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182487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于北斗的行车记录仪技术要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GB/T21437.2-2008,idtISO7637.2:

2004)

GB/T14916识别卡物理特性

GB/T16649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

G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QC/T417.1-2001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QC/T420-2004汽车用熔断器

QC/T730-2005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QC/T413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2一般要求

行车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记录仪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主机、各类传感器、其它部件(如连接导线、熔断器等)。

其中主机:

包括电源、控制、存储、通信、北斗/GPS定位、显示、打印、时钟、驾驶人身份识别等模块。

2.1外观结构

记录仪主机应为一体式结构,各组成模块均应位于主机本体,主机前面板尺寸应符合188mm×

60mm的要求。

记录仪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

显示屏显示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损现象。

2.2文字、图形、标志

记录仪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标志应符合如下要求:

——耐久、醒目、规范;

——用以表示车辆行驶工况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4094的规定;

——显示器、操作说明、铭牌、标志中的文字必须使用中文。

2.3电气部件

记录仪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

接插器性能应符合QC/T417.1-2001的相关要求。

插接器应位于主机后部,插接器上应标明对应连接导线的引脚编号。

使用插接器时,插头两端的线色应相同。

若有两个以上插头,插头间应不能互换。

在接插完毕后,插头和插座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2.4气候环境适应性

记录仪在承受各项气候环境试验后,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

其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等应保持正常;

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改变。

2.5机械环境适应性

记录仪在承受各项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

零部件应无损坏;

应无电气故障,紧固部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

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2.6外壳防护等级

记录仪主机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QC/T413中IP43的要求。

试验后通电检查记录仪主机的数据记录、RS232通信功能应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2.7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记录仪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应正常。

2.8静电放电抗扰度

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19951标准中B类要求,即允许记录仪在施加骚扰期间,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然而,可以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超出规定的偏差。

所有功能在停止施加骚扰之后,能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范围内,记录仪内已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

2.9瞬态抗扰性

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21437.2标准中B类要求,即允许记录仪在施加骚扰期间,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然而,可以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超出规定的偏差。

3功能指标

3.1自检功能

记录仪在通电开始工作时,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正常后应以绿闪信号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工作正常,如有故障则应以红闪信号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故障信息。

3.2定位功能

记录仪支持北斗系统的BD2-B1等频点,并提供实时定位功能。

3.3实时监控

1.定时监控

行车记录仪能传送多条定位信息集,每个定位信息集由多个定位信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采集组成。

行车记录仪并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修改。

2.定距监控

行车记录仪能传送多条定位信息集,每个定位信息集由多个定位信息按照一定的距离间隔采集组成。

行车记录仪并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修改。

定距识别最小距离50m。

3.速度监控

行车记录仪能实现按不同路段和不同时段进行速度监控。

当行车记录仪检测车速超过设定速度,并持续设定时间后,对司机进行提示,同时向运营管理中心上报报警信息。

行车记录仪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和修改。

4.区域监控

a)在行车记录仪主机上应存储有不少于24个的多边形区域,并能对每个区域进行不同的超速值设定。

b)当车辆进、出区域,行车记录仪均应及时向运营管理中心报警,并能对所处的区域进行设定的超速值进行是否超速判断并向运营管理中心报警。

c)运营管理中心可以下发指令取消区域监控报警。

5.线路监控

行车记录仪支持对车辆行驶的路线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并能自动判断车辆运行是否超速(可以分不同时间段和不同行驶路段进行判断不同的超速值)、进出站点、偏移设定路线、驶入危险路段等。

3.4数据记录、存储功能

1.一般行驶记录

记录仪应能以1min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状态数据。

该行驶状态数据为: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时时间及其相对应的每分钟间隔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值。

记录长度应不小于360个单位小时。

记录仪应能以1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状态数据。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时时间及其相对应的每秒钟间隔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值。

记录的时间范围应不小于最近2个日历天。

速度记录单位为km/h,测量范围至少为0km/h~220km/h,分辨率等于或优于1km/h。

2.事故疑点记录

记录仪应能以0.2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s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及车辆制动等状态信号,记录次数应不少于20次。

当处于开车状态下的记录仪发生突然掉电情况时,记录仪应记录并存储掉电前20s内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及车辆制动等状态信号。

3.疲劳驾驶记录

记录仪应能记录驾驶人疲劳驾驶的数据记录,每条疲劳驾驶记录内容包括:

驾驶人姓名及驾驶证号码、疲劳开始时间和疲劳结束时间,记录次数应不少于100次。

4.位置信息记录

记录仪应能以1min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位置数据,该数据为: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时时间及在此分钟内任一点相对应的经、纬度信息。

5.驾驶人身份记录

记录仪应能记录每个驾驶人登录和退出情况的记录,记录内容为登录和退出驾驶人信息和发生时间,记录次数应不小于360次。

6.里程记录

记录仪应能持续记录车辆从初次安装时间开始的累计行驶里程。

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单位为km,行驶里程的测量范围为0~999999.9km,分辨率应等于或优于0.1km。

