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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当前农村垃圾治理的困境提供一些借鉴
(三)
理论基础
农村垃圾治理实质上是对于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环境质量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
另外农村垃圾处理这一环境问题无论是涉及到到的主体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农民、企业等共同努力进行合作治理。
因此我们主要基于公共产品理论与合作治理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文献综述
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和办法的文献综述
十六届五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描绘为: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其中,“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是广大群众干部的强烈愿望,更是检验新农村建设成效的一个直观指标。
当前,新农村垃圾作为影响村容整洁的重要制约因素,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予以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而言,该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垃圾污染趋势仍然处于上升阶段。
因此,加强对新农村垃圾处理的政府管制,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农村的各项工作均受到了重视。
农村经济发展带动了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且日趋城镇化。
但农村的环境治理却与之脱节,农村垃圾处理还处于原始状态路边、沟渠乱排乱到现象随处可见,一定程度地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给农村居民的生活、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
农村垃圾主要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或土地利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可溶解的、难溶解的各种污染的总称。
它主要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来自外部垃圾的转移,主要也是来自于城市转移过来的垃圾;
另一类是内部产生的垃圾,主要成分主要是厨房废弃物(废菜、煤灰、蛋壳、废弃的食品)以及废塑料、农药瓶、废纸、碎玻璃、碎陶瓷、废纤维、废电池以及其他的废弃生活用品等,组成十分复杂。
另外,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比如残缺的砖瓦模板、废弃的渣土余泥等等。
特别是随着新农村的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新兴了许多工厂,也带来了许多新的垃圾污染。
农村垃圾问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它不仅给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直接的损害,而且还影响到了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由于各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不同,经济状况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等方面的不同,目前各乡镇政府对农村垃圾管理的重视程度相差甚远。
处于垃圾管理无序状态的乡镇大量存在,在许多村庄随处可见任意堆积的垃圾,包括公路边、铁道边、村边、田边、河边、池塘边等。
另外院落周围、村庄道路上、树枝上、草丛中常常可以看到各色塑料袋飘动。
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分散,各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既影响村容村貌,又造成水体、空气及土壤污染,进而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这些垃圾既有生活垃圾又有有毒有害垃圾,其中还有农村小诊所随意丢弃的医疗废物,绝大多数小城镇的垃圾处理还处于原始的自然堆放状态。
农村垃圾成分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包装废弃物、一次性用品废弃物明显增加,如婴儿使用的一次性尿不湿、废旧衣服鞋帽等。
农村的建房、装修产生的垃圾,以及旧村改造,为缩小城乡差别而进行的农村规划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
尤其是废旧电器、电池、磁带、光盘、玩具、自行车等在生活垃圾中的比例逐年增加。
另外,随着农村居住条件的改善,燃气普及,化肥用量增加,许多有机垃圾如秸秆、稻草等违背利用和还田,而是作为垃圾随意丢弃,使农村生活垃圾数量明显增加。
农村环境卫生属于公共物品,它不属于某个村民私人所有,是一种村民集体甚至是国家所有的财产,没有严格的产权界限,其内在本质是它的公共性。
公共物品具有两种最为基本的属性:
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这就意味着,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非竞争性,即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对于生产者来说,具有非排他性,无法排除别人对该物品的使用,或者这种排他技术的成本很高。
因而面对“公共性”,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会出于这样的考虑:
一是这种公共品的生产需要集体的力量,而自身能够贡献的力量微乎其微,少自己一个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投票选举,少一张选票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
二是自己不参加公共品的生产,避免了成本,而其他人继续承担成本,最后自己依然能够享受公共品,分享收益,如国防、公共道路的建设。
因此,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认为自己的作用微乎其微,不去承担成本,那么集体物品将无法被生产与维护,造成了集体物品的悲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心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
对于公共的一切,他最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农村环境卫生属于公共品,为什么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的目标不能实现?
为什么公共品的维护那么困难呢?
