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条线暨加油站经营与管理考核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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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内容为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两大类。
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的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二者考核重各为50%。
经营指标考核:
具体指的是零售月度经营情况(轻油、润滑油、加油卡、高标号),考核依照附表2《零售经营考评细则》
管理目标考试:
考核零售管理部的部门管理情况和油站管理情况。
部门管理情况考核依照附表3《零售部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油站管理情况考核依照附表5《加油站安全管理检查表》、《加油站客户服务检查表》、《加油站运营管理检查表》三张表(简称《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
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月度收入=月度岗位工资+月度考核薪酬基数×
(经营指标完成率*50%+管理目标完成率*50%)。
二、季度考核
公司对零售管理部考核实行月度检查、季度综合排名,月度检查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检查次数。
依据附表2《零售经营考评细则》、附表3《零售部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对公司零售管理部实行季度综合考核排名和奖励,考核结果与零售管理部人员兑现挂钩,与零售管理部经理任免挂钩。
根据省公司对各分公司零售管理部的季度考评排名情况,如季度在全省排名最后三名的,季度兑现中对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分别给予季度考核奖中管理奖励部分30%、20%、10%的扣奖,如排名在全省前三名的,根据情况由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给予15-30%、10-20%、5-10%例增加奖励。
三、年度考核
年末公司根据对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岗位年薪,与月度兑现情况进行清算,余额作为年终奖励考核兑现。
对年度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其中:
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占50%,员工对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的测评分占10%,中层管理人员互评得分占10%,公司领导测评分占30%。
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年度奖金考核收入=年度清算薪酬余额×
年度考核得分率
第三章零售管理部非加油站一般人员考核
对零售管理部非加油站一般人员考核主要是将零售经营、管理目标与一般员工兑现收入挂钩,将员工本职工作表现与兑现收入挂钩。
由零售管理部负责考核。
非加油站一般人员收入含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岗位工资对应省公司岗位等级,按月固定发放。
考核工资与零售管理部经营指标、管理目标挂钩。
一、月度考核
对零售管理部非加油站一般人员实行月度预兑现,季度考核兑现,年终清算兑现的方式考核。
考核内容参照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考核标准,与零售管理部季度总经营指标、管理目标挂钩,挂钩权重各占50%。
每季度对员工个人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由零售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加油站管理经理(ME)对非油站一般人员季度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百分制),所得分与季度考核奖中管理奖部分挂钩。
对分公司零售条线非油站员工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排名后二名的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处罚。
根据省公司对零售管理部的季度考评排名情况,如排名全省最后三名,季度兑现中对零售管理部非油站一般人员给予10%的扣奖,如排名在前三名的,给予5-10%的奖励。
零售非加油站一般人员季度考核奖=月考核薪酬基数×
(季度经营指标完成率*50%+季度管理目标完成率*50%-省公司考评排名扣奖比例)+季度考核排名奖罚数。
年末公司根据对零售管理部非油站一般人员岗位年收入预算情况,与月度兑现情况进行清算,余额作为年终奖励考核兑现。
对非加油站一般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零售管理部经理、分管副经理或所在片区ME的测评分占60%,一般人员互评及站长代表测评分各占20%。
非加油站一般人员年度奖金考核收入=年度清算薪酬余额×
年度考核得分率。
年度工作综合评定排名情况作为零售管理部申报公司年度先进个人的依据。
第四章加油站管理经理(ME)考核
加油站管理经理(ME)是所属片区经营管理及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油站整体经营管理及安全负责,由零售管理部进行考核,上级公司及零售管理部对油站的检查情况直接与片区加油站管理经理(ME)的考核挂钩。
