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手册内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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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鼓励认真负责、管理有效的员工能长期在本公司服务,但不排除对犯有严重过失者强行辞退,以及因公司效益问题导致经济性减员。
四、管理体制
人事管理是全体管理者的重要职责,各级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记录、掌握、指导、支持、协调、评价、约束和激励下属人员尽快成长;
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程度,将是我们评定管理者职务升迁和福利待遇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招 聘
1)品德、能力、学历和经验是我们招聘员工的主要依据;
2)无论何种岗位和职务,其品行和能力将是我们首先考虑的因素;
3)除了某些特殊性岗位,我们并不注重简单的经验累积;
4)能力是我们选聘管理人员时的绝对依据;
5)我们追求高学历化,但并不将学历与能力简单挂勾。
六、录 用
任何岗位的员工初进公司,必须经历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根据不同的岗位而不同),作为对员工工作能力及态度的考察,表现特别优异者总经理批准可适当缩短。
七、人员异动
我们将通过考核和良性竞争,采取自主与强制的淘汰机机,办理员工解聘和离职手续;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聘制,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调整,为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上升空间;
当情况出现变化或工作明显未有进展时,公司同意部门集体辞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人员妥善重新组建。
八、考 核
我们定期对公司全体员工和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和员工薪资调整及职务升迁直接挂勾或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在条件成时,我们应不定期地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适应性评价和潜能测量,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各级主管履行人事管理责任提供参考信息;
在考核中,上级有责任和义务向考核小组提供下级有关业绩、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客观事实, 下级应定期向上级述职;
考核应建立反馈制度,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不服,或发现考核中存在任何不轨行为,均有权向考核小组或公司领导进行申诉。
九、薪资待遇
我们实行基于能力主义的职务工资制,合理拉大差距,增加上升空间,根据个人贡献、工作态度、承担责任,并充分参照考核结果对工资及奖金进行有效分配;
在工资结构中,我们计划保留工龄工资,鼓励员工长为本公司服务;
并将加大考核工资比重,突破“高位高薪,低位低薪”的常规;
我们坚持工资刚性,但在员工职务变动或能力落后,以及公司经营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员工工资有可能予以适当幅度的调整;
我们承诺认真负责、管理有效的员工工资每年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我们将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发放年终双薪或奖金,作为对员工一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并希望最终能够建立员工能够与公司经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氛围;
我们将分时、分批为所有员工办理有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尽最大可能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公司并根据实际保障的范围,适当的选择商业保险,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及个人的利益;
我们将根据个人表现及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大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期、分批解决员工户口或办理调动。
十、升迁机制
公司实行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推行自由择岗制度,并鼓励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在实践中积累才能和经验,获得职务和任职资格上的晋升;
公司承诺让最明白的人管最明白的事,最有责任心的人将承担最大的责任。
公司不拘泥与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成长的要求,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或突出贡献者实行破格提拔;
对不加强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及常识明显落后于岗位及公司发的要求者,公司将予以降级、乃至淘汰。
十一、培 训
公司应加强专业技术及管理技能培训,争取让员工在整体素质上获得全面提高;
在培训方式上,公司坚持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自我开发和教育开发同步进行。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对获得卓著成绩者将给精神或物质奖励,并作为提升的重要依据;
对获得晋升的员工,公司规定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相关培训、相关岗位锻炼、试用评估;
在培训内容上,我们将从基础性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高层次的思维和心理调整,保证让员工个人价值的增长不低于自身经济收入的增长。
十二、权利和义务
咨询权:
对涉及自己工作及业务的政策或其它事项有权提出咨询,上级有责任作出合理而明确的解释;
建议权:
员工有权对工作及公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如经实施获得显著效益,公司还将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申诉权:
员工对自身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向上级或公司领导提出申拆,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本公司员工必须承担如下义务:
每个员工应尽己责任,干好本职工作为整个组织目标和他人作出贡献;
每个员工应诚实守信,真诚与同仁合作,并保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每个员工应廉洁正直,维护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及公平;
每个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组织目标对自己的要求,深化协作水平,提高协作技巧。
当公司利益有可能遭到损失或出现其它紧急情况时,允许员工因地事宜行事,并于事后向上级或公司领导汇报。
但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作任。
第二章招聘管理
1.目的:
规范公司的人员招募,确保人员的补充体系健康合理,保障公司的发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
三.:
流程
3.1行政人事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需求单位根据部门配置需求,提出人事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呈厂长和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人事部门实施招聘作业。
3.2行政人事部门需根据不同类别的人事需求,建立下列招聘渠道:
3.2.1普通员工:
镇/市级人力市场、职业介绍所、联系各地学校、在公司周边工业区张贴广告;
3.2.2职员级员工:
人才大市场、人才网站、相关人员推荐。
3.3行政人事部实施人员招聘、选拔、面试、初步确定录取,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最终人选,普通招聘具体流程如下:
3.3.1员工级:
人事初试-----(文化、视力考试、查验证件学历)-----需求单位主管复试核------行政人事经理核准
3.3.2一般职员级:
人事初试(确认相关经历、查验证件)----需求部门主管人员复试(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行政人事经理核准,部分特殊岗位元如电工、司机等需厂长核准。
3.3.3专员以上人员:
人事初试(确认相关经历、查验证件)----需求部门主管人员复试(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行政人事经理审核,厂长最后面试核准
3.3.4主管级以上人员需经总经理最后面试确定。
3.4网络招聘:
3.4.1行政人事部负责网络招聘的实施,维护及聘用过程管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路费进行审核,报批。
3.4.2需求部门负责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及面试计划。
3.4.3财务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路费实施费用报销。
3.4.4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根据部门人力需求计划,及时通过专业招聘网页站发布刷新招聘信息。
3.4.5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分类整理求职资料并将初步筛选合格的资料发给相应的需求部门主管人员,部门主管人员对行政人事部推荐的求职数据进行再次筛选。
3.5內部招聘:
3.5.1招聘员将需求职位及相应的要求条件发布在公司内部公告栏上;
3.5.2内应聘人员考虑自身条件或能力能够满足要求的条件,有意应征,则应先征求其直属上司的同意;
3.5.3应聘人员提出申请,按照审批流程获准后交行政人事部;
3.5.4由招聘员审查应聘数据,核对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然后交行政人事部批准是否符合:
A、符合:
知会其用人部门主管通知应聘者参加相应考核。
B、不符合:
行政人事部回复其原因。
3.6录用
3.6.1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及岗位所需要条件为准。
经资历审查、业务考核合格后,依公司程序办理手续。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Ø
有直系亲属在公司同一部门供职者,;
未与原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者;
有刑事犯罪行为、在原公司有不诚信行为因重大违纪行为而被开除者;
体检不合格者;
未满十六周岁者。
在本公司因解雇、开除或自动离职者
3.6.2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体检报告(三个月内)
6)免冠近照一张
7)离职证明(月薪人员需要)
3.6.3行政人事部办理报到手续,建立人事档案(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健康证书,薪资记录,担保书);
办理厂牌,按公司安排日期接受公司文化及规章制度的培训。
3.6.4办公室人员安排座位,发放办公用品(开通电话、邮箱;
信息中心根据需要配置电脑)等、发放工衣、拖鞋等物品;
并安排宿舍并介绍餐厅就餐有关事项。
3.6.5与试用部门的直接主管和指定的入职指引人见面,接受上岗培训(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技能)。
3.6.6下列岗位新入职需提供以下担保,并严格遵守签订的担保协议的内容:
财务人员、司机(非深户/河源本地)等重要岗位需提供深户担保(或河源户口担保);
公司内部引荐或推荐的新员工,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引荐人或推荐人的担保书。
3.7试用
3.7.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指引人帮助新员工接受上岗前培训。
入职指引人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概况、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时间,发放工作和培训资料。
3.7.2试用期一般为二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七天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
3.8转正
3.8.1试用期满,并完成入职培训的全部内容,行政人事部的同事会适时提醒试用员工及所在部门填写、提交转正申请,执行转正审批流程。
3.8.2如果试用期内缺勤10个工作日(含)以上,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一个月).