这主要源于公共品的“公共性”,即没有明确的产权界限,没有确定的责任人进行管理,造成大家对于公共品保护意识方面的薄弱,现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院外环境属于大家共有,在环境已然遭到破坏而且没有发生环境危机的情况下,人们是普遍没有动力去保护环境的。
同时,相对于私人物品,公共品的初次解决肯定要支付巨大的成本,包括组织成本、时间成本、承诺成本、物质成本等,即使之后边际效益递增,在缺乏其他力量推动的情况下,人们很难采取集体行动。
目前学术界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研究大部分处于理论层面,比如说农村垃圾处理的调查报告、农村垃圾问题探索、农村垃圾处理的机制研究、对策分析等,而各地方政府在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上是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各方面都存在着问题,也形成了不少值得总结的经验。
学术界对各地农村垃圾处理实践的研究总体上还是缺乏的,农村垃圾处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对相对成功的实践模式进行分析、总结才能探索正确的出路。
目前在处理农村垃圾上存在着几种技术手段。
堆肥化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存在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进固体废物中可降解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的生物化学过程。
能用堆肥化技术进行处理的废物包括庭院垃圾、有机生活垃圾、有机剩余污泥和农业废物等。
卫生填埋卫生填埋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措施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最终对填埋场封场覆盖,从而将垃圾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的处理技术。
焚烧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量的空气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但处理费用高、操作复杂、产生二次污染。
依据目前农村的垃圾成份及经济状况,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必须遵循因地制宜、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建得起、能运行”,因此农村垃圾应采用组合式处理技术。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个综合过程,需要政府、企业、村落(社区、村民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单凭某个主体难以实现有效治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认识和界定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村民间的关系,探索各主体之间如何采用合适的方式,在各个层面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不可替代的优势,打破了政府目前单中心治理模式,建构起相互依存、相互协商和相互合作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共同承担公共责任,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共同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针对农村垃圾的处理,各地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有诸多不同,因而不同地方的处理也有着差异。
四川省罗江县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适应本地的相对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体制,也被称为“罗江模式”。
“罗江模式”有自己的创新之处,指导思想明确;
有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从建设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到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
其垃圾处理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增强其竞争力和活力;
与利废企业合作对可利用垃圾回收再用,使其真正形成了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系。
“罗江模式”是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基本要求,以“集中分类、垃圾减量、生态处理、资源利用”为垃圾处理体系主要内容。
各镇政府依据乡镇垃圾处理的总体规划,按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按标准统一修建农村生态垃圾池;
根据各村的面积大小和人口数量,配备数名专职保洁人员,并为保洁人员配备统一环卫服装和清扫工具,保洁人员的工作是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垃圾池清理、转运、分类处置,各村则根据垃圾处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村规民约;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镇政府都设立了专门的垃圾清运处理资金,同时,村民每人每月交纳1元垃圾清运保洁费用,这不仅为垃圾处理筹集了部分资金而且也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意识;
在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上,县政府制定了辖区内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的规章和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标准以及保洁人员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成立相应的监督部门,建立了严格的考评机制。
罗江县根据农村地区的特点,建设了系的垃圾分类收集存放的基础设施,依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的原则,分别建设了交通沿线小型清洁房、村组垃圾生态处理池、院落垃圾收集池和景点垃圾收集设施。
垃圾收集设施是垃圾处理的重要基础,是垃圾生态处理的重要一步。
长期高效的垃圾处理体系也离不开有力的监管,罗江县依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加强了对辖区的日常管理力度,真正做到了“小事有人做,大事有人管,事事不耽误”,确保了城乡环境治理和垃圾处理体系常态化的长效管理。
在以往来看,垃圾处理是公共服务的范畴,所以它应该是政府完全包揽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政府从头到尾做这项事务,由于政府自身的局限使大部分地方的垃圾处理体系缺乏市场的竞争激励和创新能力。
市场化是一场大的浪潮,罗江县在农村垃圾处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是一大创新,罗江县供销社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单位,罗江县供销社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使垃圾处理体系回收的再生资源再次进入生产经营领域,以资本和资源为纽带,“借市、借资、借智”,以垃圾收集体系为依托,整合系统及社会资源,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并且组建了由罗江县供销社控股38%的罗江县绿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福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公司。