ME收入含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岗位工资对应省公司岗位等级,按月固定发放。
考核工资与本片区所辖油站经营指标、管理目标挂钩。
一、考核内容
对加油站管理经理(ME)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其所辖油站的经营指标、管理目标、综合检查情况及损耗考核。
1、经营指标主要包括轻油销售、润滑油销售、加油卡消费质量、高标号汽油比例等指标任务的完成水平,由零售管理部根据零售片区经营指标完成率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2《零售经营考评细则》。
2、管理目标包括安全责任、监管责任、服务与信息反馈责任、培训责任及公司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等,每月根据零售管理部对油站的现场检查情况、公司其他部门及上级公司对油站的检查和工作评价情况,对照附表4《ME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进行综合评分。
3、综合检查考核
零售管理部及上级公司按照附表5《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中三张检查表的内容对ME所辖片区的加油站实施月度随机抽查。
零售管理部每月抽查各零售片区加油站不少于1站次,特殊情况,零售管理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抽查站次。
4、损溢考核
按《南京石油分公司油品损溢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定执行,由零售管理部、安全数质量科负责考核。
二、考核收入
1、月度考核。
每月由零售管理部根据各片区月度经营指标、管理目标及综合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通报排名情况。
各大项分值所占权重可由零售管理部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零售管理部可根据实际市场状况调整片区经营指标,报经理室确认后调整相关加油站管理经理(ME
)经营考核得分率。
根据零售管理部对加油站管理经理(ME)的月度综合评分结果,对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月度考核奖的35%、25%、15%,对排名后三位的同比例扣罚。
片区内油站发生三级以上等级责任事故的,取消该加油站管理经理(ME)当月全额考核收入,同时按照公司的有关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加油站管理经理(ME)月度考核收入=月考核薪酬基数×
(月度考核得分率±
排名奖惩系数)
2、年度考核。
根据公司的绩效目标考核要求,按照加油站管理经理(ME)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月度考核评分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占年度考核总得分的8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占年度考核总得分的20%。
根据加油站管理经理(ME)的年度综合评分结果,对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年度考核奖金的35%、25%、15%,对排名后3位的同比例扣罚。
3、建立ME职位升降通道。
将加油站管理经理(ME)设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岗位等级,年度综合排名前三名的ME将在同一个岗位等级内上调一档岗位工资,特别优秀的通过选聘可上转一个岗位等级,年度综合排名后三名的ME将在同一个岗位等级内下调一档岗位工资,特别差的可下转一个岗位等级,年度综合排名靠前的高级ME在参加公司下年度中层干部的竞聘时可优先录用;
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月度考核排名末位的ME、年度考核综合排名的ME将自动下转岗位等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加油站站长考核
加油站站长考核主要包括经营指标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两大部分,站长考核由加油站管理经理(ME)负责。
一、考核标准
(一)、油站等级、片区划分
根据加油站当年计划销售量的大小,按照省公司的规定将加油站划分为1-7个等级,确定油站站长月度薪酬标准。
新增站无历史数据的,半年内按零售预计可研量的80%,半年期满,按前3个月的均量计算,直至当年末。
加油站站长及员工的工资收入按照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改革前原所属区城对应相应的考核兑现标准发放。
(二)、站长薪酬构成
加油站站长月度薪酬主要包括:
基础工资、站长津贴、服务年限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考核奖等。
其中考核奖分为规范化管理考核奖与联量(加班)考核奖二部分,考核权重分别为40%、60%。
(三)、站长薪酬标准
站长月度各项收入标准详见附件1《南京石油分公司二00七年加油站在岗员工岗位等级、月薪发放项目及标准表。
1、基础工资、站长津贴、服务年限津贴根据标准按月固定发放。
2、服务年限津贴:
连续在我公司服务,每满一年发放5元津贴。
3、法定节日加班费标准按省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发放标准为: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以20.925天乘以3,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4、联量(加班)考核奖
