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项目管理代管模式管理办法原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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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策流程图

附件四:

造价审核流程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筑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工程是指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综合楼或生产楼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工程、内部装饰工程,不包括基站工程以及服务厅、租用场地装修工程及房屋拆迁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是指从项目规划到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代管”模式是指在项目的管理上采用“项日管理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方式、在工程施工中采用“施工总承包(Procurement&construction)”方式的一种项目管理办法。

这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引入专业项目管理承包企业(简称PMC企业,下同),根据我公司实际需求,乐包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监理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提高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代管”摸式中,PMC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由不同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方式与公司目前采用的土建施工实施方式基本相同。

PMC企业入围、施工总承包单位均系按公司采购、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

本办法与《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系我公司建筑工程管理的两种模式,实际工程中根据项目的特点、重要程度、保密程度等因素选择适用。

第三条为明确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建筑工程按使用单位划分为区项目、市项目。

其中区项目是指由区公司本部以及客户服务营销中心使用的工程项目;

市项目是指由市、县(市)公司使用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为有效控制投资,发挥规模效益.本办法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工程统一由区公司统一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建设当地政府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代管”模式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部门为区公司计划技术部、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市公司。

“代管”模式将工程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用地落实、工程前期、工程实施。

用地落实阶段从寻找合适地块到土地证办理完毕,由市公司负责;

工程前期从项目规划立项至施工图出图待审,该阶段的综合符理工作、与PMC企业的配合工作由区公司计划技术部负责:

工程实施阶段指从施工图出图后至固定资产正式交付、该阶段的综台管理工作、与PMC企业的配合工作由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具体分工见本章的其余条款。

第七条区公司计划技术部为建筑工程前期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全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投资计划:

组织编制作为项目立项依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类报告,并组织会审:

(二)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承包(PMC)的招标工作:

负责组织评选小组.在入围企业名单中选择实际项目的PMC企业

(三)负责项目立项及设计阶段PMC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立项、投资效果评估工作:

(四)组织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

(五)组织进行建筑工程建筑方案、初步设计:

组织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内部会审;

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完成后提交工程管理中心、PMC企业待审。

(六)监督项目执行进度,组织项目进度考核;

参与项目正式竣工验收。

第八条区工程管理中心为建筑工程实施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配合区公司计划技术部完成前期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程地质勘察、造价审核单位、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作;

(三)“代管代建”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工程实施阶段PMC企业的管理;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报建期间准备并向PMC企业提供报建必须的材料,监督项目报建进程;

组织PMC企业的定期汇报会议;

统计全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在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数据及情况的统计和常态分析,熟知项目进度;

负责发起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流程;

(四)编制全区建筑工程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

(五)负责处理PMC企业审批权限外的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

(六)负责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相关审计申请,配合第三方造价审核工作;

(七)建筑工程质量审核管理单位;

(八)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审核竣工验收结果。

第九条市公司主要职责

(一)市公司为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需求单位,根据发展情况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建筑功能需求;

(二)负责本市项目选地、征地及办理相关征地手续;

(三)参与建筑工程的验收:

(四)配合工程中心协助PMC企业完成项目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

(五)在须以公司名义出面协调时负责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六)负责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源、地下隐蔽建筑资料数据及周边建筑地下基础数据;

(七)配合工程中心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施工进度核查;

(八)配合工程中心向PMC企业提供报建所需资料。

第十条责任单位

(一)项目用地手续不全、用地性质与规划条件不适当造成的工程损失、工期延误,责任单位为市公司;

(二)设计图纸中若有重大缺漏、错误、功能缺陷,以及不能按期提供合格图纸,责任单位为区公司计划技术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指令不当造成的工期延误、投资增加、安全事故等,责任单位为区工程管理中心;

(四)PMC企业承担施工过程中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的管理责任,同时PMC企业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施工监理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在合同条款中加以叫确;

(五)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工期、投资、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区公司发展战略部,负责公司与项目管理承包企业(PMC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所签订合同的样板编制、合同审核.并承担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第十二条区公司财务部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筹措、拨付投资资金,控制工程款支付、工程财务决算。

