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照大寒日3小时是连续还是累计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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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照大寒日3小时是连续还是累计的

【篇一:

日照分析规定

(2)2015.2社会公示版】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解读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逐步加快,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中的高层建筑也越来越普遍,而高层建筑带来的阳光纠纷事件也越来越多。

如何做到既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建设用地,又有效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保障居民合法的采光权,成为城市规划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

2014年8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对日照分析提出了新要求,我局也计划将日照分析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规划系统征信体系建设中,结合这两方面的变化,《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同步进行了修订,在征求了规划行业协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济南本地的日照标准

我国幅员辽阔,特别是南北纬度差别大,气候相差悬殊,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日照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将我国按气候划分区域,制定出了适合各个地区的日照标准。

济南市作为我国第二气候区大城市,其住宅日照标准为:

大寒日当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

房间获得的日照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

标准中,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日照计算单位为每套住宅(以“户”为单位),日照时长为2小时。

我国居住区设计规范中,采用了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

冬至日是一年中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是更为严格的日照标准日。

过去,

责地做好相关审批和公示,为市民选择作好参谋。

三、申报项目周边尚无规划方案的地块也要纳入日照分析范围

我市现行的分析方法中分析范围按照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

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75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五类建筑不作为被遮挡

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分别是临时建筑、擅自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低层简易住宅及村民居民自建住房、道路、河道两侧部分建筑。

在日照分析范围内,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申报项目周边不仅要考虑现状建筑还要兼顾到未来规划建设情况。

尚无规划方案的地块其未来的建设可能对现状建筑产生遮挡,或者有日照要求并且位于其他建筑的日照范围内,也应纳入计算范围,并根据规划条件对未建设地块进行日照计算。

四、新建住宅不应使相邻住宅的原有日照标准降低很多人会问,我家的光照本来不错,新建的楼房减少了我家的光照,这算不算“阳光侵权”?

规划审批中的原则是新建住宅不应使相邻住宅的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此次修订中新增了这部分的条款,简单讲分两种情况:

如果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原有日照时间满足大寒日2小时要求的,叠加新建项目日照影响后,仍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如果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原本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叠加新建项目日照影响后,原有日照时间不应减少。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房子原来满足日照标准,现在虽然日照时间减少了但仍满足日照标准就不构成“阳光侵权”,因为原有日照时间不等同于日照标准;但是如果您的房子原来就不满足日照标准,原有日照时间一分也不能再少了,否则就真的构成“阳光侵权”

了。

一旦出现“阳光侵权”,建设单位应该与利害关系人协商解决,达成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也是规划审批的要件之一。

五、日照分析单位的不良行为将被处罚

目前在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单位有11家,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103人。

11家单位分别是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镇建筑设计院、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意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文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日照分析资格登记备案有效期2年。

旧版日照分析管理规定中要求日照分析单位对分析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但未明确罚则。

此次修订中首次明确了相应的罚则。

日照分析登记备案单位出现如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日照分析工作、报审的日照分析报告图纸文本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等五类不良行为,但不影响日照分析结论的,初次发现,约谈其法人代表,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自处理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开展日照分析业务。

如果出现因日照分析报告错误影响日照分析结论、整改期满未通过验收等四类不良行为,将取消其日照分析登记备案资格,并向社会公示,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日照分析登记备案资格。

【篇二:

众智日照分析常见问题解释】

北京时与太阳时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日照计算有效时间段为8:

00~16:

00(大寒日)或9:

00~15:

00(冬至日),并没有明确是太阳时间还是北京时间。

通俗的讲,太阳时是相对恒定不变的时间。

不同的地理位置,相同的太阳时对应的北京时是不一样的。

如在大寒日这一天,太阳时为8:

00时,北京时间为8:

25:

30;沈阳时间为7:

57:

02;西安时间为8:

55:

06;乌鲁木齐时间为10:

20:

18;广州时间为8:

37:

54;?

?

在某些地区,如乌鲁木齐,该地区日出北京时间为9:

43:

31,则北京时为8:

00时,太阳还没出来,因此按北京时间设定有效时间段显然是不行的。

实际上,我们认为采用太阳时确定有效时间段较为科学。

连续和累计日照时间

日照时间分为连续日照时间和累计日照时间,连续日照时间指连续获得日照时间,累计日照时间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日照时间段时的累加日照时间。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日照时间按连续还是按累计计算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规定。

各地规划局规定日照时间计算统计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按连续日照时间计算,即取最大的一段连续日照时间做为有效日照时间,控制较为严格。

◆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控制略为宽松。

◆若日照时数要求满足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时数要求满足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以窗户分析方法为计算标准,按满窗连续日照时间计算。

