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快速路工程监理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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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工程内容

K4+340~K4+643.50

303.5

高架桥

K4+643.50~K5+725.50

1082

江海特大桥

K5+725.50~K6+100

374.5

K6+100~K6+370

270

高架收费站

K6+370~K7+262.5

857.367

迎宾路立交

K7+227.367~K7+508.367

281

三枝香大桥

K7+457.5~K8+015

506.633

K8+015~K8+300

285

引道道路工程

1.2.1.江海特大桥

江海特大桥跨越**后航道,跨径组合为5×

55m连续梁+(162m+428m+162m)3孔中承拱桥+5×

55m连续梁,特大桥全长1082.0m。

主桥为(162m+428m+162m)中承式钢箱桁架系杆拱桥,拱肋向内侧倾9°

,成提篮式。

桥宽0.25+3+0.5+12+0.5+12+0.5+3+0.25=32m。

拱肋:

主跨为变截面悬链线无饺拱,拱轴系数m=1.2。

计算跨度428m,净矢跨比1/4,拱肋截面高7.5~12.0m,肋宽2.0m,桥面以下加宽至5.0m。

每肋上、下各设一根2000×

1600mm箱形钢弦杆(壁厚32~45mm),上、下弦杆间用600×

2000mm,长度不等的箱形钢腹杆相连;

拱脚段在桥面以下为劲性骨架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桥面以上两肋间设置横撑,每隔20m一道,共设14道横撑。

边跨为孔径162m的不对称异型拱,拱肋截面高3.0~12.0m,肋宽2.0m。

1200mm箱形钢弦杆(壁厚32mm),上、下弦杆间用600×

2000mm的箱形钢腹杆相连;

拱脚段在桥面以下为劲性骨架钢筋混凝土结构。

桥面以上两肋间设置2道钢横撑,桥面以下设钢筋混凝土横撑。

桥面桁梁:

边跨桥面梁为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在吊杆处设置横梁,拱肋间设置刚性系杆纵向连接,形成分离式边双纵肋,肋间增设纵向小纵梁;

主跨桥面为正交异性板,在吊杆处设置主横梁,吊杆之间设置两道次横梁。

吊杆:

吊杆及锚具采用镀锌平行钢丝与冷铸墩头锚,钢丝用聚脂纤维缠绕和PE双层保护套。

吊杆上端锚于下弦钢箱内,下端锚于桥面横梁与系杆箱交会处。

全桥吊杆纵向间距10.0m。

防腐:

钢箱拱肋及主梁等钢构件,采用表面喷砂,电弧喷涂铝镁合金160um,环氧封闭涂层一道(50um),环氧云铁中间涂层一道(50um),聚氨脂面漆二道

(150um)。

主墩基础为φ3.0m桩基础。

1.2.2.迎宾路立交

迎宾路立交采用高架桥全互通式立交。

高架桥为等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单箱双室),左右线为分离的两座桥,单幅桥宽13m,两桥之间相距2m,跨度为等跨25m。

矩形墩柱,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底为摩擦桩及端承桩。

1.2.3.三枝香大桥

三枝香大桥为五跨(40+58+85+58+40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主梁为单箱双室箱形断面,三向预应力体系。

桥墩采用倒梯形空心薄壁墩,基础为桩基础。

2.3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道路类别:

城市快速路。

设计车速:

主线80km/h,立交主匝道40km/h,次匝道30km/h。

道路宽度:

双向六车道。

江海特大桥主桥宽度:

净2×

12m车行道,净2×

3m人行道,全宽32m;

引桥宽度:

12m车行道,无人行道,全宽25.5m。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

城-A级。

桥梁净空:

被交路上跨主线:

5.5m;

主线上跨其他道路5m;

人行、自行车道净空2.5m。

抗震烈度:

按Ⅶ级设防。

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广州市**快速路工程第二监理标段拟组建直线式监理机构,框图如下:

**快速路二标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专家顾问组

第一监理站

站长

合同工程师

计量工程师

信息工程师

第二监理站

江海北监理组

结构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材试工程师

地质工程师

绿化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排水工程师

监理员

江海南监理组

钢结构监理组

钢结构工程师

焊接工程师

涂装工程师

迎宾路监理组

道路工程师

三枝香监理组

说明:

(1)第一监理站的监理范围:

K4+643.50~K5+725.50;

(2)第二监理站的监理范围:

K4+340~K4+643.50及K5+725.50~K8+300。

(3)第二监理站暂设两个监理组,待施工标段确定后,再做相应调整。

2.2.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2.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2.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2.1.2.主持编写本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本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本工程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2.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2.2.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或调离;

2.2.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2.1.6.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文件;

2.2.1.7.审核签署承包人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2.2.1.8.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2.2.1.9.调解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期延期;

2.2.1.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2.2.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2.1.12.主持整理本项目的监理资料。

2.2.2.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2.2.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写本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审批本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签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处理索赔事宜。

2.2.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2.2.3.1.负责编写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2.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2.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2.2.3.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出审查意见;

2.2.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2.2.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2.2.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2.2.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和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2.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2.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2.4.

监理员职责

2.2.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2.4.2.检查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2.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2.2.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对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2.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2.2.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监理工作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3.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4.国家和建设部、交通部、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3.5.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

3.6.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的本工程《监理合同》;

3.7.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8.业主与第三方签定的本工程相关合同、协议;

3.9.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单位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文字记录,监理工程师批准各种图纸、指令等。

4.监理工作范围、目标、任务

4.1.监理范围

承担广州市**快速路第二监理标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修复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期限为业主通知监理单位进场至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止。

4.2.

监理工作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优良,争创鲁班奖。

进度控制目标:

按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及施工合同。

投资控制目标:

按施工招标中标价及施工合同。

4.3.监理工作任务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的监理内容,结合本标段具体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以实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

5.监理措施及主要手段和方法

5.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三大控制的核心。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通过抓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最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争创鲁班奖。

工程质量控制基本流程图:

5.1.1.健全组织机构,督促承包商按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承诺,组建好项目部组织

机构,审查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负责人、技术及管理人员、分包商的资质材料、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督促承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1.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检测施工方法,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经与业主协商后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

5.1.3.监督承包商落实已审批施组设计的安排,上足劳力、材料、设备和技术措施,严格按图纸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监测信息,及时进行反馈,确定或修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工序安排。

5.1.4.参与测量控制点、原始基准点交桩和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

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放样测量,审核测量成果。

5.1.5.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验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相关规范的,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承包人立即清除出场。

5.1.6.审查工地试验室设备、人员及试验能力。

5.1.7.

认真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在单位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商提供附有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测量放样结果、资源投入及进度计划等支持材料的开工报告,经审批后发布开工令。

5.1.8.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按规定内容、手段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5.1.9.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及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

以工序质量为控制核心,加强工序交接检查。

待隐蔽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必须经承包商专职质检工程师自检,认为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后,方能进行隐蔽或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1.10.

及时进行分项工程的评定,签证质量评定结果。

5.1.11.审核承包商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5.2.进度控制

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检查与调整等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各个施工阶段的工期目标,从而确保总工期按照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实现。

进度控制流程图:

5.2.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总部署、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的安排、人力组织、材料供应、机械作业能力诸方面应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

5.2.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各阶段的实施性计划和变更计划。

该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5.2.3.

