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达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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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修达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Word格式.docx

主要靠农民,就是广大农民不种地了,进城打工了,目前我们国家有两亿多农民工。

那工业化、城镇化用谁的地?

主要也是农村的土地,原来的良田。

因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想要发展,就必须占用大量农村的土地,而大量的农村人口也搬到城市里居住,没人种地了,所以农业必须改变、必须现代化。

现在国家总的发展方针就是这样,要搞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就必须现代化。

城市不停地用你的人、用你的地,但你不愿意,你想稳定住,你说我人不去,地也不给,能行吗?

不行,因为城市里工资高、生活水平好,你不让农民去,他就能不去了吗?

当然不能,他自己还是会去的。

工业发展或者说城市征地,你不给征,行吗?

不行的。

现在种粮食,一亩地挣一千,人家说我租一亩地给你五千,你给不给?

愿意不愿意?

当然愿意。

这样来看,农村的结构必然随着城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如果大家明白了这一点,也就能理解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形势,那么也会对农业现代化有所理解,对我们新农村建设的大趋势有了深刻的理解。

二、从“两化”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我不知道同志们了解不了解,我们国家现在的城镇化率大概只有50%左右,就是说全国13亿人口还有一半的人口在农村,那什么时候或者说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城乡基本比较稳定呢?

大概是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也就是说目前离目标还差20%的距离。

20%是多少人口?

全国13亿人口,乘0.2,就是2.6亿,就是说我们国家还要把2.6亿的人转到城镇去之后,我们国家的城乡结构才算基本上稳定下来。

转2.6亿,一年转1000万也要26年,1000万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欧洲的一个中等国家。

所以说,现在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还在进行时。

实际上欧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一般都在80%多以上,例如美国、日本和英国的城镇化率都在80%以上,这就意味着即使我们达到了70%,也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这样看来,我们国家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变化还处在一个变化的过程,城乡结构要稳定下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新农村建设还需要长期的适应发展期。

新的形势下,新农村建设到底怎么样建呢?

其实我觉得主要靠“两化”,一个是城乡一体化,一个是农业现代化。

什么叫城乡一体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影响我们当今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积极地推动一体化发展。

为什么要推行一体化呢?

我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这个过程,有助于大家理解。

大家知道,我们建国以前采取的一个方针,叫“农村包围城市”。

那时候我们主要是在农村发展,到后来我们把国民党打败了,毛主席率领中共中央离开西柏坡,向北平进发。

当时毛泽东对周恩来说:

“今天是进京的日子,进京赶考去!

”,周恩来笑着说:

“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

毛泽东说:

“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所以那时候我们党确定一个方针,就是把工作重点逐渐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依靠农民转为依靠工人阶级,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所以进城之后需要解决城市面临的问题,当时面临什么问题呢?

就是经过长年战争,城市里失业率特别高,很多人没有工作,大概20%、30%的人都没有工作,而且国民党走后,留下了包括老师、医生等众多普通公务员,需要保证他们的工作,为了保证这些人的工作,就不能让农民都进城,因为农民一旦进城,跟城市人抢一个工作岗位,由于农民比较吃苦耐劳,城市里的人竞争不过农民,城市的失业率会加剧,更加不利于国家的早日稳定发展。

当时国家制定了一个政策,就是基本上不让农民到城市打工,但农民还要去,因为城市里的工资比农村高得多。

农民要进城,政府不让你进去,农民就偷偷地进,政府就发文件,说要制止农民盲目进城找工作,年龄大一点的同志可能都知道,农民工以前叫盲流,什么叫盲流?

就是盲目外流的意思,流到哪些去?

流到城市。

农民工叫盲流这个概念是50年代形成的,一直延续到80、90年代,甚至到现在有些老年人还有把农民工叫盲流。

但是发文件、制定政策还是管不住,后来说我们提出户口政策,城镇里没有户口的,粮食也不卖给你,什么也不给你,就是你到城市你也待不住。

所以说那时候为了保证城市,搞了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把城和村分开了。

 

(一) 

 

农村户籍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逐渐允许农民到城市打工,但是户口有一段时间还是比较重要的。

再之后把粮食管制取消了,买粮不要粮票了,到城市打工也不看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了,户口也不像原来那么重要了。

但是遗留了一些城乡分割的体制还是仍然存在的,所以说,这两年北京市推行城乡一体化户口改革的一个很重要内容就是户籍改革。

但对我们远郊来说,户口还改不改?

