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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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进度安排和交付
乙方应按附件2中所列的计划完成项目开发工作,并交付项目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提交项目交付成果。
乙方不得将项目交付成果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3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含税)。
上述合同价款为项目交付成果的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内完整的项目交付成果、技术文件的开发费用;
(2)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与其他软件的接口配合工作的全部费用;
(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需缴付的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税费;
(5)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费用;
(6)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场地、教材、课程费;
(7)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支付方式:
第4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提交的项目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甲方有权利及时了解和监督项目开发的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及必要的支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成果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免费更新。
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现场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乙方负责接待甲方技术人员到乙方处参加技术联络会,并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运行地点、安装和调试现场的培训。
甲方人员参加技术联络会和培训的往返机票、交通、住宿、人身安全全额保险、培训等各种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在质保期届满之前,如发现乙方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免费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年内(含本数),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新的和/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
乙方保证由乙方提供的甲方拥有和使用的项目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或质疑,并保证其所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乙方不满足本条上述规定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经甲方同意转让的,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开发工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除本合同及附件中有关项目交付成果、设计、交接、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的约定外;
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合同及附件中未列明的,但被认为是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对项目的技术性能及参数保证必需的任何产品、设计、交接、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本身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和侵犯他方权利的情况,并对此承担终身责任。
任何由项目交付成果的安全引起的甲方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5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甲方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届满后30日为止。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甲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按合同附件5所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6条安装、测试、试运行及验收
项目交付成果的安装应由乙方根据合同及技术文件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并在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乙方应对项目交付成果的安装、测试和性能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和各项保证值负全部责任。
项目交付成果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负责调试。
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进行测试和验证。
若项目的测试结果满足合同及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则项目进入个月的试运行期。
试运行期间项目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合同中乙方做出的相关承诺和保证。
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任何因乙方责任造成项目交付成果、系统集成服务等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自费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至符合要求;
同时,试运行期相应顺延。
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行,则试运行期将自项目恢复正常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
在整个试运行期内该项目满足本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双方共同确认的相关技术要求的,则完成试运行。
项目完成试运行后进入正式运行期,正式运行后的6周内(含本数),且乙方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实施内容并提供项目验收所需的全部材料后,双方应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
如果项目满足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双方共同确认的相关技术要求则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如果项目的任何部分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能够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尽快再次进行,再次进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项目通过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需承担的质保期内的责任。
第7条项目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月。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项目的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及时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或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小时内(含本数)未反应,则每推迟1日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如果项目交付成果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一般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即做出响应,以确定故障情况,并就如何排除故障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小时内(含本数)使项目恢复正常工作。
如果项目交付成果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即做出响应并尽快提供解决方案,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小时内(含本数)使项目恢复正常。
如由于乙方履行上述责任,而使项目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质保期按乙方排除故障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该项目交付成果的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推广,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
项目成果交付后,乙方负责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维护,对甲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项目联系人变更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擅自变更联系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8条技术成果及购置品的归属
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包括项目交付成果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今后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技术成果,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的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第9条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第10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项目开发进度表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每迟延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工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试运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如果在项目正式运行后的6周内(含本数),由于乙方原因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再次验收无法通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继续交付及对项目进行开发实施的责任。
在质保期届满之前,如发现乙方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或项目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除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替换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外,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交付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所得收益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价款,甲方应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每延迟一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该项违约金总额应当不超过应支付的合同价款的10%。
如果超过6周(含本数)未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
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
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2条合同组成文件及顺序
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
中标通知书(如有);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如有)。
上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13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14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选择的解决方式为: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15条合同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说明书;
附件2:
项目进度表;
附件3:
合同分项价格;
附件4:
保密协议;
附件5:
履约保函格式。
上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第17条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8条其他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附件1:
项目需求说明书
附件2:
项目进度表
序号
里程碑名称
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备注
附件3:
合同分项价格
合同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分项
分项总价
备注
合同总价
保密协议(采用范本格式)
履约保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