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项、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进度,合理安排土建工程和钢结构的制作等的施工顺序,从而实现进度控制总目标。

5.2.4.动态控制施工进度,定期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

二者出现差异时,督促和帮助承包商分项影响进度的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力保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5.2.5.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5.3.投资控制

按施工招标中标价及施工合同严格控制工程费用,并使支付额度与完成合格工程数量相适应。

严格审核变更工程量,对不合理的变更不予采纳,对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上报业主。

投资控制流程图:

5.3.1.熟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的条款。

5.3.2.认真核实并计量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费用,签证中期支付证书。

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其

达到合同文件要求。

5.3.3.慎重且实事求是地审查设计变更和工程合同变更。

设计变更中必须有清晰的图纸,明确的工程数量,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5.3.4.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投资控制的动态分析。

5.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审核签证最终支付证书。

5.4.安全和环保

5.4.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会议制度,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5.4.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审核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有无文明施工措施;

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5.4.3.督促承包商创建文明工地,保证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并将施工对环境的损坏和干扰,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不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5.4.4.在工地中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在现场旁站监理中,检查安全设施,个人防护,安全用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并限期解决;

5.4.5.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作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5.4.6.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到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违章作业;

5.4.7.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作业区与生活区划分明确并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4.8.执行《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施工用电箱必须有门锁,有防漏盖板,有危险标志。

破皮老化的电缆不得使用,移动式电器必须安装漏电开关,所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全部与保护零线相接;

5.4.9.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有安全装置,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行专人负责制;

5.4.10.要求作业现场要求保持清洁整齐,进场材料分类标识,不同材料分隔堆放整齐,作到工完料清;

5.4.11.要求做到作业区,生活区卫生整齐,派专人管理;

5.4.12.在生产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及各出入口挂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4.13.要求在施工范围设置围护板及必要的隔离带,并设置好通道标准牌;

5.4.14.生活污水应就近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江、河中,不得施工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

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应采取措施处理后排入指定地点;

5.4.15.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环境恢复;

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应集中装运至指定地点;

5.4.16.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5.合同与信息管理

5.5.1.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公正独立地监督承包商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为此,将从以下方面采取合同管理措施;

5.5.1.1.工程变更

按施工合同规定及业主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变更范围及权限,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变更进行评估后提交业主,业主批准的变更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承包商方可实施。

5.5.1.2.工程索赔

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若有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商应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形式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审查,与业主协商后,对索赔给予答复。

5.5.1.3.分包

保证分包单位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

由于本工程项目极可能涉及到分包,因此,我们将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严格控制。

对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我们将严格审查,审查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有分包条件,将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

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

该分包单位的企业情况;

资质材料;

技术实力;

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

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格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和技术素质。

5.5.2.

信息管理措施

5.5.2.1.信息分类

序号

信息类别

信息名称

1

业主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信息

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或变更通知单)监理服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各种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指令其它必要的资料、照片

2

监理工程师提供给业主的信息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年报会议纪要、工程专题报告监理检测记录、测试资料监理通知、监理指令、备忘录其它有必要的文件、照片监理日志,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

承包商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信息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用款计划开工、检验、变更、索赔、计量、交工验收等申请有关资质证明,各工种人员上岗证书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测资料,合格证书

4

监理工程师提供给承包商的信息

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鉴证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指令、备忘录

5.5.2.2.信息管理措施

5.5.2.2.1.督促承包商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报表,审核原始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5.5.2.2.2.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传递、反馈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信息,为施工监理三控制提供依据。

5.5.2.2.3.所有文件、图纸、资料均编号、分类、登记、归档,并设专人负责。

5.5.2.2.4.对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并在工程实施中落实执行。

5.5.2.2.5.建立会议和学习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5.2.2.6.及时记录、整理监理资料、编制监理月报,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

确保资料、档案的真实、齐全。

5.5.2.2.7.要求承包商及时完成工程质检资料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核查;

督促承包商抓紧完善竣工图等竣工文件,并予以审核,确保工程竣工后按时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文件。

5.6.组织协调

5.6.1.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

业主,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工程毗邻单位,社会团体。

5.6.2.按照监理合同所确定的权力与义务,处理业主及承包商的关系,并协调好与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

5.6.3.认真审查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工程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

5.7.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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