站长联量(加班)考核奖按相应的吨油工资标准乘以月度实际销售量兑现,加油站月末债权应视为无效销售,按当期零售价格直接扣减考核销售量。
5、规范化管理考核奖
规范化管理考核是对加油站经营与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HSE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要求,主要以附表5《加油站客户服务检查》、《加油站运营管理检查表》、《加油站安全管理检查表》(以下简称《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分,由零售管理部通过《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汇总表》进行汇总评分(以下简称《汇总表》)。
规范化管理考核奖按月度管理考核得分率兑现。
(1)、检查的方法
①油站站长日查。
油站站长对加油站的经营与管理工作每天进行检查,对照“加油站检查工作表”自查自纠,每周填写一次检查记录并进行自评打分。
②加油站管理经理(ME)检查。
根据《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及资金、库存、IC卡核查工具表,加油站管理经理(ME)对油站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对照《汇总表》进行汇总评分,作为考核油站站长月度管理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加油站管理经理(ME)每月对辖区内每座油站的检查原则上不少于4次,特殊情况可根据油站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油站检查次数。
③零售管理部检查。
对零售管理部组织的油站检查,其检查结果一般情况下不直接考核到站长,主要与加油站管理经理(ME)考核挂钩。
a、月度抽查。
零售管理部按照《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及《汇总表》,每月组织对各零售片区油站进行随机抽查。
b、零售片区互查。
零售管理部组织加油站管理经理(ME),开展油站管理工作的互查。
c、专项检查。
零售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公司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d、重点检查。
针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的油站进行重点检查,以纠正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对存在问题视情况给予站长100-200元的处罚。
④上级公司对油站工作的检查。
上级公司检查时发现的重大问题(如员工在现场有明显违章操作行为发生:
卸油等重大作业时脱岗,有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现象,违反运营制度和规定的行为等),将视情况给予油站站长扣款200-1000元、调整岗位直至退回劳务公司(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
(2)、规范化管理考核评分
①对加油站的月度考核评分
由加油站管理经理(ME)根据检查记录,结合零售管理部对油站的随机抽查结果及上级公司的检查情况等最终汇总考核评分。
②站长考核得分率
a、油站汇总评分95分以上(含95分),站长考核得分率为100%;
b、油站汇总评分90-95分(含90分),站长考核得分率为95%;
c、油站汇总评分85-90分(含85分),站长考核得分率为90%;
d、油站汇总评分80-85分(含80分),站长考核得分率为80%
e、油站汇总评分70-80分(含70分),站长考核得分率为70%
f、油站汇总评分70分以下,站长考核得分率50%。
考核汇总表中各项分值所占权重可由零售管理部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零售管理部可根据全区油站考核评分情况统一调整站长考核得分率,并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3)、规范化管理考核兑现
①站长规范化管理考核奖=规范化管理奖基数×
规范化管理考核得分率。
②油站发生三级以上等级责任事故的,取消该站站长当月规范化管理考核奖,同时按照公司的有关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③每月各片区按照油站经营与管理综合评价进行排名及通报。
零售管理部根据油站经营业绩及《加油站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对部分油站进行检查复核,若发现油站的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与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偏差较大,则取消该站相应排名,并追究其所属加油站管理经理(ME)的责任。
对在零售片区内连续三次月度排名最后一位的油站,经零售管理部复查确认后,视情况调整站长的岗位或直接淘汰。
根据油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设立油站管理等级:
季度平均95分及以下的为优秀;
85-95分(含85分)的为达标;
85分以下的为非达标。
达标、优秀站采取月度检查培育、季度考核兑现的方式。
6、站长损耗考核
按《南京石油分公司油品损溢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二、站长考核收入
1、月度考核
站长月度考核收入=基础工资+站长津贴+服务年限津贴+联量(加班)考核奖+规范化管理考核奖+法定节日加班费
为鼓励站长努力提高员工收入,合理控制油站编人数,规定站长月度收入不得高于本站一般员工平均数的3倍,凡高出部分自动作废。
2、季度考核
