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13125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docx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

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

1992年10月1日,铁道部

1.总则

1.1铁路房屋、建筑物是保证运输生产和职工居住的重要物质条件,其产权属房产建筑段。

房产建筑段应集中力量做好房建设备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修好管好房屋、建筑物是房建部门的主要职责。

1.2房建设备养护和管理工作,应贯彻“坚持预防为主,实行全面养护,重点整治病害,逐步改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的工作方针。

1.3房建部门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直接单位,其工作是铁路运输生产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1.4为指导全路运营房建部门的房屋、建筑物的养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则,自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房建设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路局房产建筑处在局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全局房建设备管理工作;分局房产建筑科在分局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组织房产建筑段对房建设备进行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房产建筑段具体执行路局和分局有关指令和要求,搞好房建设备的管修工作,确保安全使用。

2.2房产建筑段的设置,应根据房屋建筑物数量、分布情况及线路里程等确定。

房建设备集中的地区,房产建筑段管辖房屋建筑物数量不宜超过120万换算平方米;沿线房产建筑段,管辖房屋建筑物数量不宜超过80万换算平方米,管辖线路不宜超过800km。

2.3房产建筑段实行段、领工区(分段)、工区三级管理或段、工区两级管理。

每个领工区管辖3~4个工区。

每个工区管辖房建设备数量:

地区的一般为8~12万换算平方米;沿线的一般为4~8万换算平方米。

根据需要也可设置各种专业的和综合的领工区、工区。

大修领工区(大修队)根据大修任务的大小和专业性质,分设若干个大修工区。

2.4房产建筑段的大修、维修生产人员,按大修、维修生产任务量核定。

定员标准按部现行规定执行。

大型站舍的维修定员标准应按实际情况核定后予以增加。

污水提升站及取暖锅炉房焚火定员按各局实际情况核定增加人员。

3.设备管理

3.1管理范围:

房产建筑段负责管理和养护维修已经验收接管并办理固资移交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

3.2管理分工

3.2.1给水设备

3.2.1.1凡房产建筑段接管的房屋,在房屋外部的管道、水栓由其他单位或地方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在房屋内部的管道、水栓由房产建筑段负责管理。

其分界点为室外水表或第一个阀门井。

水表或阀门井以内(不包括水表或阀门及井)由房产建筑段管理;以外由其他单位或地方供水单位管理。

无水表或阀门时,以距墙5m为界。

3.2.1.2室内各种生产专用管路及设施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3.2.1.3各生产单位自建的独立给水设备和由路外水源直接供给生活、生产用水的给水设备,不论室内、室外均由使用单位管理。

3.2.1.4室内消火栓的水笼带、水枪等设备由使用单位管理。

3.2.2排水设备

3.2.2.1凡房建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物的附属排水设备、公用排水系统、公用污水提升站等,原则上由房产建筑段管理。

但下列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a.水塔(槽)、水鹤、灰坑、检查坑、转盘、落轮坑以及室外客车给水栓的专用排水设备;

b.各单位的污水处理系统与排水系统及连通的渗水井;

c.线路、站场排水设备;

d.各种生产专用排水设备。

上述排水的分界,如排入房产建筑段所管的排水系统内(须事先征得同意),则以排入处(井)为界,井及井以下部分由房产建筑段管理。

3.2.3电照设备

3.2.3.1凡房建部门管理的房屋室内电照设备原则上由房产建筑段管理。

如室内照明设备、电器等配线、插座等。

但霓虹灯、灯泡、日光灯具、专用生产作业电照、节日装饰电照、文化宫俱乐部等舞台配光、电铃及配线、36V以下的配电和空调设施、烟火报警器等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3.2.3.2室内动力配电设施、动力照明混合配电设施由其他单位或使用单位管理。

3.2.3.3室外电照由其他单位或使用单位管理。

室外电照包括与房屋无关的露天照明,如:

站场、车站广场、无盖天桥、上冰台、煤台、住宅区道路、游泳池、灯光球场、露天体育场、花园、铁路桥上及其它露天场所安装的各种照明。

3.2.3.4室内供电分界

a.铁路供电,用架空引入者,以建筑物上第一个横担分界,横担以外由其他单位负责管理;横担至房侧(包括建筑物上的横担绝缘子)由房产建筑段管理。

用电缆引入者,其分界点为电缆终端头。

b.地方供电,按所处地区规定办理。

3.2.4暖气设备

3.2.4.1暖气设备,包括专供采暖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原则上由房产建筑段管理。

3.2.4.2专为生产、业务用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管路,由使用单位管理,如机务段、车辆段、浴池、医院等单位的生产、业务部门用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管路等。

3.2.4.3平时为生产、业务用的,冬季兼供暖用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管路,由使用单位管理。

3.2.4.4各单位自行安装的土锅炉、土暖气及其附属设备由使用单位管理。

3.2.4.5有独立生产供暖锅炉的单位,如机务、车辆、保温段等单位的采暖锅炉和采暖系统均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3.2.5本规则未包括的设备分工,由各铁路局自定报部核备。

3.3设备分类

3.3.1房屋

3.3.1.1生产房屋:

指与客货运输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和为铁路运输服务的各种设备制造、修理、加工等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及为存放设备、材料及物品的各种房屋。

3.3.1.2办公房屋:

指站段级及其以上单位专门为办公用的各种房屋。

3.3.1.3住宅房屋:

指职工和家属住宅。

3.3.1.4宿舍房屋:

指地区性的单身宿舍。

3.3.1.5其它房屋:

指上述1~4项房屋以外的各种房屋。

3.3.2建筑物分为站场建筑物和公共建筑物。

3.3.2.1站场建筑物:

指旅客站台、货物站台、旅客天桥、地道、客货风雨棚、车站广场、站名牌、上冰台等。

3.3.2.2公共建筑物:

指道路、广场、防空洞、架空走道、闸门井、检查井、独立烟囱、生活水塔等。

3.4设备检查

3.4.1春(秋)季大检查:

每年由房产建筑段长及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并邀请使用单位及有关代表参加,对房屋、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

房产建筑段长必须重点参加实地检查。

春(秋)季大检查范围包括全部房屋、建筑物的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特别注意容易被忽略的隐蔽部分。

确有必要时可剖开检查。

检查结果应逐栋逐件作成记录,填写房屋、建筑物病害报告表及技术状态等级表,并提出修缮措施和规则,按规定上报。

3.4.2重点检查:

对存在病害严重或需观测病害发展变化情况的房屋、建筑物,维修工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重点检查,作成记录。

根据节日和地区季节性特点,房产建筑段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房屋、建筑物进行必要的检查、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3.4.3日常巡回检查:

由检修人员对所管房建设备逐栋(件)按周期、路线进行检查。

3.5设备技术状态评定

3.5.1房屋

3.5.1.1病害项目

a.倒塌危险:

暂按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k86)进行鉴定(见附件4)。

b.严重漏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漏雨。

屋面惯性漏雨:

检修处理不了,需要翻修屋面,面积占整个屋面面积:

平顶屋面占5%以上;坡屋面占10%以上。

虽经多次修理,但仍然没解决的惯性漏雨,需要新翻修者。

c.严重腐蚀破裂变形:

承重构件腐蚀变形严重,虽没达到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k86)危险构件程度,但需整治或重点检查、观测病害发展情况,检修处理不了者。

d.冻害、蚁害

冻害:

基础、墙壁由于冻害发生裂缝并仍在发展或裂缝虽不发展,但发生裂缝较大,影响正常使用;

蚁害:

房屋发现有白蚁蛀虫。

e.潮湿返霜

室内地面、墙壁常年潮湿,影响使用;

室内墙壁、顶盖严重结霜凝水,影响使用;

地下室渗水、积水,影响使用。

f.电照设备破损

电线破损、老化造成绝缘不良,有漏电现象,导线截面偏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全部或局部更换;灯头、开关、插座大量残缺破损,相线不进开关,影响安全使用;避雷设施失效,接地电阻超过当地标准。

g.水暖设备破损

上下水道管路破损漏水,大片浸湿墙壁、楼地面;上下水道管路大量严重锈蚀;上下水道堵塞不通,需部分或全部翻修;暖(煤)气设备锈蚀漏气。

h.其它破损

檐沟、水落管多数破烂或全部锈蚀;顶棚、墙壁抹灰(包括镶贴装修)多数大块破损剥落粘贴不牢,影响安全使用或观瞻,地面多处大片破损,影响使用;房屋四周地面排水不畅,散水、明沟大量破损;防火距离不合当地标准;门窗严重破损或普遍漏底失油;铁皮屋面普遍锈蚀。

3.5.1.2房屋技术状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危房。

a.一级:

没有八项病害。

b.二级:

没有倒塌危险,严重漏雨,严重腐蚀破裂变形,其余病害不超过三项。

c.三级:

有严重漏雨,严重腐蚀破裂变形之一者,或其余病害超过三项。

d.危房:

有倒塌危险。

3.5.2建筑物

3.5.2.1等级划分:

铁路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5.2.2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的评定标准

a.站台

一级:

不侵限(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无病害。

二级:

侵限但不影响二级超限货物列车安全通过,帽石及台墙有破损,站台面局部坑洼不平,但均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严重侵限或有影响安全使用的各项病害。

b.雨棚

一级:

不侵限(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无病害。

二级:

侵限但不影响二级超限货物列车安全通过,有破损,漏雨,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严重侵限或有影响安全使用的各项病害。

c.围墙、栅栏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腐蚀破损、变形及冻害等,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有倒塌危险,严重破损或影响安全使用。

d.道路、广场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局部坑洼不平或积水,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严重破损,大面积坑洼不平和积水,影响安全使用。

e.站名牌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牌面油漆局部剥落,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有严重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安全使用。

f.排水沟管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局部排水不畅,但不影响使用。

三级:

严重破损,排水不畅,影响安全使用。

g.独立烟囱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腐蚀)变形(倾斜),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有倒塌危险,严重破损,影响安全使用。

h.水表井、闸门井、检查井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腐蚀)、漏水、冻害,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有严重破损、严重漏水,影响安全使用。

i.蓄水池、生活用水塔

一级:

无病害。

二级:

有破损(腐蚀),漏水,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级:

有严重破损,严重漏水,影响安全使用。

3.5.2.3未列入主要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的评定方法中的其它设备,由各局参照本办法精神自定,报部备案。

3.6技术资料管理

3.6.1房产建筑段应建立下列资料,设专人管理,定期核对、修改补充,做到帐与实物相符。

3.6.1.1各站区房屋建筑物平面位置图,显示房屋、建筑物、给排水、暖气等管道位置。

3.6.1.2房屋建筑物技术台帐,显示数量、主要结构和技术特征、附属设备及必要的平面图。

在房屋明显位置设置台帐标志。

3.6.1.3技术档案,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和抗震加固的竣工文件,以及历次病害观测、处理的技术资料。

3.6.2房产建筑段和使用部门、建筑部门,对现有房屋建筑物需拆迁、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清理记录,按规定权限报送审批。

报废的残值应由房产建筑段收回上缴。

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尽快拆除,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

3.6.3广泛开发应用计算机和现代工具,进行技术资料管理和信息传递。

3.7设备安全

3.7.1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