罗江县供销社向村民发放宣传单,上面标明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种类以及价格,全县所有垃圾回收处理站点都采取了规定的时间和平时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售,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给罗江县垃圾处理体系带来了充足的动力,实现了政府与企业在垃圾处理这一公共问题上的合作治理。
农村垃圾处理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政府都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地的垃圾处理体系,然而真正能够建立长期、高效、生态的垃圾处理体系却是少之又少。
就目前来看,罗江县垃圾处理体系做的是相当好的,提出了很多创新的地方,以市场化运作提升其活力,以可回收垃圾再加工利用的生态循环网络为其核心动力,科学的解决了许多垃圾处理实践中存在的机制问题,虽然各地有各地的特点,但是作为“罗江模式”其成功经验都是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的。
二、调查对象与分析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此次调研以湖南农村村民为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问卷为主,现场实地考察、文献查询为辅的调查方法。
调查问卷的问题主要涉及农村垃圾的来源类型、垃圾处理现状、村民环保意识、村民对处理现状的态度、农村垃圾的处理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二)结果与讨论
1.农村垃圾的主要构成及其处理的居民满意度
总体来看,本次调查的江西省农村中垃圾污染情况较为严重,日常垃圾主要有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种。
农村生活垃圾中有72.6%为日常用品类,29.2%为厨余物(厨房加工剩余物),两者占生活垃圾的绝大部分。
调查表明,大部分农村面临着垃圾污染函待处理,农村基础设施函待完善的问题,虽然感觉一般的村民占大多数,但有多达35.24%的村民对目前的生活环境感到不满意,形成对比的是:
感到满意的村民仅占13%,充分说明了村民在这种“垃圾围村”的生活环境下并不满意,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到了必须改善的时候。
2.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选择人数
百分比
随意丢弃
5
8.9%
堆积焚烧
12
21.4%
填埋
3
5.4%
丢放到垃圾堆
36
60.7%
由于生活垃圾与居民健康环境影响最大,我们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重点调查分析。
大部分农村家庭垃圾清理方式是送至垃圾堆(占调查对象的60.7%),经走访调查得知:
除少数居民会利用厨余物喂养家禽家畜外,大部分居民都是直接丢弃。
同时,我们还发现随着人均耕种面积的减少和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人畜粪便作为天然肥料利用的情况已经很少见,农民任由牲畜随处排放而不收集利用,加上农村住房的下水管道基本都通向湖沼池塘和小溪河流,不经处理的粪便造成了水体和土壤的严重污染。
另外,废旧电池、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在日常垃圾废弃物中所占的比重虽然很小,但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
以废旧电池为例,废旧电池混人生活垃圾中被随意处理后,腐烂电池中的重金属溶出,既能污染地下水,又能污染周边土壤,最终通过各种途径进人人类食物链,并最终积蓄在人体中造成慢性中毒,此类垃圾处理不当的话,将带来极大威胁,但是村民对这类垃圾产生的危害了解不深,只有26.2%的村民会选择将废旧电池扔进固定的垃圾回收箱。
3.农村生产垃圾处理方式
江西农村以种植水稻、大豆等农作物为主,这些农作物秸秆常被随意堆放长期无人清理,被焚烧的秸秆会产生有害气体,对农村生活用水、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使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居住环境卫生条件恶化,直接影响农村居民健康。
农作物秸秆长期堆放被微生物分解,也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腐烂的秸秆会随着雨水渗人地下水和流人河道,污染农民的日常生活用水水源,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
此外,农作物秸秆,因其可以燃烧提供能量,可作为热能利用,因此,回收利用度较高。
据此次调查数据显示:
秸秆的利用度在农村生产垃圾中属于高利用度,而其他的农业生产垃圾,如:
农药包装瓶、大棚塑料薄膜等回收利用度很低,经调查发现,78.7%的村民会直接丢弃。
关于垃圾池的建立以及清洁员聘用等新政策,66.43%的村民否认本村有此基础设施和相关的清洁人员。
由于传统落后的垃圾处理习惯,即便是在有垃圾池的地方,农村居民也都习惯于随意丢弃生产垃圾,这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生活生产环境的污染。
(二)农村居民处理垃圾的影响因素
农村垃圾问题日益严重,最根本的原因是垃圾急剧增加和应对处理不利,但也有其他多方面的原因。
我们试着就学历和地区差异对村民处理垃圾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1.学历
由于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待农村垃圾处理较难养成环保概念,调查人群中69%是初中以下的学历。
调查还表明具有小学、初中学历的人群处理垃圾的初衷有82%来自习惯和方便,与之形成对比的是,高中以上学历受访者中会有85%从保护环境和新农村建设考虑。
不好的习惯往往会阻碍社会的进步,正是由于习惯使最传统的处理方式沿袭至今,这也是造成环境问题日益尖锐的原因。
由于学历普遍较低,村民的环保意识薄弱,村民对于这方面的认识有所欠缺,在垃圾处理方式上也有较大的不足。
虽然大多数村民支持将垃圾分类处理和填埋的处理方式,但是学识所限制,依旧按照自然降解的旧方式。
另外,有14.3%的村民支持环境污染较大的简易焚烧。
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导致乡镇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某些政策执行起来可能有难度。
村民们又没有听到相关负责人谈论关于村子生活垃圾的问题,也很少对随处堆放垃圾发表过看法,更谈不上建立专门清洁卫生的队伍,负责村里生活垃圾的堆放和处理问题。
其次,受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制约,农民的环境保护和卫生意识薄弱,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村民受农村传统方式影响,觉得生活中的垃圾只能按照传统的方式处理,不能放在自己家里面,影响自家卫生,那些能烧掉的垃圾就烧掉,减少垃圾数量,不能烧掉的,村民觉得自己只是一小农民,做不好什么技术处理工作,只能把剩余的垃圾收集好倾倒在外面。
村子里没有存放垃圾的基础设施,没有建立村庄内垃圾房来堆放村内垃圾,也没有垃圾桶可供村民装放垃圾,村民只好挑选尽量不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地方堆放垃圾,他们在心里认为时间久了这些垃圾自然就会腐烂掉,渗进土里,也就没有垃圾了。
2.乡镇农村地区的垃圾收集、存储、运输设施不配套,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现在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政策,为农村居民的生活勾画了美好蓝图,但是具体要如何才能把那美图建设成具体实物,却是要花功夫的。
即使政府针对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相应配备了一定的基础设施,在农村建立了垃圾中转站。
