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物资部设备管理程序B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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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设备管理程序
文件类型:
管理程序级别:
普通
发行:
标记
内部标识号
CBT-23013
T
TimesNewRoman
本程序未经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书面批准不得外用、复制和泄露。
修改页
修改版.
修改章节
修订5.2条:
技术物资部职责
增加5.7条:
监察部职责
增加第6条:
设备的定义;
修订第7条:
设备计划与购置;
增加第14条:
设备处罚措施;
部分表单进行适应性修订.
目次
1目的3
2适用范围3
3程序管理3
4参考文件3
5职责3
6设备的定义5
7设备计划与购置5
8设备统计报表管理7
9设备使用管理7
10设备调拨与租赁9
11设备报废管理10
12设备安全管理11
13设备事故管理11
14设备处罚措施12
15附录13
附录A:
设备管理统计报表目录
附录B:
设备进退场计划表
附录C:
设备丢失报告单
附录D:
机械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附录E:
大型施工设备目录
附录F:
大型施工设备现场准入验收单
附录G:
设备事故登记表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综合管理,保证设备合理使用,安全生产,完成施工任务,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现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建设事业部所属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及建设事业部总部的设备管理工作(以下称“各单位”)。
3程序管理
本程序由技术物资部管理,并具有以下签名:
—编制:
编制人;
—审核:
技术物资部经理;
—跨组织审核:
安全质量运营部、财务部、市场部、综合办公室、监察部;
—批准:
技术物资部主管领导。
4参考文件
—《设备管理程序》(PO-22001)
5职责
5.1上级单位
—规划运营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设备购置(调整)计划的评审和报批。
5.2技术物资部
—负责各单位年度设备购置(调整)计划的汇总和报批;
—负责对设备购置计划进行评审;
—负责各单位设备报废汇总和审批;
—负责对建设事业部设备购置、处置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汇总填报设备统计报表;
—掌握设备的数量、分布和技术状况,做好设备的平衡调拨;
—负责对设备采购、设备处置、设备报废进行监控;
—必要时,参与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设备管理程序经主管经理批准在建设事业部范围内实施,技术物资部监督本程序实施情况。
5.3综合办公室
—负责建设事业部总部办公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5.4市场部
—参与对建设事业部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处置、设备报废等的评审;
—参与建设事业部采购设备的供应商评审管理。
5.5财务部
—负责审核批准设备购置年度资金计划;
—对未经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财务部门一律不予以核销;
—参与对建设事业部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处置、设备报废等的评审。
5.6安全质量运营部
—对建设事业部设备购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节能环保等环节实行监督;
—必要时,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5.7监察部
—负责参与对设备采购、设备处置、设备报废的监督工作。
—对公司设备购置计划、设备处置、设备报废等管理活动实施审计监督。
—负责对重大设备招投标工作进行监控。
5.8各单位
—根据现有技术装备结构以及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设备购置(调整)计划,根据施工现场进展情况编制设备购置季度计划、专项计划。
—负责设备前期管理、供应商评价、采购管理、使用管理、维护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设备的使用状态,维护保养情况,编制设备报废申请计划和报废设备处置计划。
6设备的定义
6.1设备是建设事业部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指《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中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其他五大类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单台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在使用中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能独立形成作业能力或提供某种动能的固定资产。
6.2建设事业部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活动,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
7设备计划与购置
7.1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原则
—设备计划编制的原则请参见《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中固定资产购置的原则
7.2设备购置计划编制时间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计划、人力动员计划等编制设备进退场动员计划,作为设备购置、设备调拨等的基础性文件;
—各单位根据现有技术装备结构、工程进展情况以及设备进退场动员计划,于当年12月提出并编制各单位下一年度设备申请购置计划;
(见CBT-23021/附录A)
—因设计变更,施工进度变化等原因的影响,为满足各单位施工任务的需要,每季后5日内编制上报设备购置季度计划,作为年度计划的补充;
—根据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等的执行情况,于当年11月编制设备调整计划;
—设备购置应注重技术先进,质量、性能好,效率高、耗能低,环保、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设备。
7.3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批权限
—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请参见《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中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和流程的规定,建设事业部将依据有关部门制定的配置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对计划进行审批;
—对于非生产用的办公车辆的购置,必须详细说明购置理由、现配置数量等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专项审批;
—对于大型或单台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上报技术经济论证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填写“大型机械购置申请表”(见CBT-23021/附录B),技术物资部作为计划审核的依据上报建设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7.4设备购置计划的执行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批复的计划执行,严禁无计划采购设备;
—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和建设事业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选用,并依法签订合同;
单台价值或一次性采购合同估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应按照建设事业部关于货物及服务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各单位应建立对设备供应商评价制度,并依法签订供货合同,评价的内容包括:
a)供应商资格和信誉
b)产品以及服务质量
c)供应商供货能力
d)风险因素。
7.5购置的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设备验收手续,及时准确地核算和记录,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设备应由执行单位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保管好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所属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合同和本单位程序规定,对购置的设备进行验收工作,编写设备验收单;
—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理赔等事宜;
—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登记,录入建设事业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车辆等有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的,将权属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
—验收合格的设备及时交付使用,办理设备领用手续;
—对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各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与实物、与财务账、卡相核对,发现盈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对设备要进行分类编号,统一条形码管理,设备编号应标志于设备主体部位;