经季度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进行一次性奖励。
评定为达标的油站站长奖励180元,评定为优秀的油站站长奖励300元。
3、年度考核
每年根据月度考核平均得分,结合站长的素质、能力、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占70%,员工对站长的测评分点10%,零售管理部对站长的综合考核评价得分占20%。
(1)、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对应油站等级将站长分为1-7级,在下一年度油站站长竞聘中,评定7伋的油站站长具有所有油站站长岗位的竞聘资格,评定为6级的油站站长具有6级及以下油站站长岗位的竞聘资格,依此类推。
(2)、对评定为7级、6级的站长所在的油站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团队活动奖励。
(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前6位的油站站长,可列为加油站管理经理后备,在参加下一年度加油站管理初级经理的竞聘时优先录用;
排名后6位的油站站长,视情况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淘汰。
第六章加油站内部员工考核
加油站站长负责对本站一般员工实施内部考核。
1、考核对象
副站长、油料管理员/账管员、加油员、IC卡充值员、见习加油员。
原则上年销售在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可结合实际需要设置一名副站长,副站长为油站后备站长,总数不超过30元,副站长条件另行制定;
年销售量8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每站设一名油站管理员,8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暂可分别设立油管员、账管员各一人,并逐步向每站一名管理员或多站一名账管员过渡。
2、员工薪酬构成
油站员工月度薪酬主要包括:
基础工资、服务年限津贴、技能津贴、岗位津贴(副站长/领班长)、中夜班费、法定节日加班费及联量(加班)考核奖。
基础工资与员工规范化服务考核挂钩。
3、员工薪酬及相关津贴标准
(1)基础工资
副站长、油料管理员/账管员、加油员基础工资结合加油站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得分率兑现,标准详见附表1《南京石油分公司2007年加油站员工岗位等级、月薪发放项目及标准表》。
考核得分率:
a、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95分以上(含95分),员工考核得分率为100%;
b、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90-95分(含90分),员工考核得分率为95%;
c、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85-90分(含85分),员工考核得分率为90%;
d、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80-85分(含80分),员工考核得分率为85%
e、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70-80分(含70分),员工考核得分率为80%
f、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分70分以下,员工考核得分率70%。
油上发生三级及以下等级责任事故的,该站员工基础工资最低得分率标准(70%)执行,相关责任人同时按照公司的有关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服务年限津贴
(3)技能津贴
取得油站操作序列技能鉴定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分别增加技能津贴30元/月、50元/月、80元/月、100元/月。
(4)副站长、领班长津贴
在设置副站长、领班长的加油站,对副站长给予60元/月的津贴,对领班长给予30元/月的津贴。
如副站长兼领班长,则按副站长发放津贴,不重复享受。
(5)中夜班费及法定节日加班费
中夜班费根据员工上夜班的实际工作日,按每人每夜6元的标准考核发放。
享受中夜班补贴的条件为20:
00至次日8:
00时间段内,正常营业满8个小时;
法定节日加班费标准为:
(6)联量(加班)考核奖
加油站员工月度联量(加班)考核奖按每月油站实际销售量兑现。
标准为南京本部、浦口片区汽油10.06元/吨,柴油6.21元/吨;
江宁片区汽油9.97元/吨,柴油6.18元/吨;
六合、溧水、高淳片区汽油9.89元/吨,柴油6.15元/吨。
油料管理员/账管员、IC卡充值员联量(加班)考核奖按本站加油员平均数发放。
(7)员工损耗考核
对加油站参与油品接卸的一般员工按照《南京石油分公司油品损溢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定进行考核。
加油站员工内部分配由站长负责,结果需经加油站管理经理(ME)审核同意。
二、员工考核收入
油站员工月度考核收入=基础工资+联量(加班)考核奖+服务年限津贴+岗位津贴(副站长/领班长)+技能津贴+中夜班费+法定节日加班费。
新进加油员实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为1个月,见习期收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IC卡充值员与加油员同一薪酬标准,纳入油站统一考核;
副站长按本岗位收入标准考核,另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2、年度考核
每年根据员工月度考核平均得分,结合员工的素质、能力、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员工年度考核得分率。
月度考核平均得分点50%,油站年度经营指标考核点30%,班长对员工评价得分点5%,站长对员工评价得分占15%。
