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文档格式.docx
《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文档格式.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1/3/a343217c-ba68-4671-8f4e-4f9b7e08eeb4/a343217c-ba68-4671-8f4e-4f9b7e08eeb41.gif)
大力支持金矿重点成矿区(带)调查评价,推进深部找矿及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任务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我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发展与区域经济相协调的特色矿业。
――宏观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相结合。
重点抓好矿山布局、矿业结构调整和与矿业后续产业链的衔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构建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新机制。
――依靠科技创新,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综合利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综合评价、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充分挖掘我县资源潜力,积极吸引外部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高我先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加强对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开发对土地和森林资源的破坏,促进矿山废弃土地复垦或还林,切实保护矿山环境和耕地,发展绿色矿业。
四、基本思路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对全县“十一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力求体现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紧密围绕《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战略意图,以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提高深度,体现莒县特色。
3.科学调控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等矿产的开采总量;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日照市资源赋存和开发条件,落实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符合莒县实际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在莒县矿产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4.将规划宏观调控与矿业权管理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规划对探矿权、采矿权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使矿政管理有规可依,按规办事。
明确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和开采的矿种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切实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预防地质灾害,保护生态环境,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总体目标
以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根本目标,逐步形成与“提前实现第二个翻番,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
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业开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争发现新的矿产地,引导资源枯竭型矿山企业加大自身找矿力度,新增探明资源储量,重要矿产的保障程度有新的提高;
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实现开发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矿产资源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矿业权市场更加完善,矿政管理水平及其服务功能明显提高;
矿业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得到充分利用;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山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业经济逐步走上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六、主要内容
《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和规划附图组成。
规划文本由“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附表15个,分别是截至2007年莒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截至2007年莒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2007年莒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2007年山东省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截至2007年莒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截至2007年莒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莒县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预测表、莒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莒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莒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莒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莒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莒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莒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和莒县土地复垦规划表。
附图5张,为莒县矿产资源分布图、莒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莒县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莒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分区图和莒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一)现状与形势
在对首轮矿产资源规划简要回顾和概述莒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县资源形势和特点,分析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论证了莒县主要矿产资源的供需与保证程度。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确定了《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必须坚持的总方针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本轮规划的总体目标、2015年规划目标及2020年展望目标。
(三)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
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提高基础地质程度。
鼓励多渠道社会投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逐步形成以公益性地质调查为基础,商业性矿产勘查为主体,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
我县重点勘查区为地热、金、铜成矿区(带)或成矿远景区;
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大中型危机矿山的深部和外围资源潜力区,有条件进行综合勘查的矿区。
划定重点勘查区2处:
“沂沭断裂带中段地区地热勘查区”,涉及本县面积1192.8平方千米,已设地热探矿权3个;
沂沭断裂带中段金矿勘查(莒县境内),涉及本县面积163.62平方千米,已设地热探矿权6个。
划定限制勘查区3个:
莒县东莞水泥用石灰岩限制勘查区;
莒县洛山—鸡山熔剂用灰岩、白云岩限制勘查区;
莒县小店—中楼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限制勘查区。
我县划定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4处:
莒县小穆家村(植物化石)禁止勘查区;
莒县马鬐山(地貌景观)禁止勘查区;
莒县尚庄(植物化石)禁止勘查区;
莒县浮来山(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禁止勘查区。
我县划定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2处:
莒县城区古城、人文景观禁止勘查区;
莒县屋楼崮(文化遗迹)禁止勘查区。
在上述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先行对拟勘查区进行论证,并根据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的标准划定勘查区范围。
探矿权申请人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条件。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矿产资源总量调控是以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总量相适应为目标,根据国家宏观矿业政策要求,结合资源特点、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等实际,主要对矿产资源开采量和矿业权审批进程实行控制性管理。
按照“调控总量、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竞争力”的方针和“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重点调控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和紧缺矿产。
通过严格控制矿业权投放数量、科学制定部分优势矿产开采总量及严格采矿权审批等调控手段,对我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钛铁矿等矿种实行指标控制。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莒县规划重点开采区4处:
五莲七宝山—莒县凤台沟金、多金属重点开采区(莒县境内);
莒县上峪—肖家沟钛铁矿重点开采区;
五莲于里—汪湖砖瓦用页岩重点开采区(莒县境内);
莒县峤山—长岭—小店砖瓦用页岩重点开采区。
。
重点开采区内未设置采矿权的区域,应合理设置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引导采矿权设置;
对区内已设置的采矿权,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资源整合;
支持在重点开采区内建立龙头矿山企业和深加工企业,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合理安排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方式、布局和时序,重点解决上下游产业配套问题。
全县共规划限制开采区4处:
莒县东莞水泥用石灰岩限制开采区;
莒县洛山—鸡山熔剂用灰岩、白云岩限制开采区;
莒县沭河建筑用砂限制开采区;
莒县小店—中楼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限制开采区;
(附图4)。
全县共规划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4处。
莒县小穆家村(植物化石)禁止开采区;
莒县马鬐山(地貌景观)禁止开采区;
莒县尚庄(植物化石)禁止开采区;
莒县浮来山(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禁止开采区。
规划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2处:
莒县城区古城、人文景观禁止开采区;
莒县屋楼崮文化遗迹禁止开采区。
确立了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矿业活动的准入条件。
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提出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指标和政策建议。
新设置的采矿权,以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禁止人为分割开采规划区块以设置多个采矿权。
