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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只调整财产关系,收养孤儿涉及的是人身关系,排除。
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要约邀请?
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寄送的价目表
D.招股说明书
ABCD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邀请。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之一是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上述四项中,发布者都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故都属于要约邀请。
6.甲公司为建办公大楼以公告方式进行招标。
乙公司根据招标公告制定了一份完整的投标书参加投标,但没有中标。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发布的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
B.乙公司提交的投标书为要约
C.乙公司提交的投标书为承诺,合同成立
D.乙公司没有中标,合同没有成立
ABD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
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为承诺。
乙公司没有中标,合同不成立。
7.田某在网站发声明求购某款二手手机一部,价格面议。
钟某给田某打电话,表示有该款手机一部,八成新,售价800元,如果田某同意购买,即刻送货上门,货到付款。
A.田某的求购声明构成要约
B.田某的求购声明构成要约邀请
C.钟某的电话内容构成承诺
D.钟某的电话内容构成要约
BD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邀请和要约。
田某的声明中价格未定,只能算是要约邀请,B正确。
钟某的回应则内容确定,属于要约,D正确。
8.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C.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错误,D正确。
A、B为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定义,选择。
9.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后,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可以被撤回?
A.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该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撤回要约的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
C.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该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撤回要约的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的撤回。
要约在生效前可以撤回。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故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不迟于要约生效的时间到达,A、C选择。
10.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解答]本题考的是要约的失效。
要约生效需要受要约人在要约期限内及时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一致。
要约被拒绝、被撤销、未及时承诺及被变更都会导致要约失效。
11.甲乙双方口头约定:
甲将其祖传名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交画日期为2008年2月1日,付款期限为同年2月10日之前,由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后甲依约定将画交付乙。
乙接受该画,但以价格过高为由拒绝付款,并要求降低价格。
双方一直未能签订书面合同。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并未签订,故合同不成立
B.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甲已将画交付于乙,乙予以接受,故合同成立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该画的价款5万元
D.因乙未付款,故该画所有权仍属于甲
BC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的成立。
甲乙没有签订合同,但双方有口头约定,并且甲已经将画交付给乙,乙已经接受,故合同成立。
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成立。
12.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并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D.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成立的方式。
根据不同的情况,合同成立的时间各不相同。
要约和承诺、签订合同书、签订书面确认书以及履行主要合同义务都会导致合同的成立。
13.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件人有主营业地的,其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发件人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收件人有主营业地的,其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D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作出承诺的是收件人,故合同成立地点以收件人所在地为准,C、D正确。
14.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无效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解答]本题考的是格式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公平原则,合同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都是违背公平原则,应当无效。
如果对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如果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是不公平的,C排除。
另外,任何合同条款都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格式条款自然也不例外。
1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合同中免除下列哪些责任的条款无效?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B.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C.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D.因不可抗力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公平原则,造成人身伤害免责、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以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是不公平的。
16.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确定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A为格式条款的定义,选择。
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可以判断出B正确,选择。
如果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先从中立的立场出发,用常理予以解释,C正确。
如果无法用常理解释,那立场就偏向比较弱势的一方而不是强势的格式条款制定者,D错误。
17.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B.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C.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D.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解答]本题考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恶意,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全选。
18.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下列哪些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泄露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C.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
D.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解答]本题考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和保密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民事责任。
当然,考生即使不熟悉缔约过失责任,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也能选择出正确的答案。
本题全选。
19.王某与张某2010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2011年4月1目该房屋租赁合同生效。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B.该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C.2010年11月2日该合同已成立,已生效
D.2010年11月2目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AD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的生效。
双方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日期,为附期限的合同。
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20.边某与某工厂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该合同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合同是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的合同
B.该合同是附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的合同
C.该合同自2011年12月1日起成立,但未生效
D.该合同自有效期届满时失效
BCD
[解答]本题考的是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中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和有效期,属于附期限的合同,B正确。
附期限的合同,其成立和失效的时间来源于合同中的明确规定,C、D正确。
21.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在订立时显失公平
[解答]本题考的是无效合同。
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理由冲突,本题明确说明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如不涉及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A排除。
同样,显失公平的合同也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排除。
22.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合同无效?