◆以窗户分析方法为计算标准,以光线入射角≥30度时为有效日照时间。

◆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若连续日照时间段小于某一值(如0.5h,1h)时,不计入有效时间内。

软件提供了相应的分析条件设置选项,可以满足各种条件的分析要求。

定义建筑物高度

对所定义高度的建筑物,其图层、颜色、线型等图素没有任何限制要求。

建议最好将建筑物轮廓制作成闭合的建筑实体。

若建筑轮廓不闭合也可以定义高度,此时程序将对建筑轮廓自动进行闭合。

另外对于直线、多段线、圆弧线、圆等实体都可以定义高度,日照计算时将自动按线型立面考虑,从而使任意复杂的建构筑物都能够进行灵活方便的高度定义。

定义建筑物高度时,会提示“建筑高度”和“建筑基底标高”。

建筑架空时的架空高度可计入到基底标高,也可以计入到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也可输入标高,即建筑物高度加上基底标高。

当群体建筑基底标高相同时,可只考虑建筑物相对高度。

具体工程可采用具体的方法。

在定义建筑物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如“裙房中的塔楼”,在计算塔楼的日照时,分析的受影面小于裙房女儿墙的高度。

定义建筑物时,如果建筑物高度把女儿墙高度也加进去,分析的点就处于建筑物内部,会造成分析数据为0的情况,此时,在定义建筑物高度时就不应加入女儿墙的高度。

定义好建筑物高度后,再使用“简化屋顶”或“三维屋顶中的绘制立壁”加以补充。

窗户有效日照的确定方法

一般的分析方法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可附加“单点分析”等;若对现状住宅建筑物进行多点沿线分析后,仍发现有不满足日照要求的情况,则可对有日照影响的建筑物部分再进行窗户分析。

窗户分析以满窗日照为计算标准,可采用两种方法:

◆以窗户中心点为计算点,该点的日照时间即为满窗日照时间。

◆以窗户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同时满足两个计算点的日照时间为满窗日照时间。

窗户(或阳台)的宽度≤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

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向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建筑物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物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物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当建筑物阳台宽度超出标准阳台尺寸,并对其他建筑物造成日照影响时,应考虑将阳台作为遮挡构筑物,同时应考虑其对自身窗户的影响。

可以阳台沿线作为日照时间计算基准,沿线上只要有部分点满足日照要求即可。

被遮挡建筑物受影响分析范围的确定

以被遮挡建筑物为中心,分析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现状建筑物和拟建建筑物,以确定合理的日照分析遮挡范围。

模拟生成与遮挡建筑物等高的棒影图或阴影轮廓图,根据其阴影范围是否影响到某建筑物来判断该建筑物是否为被遮挡建筑物。

对于高层遮挡建筑物,由于其影响范围较大,如何合理进行遮挡分析,值得探讨。

以石家庄市为例,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在大寒日太阳时8:

00和16:

00的影长率为6.36,影响范围达到636米。

若考虑此范围内所有被遮挡建筑物的日照情况,工作量将非常大,但由于该时段的日光强度较弱,因此,全部考虑的必要性不大。

如何确定合理的影响范围,各个规划部门采用的方法也不同,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按太阳时9:

00至15:

00确定高层建筑物的影响范围。

还以石家庄市为例,该时间的影长率为3.6,较为合理适当。

既忽略了日光强度相对较弱的8:

00-9:

00、15:

00-16:

00时间段,又考虑了尽可能多的确定受其影响的被遮挡建筑物。

◆直接取高层建筑高度的一个倍数作为其遮挡影响的范围,如2-4倍。

拟建建筑周边未知规划建筑可能存在的遮挡影响或叠加影响

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

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若干米(一般≥8米)分析。

拟建建筑南向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

模拟方案建筑体量为板式,布置按退地界若干米(一般≥14米)分析。

如下图所示,1区为已规划建成区,2区为未知未规划区。

当1区规划时,一般不会考虑2区或其它区域如何规划。

1区独立规划时,每个规划建筑均可按2h的日照时间要求布置。

当2区开发建设时,就可能产生对1区建筑的日照影响,2区建筑的略微日照影响都会使1区建筑日照恶化,这样两区就有可能产生矛盾。

因此,在对1区进行规划设计时,就应综合考虑未来周边区域可能的规划。

如提出对2区地块规划建筑进行限高,或通过“包络体分析”方法分析2区地块的建筑高度分布状况。

【篇三:

日照分析常见问题】

二、基本问题

1、什么是高度角?

如何计算高度角?

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2、什么是方位角?

如何计算方位角?

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o,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

北京时:

东经120o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

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

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

在我们软件中的:

时间差=时差-(120o-当地经度)/15o

所以得到:

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

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

l=h?

ctgh

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

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

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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