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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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汇编文档格式.docx

4级工作体系:

建立“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网格服务管理员”4级工作体系,这是信息平台运行的整体框架,按4级管理机制、逐级管理、分类负责,区监管中心建在党工委政法委(总值班室)、镇(街道)管理中心建在镇(街道)政务中心或综治办、村(社区)管理站建在便民服务站,规范了网格员8项工作内容。

同时,将把直管区各部门纳入工作体系中,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支撑和落实。

1套“闭环式”工作管理流程:

是信息平台运行的制度保障,通过健立健全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反馈、回访联动运行机制,在区监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和各区级部门之间建立闭环式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各类事件按要求及时得到有效办理。

1个“互动式”服务平台:

是信息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下一步将突出民生服务,在充分学习借鉴社会治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直管区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逐步打造具有天府新区特色的社会化服务平台,作为“6411”模式的最后一个“1”,有机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的需要。

网格化服务管理四级网络权限体系图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监管中心:

镇(街道)管理中心:

村(社区)工作站:

网格员: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协调直管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三、对分流指派给镇(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的办理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考核问效。

四、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流指派、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领导。

五、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牵头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创新举措。

六、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建设。

天府新区直管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主要负责对系统内事件的分流督办、系统内数据的管理以及对镇(街道)、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确保不泄密。

二、分析系统数据,形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做好每天网格值守工作。

四、做好日常设备保养,系统维护。

五、熟悉系统运行流程,事件流转,熟悉讲解和示范工作,熟练处置系统日常故障。

六、按照系统内各类事件协调、分发、处置规程,做好系统内各单位事件流转记录,作为对各单位考核量化依据。

七、及时收集系统内各单位的事件办理和政务服务的量化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报目督处等部门督查考核。

八、督促运营商保障系统网络及数据安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九、做好各级工作人员网格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十、严格监督、执行系统数据采集规程,指导系统内各层级数据实时更新工作,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安全。

十一、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协调各部门进行处置。

十二、实时监督系统内事件流转运行情况,及时流转、督办。

十三、做好基础台账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任务。

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镇)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中心是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职能在镇(街道)的延伸,主要有“管理、处置、服务”三个方面的职能:

(一)管理职能

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网格员的日常管理以及辖区内信息的采集、台账的维护等工作。

1.负责辖区内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站、网格,完成信息采集、事件处置等工作。

3.负责中心和各管理站基础台账目录的维护及检查指导工作。

4.根据城市发展变化情况,提出辖区内网格划分意见。

5.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单位对网格员进行民主评价。

6.负责辖区内网格员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处置职能

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事件的处置、及时上报不能处置的事件。

1.对辖区系统内事件分析、处置或上传。

2.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

3.协助处理系统故障,发现系统漏洞及时上报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

4.掌握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治安隐患、信访苗头,及时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服务职能

主要负责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础民生服务、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以及为特殊人群提供服务。

1.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民政、卫生、计生、社保、困难帮扶等综合性服务。

2.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就业指导服务。

3.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精神病人员等进行管控。

4.对辖区内失学、失依儿童等提供救助、教育服务。

镇(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镇(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员主要分流处置上报群众需求与诉求,负责系统内事件的分流办理、及时上报不能处置的事件。

一、落实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梳理、汇总辖区各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站内居民需求诉求,分析研判,规定时间内分流至街道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不能处置的上报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

三、做好辖区内各层级基础台账目录的维护工作。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维护账号安全,做好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特别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个人信息保护。

五、做好系统内各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站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和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的管控和帮扶对象的关注,定期查看特殊人群的信息动态。

七、加强村(社区)工作站和网格员日常管理,做好村(社区)网格员的日常考勤、事件处置等记录。

八、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社区内网格员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组织社区网格员履行居民事务代办、矛盾纠纷劝调、特殊人群帮教、治安群防群治、民情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职责。

三、指导督促社区网格员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健全工作台账。

四、梳理汇总网格员收集的民情信息,并及时上报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中心。

五、协调做好网格内党的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文化体育、文明创建、小区管理、民生民计等各项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本社区网格力量,加强各网格间的协作配合。

七、对社区网格员的履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民意测评和工作评议,加强动态考核,建立实绩档案。

八、完成镇(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和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格员工作职责

网格员是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其职责概括为“一岗八责”。

一、民生事项服务。

熟悉掌握各项事务办理条件、流程,实行协助办理或代办群众计划生育、低保、社保、困难救助、各类保险、廉租房、公租房、下岗失业登记、民政优抚等事项,承担上达社区、办事处,下联群众的工作任务,接收新区中心、镇(街道)中心、管理站的指令,对所上报事件进行回访,确认办理结果,并及时反馈。