需要怎么改?

我想同志们可能也比较关心。

现在北京市对城镇户口大概是这样一个政策:

第一,城乡接合部的地方,户籍还是需要改革。

比方说你这个村子,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全拆了,是否需要保留农村的户口?

不需要,第一名不副实,第二也没有必要。

而且如果保留农村户口、保留农村的建制,他就什么事不找居委会,还是找村委会,但是村子都撤销,老百姓都四散了,村委会去哪儿找?

肯定找不到了。

所以说,对城乡接合部这些地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是城市的远郊,没有城市化的地方,把他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实在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也没住在城镇,而且转入城镇户口之后,有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农村集体说谁家可以分地,谁家不能分地,谁是我们的集体成员很多时候是以户口作为依据的,如果你户口是我这个村子的户口,我就认为你是我的集体成员,你就有集体土地承包权。

如果你不是,那么很多时候就不能给你土地承包权,所以对这些地方,北京市还不打算推行农转居、农转非政策。

但是对于一些农民,说我搬到城里住了,说我在城市里打工,已经很久不在村里住了,我想把户口迁走,行不行?

应该可以的。

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一个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它规定户口迁移是可以的。

而且农民户口迁移之后,并不是说一定要放弃原来农村的权益,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不放弃,政府不能以户口迁移为理由,强迫农民放弃权益。

就是说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形势下,政府鼓励农民打工、鼓励农民把户口迁走,可以迁,但不能强制迁。

目前政府对农村户口大概是这样一个政策。

那么户口放开后,城乡差别是不是完全消除了?

也没有,比方说城市的居民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农民是不可买的;

城市里的居民可能有取暖补助,农民是没有的;

现在的话,还有社保,城镇户口社保是一个标准,农民是另外一个标准。

这些差别怎么消除?

国家和北京市都在抓紧研究这个问题,例如有人说农民现在也没有分得宅基地了,为什么他就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呢?

还有社保,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却生活在城市,那又怎么办呢?

这些都得我们各个部门做工作。

现在北京市大概是这么定的,2015年城乡社保标准统一,就是说只要你是北京市的市民、有北京市的户口,不管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社保标准都是一致的。

至于说农民能不能买经济适用房,我们也在想是否先搞个试点,在郊区或者什么地方批一块地,政府把它建起来,让这些有户口但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这批房子,相当于农村的经济适用房,当然这些政策都得研究。

总的方向是只要你有北京市的户口,不管城镇的还是农村的,那么待遇上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别,这就叫城乡一体化。

至于在管理上,则根据农村和城镇的特点开展管理,就是说你虽然是城镇户口但住在农村,那就按农村的管理方法来管理;

同理,如果你是农业户口但住在城镇,就按照城镇的管理方法。

总的来说,城镇和农村可能在某些管理方法上存在差异,但是在待遇、权利方面将是统一的。

而且今后也会不断地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改革,大概是这样一个思路。

关于城乡一体化的第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例如原来农民是不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之后经过多年的呼吁,现在农民也可以个人的身份参加五险一金,但是城镇和农村还是两个体制,城镇有城镇的体制,农村有农村的体制。

将来随着进一步的改革,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也会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来上保险,至于没有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农民,也会按照北京市居民统一的标准上社保,这些都在进一步改革当中。

关于城乡一体化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就是体制机制改革。

过去,城乡在体制机制上存在很大差别,实行不同的产权制度,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是集体的,而城市实行国家所有制,城市土地是国家的。

为什么形成这样的体制呢?