A.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
C.在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
D.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才属于无效合同,损害对方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A排除。
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同样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C排除。
23.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个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但王某隐瞒了该汽车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的情况。
A.张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买卖合同
B.张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C.张某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买卖合同
D.张某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解答]本题考的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选择变更或撤销,而不是限定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C、D排除。
24.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C.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ACD
[解答]本题考的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1年而不是6个月,B排除。
基于民事自治的原则,撤销权人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撤销权,不过需要以明示的行为作出。
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25.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A.甲公司与乙公司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丙公司利益的买卖合同
B.贾某以欺诈的手段使齐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的买卖合同
C.韩某把一个古董花瓶错当成现代仿制花瓶与赵某签订的买卖合同
D.非法垄断技术的技术合同
[解答]本题考的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A、D为无效合同,排除,B、C选择。
26.王某以胁迫的手段,使李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了一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B.李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
C.王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撤销该合同
B
[解答]本题考的是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
通过胁迫手段成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
要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
民事领域意思自治,法院不能主动进行撤销。
另外,有权提起变更或者撤销的只能是受损害方李某,实施胁迫行为的王某没有这个权利。
27.某公司的印章由其工作人员刘某保管。
刘某未经该公司授权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并加盖该公司印章,将该公司的一批产品卖给张某。
A.该公司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该公司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该公司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如果该公司对该买卖合同不予追认,则该合同的当事人为刘某与张某
C
[解答]本题考的是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成立表见代理的,则为有效合同。
所谓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合同法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是为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并维护交易安全。
在本题中,合同上加盖了刘某公司的印章,张某有理由相信刘某获得了公司的授权,因此刘某代为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效。
28.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B.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任何合同均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解答]本题考的是代理合同。
没有代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不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效力,A正确。
B为表见代理,正确。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不需要经过追认,C错误。
无权处分如果后来获得了补救,取得了处分权或者得到了追认,那就变成了有权处分,D正确。
29.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C.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D.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一律收归国家所有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无效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后果就相当于合同没有存在过,自始没有约束力。
《合同法》的目的之一是促进交易,尽量保持合同有效,故部分无效,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保持有效。
合同中的争议条款就是为了在合同发生争议或者无效的时候用来解决双方纠纷的,需要具备独立存在的效力。
合同无效并不是违法犯罪,合同无效之后,财产应该返还对方而不是收归国有。
30.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标的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其余条款均齐备并符合规定,并有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合同所有条款均无效
B.该合同有效,但无法履行
C.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D.该合同的效力待定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的效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但是,本题中合同标的是法律禁止流通物品,标的无效,则整个合同无效。
不过,合同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31.位于A市的甲公司与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未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甲的交货地点。
该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此产生分歧,后经协商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
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交货地点,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公司应当在下列哪个地点履行交货义务?
A.A市
B.B市
C.C市
D.A市和B市中间的地方
A
[解答]本题考的是履行地点不明时的处理原则。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时,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交付货物需要支付较高的运输费用,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交付方就没有送货上门的义务。
32.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A.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的相对性。
在为第三人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第三人都不是合同主体,如果发生违约,应该由合同相对方承担责任。
33.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中的第三人。
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合同涉及第三人,不管是需要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还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只要没有履行,那么只能由合同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4.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B.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解答]本题考的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设定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上述四项全选。
3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翻译一批技术资料,约定完成全部翻译工作后再支付报酬。
后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
A.甲公司应当无条件地继续履行该合同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该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C.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该合同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一方确定对方快破产了,那继续履行合同恐怕有肉包子打狗的风险,但如果以此为由直接解除合同也太过简单粗暴。
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先暂停一下,要求对方提供一个担保。
如果对方提供担保的话,那合同照旧履行;
反之就到此为止了。
36.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C.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解答]本题考的是合同的履行。
A为全面履行原则,B为同时履行,C为先履行抗辩权,D为不安抗辩权。
37.甲为乙的债权人。
对乙享有的已经到期的下列哪些债权,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A.乙的儿子应当给付的赡养费
B.丙欠乙的劳动报酬
C.丁欠乙的人身伤害赔偿费
D.戊欠乙的货款
D
[解答]本题考的是代位权行使的限制。
代位权行使的一个限制是债权不能属于债务人本身,题中的赡养费、劳动报酬和人身伤害赔偿费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得行使代位权。
38.甲对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
同时乙对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甲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到期债权。
A.该案件由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丙不认为乙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D.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负担
[解答]本题考的是代位权。
代位权诉讼和一般民事诉讼一样,同样适用“原告就被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债权人甲行使代位权的是由于债务人乙的不作为引起的,次债务人丙并没有过错,因此丙的地位不应当因为代位权的行使而遭到贬损,故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代位权的行使源于债务人的不作为,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
39.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代位权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