二、社情民意收集。

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的原则,对网格内的社情民意和人、地、事、物、情景、组织、城市构件等动态信息数据实时进行采集、录入、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三、矛盾纠纷调处。

及时排查、化解网格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无法解决的纠纷,上报社区管理站,并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助上级开展化解工作。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向社区管理站或街道中心反馈网格内的社会稳定信息。

四、社会治安防控。

协助做好网格内机关、企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安全、重点人口管控等工作;

协助落实楼栋院落值班守护,组织网格内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保障网格内社会治安稳定;

随时排查、掌握、上报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劝告、疏导、教育等工作,确保安全。

五、特殊人群帮教。

掌握网格内信访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危险物品从业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信息,开展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工作。

六、政策法律宣传。

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宣传动员工作,搞好法律、科学等知识的普及工作,引导群众把上级的决策、决定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架起党工委管委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七、重大事件报告。

及时发现、上报网格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治安要情、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等各类信息,并第一时间稳控,防止事态蔓延升级。

八、其他交办事项。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手持终端机管理办法

一、新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为网格员提供手持终端机一部,所有权归新区管理中心,日常管理由镇(街道)负责,保管使用由网格员负责。

二、手持终端机只能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得转借他人;

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如网格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交还镇(街道)管理中心。

三、网格员使用手持终端机只能用于工作信息录入,不能用于私人电话联系,若因私事产生电话通信费由网格员自行承担。

四、网格员熟练使用手持终端机,对各类信息的变化及时采集、录入、上报。

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五、手持终端机内装定位系统,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畅通。

网格服务管理信息保密制度

一、开展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和个人获取的相关信息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和泄露。

二、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手持终端机的使用人员获取操作账号后,必须每月修改一次密码;

使用人员岗位调整后,须将账号、密码交由相应管理单位。

因VPDN网络、账号、密码等管理不当泄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社区网格协管员的手持终端机仅限于本人使用,对自己采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记载内容不得外泄。

使用完毕或离岗时,必须交回镇(街道)管理中心或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站。

四、如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充分发挥“6411”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结合直管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遵循“高效、便民、快捷”、“谁主管、谁负责”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各镇(街道)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资讯受理人的姓名、职务、通讯号码等基本信息报监管中心备案。

四、“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处置事项的办理状态分别采用蓝灯、绿灯、黄灯、红灯标注,分别表示处置事项已办结、正在办理、临近办结时限督办、超时限警告督办。

属紧急类的突发事件用红色感叹号表示。

五、区网格服务管理监管中心(简称监管中心)对“6411”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发现有问题的部件、事件和群众诉求需要解决的民生服务事项(简称事项)通过资讯系统分流给相关承办单位处置,并负责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六、承办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分流指派事项。

事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监管中心可以指定一个承办单位牵头负责办理。

七、承办单位受理分流指派事项后,应当在监管中心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处置工作,并在2日内将事项处置结果反馈给监管中心和该事项所涉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处置工作的,应当及时反馈给监管中心和该事项所涉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并说明理由。

八、监管中心收到反馈的事项处置结果后,应及时安排人员对处置结果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处置结果符合要求的,监管中心予以销号;

不符合处置要求的,应当将该事项退回并要求重新处置。

九、承办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事项处置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监管中心可以按程序交由目标督查处对该事项后续处置情况进行督办。

十、监管中心在分流指派事项时,该事项若紧急、影响较大,可在所涉网格内指派一名监督员,对承办单位的处置进行监督。

十一、各职能部门对监管中心分流指派的事项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工委和目标督查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公共服务单位对监管中心分流指派的事项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监管中心应当及时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各镇(街道)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三、“6411”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十四、本办法由监管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天府新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

网格化服务管理部件类办理时限

附件3:

网格化服务管理民生服务项目办理时限

附件1

项目分解及分值(100分)

扣分标准及分值

备注

1.本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资讯接收人姓名、职务、通讯号码报监管中心备案。

(5分)

缺一项基本信息扣1分。

2.及时受理分流指派资讯。

未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分流指派资讯的每次扣1分。

如事项属于紧急类的突发事件1次则扣2分。

3.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30分)

从亮红灯起,每件超1天扣1分、未处置扣5分。

事项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连带扣分。

4.事项处置符合要求。

经监管中心核查要求重新处置的,每件扣2分,如同时超过办结时限的,扣5分;

未处置扣10分。

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分。

5.事项处置完毕2日内向监管中心和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反馈事项办理结果。

(10分)

未按时反馈结果每件扣2分;

