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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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XXXX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矿井火灾灾害的类型

(1)内因火灾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置,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

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XXXX煤矿现开采的煤层属具有自燃性煤层,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自燃发火,是目前威胁我公司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之一。

(2)外因火灾

a.因溢煤堵皮带或司机失误造成过卷,引起火花造成皮带着火;

b.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

c.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

d.漏电继电器、电焊、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

e.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f.烧焊不按措施执行,不留监护人,遗留火种不清除,易发生火灾;

g.在采掘生产过程中,特别是放明炮、糊炮、装药密度过大或过小、封孔炮泥长度不够或用可燃物代替炮泥

h.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

一旦发生外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2矿井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锰,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往往可能酿成恶性事故。

据统计,世界煤矿重大恶性90%以上属于外因火灾。

但是外因火灾的燃烧火源早期往往是在表面,如果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还是易处理的。

   矿井火灾如果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一旦发展开去,凡是烟流所流经的巷道,由于热对流和热辐射等传热作用,高温烟流预热下风侧可燃物,使其升温燃烧从而使燃烧带蔓延。

在火源蔓延和烟流传播区域,由于空气温度高,密度下降,因热能转变为机械能产生两种作用,一是因体积膨胀和燃烧生成物的加入引起通风风阻增加的“节流作用”;二是产生热风压而出现的“上浮作用”。

节流作用增加巷道风阻,减少风流流量。

烟流温度愈高,节流效应愈强。

炽热烟流“上浮作用”对通风风流的影响视环境条件而定。

矿井火灾产生的热效应即浮力和节流效应的综合应用,引起矿井风流状态三种形势的紊乱:

   风流逆转 在浮力和节流效应共同作用下,反抗机械风压的影响致使矿井某上结巷道风流方向发生变化,称为风流逆转。

逆转主要发生在其反向热风压大于正向机械风压的旁侧支路(主干风路是指从入风井经火源到回风井的通路,旁侧支路是指除主干风路外的其余支路)。

   烟流逆退 在浮力和节流效应分别作用下(取决于巷道倾角),加上巷道纵、横断面方向温度、压力梯度的影响,在着火巷火源上侧,新鲜风流继续沿巷道底部供风的同时,烟流沿巷道顶部逆向流动。

风流逆退可能发生在着火巷及其相连接的主干风道上。

   烟流滚退 在火源下风侧节流效应和巷道断面温度、压力梯度影响下,在新鲜风流沿巷道底部按原风向流入火源的同时,火源产生的烟流沿上风侧巷道顶部逆向回退并翻卷流向火源。

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现象也可能发生在下风侧。

  逆转以同种流体单向流动为主,逆退是不同流体(烟流与新鲜风流)异向流动,滚退是在同一断面上,既有新风和烟流的异向流向动,又有烟流翻卷引起的同种流体异向流动。

滚退是逆退和逆转发生的先兆。

上述风流紊乱的发生,不仅使井巷风量减少,还将着火产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蔓延到非着火巷道,扩大火灾烟流影响范围,还会将这些气体回流到火点加剧燃烧甚至爆炸,严重影响灾害的抢救。

3应急工作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即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准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

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不准有新的人员伤亡。

3.2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3.3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3.4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4矿井火灾灾害处理注意事项:

瓦斯矿井处理火灾时,除了高温烟流及火焰对人员造成威胁外,另一个最难解决的难题是会发生瓦斯爆炸。

因此,在瓦斯矿井处理火灾时,对灾区要进行合理的通风,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合理的通风对此有决定性作用)。

在火灾处理过程中,必须监测掌握瓦斯的变化,合理调度风流,其原则是有助于控制火势,又能冲淡瓦斯,及时将瓦斯排走。

不能随意减少或中断灾区供风,必要时(瓦斯浓度上升)还应增加火区供风量,加强巷道维护,防止冒顶堵塞巷道,增加巷道阻力,风量减少而瓦斯聚集。

   1)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发火时,如果在火源的上风侧有掘进头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

在火源的下风侧有冒顶、废巷和掘进头聚集瓦斯时,对灭火人员威胁最大,为防止瓦斯爆炸应果断封闭火区,或者进行局部反风,将这些瓦斯封闭后,再组织人员灭火。

   2)处理巷道高冒处火灾时,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处),在火源的下风侧设水幕,然后在高冒处两端用水枪灭火。