3.8.3在15日前入职员工的转正生效日期在期满当月生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的转正生效日期在期满次月生效。
3.8.4试用期满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被正式聘用;
在计算员工服务年资时,试用期计入为员工的服务年限。
3.8.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3.9职位变更
3.9.1调职: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员工须无条件服从。
员工个人欲变更工作岗位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部门内平级调职由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主管级以上员工调动或跨部门调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3.9.2晋升:
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及表现,员工可获得晋升,在考核评估合格后由部门报行政人事部审定方可任命或调整。
3.9.3降级降职:
员工对工作不能胜任或违反有关纪律,公司可作出降级降职处理,薪酬和员工级别也会相应调整。
3.10辞职与终止聘用关系
3.10.1员工离职分为"
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四等(试用期间,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7天。
正式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由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
辞职:
试用期过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若通知期不足一个月的,可以以薪金代替,金额按员工的日薪乘以不足天数。
员工最后的薪金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辞退:
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
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3.10.2如果员工辞职,不能用未使用的年假代替离职期,除非得到主管和行政人事部的预先同意;
任何未使用的年假将用薪金结算。
如果员工在聘用关系终止的那天,已使用的年假超过了他/她积累的年假数,将按员工的日薪乘以超用天数,并从员工的最后薪金中扣除。
3.10.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终止聘用关系,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工作的;
原聘用协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的;
3.11离职程序
3.11.1按照合同,公司与员工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的通知期为7天,重要或特殊的岗位按约定)。
如某一方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对方,则需给予对方相应天数的薪资为代通知金。
3.11.2离职员工必须归还公司的材产,如个人电脑、钥匙、磁盘/光碟等,并将有关业务文件、资料做相应的移交,员工还应偿付所有未结清的财务帐目。
如与公司另有协议的(如:
培训协议),该员工应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
如果员工未能结清上述任何一个事项,有关款项将从他/她的最后薪金中扣除;
最后薪金如不足以抵销所欠金额,该员工应在离职前补足所欠金额,否则公司将保留追究该员工民事责任的权力。
3.11.3员工在离职前需按照“离职手续单”上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逐一完成,最后将离职清单送交行政人事部,离职手续办理只限周一到周五的下午。
3.11.4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追究员工本人及员工受聘新公司的法律责任。
3.11.5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完成以下程序:
审批员工离职申请书,终止与该员工的聘用关系;
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在收到“离职手续单”后结清员工的薪金及其它福利事项;
有需求的可开具“离职证明”;
3.12特别提示
3.12.1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半个月内填写个人变更申请表,交给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种权益:
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公司内的特殊关系
3.12.2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对该员工的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3.12.3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13特殊关系的回避
3.13.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
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提前申明,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和厂长批准同意方可录用。
3.13.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13.3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部门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3.13.4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它利益。
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3.1工作时间:
3.1.1直接生产人员系列(作业员/QC/拉长/组长/物料员/维修工/技术员/仓管/清洁工/保安),实行五天8小时工作制(月正班工作22天,合计176小时);
正班超出规定工作时间以及周六、日上班另计加班费。
3.1.2非直接生产人员(厂长/经理/主管/工程师/司机/电工/专员/文员),实行每天8小时,周工作时间按单周单休、双周双休制(大小礼拜),每月24天工作制,每天上班时间与直接生产人员相同。
3.1.3具体上班时间安排为:
上午07:
30---11:
30、下午13:
30-17:
30,晚上加班时间:
18:
30起算,实际依生产需求另行申请安排(工作时间可调动,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或工作安排调查公布为准)。
3.2考勤定义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3.3打卡制度
3.3.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加班必须打卡,直接生产人员及主管级以下非直接生产人员,上午及下午一、下班均须打卡(一天四次),如有加班,则另行在加班时间打上、下班卡,主管以上人员每天可打两次卡(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厂长以上人员可免打卡。