第十三条区公司信息系统部,负责项目所涉及到的省级信息系统核心网络的建设,并配合相关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地市级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建设。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我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建筑工程审计工作。

第十五条区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安排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区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PMC企业入围,按公司采购管理流程规定进行临督;

并受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中,公司员工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

第十七条区公司物流管理中心,负责区公司项目的选地、征地的谈判及办理相关于续;

第十八条区公司采购中心,负责项目甲供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作,移交给PMC企业。

第十九条资产接收及维护单位

(一)区公司物流管理中心是区项目资产的接收和维护单位。

(二)市公司是市项目的接收和维护单位。

(三)资产接收及维护单位负责参与项目验收以及工程投产使用后的房产证等产权办理、物业设施(含消防设备、防雷设施检测、办公照明设施、房屋零星维修)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网络运营中心负责建筑物建成后供配电设备(包括油机、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维护工作,相关设备在施工结束后、正式交付前由网络运营中心负责安排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必要时进行改造。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承包内容

(一)项目用地落实后.负责按国家发改委对工程咨询的相关要求,组织(或委托)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发改委备案所需,若需要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若需要报环保局审批时编制);

(二)项目用地交付后,负责场地的“四通一平”基本施工条件的落实,期间若产生费用由市公司在工程项目中列支;

(三)负责设计阶段、开工前阶段原由业主方办理的所有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总平及方案报建,施工图报人防、建委(或建设局)、交警、消防、电信、防雷、墙改、环保及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进行开工前各项报建,拿到合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负责施工图的审图工作(该项若要委托其他单位审图时由PMC确定施工图审查单位.以三方合同方式签订合同,相关费用及责任由PMC承担):

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设汁单位、有关专家及我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五)负责施工总承包招标中上限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由公司另行委托):

(八)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估算、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标底或上限控制价、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签证造价审核、编制竣工结算等;

(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实质性管理和监理工作,对进度、投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控制;

(八)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承包方负责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间的各项协调工作:

负责审批约定权限内的签证、不影响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权限设置见第二节);

审批权限以外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立即备齐材料向我公司提出申请;

(九)施工期间,PMC企业须定期向我公司汇报,具体如下:

l、PMC企业每周向业主汇报以下内容:

①本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周计划:

②本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发生事件等。

③本用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情况。

2、PMC企业每月向业主汇报以下内容,每月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①施工总进度的完成情况、实际工程款累计开支额度、投资是否到达预警值等(预警机制见第四十五条):

②本月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情况汇总、总金额汇总:

③本月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事件汇总;

④下月目标及实施计划,及本月实施情况对总工期的影响。

(十)确认每笔工程款按合同拨付到位,积极配合第三方造价审核的工作。

(十一)组织竣工验收(含规划验收、环保验收),办理竣工备案;

(十二)协助我公司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后评估。

第二十一条笫十九条所述管理承包内容中,除笫

(一)项目中的前期咨询和环评、第(四)项中的审图可对外分包外,其余各项内容均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条管理承包方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管理承包企业投标时一经指定,除发生重大伤亡事件、不可抗力事件、重大失职行为或征得委托人同意外,管理承包方不得更换;

同一项目中总负责人和总监不得为同一人,且同一人在其他项目中兼任的工作不得超过两项。

第二十三条根据按理承包的工作内容,PMC企业要求同时具备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资质,资质等级根据实际项目规模大小按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PMC企业每通过招标确定年度入围企业每年度入围企业名单未更新前,上年度入围企业名单仍然有效,实际工程的管理承包企业应在有效的入围企业名单中选择。

入围企业与我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并在具体项目实施时选中的PMC与我公司签订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四章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的规模,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按建设部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执行。

第五章计划立项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的计划管理按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第二十七条建筑工程的立项管理按公司固定资产立项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用地落实后,技术计划部组织(工程中心配合)按PMC入围企业的选择办法细织评选小组确定PMC企业,并由计划技术部(市公司及工程管理中心配合)指定项目前期阶段管理PMC企业的负责人、指定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和协助PMC企业的负责人、指定市公司工程实施地联系人。

