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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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1.6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序交接检验。
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二、部位交接检验。
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三、位工程交接检验。
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工序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表2.0.7-1
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情况
1
2
3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
各实测点偏差(mm)
应测点数
实测点数
格率
4
5
6
7
8
9
10
11
12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平均合格率
评定等级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月日
注:
实测点数必须小于或等于应测点数,如超过应检测点数,其他超过的的点数应从合格点数中减去。
部位质量评定表
表2.0.7-2
工序名称
合格率
质量等级
备注
平均合格率(%)
评定意见
年月日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施工队:
表2.0.7-3
部位(工序)名称
合格率(%)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三章路基
第一节土方
第3.1.1条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3.1.3条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3.1.3-2的规定。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表3.1.3-1
项目
压实度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重型击实
范围
点数
路床以下深度(㎝)
填方
0~30
快速路和主干道
95
1000㎡
每层一组(三点)
用环刀法检验
次干道
93
支路
90
80~150
87
>150
挖方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表3.1.3-2
轻型击实
0-80
98
92
80-150
0-30
在不具备重型击实的条件下,允许采用轻型击实标准,代替重型击实标准。
1、表中所列轻型击实标准和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均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见附录四)求得最大压实度为100%。
2、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范围内的压实度不低于表中所列挖方的要求。
3、道路的类型应根据设计要求来确定,分期扩建的道路需按永久规划的道路类型设计,下同。
第二节石方
第3.2.1条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表3.2.2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范围(m)
高程
+50、-200
20
用水准仪具沿横断面测量
路堑挖深≤3m
+100、0
用尺量(沿横断面由路中心向两边各量一点)
路堑挖深>3m
-50、+200
不小于设计规定
边坡
不陡于设计规定
用坡度尺量,每测记一点
第三节路床
第3.3.1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3.3条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路床允许偏差表3.3.3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土路床
石路床
压实度(深度0-30cm)
环刀法检验
中线高程
±
20mm
20m
水准仪测
平整度
30mm
路宽小于9m一点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9-15m2点
大于15m3点
宽度
+200mm、0
+100mm、0
40m
用尺量
横坡
20mm且不大于±
0.3%
0.5%
路宽小于9m2点
用水准仪量
9-15m4点
大于15m6点
快速路和主干道挖方地段重型击实压实度为93%。
第四节路肩
第3.4.1条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路肩允许偏差表3.4.2
范围m
≥90(轻型击实)
100
用环刀法检验,每侧记一点
40
用尺量,每侧记一点
横坡
1%
用水准仪测,每侧记一点
硬质路肩应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五节边沟、边坡
第3.5.1条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边坡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3.5.3条土质、石质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表3.5.3
边坡坡度
沟底高程
0mm~30mm
用水准仪测,每测记一点
沟底宽
第四章基层
第一节砂石基层
第4.1.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第4.1.3条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砂石基层允许偏差表4.1.3
允许偏差mm
1
厚度
+20\-10%
2
15
路宽m
<9
9-15
>15
3
4
用水准仪器侧
5
20且横坡不大于±
用水准仪侧
6
≥2.3T/m3 .
灌沙法
第二节碎石基层
第4.2.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焦形成一层.
第4.2.2条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2.3条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表.4.2.3
10%
嵌缝≥2.1T/m3不嵌缝则≥2.0T/m3 .
注:
本表也适用于工业废渣铺筑的基层.
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成一层。
第4.3.2条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第4.3.3条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3.4条沥青灌入式碎石基层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表4.3.4
+20、-10%
嵌缝2.1T/m3不嵌缝2.0T/m3 .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
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等现象。
第4.4.3条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表4.4.3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轻型击实98
用环刀法测
重型击实95
20
用水准仪测
20且不大于±
0.3%
路宽小于9m检查2点
路宽9-15m查4点
路宽大于15m查6点
本节包括掺入一定比例的碎石(砾石),天然沙砾或工业废渣等材料铺筑的基层。
第五节块石基层
第4.5.1条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第4.5.2条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表4.5.2
-10%
30
30且不大于±
路宽(m)
<9m
9-15m
>15m
第六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第4.6.1条石灰、粉煤灰混合料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一致。
沙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6.2条滩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第4.6.3条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松散,脱皮等现象。
第4.6.4条石灰、粉煤灰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
压实度
50m
+20且不大于±
第五章面层
第一节水泥砼(包括预制砼)面层
第5.1.1条模板必须支立牢固,不得倾斜、漏浆。
第5.1.2条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第5.1.3条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
伸缝必须全部灌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
第5.1.4条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5.1.5条砼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支模
直顺度
拉20m线取最大值
高程
5
砼
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每台班
1组
见附录三
抗折强度
厚度
+20、-5
每块
块
相邻板高差
缝
-20
10且不大于±
路宽
纵缝直顺
100m缝长
横缝直顺
沿路宽拉线量取最大值
13
蜂窝麻面
≤2%
每块每侧面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14
井框与路面高差
每座
用尺量取最大值
第二节沥青砼面层
第5.2.1条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堆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2.2条用10t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
第5.2.3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2.4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2.5条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表5.2.5
检验[频率
≥95
2000㎡
称质量检验
弯沉值
小于设计规定
用弯沉仪检测
≤2.6
≤20
见注2
>20
1.标准质量密度采用马歇尔稳定仪或30Mpa(300kg/㎝2)成型法测定。
2.测平仪及3m直尺测平整度(任选一种)。
3.弯沉值单位:
mm/100
第三节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5.3.1条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第5.3.2条用10t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
第5.3.3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3.4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3.5条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黑色碎(砾)石允许偏差表5.3.5
≥93
用蜡封称质量法
用
2.黑色碎(砾)石作基层,其厚度、高程应按其基层要求取点评定。
第四节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5.4.1条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钉、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4.2条面层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
第5.4.3条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第5.4.4条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4.5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必须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4.6条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4.7条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表5.4.7
≥2.15t/m3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