我给大家简单讲一下这个形成的过程,也是中国土地制度的形成过程,这些将便于大家对我们下一步的改革有所了解,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改革。

(二) 

农村政策变化

大家知道,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把土地改革作为争取农民、赢得群众基础的一个重要政策。

当把旧政权推翻之后,实行了新的土地改革政策,平均分配土地,只要你在农村就能分得土地。

可是分了几年地之后问题又出现了,原来土地是平均分配的,可过了几年之后,有的人又把土地卖了,或者是因为家里有人生病或者是自己的好吃懒做等各种原因,反正有部分农民有了土地之后不但没富反而更穷了。

而有的人虽然当初分的土地都差不多,但是因为他家劳力比较好或者自己比较肯干等再次富起来了。

那这样的话,和我们的政策目标不一样,因为共产党不能出现贫富分化,也不能出现两极太分化,所以政策上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先搞互助组,大家互相帮助,但后来发现搞互助组还是有问题,因为土地是各家私有的,虽然大家说互相帮助,但也是临时的,其实很多互助组没有起到实际作用,于是就再次提出改革,搞合作社、土地入股,以及之后的高级社合作社,什么叫高级社呢?

就是说土地虽然入股,但土地不分红,那这样的话你家里土地多与少,实际上跟你的收入已经没有直接关系,基本上纯粹的按劳分配。

所以我们现在集体经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就是从高级社算起,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城市里土地实行国有制。

后来国家又搞了人民公社,什么叫人民公社?

就是提倡“一大二公”,第一规模大,第二公有化程度高。

以乡作为统一的生产和分配单位,把包括土地、农具、牲口等生产资料全都入股,变成一个大的合作社,但是这种体制不太容易调动人的积极性。

后来中央也发现了这个问题,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要求改革人民公社的体制,把土地、耕畜基本上稳定下来,固定给生产队使用,至少7年不变。

现在同志们都知道,我们的土地承包政策,原来15年不变,现在叫30年不变,什么来历呢?

就是这个来历,所以说政策是有延续性的。

为什么会这么强调“不变”,就是因为以前经常变,从1949年到1960年,11年的时间,土地制度变了几次?

从土改、互助组、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基本上一两年就变一次,所以后来中央为了稳定农民的信心就强调坚决不变。

之后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农村土地制度,基本延续到现在,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农业耕地,第二个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问题,中央提出几个发展方向:

第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来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和国有土地一样同权同价同等入市;

第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征地的时候要提高征地的标准,把农民安置好。

虽然大的方向国家提出很多年了,但是实际上实施和执行的远远不够。

为什么呢?

第一个是国家仍然把小产权控制得很紧,农民不能私自建房;

第二是征地制度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改了,而且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征地的。

征地实质上就是政府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拿走,然后政府或卖给开发商或者政府自己使用,但是征地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政府把农民的土地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政府赚中间差价,实际上是这么回事。

至于农民为什么不能私自买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不是每个农民都有建设用地,因为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市区。

例如北京的朝阳海淀是城区中央,有许多建设用地,一亩地都能卖上百万、上千万,如果说农民可以自己随意买地,然后卖的钱都归农民,那当地人都会发了。

但是对我们像怀柔、密云等远郊的农民怎么办呢?

愿意吗?

肯定是不愿意的。

而且就朝阳海淀本身来看,有的地方是搞绿化隔离带,有的地方是修路,有的地方是盖房子。

那修绿化隔离带的农民就会说,为什么我就要修绿化隔离带,我就不能建房子呢?

如果说谁的地卖了钱归谁,那谁还愿意搞绿化隔离带?

大家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另外,如果说你的地卖了钱就归你,那路谁来修?

地铁谁来修?

所以征地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是合理的,但是不能全归农民,那应该多少归农民合适,那就是改革的问题了。

第二,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很复杂,虽然说政府不让盖小产权房,但实际上小产权房不在少数,而且农村有大量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

如果说我们政策放开,农民可以私自建房、买卖土地,那就等于是说小产权转正了,这样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冲击是非常大的。

因为从全国来看,地方政府财政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是依靠征地,如果说农村土地政策改革,小产权都转正了,那么政府的税收怎么办?

整个城市建设格局怎么办?

原来规划还能不能实施?

这些都是大问题。

因为政府考虑问题不能只站在一个人角度上,而是要通盘、长远的考虑。

北京市正处于城镇化过程中,但是也要保障耕地,不能乱开发。

国家的政策就是要尽可能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率。

北京市正在推广土地流转制度,尽可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把乡镇企业的厂房以及农民闲置的住房、宅基地利用起来,把浪费的建设用地重新复垦、变为耕地。

因为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城市利用效率高,于是提出把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相结合。

积极推广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在全村范围内,把农民集中起来搞产业化,把政府给农村的各种钱统一使用,经过一段时间,让农村真正变新貌。

至于将来中央政策关于建设用地这一块怎么改,我觉得可能有这样一个方向,就是让农民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土地交易,但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收税,开发商买了地之后按照政府的规划来搞建设。

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永远不征地了,政府还是会征地,用于修路、修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如果政府来买地,说多少钱合适呢?