3.3.2不得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如有违者,一次罚款60元,再犯者公司将予以开除(不给任何补偿),考勤记录和监督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考勤结果作为工资核算和考核的依据。
3.3.3按时出勤但忘记打卡的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补卡申请单》,经其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核准(每月不得超过3次),超过一次罚款5元。
行政人事部不接受月底的集中补签。
3.3.4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务出须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相关权限主管批准后交由人事文员处,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上午在外办公或下午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需于事前经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并在外出申请单上注明备案。
人事文员于每月30日之前汇总报至行政人事部经理和厂长。
3.3.5员工请假,必须事先至行政人事部填写《请假卡》,,权限主管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卡应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3.6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也应及时电话请示部门权限人,获准后方为有效,并于返回公司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3.7凡未依以上手续请假或未获批准请假而缺勤者,一律做旷工处理。
3.3.8旷工:
无故缺勤、未经批准休假或捏造不实理由经查实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一小时以上(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月累计旷工6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2天者,公司有权给予除名处理,不发给任何补偿。
3.3.9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的缺勤,做以下分类处理: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时间处理办法
总计时间≦30分钟扣款20元
30分钟﹤总计时间≦2小时旷工0.5天
2小时﹤总计时间≦4小时旷工1天
3.3.10因公出时间超过一天的不需打卡,必须应提交《出差申请单》,需经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并呈厂长批准后,报行政人事备案后方可离开,返回依〈〈出差管理办法〉〉到财务报销相关费用,。
3.3.11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出勤不出力,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公司经济、声誉损失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节轻重,应做出相应的补偿,情况恶劣者,可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除名办理。
3.3.12上班时间外出者请假及因公外出者,需凭外出单放行;
带有物品需有物品放行条(非生产物品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生产类物品须依公司货物放行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3.3.13员工上下班打卡期间,值班保安负责监督打卡的纪律,对不按规定打卡的行为,保安有责任和义务上报。
3.4考勤月报表
3.4.1各部门须于每月3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报《考勤登记表》,准确及时记录缺勤状况(人数,人员姓名,出勤率等)。
3.4.2行政人事部每月3日前将各部门《加班统计表》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须于4日前将核对后的结果报至行政人事部。
3.4.3行政人事部根据《考勤登记表》和《加班统计表》的数据,进行核查,并作结果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二节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员工加班管理,使公司加班能有计划、按秩序进行。
二.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工之加班。
三.内容:
3.1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生产需要或其他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种。
3.1.1平时加班:
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正常工作8小时外继续工作;
3.1.2休息日加班:
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周六周日休息日工作者;
3.1.3法定节假日加班:
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工作者。
3.1.4若公司有事先通知休息日与平时调班的不计算加班。
3.2公司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3.3直接生产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0.5H以上),各部门应提前4小时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后,送行政人事部汇总。
3.4若因临时生产或收货等原因需求加班时,应在加班发生的第二天将经相关权责人员签核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人事部。
3.5.职员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加班的(超过4小时),需提前或在加班发生后填写加班申请,经主管级以上人员签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主管以上人员需厂长核准。
3.6加班费:
3.6.1非直接生产人员(厂长/经理/主管/工程师/司机/电工/专员/文员)休息日加班无加班费,但4小时以上加班(经申请核准的)可安排调休同等时间。
国家法定假期加班,依即时发放的通知内容所通报的相关补助金为准。
3.6.2直接生产人员(作业员/QC/拉长/组长/物料员/维修工/技术员/仓管/清洁工/保安)均按下列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平时加班,按照正班小时工资的1.5倍支付加班费;
周六日加班:
按照正班小时工资的2.0倍支付加班费;
国家法定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按照正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