装工艺,应符合GB7691条文4的相关规定。
7.3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的职工,应有符合GB7691条文5.8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7.4操作安全与卫生
喷漆室的操作安全与卫生,应符合GB14444条文13的相关规定。
7.5维护安全
喷漆室的维护安全,应符合GB14444条文14的相关规定。
7.6安全监察
喷漆室的安全监察,应符合GB14444条文15的相关规定。
7.7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重大危险源,可按AQ/T5207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8喷胶、喷蜡设备设计要求
8.1喷胶、喷蜡设备的室体,应符合4.1的规定。
8.2进入设备的固定设施,应符合4.2的规定。
8.3喷胶、喷蜡设备的通风系统,应符合4.3.1和4.3.3的相关规定。
8.4喷胶、喷蜡设备的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及所在地区的总排放量标准的要求。
8.5喷胶、喷蜡设备的电气控制设计要求,应符合5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