7.4.4.2.7时间记录

记录仪应能提供北京时间的日期和时钟。

记录仪应能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记录实时日期;

应能以时、分、秒或hh:

mm:

ss的方式记录实时时钟。

8.安装参数记录

记录仪应能记录安装时相关参数信息,具体参数包括:

车牌号码、车牌分类、VIN号、速度脉冲系数、记录仪初次安装时间及其它相关参数。

9.日志记录

记录仪应能记录相关运行日志,具体日志包括:

1)记录仪外部供电记录,记录内容为电源通断电类型及发生时间,记录次数不小于100次。

2)参数修改记录,记录内容为参数修改类型及发生时间,记录次数不小于最近100次。

3.5数据通信功能

1.数据通信接口

1)记录仪应至少同时配置RS232串行接口、USB(通用串行总线)接口、驾驶人身份识别接口、定位通信天线接口和无线通信天线接口。

2)RS232串行接口、USB接口和驾驶人身份识别接口应位于主机前部,定位通信天线接口和无线通信天线接口应位于主机后部。

3)各通信接口间应不能互换。

在非使用状态下应配置有效的保护装置,以保证主机的整体式外观和密封性。

2.RS232串行通信

1)RS232串行接口应为DB9(孔式、交叉通信)接口。

2)记录仪正常工作时,在无按键或其它外设触发的情况下,RS232串行接口应能自动识别数据通信协议所定义的通信命令。

3.USB(通用串行总线)通信

1)USB接口连接件应为USBA型。

2)USB接口应支持USB2.0标准的主机模式(Host)。

4.驾驶人身份识别通信

1)记录仪应能通过IC卡实现驾驶人身份记录功能。

IC卡至少应能记录驾驶人姓名和其机动车驾驶证证号。

IC卡应符合GB/T14916-2003的技术要求,外形尺寸为ID-1。

IC卡芯片应符合GB/T16649-2006的技术要求。

2)接触式读卡装置应符合国标GB/T16649-2006的技术要求。

应能读取24C0X系列存储卡和4442系列IC卡的数据。

插卡口应有防尘装置。

3)每次驾车前,驾驶人首先应插卡进行身份记录。

5.定位通信

1)定位通信如采用外接天线方式,则对天线的的接口应为外螺纹针式RP-SMA接口。

6.无线通信

1)无线通信如采用外接天线方式,则天线的接口应为外螺纹孔式SMA接口。

2)无线通信应能确保参数与记录传输的可靠性。

在具备上述通信功能的基础上,不排除同时使用其它通信方式的可能性。

3.6安全警示功能

记录仪应具有对疲劳驾驶等驾驶行为的警示功能,在疲劳驾驶行为发生前30min内,记录仪应以蜂鸣或其它有效方式提示驾驶人注意休息,并以屏显方式提示相关信息。

3.7显示功能

1.显示器

显示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1)显示屏应位于记录仪主机前部,显示屏应能显示可编辑的汉字、字母和数字;

2)显示字符应笔划完整、清晰规范,在使用中不依靠环境光源也能正确读数;

3)显示数据参数的同时应以汉字标识显示内容的定义,显示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4)显示器在车辆点火开关通电后应处于工作状态;

5)在任意恒定的速度下,车速显示值的变化范围不得超过1km/h。

2.显示内容

当无按键操作或在开车状态时,默认显示界面至少应显示实时时间、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定位模块和无线通信模块工作状态;

当在警示状态时,显示界面应显示驾驶人的连续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

当在驾驶人身份识别状态时,显示界面应显示当前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码等信息。

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对其它信息的查询,查询应通过菜单方式进行,查询内容至少应包括:

1)车辆及驾驶人信息

车辆信息应至少包括:

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和速度脉冲系数;

驾驶人信息应至少包括:

当前登录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码。

2)疲劳驾驶记录

表示最近2个日历天内的疲劳驾驶记录,记录应按发生时间倒序显示,每条疲劳驾驶记录内容应包括:

驾驶证号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4性能指标

4.1记录仪性能指标

1.宽电源电压工作范围:

9V~54V(适应所有类别车辆)

2.工作环境温度:

-20℃~+70℃

3.储存环境温度:

-40℃~+85℃

4.工作环境湿度:

≤95%

5.失电保护时间:

>

1年

4.2定位系统性能指标

记录仪北斗定位模块所确定的车辆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偏差不大于10m。

4.3时间记录误差指标

记录仪连续记录24h数据,记录时间允许误差应在±

5s以内。

4.4速度记录误差

1.模拟速度记录误差

分别输出相当于20km/h、65km/h、100km/h、145km/h的模拟速度信号对记录仪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

1km/h。

2.实车速度记录误差

记录仪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路试,在行驶速度恒定在40km/h±

1km/h和行驶速度在40km/h~60km/h变化情况下分别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

2km/h。

3.4.5.3里程记录误差

型式检验时,记录仪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行驶里程误差测试,当测试距离为5km时,行驶里程允许误差为±

0.1km以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