共规划开采规划区块3处,莒县前沟西膨润土开采规划区块(面积2.79平方千米)、莒县肖家沟钛铁矿开采规划区块(面积26.85平方千米)、莒县上峪钛铁矿开采规划区块(面积3.46平方千米)。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简述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析,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划分出不同等级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
共规划重点保护区6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重点预防区5处,重点治理区3处,规划了重点治理的矿山20处。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落实各项规划目标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分别从行政、经济、科技、规划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七、主要特点
此轮《规划》的主要特点是:
加强研究、把握定位、突出实效。
(一)加强研究
《规划》进行了“莒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莒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研究”、“莒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莒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研究”、“莒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和“莒县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研究”等几个方面的研究。
(二)把握定位
较准确地把握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定位,明确了指导思想,正确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勘查规划体系,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突出实效
1.注重与上级规划和其他规划的衔接。
编制过程中依据和参照了《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
2.突出了加强地质工作,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主题。
重点加强地热、金等矿产的勘查,加大已有矿山深部及外围的找矿力度,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3.制定了符合莒县实际的总量调控指标。
根据山东省矿产资源供需预测情况及日照市矿产资源供需预测情况,制定了规划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粘土钛铁矿等矿产的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4.制定了符合莒县实际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根据莒县资源赋存和开发条件,在落实省及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主要矿产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和主要矿区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5、充分吸收利用矿产资源整合资料。
注重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分区和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和开发条件。
对今后矿业权的设置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八、编制过程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山东省有关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文件精神,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第二轮莒县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一)成立规划编制机构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涵盖资料面广量大,涉及部门较多。
交叉专业内容较多。
为了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日照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委员会。
为了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加强指导,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任主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积极落实编制经费,并选择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为承担单位,具体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署开展市级规划编制工作
2007年7月,莒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了《第二轮莒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意义、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组织领导、工作阶段等内容。
确定了突出规划重点、做好基础研究、注重可操作性、做好规划衔接、兼顾各种关系等工作原则;
明确了工作内容,即强化前期基础性工作、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编制总体规划。
(三)完成《规划》文本和附表附图
2008年5月,在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全省《规划》编制工作精神的基础上开始了规划专题研究工作,编制了规划文本的编写提纲。
2009年5月,形成规划文本第一稿。
2010年3月,莒县国土资源局的有关领导来我院进行交流,经征求意见并讨论修改后,于2010年5月形成规划文本第二稿。
2010年7月,根据专家对《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修改意见,并与《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了对接,形成了规划文本的第三稿。
2010年9月30日,莒县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来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交流意见并补充完善规划文本,经认真修改后形成第四稿。
九、规划指标的确定
(一)需求预测
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结合省、市及县内外宏观经济的发展背景、根据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并客观地分析“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和矿产品需求水平,根据“十一五”我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能源及相关原材料工业发展水平,以2007年为基期,按设定的递增率,测算“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并展望到2020年。
(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指标
确定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考虑的主要因素:
2007年度总量调控目标矿种的储量、产量及2000~2007年不同年份的增长率和平均增长率;
最近七年来莒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和增长率和平均增长率;
与矿业有关的工业增长率和平均增长率;
矿业市场目标矿种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国际、国内环境,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重要矿产的宏观调控政策等。
(三)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中、小型矿山储量规模执行国土资发[2000]133号指标。
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参照国土资发[2004]208号指标。
执行省有关文件和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
(四)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1.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出资源量/该范围内动用储量)×
100%
2.选矿回收率=(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质量/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分质量)×
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采矿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
冶炼回收率
(五)基础数据来源
所有时效数据使用截止时限为2007年底。
1.矿产储量数据
矿种、储量、矿产地数据依据《截止2007年底山东省矿产储量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莒县国土局提供的有关数据。
2.矿产品消费数据
引自《莒县统计年鉴》和莒县各工业部门提供的材料。
3.矿山数、从业人数、矿业产值
引自2007年莒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统计资料。
4.矿业及后续加工业总产值
2007年莒县规模以上矿业和矿产品加工业产值引自《莒县统计年鉴》(莒县统计局编2008)。
十、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全县矿山环境进行综合评估,以采矿对矿山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主,兼顾地质环境背景,突出矿山环境问题及现状评价。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矿业开发不能再走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发展之路,而是走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规划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等具有协调性和相容性,规划已经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内容。
(二)减缓环境影响措施
1、矿山环境监督管理措施
严格执法,健全机构;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及其编制单位资质的审查管理;
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力度;
.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科技创新;
宣传教育;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加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2、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向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
3、新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生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矿山环境监侧定期上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矿山环境违法举报制度
5、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建立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制度
十一、与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衔接
(一)与省市矿产资源规划衔接
2010年7月,在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和形成规划文本第一稿的基础上,与《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了初步对接。
目前《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多次修改形成预审稿,与《日照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
《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本轮《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轮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就依据和引用了其中的多项重要指标数据。
本轮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依据和参照了本县有关行业的“十一五”规划,参照了《莒县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并做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