—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做好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8设备统计报表管理
—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类设备管理统计报表(附录A);
—做好设备统计分析工作,对统计指标长期不达标的事项应有解决措施,上报整改方案;
—设备统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保证设备基础资料记录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9设备使用管理
9.1各单位对于所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工作,并保存验收记录。
对需要安装设备,安装合格后方可使用;
9.2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
做到在用设备台台有人管,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效能;
9.3建立健全相关设备制度并执行
—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证使用制度,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持证操作设备,保证安全作业,规范使用,严禁无证或非操作人员使用操作设备;
—对于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以及数控、精密等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
严禁无证及非机械操作人员使用和操作设备;
—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根据设备的价值、在生产中所处重要程度、设备修理复杂程度等信息,对设备采取不同的维修保养方式。
重点设备(二十种主要施工机械、叉车、自动焊机、价值50万元及以上特种专用设备)采取预防维修、状态监测、重点维护的方式;
重点设备之外的设备采取定期修理、事后修理、日常维护的方式;
9.4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机械设备的维修记录应及时录入公司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计量、测量等监测设备必须经相关检测机构标定后使用;
—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设备操作者进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法规的教育;
—各单位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设备维修保养、使用、设备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各设备使用单位(项目部)应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设备维修保养、使用、设备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设备还应加大检查频次,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制止违章操作,安排好设备的保养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的使用,检查资料上报建设事业部技术物资部备案。
建设事业部也将根据需要每年对各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9.5开展设备的清查和盘点工作,保证设备信息的准确
—各单位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设备清查和盘点,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对清查和盘点中的盘盈盘亏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清查和盘点报告,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建设事业部技术物资部;
—建设事业部技术物资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和盘点报告进行审核后,报建设事业部总经理部审批;
—发生设备丢失的,应填写设备丢失报告单(见附录C),根据当地公安部门或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的鉴定意见作出责任判定,确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同时编制丢失设备处理情况报告,逐级上报建设事业部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建设事业部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9.6加强对外部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
10设备调拨与租赁
10.1设备的调拨
—为了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各单位因计划变更、计划不周、利用率低下等原因造成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加强设备的合理流动,在全建设事业部范围内调剂调拨;
—各项目部应根据设备进退场计划(见附录B),做好设备的退场安排,退场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
—各单位、各项目在编制计划时,优先调剂使用闲置设备;
—各单位根据闲置设备调剂情况和退场安排,每季度编制闲置设备清单上报建设事业部,由建设事业部汇总后报送公司,闲置设备信息将定期在全公司范围内及时发布,统筹调拨,盘活建设事业部资产;
—设备调拨要办理设备调拨审批手续。
公司各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相互间设备调拨由应报经建设公司规划运营部审批;
建设事业部内部各单位设备调拨由建设事业部技术物资部审批;
—设备调拨时,调出单位应保持设备的完好状况,并将设备专用工具以及设备技术档案资料,一并随机转移,办理随机工具及技术资料移交手续,并随调拨单一并提交。
10.2设备的租赁
设备租赁分为内部租赁和外部租赁
—为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各单位、各项目间,对季节性闲置的设备和利用率较低的设备,应开展设备内部租赁业务;
—对利用率较低,租赁市场成熟的设备,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设备购置需求,降低设备购置成本;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开展本单位闲置设备的对外租赁业务,多方盘活建设事业部资产;
—设备的租赁应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业务,建立设备租赁协议或合同台帐。
—每年12月上报外部租赁设备管理台帐。
11设备报废管理
11.1设备报废必须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报告”(见附录D),并报建设公司审核批准,建设事业部每年7月份办理一次设备报废审批;
11.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
—设备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设备的役龄长,无配件来源;
—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适;
—设备磨损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
—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机型,不符合国家环保使用标准;
—因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修复价值。
11.3申请设备报废时,应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资料。
11.4报废设备应提完折旧。
11.5有计划进行报废设备的处置
—有计划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每年年初编制报废设备处置计划,上报建设事业部汇总,提交建设公司批准;
—经批准处置的报废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处理,收回残值,并处置过程文件报建设事业部技术物资部、公司规划运营部备案;
—交通车辆、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处置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于已批准报废设备不得对外租赁、转让。
12设备安全管理
12.1建立大型施工设备准入制度(大型施工设备目录/附录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购、调拨、租赁的大型施工设备,由各单位组织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准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大型施工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大型施工设备准入验收单/附表F);
12.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是确保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法规性技术文件,在设备启用前,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根据设备说明书、设备结构原理、作业性质等情况,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2.3各单位组织设备管理、安全、技术人员,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机械设备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的技术状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