   3)处理瓦斯矿井独头巷道火灾时,不能停风,要在保持正常的通风或大风量的条件下处理火灾。

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如人员撤退时停掉局部局扇或火焰烧断风筒),风流中断或风机停转时,应检查巷道中瓦斯和烟雾情况,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才可以进入救人灭火。

特别是上山独头煤巷发火,如果风机已停转,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

对于下山掘进煤巷迎头发火,在通风条件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直接灭火。

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封闭。

   当直接灭火无效或不可能时,应封闭火区。

在瓦斯矿井封闭火区是相当危险的工作。

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通过加大风量将瓦斯浓度降至2%以下,于火区进风侧和回风侧同时建造防火墙,并在三分之二高处留有通风排气口,然后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口。

这种封闭方法,不易产生瓦斯爆炸,即使燃烧,人员安全系数也很大。

这是因为防爆墙建毕后,火区氧气消耗快,可生成大量CO2,有助于抑制火势,同时瓦斯上升慢,不易达到爆炸浓度。

24小时后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完成火区的封闭工作。

如果人力物力不足时也可封闭火区进风,但密闭墙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发火点,并且保证墙体绝对严密,否则由于风侧空间过大或密闭质量不好,积存大量瓦斯极易造成爆炸。

当在多头巷道封闭时,应先封闭困难大的风路及分支风路(风量小的风路),然后封闭主要风道(风量大的风路)。

进风侧封闭后,等待1至3天,待火区稳定后再封闭火区回风。

实践证明,火区进风侧封闭后十多小时,回风侧的烟雾减少70%,温度下降50%,瓦斯浓度也有明显降低,这种封闭方法也是比较稳妥可靠,只是要强调进风侧密闭要距发火点近和严密不漏风,否则会产生爆炸,同时在砌墙的过程中(如有条件)注入惰性气体会更安全。

封闭采区内的火区时,还应考虑某巷道封闭后,是否会造成临近采空区内瓦斯被大量吸出通过火源引起爆炸。

另外还必须强调任何情况下,不准先堵回风、后堵进风,否则会发生火烟逆退或瓦斯爆炸。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预防

认真落实公司防火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防止火灾事故。

防止火灾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合理开拓开采及通风系统

在开采自燃发火严重的煤层时,可以将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平巷和集中回风巷平巷等服务时间较长的巷道布置在煤层底板的岩石中;尽量采用长壁式采煤法。

矿井通风网络结构简单,风网阻力适中,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通风压力分布适宜。

矿井以中央分列式或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为好,采区应采用分区通风。

(2)防止漏风

及时封闭采空区,维护好密闭等通风设施,尽量减少漏风。

(3)预防性灌浆

将水、浆材按适当的比例混合,制成一定的浓度的浆液,借助输浆管路送往可能发生自燃的地区,以防止自燃火灾的发生。

(4)阻化剂防火

阻化剂是一些吸水性很强的有机盐类,当它们附着在煤粒的表面时,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在煤的表面形成含水液膜,从而阻止了煤与氧的接触,起到了隔氧阻化作用。

(5)均压灭火法

设置调压装置或调整通风系统,以降低漏风通道两端的风压差,减少漏风量,达到抑制自燃的目的。

(6)惰性气体防灭火

往火区注入氮气灭火。

(7)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可燃物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

因此,须加强对火灾的监测,一旦发现火灾,立即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2预警行动

1、矿井各施工地点及各峒室安设直通调度室通讯电话,当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安监员和施工人员,立即电话汇报调度室,汇报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2、矿井事故汇报程序

(1)矿内汇报程序

①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灾害通知,必须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并按通知要求行动。

(XXXX煤矿调度电话“#”或者“666”)

②当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要详细了解事故的时间、地点、火灾灾害的范围、受堵或埋压人数、通风及瓦斯涌出状况、生产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立即与调度室联系。

③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向矿长、总工程师报告,并根据灾情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向矿山救护队报警。

(2)向集团公司汇报程序

①当矿内发生事故时,调度室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如实向集团公司汇报。

②当矿内发生特重大事故,调度室在30分钟内必须汇报到集团公司调度室。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火灾事故响应分级同综合预案5.1

6.2响应程序

火灾事故响应分级同综合预案5.2

6.3应急结束

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事故现场有关物证,事故现场情况,应急救援结束后矿井现状,环境污染情况,发生次生事故情况。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7处置措施

7.1内、外因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1)初期火势较小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防尘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灭火工具从火源的进风侧直接灭火,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

(3)调度室接到井下火警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及时通知救护队和有关领导救灾。

(4)经理应积极组织救护队营救灾区人员,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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