第二十九条前期阶段负责人负责工程立项、工程设计中公司内部各部门间协调、协助PMC企业在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

实施阶段负责人负责项目前期报建和实施阶段公司内部和对PMC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工程实施地联系人负责项目各阶段中的市公司职责内的各项协助工作。

各阶段中项目合同的签订、付款和对外报送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应得到项目相应阶段负责人的确认。

第三十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承包(PMC)、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招投标及采购工作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于续:

即委托PMC企业、委托设计、委托勘察、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办理行政报批手续、招标申请和招标投标发包、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开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管理、竣工验收(包括初验和终验阶段)、结算审计、权属登记等环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基建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三十二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功的装修工程,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三条“代管”模式的投资管理主要由PMC企业实施,公司在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施工过程、竣工结算四个投资控制关键环节加强管控和监督,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计划对工程造价进行挖制。

除遇到因地质、结构、供电、供水、不可抗力及其他对生命财产安全有隐忠的紧急情况下,PMC企业可先做出紧急处理并在事后及时补办相关签证手续。

项目若突破批复投资,超出部分由公司和PMC企业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承担;

若投资节省,节省部分亦按合同约定的相应比例作为PMC企业的额外奖励。

第三十四条市公司应及时将建设用地地下管线资源、隐蔽建筑及周边建筑地下基础数据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

避免前期资料不准及考虑不充分,导致基础施工过程中大量签证造成的工程投资控制风险;

工程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勘察单位的管理,避免因勘察质量的原因造成设计质量风险以及基础施工过程中大量签证造成的工程投资控制风险,勘察单位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耍求的合格的勘察报告。

第三十五条设计会审应将设计概算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初步设计会审应同时审核概算,施工图会审应审核概算。

概算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请会审,概算编制突破投资批复限额的设计应按相关程序申请调整投资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通过会审。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在工程招标中,应尽量明确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减少在工程建设中的材料签证。

原则上不准改变,禁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材料。

第三十七条签证和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项,累计额度达l0万元时由PMC企业向我公司申请支付。

每项设计变更及签证款项,必须有PMC企业的签章和造价审核部门签字确认。

在PMC企业权限范围外的签证,必须有我公司的签章。

第三十八条工程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管理承包服务费。

工秤进度款经PMC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审核机构确认后,工程管理中心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款支付预算,由实施阶段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发起工程付款流程。

PMC企业则负责使项目完成程度和工程款的支付比例相一致,监督工程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PMC企业的项目管理承包服务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计列,记入项目总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控制权限

对施工总承包方的管控上,PMC企业具有主导权,对施工总承包方的指令应由管理承包方发出;

我公司应行使工程进度监督和对工程造价、设计变更、签证进行审核的权利.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不直接向施工总承包方发出指令。

我公司虽不直接向施工方发指令,但保留该项权利。

第四十条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权限

(一)在设计阶段PMC企业有提出设计方案修改的建议权,建议若采用,引起的投资变化算作PMC企业的投资控制成果(或责任):

(二)PMC企业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方和施工方的沟通协调,施工过程中,PMC企业对不影响使用功能、造价经济、不违反集团相关规定(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设计变更具有审批权,对施工方提出的签证有审批权;

(三)PMC企业的审批权限总额:

一个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的总额度合计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时设定的于预备费;

(四)PMC企业的单笔设计变更和签证的最高额度:

结构工程类为5万元;

安装工程类为3万元;

(二次)装修工程为l万元;

每月签证累计最高哥额度不大于8万元。

(五)PMC企业审批权限外的设计变更,须提交我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进入决策/审批流程。

若PMC企业月签证累计额度超过审批权限,须将当月所有签证额度汇总提交我公司作一次审批,由此对投资造成的影响算作PMC企业的管理责任。

(六)PMC企业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单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造价经过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累计额度每达l0万元,由PMC提出支付申请、经工程管理中心提起支付流程,由我公司财务部按合同中关于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款的约定进行支付。

第四十一条PMC企业权限外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批权限

(一)PMC权限<

设计变更或签证金额≤10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总经理;

