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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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Documentserial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

(X)XK21-001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1月19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总则

为了做好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划分为2个产品单元、3个产品品种(见表1)。

表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钢管脚手架扣件

可锻铸铁

铸钢

钢板冲压扣件

钢板冲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工作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审查部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

065000,100013

联系人:

王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附件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附件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许可程序

申请和受理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产品类别”栏填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名称”栏填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单元”栏按表1中“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中“产品品种”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三废”的排放及噪音污染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可提供县级以上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企业实地核查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

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产品抽样与检验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1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

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定与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审查要求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

表2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产品单元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2006《钢管脚手架扣件》

GB/T9440-1988《可锻铸铁件》

GB/T3091-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GB/T4223-2004《废钢铁》

GB/T2272-1987《硅铁》

GB/T3795-2006《锰铁》

GB/T915-1995《铋》

GB/T9442-1998《铸造用硅砂》

GB/T8729-1988《铸造焦炭》

GB/T718-2005《铸造用生铁》

GB/T867-1986《半圆头铆钉》

GB/T95-2002《平垫圈C级》

GB/T196-2003《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

GB/T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

GB/T《紧固件验收检查》

GB/T《紧固件标志与包装》

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硝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锰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硅铁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量》

JB/T2122-1977《铁素体可锻铸铁金相》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钢板冲压扣件

JG3061-1999《钢板冲压扣件》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

GB/T867-1986《半圆头铆钉》

GB/T95-2002《平垫圈C级》

GB/T196-2003《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

GB/T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

GB/T《紧固件验收检查》

GB/T《紧固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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