这个价格怎么样谈呢?

我觉得将来会有个评估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明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强调各地可以开展试点,但是试点要报中央批准,各地不准预抢跑,就是说各地不能各行其是。

实际上对土地改革这个事,中央方向是明确的,但改革上还是慎重的,不能一下子突破。

因为涉及到现有的小产权房怎么办,现有的城市房地产怎么办,现有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怎么办,农民宅基地怎么办,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中央是不可能大面积推广的,所以大家要有一个心理预期,不要指望土地制度一下子放开,这个不现实。

2、农业耕地问题

耕地,就是种粮食、种庄稼的土地。

中国提出要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本要求。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很多人吃不饱饭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把解决吃饭问题作为头等大事。

现在我们粮价普遍较低,很多农民都不愿意种粮食,是不是意味着中国的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了呢?

事实上并非如此。

2013年,国家全部粮食产量是6亿吨,我们13亿人口,平均每人大概是800斤左右,这800斤,包括口粮要吃,也要作为种子,还要喂养猪、牛、羊、马等牲畜以及造酒等粮食加工业,而所有的粮食都要从耕地上出,耕地压力是很大的。

我专门查了一下,2013年的时候,我们国家进口的谷物,包括玉米、小麦、大米共计1358.4万吨,进口的棉花450万吨,棉纱209.9万吨,油籽6783.5万吨,食用油922.1万吨,糖454.6万吨,全部粮棉油糖的进口量将近一亿吨。

另外我们国家还进口了肉,牛羊猪加起来合计113.7亿吨,奶粉86.4万吨。

我们18亿亩耕地,南方的土地是两季的,播种面积要高一些,北方的土地种一季,加起来大概是24亿亩播种面积,这样的话,国外进口的东西相当于8亿亩的播种面积。

当然我们出口了一部分,这样算下来的话,全国的农产品有1/5是国外生产的。

当然我们现在外汇比较多,有钱了,买得起。

但是有钱不一定就能买得到,为什么?

第一,全世界的粮食产量没那么高。

打个比方,如果说我们中国人都不种粮食了,那你就算把全世界可于卖的粮食都买过来,还是不够中国人吃的,因为中国的人口基数实在太大了。

第二,即使人家有粮食也不一定就愿意卖给你,人家不卖,那你要怎么办呢?

现在全球的粮食资源主要掌握在西方国家手里,包括美国、阿根廷、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都是主要的产粮国,但这些国家是受美国控制。

一旦中美关系恶化,人家不买粮给你了,你要怎么办?

所以习总书记说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中国人的手里,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中国一定要保证95%的粮食自给率,这样才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自力更生,占有一席之地。

国家要稳定,农业首先一定要发展,因为它是经济基础,虽然从经济上来说,农业占GDP的比例大概也就是6%、7%的程度,但是从国家的稳定发展角度上来说确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中央政府要保证粮食生产,95%的粮食自给率,提出一刀切的硬办法,18亿亩耕地红线的保护政策,用途管制,还采取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种子补贴等措施鼓励农民种粮。

3、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工业化、城镇化的情况下,农业要怎么发展呢?

我前面讲了大背景,现在两亿多农民工进城了,而且城镇化建设一年基本上占一个县,那怎么办呢?

就是要土地流转,土地要流转起来。

为什么要流转起来呢?

因为现在很多人到城市打工,不种地,那我们政府能不能把你的土地没收、不给你了,行不行?

不行。

为什么不行?

虽然国家提倡工业化,鼓励大家到城市打工,但是如果说谁去打工,就把他的土地给没收了,农村的房子不让他住了,那还有谁会去打工?

假如我是农民,我刚去城市打工,我还不知道我能不能赚到钱,你先把我的土地给收了,那我去不去?

我肯定不去了。

那大家都不进城打工,中国的工业化要怎么发展呢?