年度评定优秀的员工,作为申报油站先进职工的依据,在参加下一年度高级别岗位的竞聘时优先录用,如优秀加油员可竞聘领班长,领班长可竞聘账管员,账管员可竞聘副站长,副站长竞聘站长;
对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综合素质较差的员工可调整岗位或淘汰。
第六章考核组织
一、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人力资源科、零售管理部、财务资产科、业务科、综合办公室、基建管理科、安全数质量科、党群纪监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六章附则
一、定编控制
1、零售管理部应结合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对加油站营业时间及班次安排做出合理的调整,使油站用工量及岗位设置情况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控编范围内,个别加油站如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编制的,可由站长报告片区油站管理经理,在片区内协调解决;
如片区无法解决可报零售管理部在零售条线内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须由分公司经理室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科报省公司人力资源处,申请增加编制,待省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副站长应由加油站油管员、账管员或领班长兼任,不得因此增加加油站编制。
3、加油站不得以保洁、烧饭、种菜等非油站序列岗位设立专人,所在油站岗位序列之外的工作均由油站全体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共同承担,不得作为加班依据。
二、用工管理
1、所有劳务性质用工必须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及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严禁直接使用劳务工。
公司与劳务工签订上岗协议。
各片区、加油站必须严格执行《南京石油分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严格劳务工进出程序,凡不按规定的手续、程序使用劳务工的,每发生一例,扣减直接责任人月度业绩奖金200元,年内发生二例以上者,报请经理室研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岗位或解聘;
人力资源科要加强对各片区、加油站的用工服务和核查,及时办理及工审批手续,制止和纠正非规范用工行为,如因人力资源科工作不力,致使非规范用工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每发现一例,扣片区综合管理员月度绩效工资100元,扣人事管理岗50元,同一片区年内累计发生三例以下者,综合管理员不得继续在本岗位留任,年内公司累计发生十例以下,人事管理岗不得在本岗位留任,同时对人力资源科长、零售管理部经理、书记、片区ME通报批评,扣罚年度绩效奖金。
2、零售管理部、片区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内对站长以下岗位人员进行内部调整的,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科备案,站长(含站长)以上岗位人员调整需根据公司有关竞聘和岗位调整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兼岗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零售管理部可根据需要安排站长、油管员/账管员一人兼二个或以上站的相应岗位。
1、站长一人同时兼职二个站的站长岗位的,按二个站的合计量对应站长等级。
2、一人兼职二个或以上油料管理员/账管员的,每兼一站即可给予补贴200元/月。
3、凡充值点所在油站只设一名管理员的,每点给予200元/月,用于兼职人员加班费。
三、油站停业改造
1、油站部分停业,由零售管理部根据预估可能的减量后,报人力资源科核定人员编制,富余人员回家待岗,并享受待岗生活费300元/月/人,正常营业的油站员工和站长按油站考核办法正常考核兑现。
2、油站全面短期停业改造(停业2个月以内),站内可安排至多3人看站,看站人员待遇为:
站长1000元、员工为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富余人员一律实行待岗,享受待岗生活费300元/月/人。
3、油站全面长期停业改造(停业2个月以上),至多可安排1人看站,看站人员待遇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测算;
富余人员优先安排分流到其它有增员计划的油站,如不服从安排或公司无法安排岗位时,解除上岗合同,退回派遣单位,按派遣协议进行补偿。
四、承包站考核
承包站参照直管站标准定编和考核兑现。
五、其他
员工过节费、伙食费、防暑降温费等按《南京石油分公司规范员工部分福利等发放暂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程序
零售管理部暨各片区、油站必须在公司统一指导下完善加油站具体考核办法,建立员工考绩档案,不仅为员工的收入发放与业绩挂钩提供依据,也为员工的使用和晋升提供必要的依据。
1、站长考核油站员工
每月4日前站长要将油站员工考核结果及员工夜班情况报加油站管理经理(ME)审核。
2、加油站管理经理(ME)考核站长
每月6日前加油站管理经理(ME)
交对站长的考核结果及审核的油站员工考核结果报零售管理部。
3、零售管理部考核加油站管理经理(ME)
每月8日前零售管理要将加油站管理经理(ME)的考核结果及油站考核情况汇总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