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安全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本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要求;
(2)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3)业主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等;
(4)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等;
(5)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事故案例专项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
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保留备案。
4.项目级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安质部组织,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各工区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的施工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有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领导审批,报项目部安质部门备案。
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质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
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保留备案。
5.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遵章守纪教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现场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审批后备案。
培训教材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
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授课并考核,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
上述记录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汇总后报项目部安质部保留备案。
6.特殊工种培训包括: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特种设备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上岗前需经项目部安全科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现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职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使用常识。
(5)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领导审批,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
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工程部、安全质部与物资部门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
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
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和物资部两家保留备案。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应采取逐级上报的方法,报告可采用书面及口头的形式:
事故发现人——现场施工员和现场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人和集团公司领导,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由项目部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于1小时内报告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事故调查由政府部门组织进行。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项目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任何项目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依法进行的事故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事故处理:
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事故发生项目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及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9.项目部按照法规有关要求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对事故调查处理要本着“四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要追究工区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程序,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编制范围: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工程公司或集团公司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房建施工
施工用电、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工程等专项方案。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收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编制依据。
3.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地预防措施。
4.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
5.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工程公司或集团公司一次性项目部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
(3)对采用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特殊地基处理、特殊结构房建等安全及时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论证,报集团公司总工或专业机构审批。
6.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
7.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8.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9.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10.项目部安质部应存留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
1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1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14.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15.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产生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划、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1)施工项目开工之前,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安全生产首次交底,向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主要为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工程特点、安全控制重点及相关要求。
(2)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向工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主要内容为:
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及控制要点等。
(3)工区安全负责人,根据项目部安全交底要求,对现场操作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作业安全交底。
本工点的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环境要求、个人防护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起重吊装、基坑开挖、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等,在交底中应该详细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交底形式记录,并经复核审批签认。
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签字要清晰,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交底双方各持一份。
(2)安全交底应全面准确、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工区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并作好记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不定期向工区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特殊工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工区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8)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编制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2)项目部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性检查,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组织安全、工程、物资等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检查,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3)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五查”即: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即: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③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演练情况。
⑥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等。
(4)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
①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②对起重设备、打桩设备、土方机械、脚手架、上料平台、作业平台等搭设与使用进行安全检查。
③防毒、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1)工区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现场日常巡回检查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会同工区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资料由项目安质部负责收集归档。
(2)项目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计划等部门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编制专项的检查表,检查内容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检查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检查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案。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项目部在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
部门检查和工区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夏季检查防洪、防署、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
(2)冬季检查防冻、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3)春秋季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
5.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的跟踪复查工作。
(2)要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对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要认真查询,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各种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技术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4)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5)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有突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限期整改达标。
(6)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检查人员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有关部门复查并书面确认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附:
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安全隐患整改反馈书
附件1: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现场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实地检查记录
检查人(签名):
附件2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编号:
工程名称
罚款金额
工程部位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接收人
发现的隐患及其问题
整改要求
检查人:
安质部: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各一份,需作罚款处理的交财务一份。
附件3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书
申报单位:
申请验收日期
接收单位
违章处理或隐患整改情况
整改单位:
(盖章)
整改验收情况
验收人签字: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各一份。
第八节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西成客专站房2标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全机构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组织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组长:
杨有碧
副组长:
刘峰、杨尚东、郝永华
组员:
沈树田、陈亮、王云龙、杨传辉、郝耀杰、章军广、高彬彬
2.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
(4)事故应急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由单位医护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3.应急准备
(1)项目部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项目部的指挥。
(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6)项目部应确保应急预案能正常运转,在需要时立即启动。
4.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
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事故责任区域内的工区长、班组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6)项目部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并做好演练记录。
5.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项目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第九节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制度
1.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