可惜仅仅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据报道,很多的垃圾中转站,尽管设施齐全,但是大部分时间却处于不运转状态。
现在新农村房屋建设都是依照规定遵循规划建设,不再是以前的零零散散,错落无形,而是一排排一巷巷的独家小院,整齐划一,门前房后间距有致,整洁清新。
可是无论是村内还是村边马路上,却没有用来存放垃圾的垃圾桶或是垃圾箱,也没有正规的村垃圾收容点,更别说用来装运村里垃圾的垃圾车。
农村的生活垃圾除了农民自己清扫出自己家门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处理设施。
3.农村的垃圾处理法规较少。
为防止环境污染,我国出台的一些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弃物环境防治法》,都对废弃物有所规定,需要收存、利用或回收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在原则上是"
谁生产、谁负责"
,严格控制废弃物污染环境。
《固体废弃物环境防治法》中提出,由地方出台具体的关于农村的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只是这些法规并没有被执行到位,在地方,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法规比较少,强制性有限,另外,加上受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起来就更有难度。
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
所谓"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项工程,若没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即使计划再好也难以执行实施,而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又需要大量的资金。
市县乡镇政府投放的资金往往多颐及到市区县城乡镇的垃圾处理工作,缺乏专门用于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资金,造成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缺少关注。
行政村里能够利用的公共资源毕竟有限,更筹集不出大笔的资金来处理自己村庄内的生活垃圾。
加上村民居住比较分散,生活垃圾较多,有的村子位置偏僻,在一定程度上更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
三、建议与措施
政府提出要从环境、经济和社会三方面构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这其中作为基础的环境尤其重要。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应该把保护环境和充分利用资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以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为目的,统筹城乡发展,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提高居民素质,积极宣传环保知识。
解决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不仅仅只是提高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质量更深一步还涉及到农村居民的陈规陋习。
外在居住的生活条件改变了但是祖辈留传下来的生活方式已经根深蒂固想要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提高农村居民的素质解决农村的垃圾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从转变居民的思想观念入手,运用多种方法,让居民能够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使其在自身努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过程中切实体会到好处,从而在实际行动中更加积极主动。
第二,建立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虽然前面宣传工作己经做好,农民的环保意识己经提高,能够积极主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但要真正实现乡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无论是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后期分类后垃圾的运输和处理,都需要有经济保障,否则很容易使工作陷入半途而废的境地。
第三,建立村镇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
首先就要落实好村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为处理生活垃圾工作打好基础,使得村镇的生活垃圾能够清运容器化,尽量降低处理垃圾的成本,争取达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检査镇上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转情况,保障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按照"
村镇统筹、区域统筹"
的要求向纵深辐射。
在镇上的马路边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村子里需要建设好村垃圾房,用来收集村内农户的生活垃圾:
并在村庄内外按照农户的居住密度放好相应配套数量的垃圾桶,方便收集各家各户的日常生活垃圾。
镇上可按照具体情况向辖属村子定期定点发送环卫车,进村装运村垃圾房里的生活垃圾,将其送至镇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其次,需要健全专业保洁队伍。
不仅是在镇上要有环卫工人值勤清理镇上生活垃圾,在村庄也需要专门的环卫保洁员,专门负责将分散的农户生活垃圾收集入村垃圾房,负责村垃圾房里垃圾的处理工作,同时村镇需要有专门的环卫负责人监管镇村内的垃圾处理情况。
村组内卫生负责人和保洁员可由村居委会通过会议讨论,依据各村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聘适合数量的村内合适人员担任,并按照当地的物价水平支付保洁员一定的报酬,建议村内卫生负责人最好选村里有威望的人士,可以有效监督村民的卫生工作。
第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转。
县镇应该坚持集中整治农村的"
脏乱差"
的问题,缓解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但是要注意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健全管理机制。
首先,突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重点工作,增加执行力度,切实真正落实卫生工作管理机制,可实行干部包干监督机制,时时监督,确保农村垃圾的日产日清,及时处理。
其次,加强对环卫人员的考核管理。
可以通过与保洁人员签订合同,规定落实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相关义务。
最后,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第五,广泛推广绿色能源,大力引进科学技术。
政府应该向广大居民推广绿色能源,宣传绿色能源的好处。
仅仅依靠农村村民,是无法在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上做到突破的。
垃圾处理技术的突破很大程度上更依赖于专业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
对于乡镇农村情况,应该以节约资源、节约可回收利用资源为原则,正确运用处理技术,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让村民眼中的垃圾变废为宝,不再是人人丢弃的垃圾,而是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