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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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1)2008年达到云南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到2010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到2020年把丽江建设成为享誉全球的精品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2、规划指标
(1)2007年底绿地率≥25%,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
(2)近期到2010年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
(3)远期到2020年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
三、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布局与分区
1、规划结构
(1)结构特点:
公园为主、游园呼应;
水系贯穿、田园环绕;
街景为骨、绿廊为络;
点在网中、片在城内。
(1)结构形式:
一线、一廊、三个系列空间
一线:
沿束河-中济海-清溪水库-黑龙潭-狮子山的人文景观绿线。
一廊:
指环绕在主城区外围的田园风光走廊。
三个系列空间:
包括一系列点状空间、一系列带状空间和一系列块状空间。
一系列点状空间:
指根据服务半径规划遍布城区的街旁绿地、社区公园,形成星罗棋布的点状绿地;
一系列带状空间:
主要包括滨河带状绿地和沿街带状绿地;
一系列块状空间:
指城区内规模较大的八个大型公园。
2、规划布局
(1)布局要求:
山水渗透、绿带分割、均衡布局、绿网联系。
(2)布局重点:
以分散点状绿化为主,以沿道路、河流绿化为重点,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按五大类绿地的不同功能规划配置,形成绿点、绿线、绿网、绿带、绿面等多种绿化形式融为一体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四、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G1)规划
(1)综合公园(G11):
服务半径为2000-4000米,每个面积不小于15公顷,规划综合公园有六个,分别是黑龙潭公园(面积89.4公顷,其中包含东侧象山54.1公顷)、狮子山公园(面积28.4公顷)、清溪公园(面积19.6公顷,不包含水面)、中济海公园(面积74.7公顷,不包含水面)、祥和公园(面积18.7公顷)、玉龙中央公园(面积21.2公顷),合计面积252.0公顷。
(2)社区公园(G12):
居住区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每个面积不小于1.0公顷;
小区游园不计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具体规定按《居住区设计规范》执行,结合丽江实际,共规划33个居住区公园,合计面积83.6公顷。
(3)专类公园(G13):
世界遗产公园属于专类公园中的风景名胜公园,规划面积为33.4公顷;
玉龙县文笔水库及周围高尔夫球场区属于体育公园,规划绿地面积75.4公顷;
专类公园面积合计108.8公顷。
(4)带状公园(G14):
规划沿主要河流两岸和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带状绿地,合计面积112.8公顷。
(5)街旁绿地(G15):
主要为沿街设置的小型绿地,按分布半径300米设置,每个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结合丽江中心城区实际条件,规划若干处街旁绿地,合计面积36公顷。
(6)中济海公园局部区域、世界遗产公园按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高绿化率进行建设控制,其建筑密度小于20%,容积率小于,绿地率大于50%。
2、生产绿地(G2)规划
采取总体集中、相对分散的布局形式,规划结合现状苗圃园位置进行布局,生产绿地集中规划了四处用地,主要布局在庆云村东南侧(18.1公顷)、新民中村南侧(25.5公顷)、开元新村东侧(21.2公顷)和玉龙县城东南侧(7.2公顷)。
3、防护绿地(G3)规划
(1)水源防护绿地
对清溪水库水源处栽种水源涵养林,规划绿地面积10公顷。
(2)环城路防护绿地
道路防护绿地一方面起到防噪、防尘、降污染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景观功能,丽江市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的弹性空间较小,规划沿环城路两侧各建20米的防护林带,规划环城防护绿地面积60公顷。
(3)铁路防护绿地
在新团片区丽大铁路西侧建设3公里长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规划面积9公顷。
(4)高压线防护绿地
沿中济水库至象山高压走廊设置60米宽的高压防护走廊绿带,规划面积15公顷。
4、附属绿地(G3)规划
(1)居住区绿地的指标应满足: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5%,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
(2)城市新建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一般道路不少于20%。
属于旧城改造道路以上各项指标可降低5%。
(3)公园绿化面积不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70%
(4)城市广场绿地率不小于60%。
(5)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5%,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5、其它绿地规划
(1)要有效控制对传统的农业耕作区、自然村落、水体、丘陵、林地、湿地的开发,尽量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生态状况,营造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2)景名胜区要严格控制绿地率和林木覆盖率,其中新建区的绿地率大于40%,并有相当比例的高绿地率(大于70%)的控制区。
五、树种规划
1、规划要求
坚持适地适树、景观多样、生态经济和乡土常绿树种为主的原则。
2、树种比例
(1)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为8:
2。
(2)乔木与灌木搭配比例应与绿地用地类型相结合,原则上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
(3)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为8:
(4)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比例为7:
3。
(5)速生与慢生树种为比例为6:
4。
3、基调树种选择
推荐丽江的基调树种:
山玉兰、香樟、雪松、垂柳、紫薇、石楠、广玉兰、滇朴。
六、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1、优化山林生态系统的布局,改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丽江市为低山丘陵区,这些山地的存在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
2、结合水源地保护和外围大环境绿化环,增加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构建丽江市自然生态体系的结构骨架。
3、建设以街道绿化广场、社区公园等分散绿化为重点,道路及滨河带状绿化为网络,居住小区及单位附属绿化为基础的完善的城市自然生态体系。
4、以坝区的农田林网和乡镇绿化、美化建设为节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加生物的活动空间。
七、古树名木保护
1、古树名木应由市园林、林业部门按统一标准进行鉴定、定级,并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市园林、林业部门对古树名木,分株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到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及个人,并检查、指导。
2、在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寺庙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在铁路、公路、水库以及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各单位负责养护;
在私人宅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指定的具体宅院使用者负责养护;
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古树名木,分别由所在地的街道办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养护。
3、负责养护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市园林、林业部门制定的技术范围和具体养护方案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加强古树名木周边小环境的治理,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4、如果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报园林或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八、滨水绿线管理
沿鱼米河、清溪河、昌洛河、东干河、三思河、玉泉河等河流两岸新建建筑必须控制绿线最小宽度为30米,旧城改造绿线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但最小宽度不低于10米。
河道及滨水绿地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防洪功能。
九、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目标
(1)2007年底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绿地率≥25%,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
(1)2010年底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
2、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对城市面貌影响较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对提高城市绿地率影响较大、能为后续绿化建设工程打下物质基础的项目,2010年,将基本建成"
环、楔、廊、园、林"
为特征的绿化布局框架,全市绿化水平和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中心城区消除500米公共绿地服务盲区。
十、实施措施
法规性措施;
技术性措施;
政策性措施;
经济性措施;
行政性措施。
附:
城市绿地建设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代码
类别名称
绿地面积
(公顷)
绿地率(%)
人均绿地面积
(㎡/人)
现状
规划
1
G1
公园绿地
2
G2
生产绿地
62
3
G3
防护绿地
-
94
小
计
4
G4
附属绿地
中
5
G5
其他绿地
合
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980公顷,规划人口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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