那这样来看,就是说农民进城打工的同时,你还必须保证他的土地。

所以国家土地流转,总要有人种地,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农村集体土地分给个人,让个人承包耕地,但是仍然会有农村很多土地是分不下去,主要集中在山区,尤其是深山地区。

第二,虽然有些人分得了土地,但是由于种地赚钱很少,打工赚得要高出很多,所以有些人宁愿荒着地也不种,虽然把地荒着对个人不一定影响很大,但是从全国来看,大面积的耕地被闲置、荒着将会是不利的。

第三如果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变成老百姓的个人土地了,老百姓可以随意买卖,这在中国现在不但不太现实,还会不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因此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如果你不种的话,村里就动员你把土地腾出来、让他人种。

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正是出于以上的考虑。

那么怎么样才能做到土地流转呢?

我觉得可能需要解决一下几个问题。

第一,农民比较担心地是,如果我把土地给别人种,过两年我想种了,他会还我吗?

他要是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我还能不能把地要回来呢?

因此与其有这样的担心,我不如把地先荒着或者随便种一下,等过两年我自己想种的时候再好好种,这样随时把地控制在自己手里,我比较安心。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正在积极推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把土地承包权以证书的形式,给你一个凭证,以此保障农民的权益。

第二,如果我租给你之后,租金怎么样算?

这个大家也比较关心的,其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土地租金增长机制的问题,现在大家正积极想很多办法来解决土地租金上涨这个问题,如果说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将来土地的出租或者土地流转起来就基本上能解决。

第三,土地到了期之后怎么办?

这个也很容易产生纠纷。

比方说我在某块土地上种树,原来一些小树苗,10年后长成大树了,那大树归谁?

又如我在这儿搞了个葡萄园,20年之后,葡萄起来了,土地到期了,你怎么办?

归谁?

这些都得事先订立合同、说好。

总之,做好土地流转是发展农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重要措施。

4、农民组织化问题

农民组织化,这也是我们发展农业或者搞新农村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什么呢?

大家知道,因为我们国家一家一户的农民比较多,人均一两亩地,一家三口也就四五亩地。

总的来看,四五亩地,一个富不起来,另外一个专业化不起来,所以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就必须扩大规模,把农民组织起来。

但现在的话,已经把土地承包给农民了,你要把地收回来,不一定合适,那就鼓励农民联合,搞合作社,就是这个原因。

几十户农民联合起来之后就可以搞分工,一家一户的时候,学技术也是你,浇水也是你,买种、采购、买农药也是你,如果几十户联合起来就不一样了。

如果你门路比较广,你可以专门搞采购;

我技术好,我可以指导大家把质量提高。

大家各司其职、发挥特长,都能得到好处。

所以组织起来,它是一个趋势,否则不组织起来,农业现代化是发展不起来的。

从北京市来看,现在全市有好几千个合作社、示范社了,其中做得比较好、比较大的也有几百个。

但是总的看来,咱们的合作社还处于一个初始阶段,存在不少问题,问题在哪儿?

一是规模比较小。

全市近四千个村,真正搞农业合作社的大概有两三千个村,但是一个合作社里只有几户农民,总量还是比较小,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合作作用。

相较之下,国外大的合作社都有上千户、甚至上万户人的。

我也问过一些合作社的农民,为什么不扩大发展呢?

他告诉我主要是两方面原因:

第一,合作社还未真正地起到为农民服务的作用。

比方说,现有十户人的菜都难有销路,要是再拉十户进来之后,不是销售起来更难了。

第二,总的来看,合作社的合作精神还不强。

合作社都有一个领头人,但往往这个领头人不愿意为大家服务,他觉得自己有能力、门路广,自己完全可以挣钱,为什么要带其他人呢,所以他总在想方设法自己多挣钱,不是希望和乡亲们一同致富,这也是很大的原因。

而且,据我观察,现在的很多合作社实际上等于个人办小公司,收别人的菜,他自己去卖,挣了钱归他。

但为什么要以合作社的名义呢?

因为政府提倡,政府会给予扶持,所以很多合作社其实是徒有虚名。

关于政策扶持,我还要再说明一下。

大家都知道,现在政府对合作社是有扶持的。

曾经我调研去一个村,询问了当地的合作社成员,我问他,你们村有多少人?

一百多户;

合作社成员有几户?

六户,但对上面报时说有一百多户;

政府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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