(二)10万元<

设计变更或签证金额≤30万元: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三)30万元<

设计变更或签证金额≤50万元:

公司总经理;

(四)设计变更或签证金额>

50万元: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四十二条投资预警机制

设立投资预警线,若PMC企业统计的累计开支到达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80%,而施工进度未达到75%时,须向我公司汇报并召开剖析会议.拿出实际措施加强投资的管控;

工程管理中心须定期统计项目的总投入金额,总投入金额达到80%.须形成情况通报向公司通报工程进展。

笫九章工程造价审核与审计

第四十三条工程项目造价审核

由工程管理中心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要求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造价审核的工作内容是指招标上限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和签证预算的编制,同时造价审核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PMC企业应积极配合造价审核工作.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造价数额确定时须将PMC企业编制的预算与造价审核机构编制的预算相对比,相互核对后,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单作为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设计变更或签证的造价应在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实效内进行确认。

第四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国家对土建项目审计的规定,依据我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排相关的工程审计工作。

第四十六条建筑工程设计可根据规模及实际情况分为建安单项工程、室内装饰单项工程、智能弱电单项工程、变配电单项工程、消防单项工程、场院绿化单项工程等设计。

项目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建安单项工程、室内装饰单项工程原则上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进行;

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下时,可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进行。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技术规范及设计合同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要有总概算,概算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定额及取费文件,并满足概算编制深度要求。

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必须通过会审后才能组织施工。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设计、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饰标准和总投资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和内容。

如因实际情况变化确需修改时,PMC企业权限内由PMC企业审批,PMC企业权限外由工程管理中心提起审批流程。

(一)方案设计会审重点关注点:

1、内容是否与立项批复的建设规模相符;

2、方案设计是否符合公司相关标准要求:

3、方案设计深度能否达到指导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4、投资估算是否在投资计划范围内;

5、建筑外形是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

6、方案设计是否符台相关工艺要求。

7、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城建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会审重点关注点:

l、内容是否与方案设计批复文件相符;

2、初步设计深度能否达到指导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投资概算是否在投资计划范围内:

4、初步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工艺要求。

(三)施工图审核关注点(由PMC企业组织):

l,足否经政府审图机构审核,是否按政府相关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

2、内容是否与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相符;

3、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工艺要求;

4、施工图概算是否在投资计划范围内

第四十八条区公司计划技术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含建安、室内装修)方案、初步和施工图设计、智能弱电(包括综合布线、有线电视、安保监控、楼宇自控、门禁系统等)、园林绿化设计和变配电方案或施工图设计。

第四十九条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经区公司计划技术部组织公司内部会审通过后,由PMC企业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方案设计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工作开展15日内,工程管理中心须向设计单位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第五十条项目立项后,由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符合经营范围的勘察单位.签订委托协议;

建筑方案设计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委托的勘察单位做出勘察方案.工程管理中心与勘察单位商定勘察合同价、签订勘察合同后,地质勘察单位可进场实施地质勘察,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将勘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勘探委托协议、勘探合同和勘探成果报告的归档备案工作。

第五十一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完成后,由区公司计划技术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会审,初步设计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该会议纪要签发后设计单位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同时设计单位应按会议纪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将修改后的正式文本送计划技术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施工图设计及投资概算完成后.由PMC企业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办理施工图设计行政报批工作。

PMC企业须将施工开工前(施工交底会后)的正式施工图送区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十三条高低压配电单项工程专项设计由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当地供电主管部门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并组织计划步设计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该会议纪要签发后设计单位

第五十四条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及《中国移动广西公司自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7年版)》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以及相关指定分包工程或另行发包工程的招标。

招标前须工程管理中心须确保将施工图纸最终版本的修改图提供给负责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单位。

第五十五条为杜绝施工单位越级承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招投标代理机构和公司招标采购小组应认真审核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申报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以及年审记录情况等核心资料,并对其真实、有效性负责。

PMC企业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防止施工单位转包工程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五十六条招标结束后,工程建设的各项合同应按照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应及时与中标施工单位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开工手续和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完善发包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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