在时限内只向其中之一反馈结果的扣1分,均不反馈结果的扣5分。

6.未按时限完成处置事项务必说明理由。

未说明理由者扣3分;

理由不充分或者不成立扣1分。

7.监督员意见(10分)

负面评价每件扣2分。

附件2

名称

项目内容

办理时限

公共

设施类

污水井盖、雨水井盖、雨水算子、路灯井盖、热力井盖、无主井盖、立杆、路灯、地灯、景观灯、公交井盖、特殊井盖等损坏

即时办理

电力井盖、电力设施、高压线铁塔、变压器(箱)等损坏

通讯井盖、网络井盖、通讯交接箱等损坏

电视线路故障、电视井盖损坏

燃气井盖、输油(气)井盖、燃气调压站(箱)等损坏

消防设施损坏

报刊亭、邮筒、信息亭等损坏

5个工作日

民用水井、健身设施、售货亭等损坏

1个工作日

供水器损坏

道路

交通类

停车场、公交站亭、出租车站牌、路名牌、存车支架、栅栏等损坏

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高架立交桥、跨河桥等损坏

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交通信号设施、道路信息显示屏、道路隔音屏、交通岗亭、警示柱、视线诱导标志、公路反射镜、公路情报板、公路监视系统等损坏

市容

环境类

公共厕所、化粪池、公厕指示牌、垃圾间(楼)、垃圾箱、广告牌匾、垃圾填埋场、垃圾运转站等损坏

3个工作日

灯箱霓虹灯损坏

环保监测站、污水监测站等损坏

气象监测站损坏

园林

绿化类

古树名木、行道树、护树设施、花架花钵、绿地、雕塑、街头座椅、绿地护栏、绿地维护设施、喷泉等损坏

房屋

土建类

人防工事、公房地下室等损坏

其他

重大危险源

水域附属设施、水域护栏、港监设施、防汛墙等损坏

下水道管道损坏

天然气管道设施损坏

扩展

部件类

屋(楼)顶广告、墙面广告、高立柱(擎天柱)广告、大型支架广告、跨街桥梁广告、围墙(栏)广告、小型立式广告、悬挂广告、牌匾标识、无名街巷、公交调度站亭、食品销售亭、停车场看护亭、大门等损坏

街路、港道、在建道路、便道等损坏

附件3

类别

办结时限

生活困

难救助

城镇低保

农村低保

临时性生活救助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

重症残疾人居家托养

困难职工生活救助

教育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救助贫困中小学生

5个工作日 

资助中职学校学生

1个工作日 

资助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大学贫困新生

15个工作日

资助业余训练学生运动员

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

医疗卫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个工作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农村中老年居民免费体检

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

城镇困难群众住院救助

 5个工作日

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

农村困难群众住院救助

免费对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即办

困难职工医疗救助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就业

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15个工作日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5个工作日  

提供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

劳务扶贫培训

农村饮用水安全

提供法律援助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申请入住保障性住房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村(社区)

网格服务管理员考核办法

(供参考)

为真实客观反映网格员工作业绩,严格逗硬奖惩,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管理单位与服务管理对象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按季度、年度分别考核。

季度考核找差距,年度考核综合季度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予以解聘。

第三条网格员季度、年度考核工作由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工作管理站配合。

第四条考核办法

(一)村(社区)社区网格服务化管理站采取“查、访、问、看、听”五种形式对网格员进行综合评价,结合群众测评意见综合评定,上报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二)新区监管中心通过开展远程监督,客观评价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履职情况,定期向各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反馈;

(三)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结合上述

(一)、

(二)对各村(社区)网格员工作业绩进行汇总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的村(社区)网格服务化管理站。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程序严谨规范

1.网格员结合日常走访巡查,及时捕捉和掌握责任网格的舆情信息。

苗头性、简单的矛盾现场处理化解,不能就地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对需要协调处理的,做到现场受理及时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服务管理对象;

3.对安全隐患或突发性事件,立即上报相关责任部门紧急处理,同时采取适当预防措施。

(二)纪律制度遵守落实

1.服从工作安排,开展走访巡查,全面掌握信息,规范记录民情;

2.按时参加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例会、季度形势分析会、半年工作小结会、年终工作总结会等会议;

3.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正确使用、保管手持终端机和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日记本,严禁泄露服务对象秘密。

(三)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1.坚持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群众信息,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收集、上报、跟踪及反馈工作;

2.服务过程中态度诚恳、热情大方,语言表达清楚准确,语调亲切柔和,工作细致入微;

3.了解关心困难群众,主动帮扶弱势群体,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

第七条各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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