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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川別志

  ●目錄

  龍川別志序

  卷上

  卷下

  跋

  ●龍川別志序

  予居龍川為略志,志平生之一二,至於所聞於人,則未暇也。

然予年將五十起自疏遠,所見朝廷遺老數人而已,如歐陽公永叔、張公安道皆一世偉人,蘇子容、劉貢父博學強識,亦可以名世,予幸獲與之周旋,聽其所請說,後生有不聞者矣。

貢父嘗與予對直紫徽閣下,喟然太息曰:

「予一二人死,前言往行堙滅不載矣。

君苟能記之,尚有傳也。

」時予方苦多事,懶於述錄,今謫居六年,終日燕坐,欲追考昔日所聞而炎荒無士大夫,莫可問者,年老衰耄,得一忘十,追惟貢父之言,慨然悲之,故復記所聞,為龍川別志,凡四十七事,四卷,元符二年孟秋二十二日。

  ●龍川別志卷上

  周高祖柴后,魏成安人,父曰柴三禮,本後唐莊宗之嬪御也。

莊宗沒,明宗遣歸其家,行至河上,父母迓之。

會大風雨,止於逆旅。

數日,有一丈夫冒雨走過其門,衣弊破裂,不能自庇。

后見之驚曰:

「此何人耶?

」逆旅主人曰:

「此馬鋪卒吏郭雀兒者也。

」后召與語,異之,謂父母曰:

「此貴人,我當嫁之。

」父母恚曰:

「汝帝左右人,歸當嫁節度使,奈何嫁此乞人?

」后曰:

「我久在宮中,頗識貴人,此人貴不可言,不可失也。

橐中裝分半與父母,我取其半。

」父母知不可奪,遂成婚於逆旅中。

所謂郭雀兒,則周祖也。

后每資以金帛,使事漢祖,卒為漢佐命。

后父柴三禮既老,夜寐輒不覺,晝起常寡言笑。

其家問之,不答。

其妻醉之以酒,乃曰:

「昨見郭雀兒已作天子。

」初,周祖兵征淮南,過宋州。

宋州使人勞之於葛驛。

先有一男子、一女子,不知所從來,轉客於市,傭力以食。

父老憐其愿也,醵酒食、衣服,使相配為夫婦。

及周祖至,市人聚觀,女子於衆中呼曰:

「此吾父也。

」市人驅之去。

周祖聞之,使前,問之,信其女也,相持而泣,將攜之以行。

女曰:

「我已嫁人矣。

」復呼其夫視之,曰:

「此亦貴人也。

」乃俱挈之軍中,奏補供奉官,即張永德也。

及周祖入汴,漢末帝以兵圍其第,今皇建院是也,盡誅其家。

惟永德與其妻在河陽為監押,末帝亦命河陽誅之。

河陽守呼永德,以勑視之。

永德曰:

「丈人為德不成,死未晚也。

」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 「見其神色不少變」七字原脫,據傅本補。

】,以為然,雖執之於獄,所以餽之甚厚,親問之曰:

「君視丈人事得成否?

」永德曰:

「殆必然。

」以柴三禮夢所見為驗。

未幾而捷報至。

周祖親戚盡誅,惟永德夫婦遂極富貴。

  張永德事周世宗,為殿前指揮使,性好道,道士多客其家。

嘗有一舉子見之即病,幾年乃愈。

永德所以待之既厚,客欲辭去,永德曰:

「吾待子不薄,何去之遽也?

」曰:

「吾有小術,當一試之而去。

」試之,其藥能乾水銀為黃金。

永德大驚,欲學之。

客曰:

「君自有三十年富貴,此術不足學也。

」永德留之,不可,曰:

「後當見吾於淮上。

」及周世宗用兵壽春,永德從之。

素善射,閒出射於野,觀者如堵,見一僧,則昔之舉子也。

與之歸,宿帳中。

夜半,屏人問所以保三十年富貴者,曰:

「若見二屬豬人,善事之,則富貴可保也。

」旦辭去【旦辭去 「旦」原作「且」,據稗海本改。

】。

藝祖方以力戰有功,雖功名日盛,而出於側微,鞍馬服用未有以自給,永德稍以家資奉之。

藝祖既天姿英特,問其年,復亥生也。

永德大喜,傾身事之,凡用物皆有副【凡用物皆有副 自「有副」至「藝祖」四十八字原作「取給焉。

復告太宗,又」八字,今「有副,須輒以獻,藝祖」八字據稗海本,其餘據傅本改。

】,須輒以獻,藝祖深德之,而不知其故也。

其後太宗當娶符氏后,謀於藝祖曰:

「符氏大家,而吾家方貧,無以為聘,奈何?

」藝祖曰:

「張太尉與吾善,弟往以情告之。

」太宗持書往,永德延之臥內。

太宗姿表尤異,問其年,亦亥生也。

永德驚喜,傾家助之。

太祖既登極,以鄧州【鄧州 原作「鄧川」,據宋人軼事彙編卷四改。

】節鉞授永德,許之終身。

嘗有人告永德謀反,藝祖曰:

「張道人非反者。

」即械而送之永德,曰:

「爾敢告吾反,膽甚大。

」破械,杖而遣之,藝祖聞之喜。

及太宗嗣位,寵之不替,遂終於鄧。

  周顯德中【顯德中 夏校:

宋槧朱子名臣言行錄「中」作「末年」。

傅本亦作「末年」。

】,以太祖在殿前點檢,功業日隆,而謙下愈甚,老將大校多歸心者,雖宰相王溥亦陰效誠款。

今淮南都園【今淮南都園 「都」,夏校:

言行錄作「御」。

】,則溥所獻也。

惟范質忠於周室,初無所附。

及世宗晏駕,北邊奏契丹入寇。

太祖以兵出拒之,行至陳橋,軍變,既入城,韓通【韓通 原作「韓勍」,據長編卷一建隆元年春正月甲辰條註改。

】以親衞戰於闕下,敗死。

太祖登正陽門望城中,諸軍未有歸者,乃脫甲詣政事堂。

時早朝未退而聞亂。

質下殿執溥手曰:

「倉猝遣將,吾儕之罪也。

」爪入溥手,幾血出。

溥無語。

既入見太祖,質曰:

「先帝養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

」太祖性仁厚,流涕被面。

然質知事不可遏,曰:

「事已爾,無太倉卒,自古帝王有禪讓之禮,今可行也。

」因具陳之,且曰:

「太尉既以禮受禪,則事太后當如母,養少主當如子,慎勿負先帝舊恩。

」太祖【太祖 原作「太宗」,據稗海本、范抄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一之三改。

】揮涕許諾,然後率百官成禮。

由此太祖深敬重質,仍以為相者累年。

終質之世,太后、少主皆無恙。

故太祖、太宗每言賢相,必以質為首。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將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景德中,契丹南牧。

真宗用寇萊公計,親御六軍渡河,兵始交而斃其貴將。

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於兵閒。

利用見虜母於軍中與蕃將韓德讓【韓德讓 原作「韓得讓」,據傅本改。

】偶在駞車上,坐利用車下【坐利用車下 「車下」原倒,據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戊寅條乙正。

】,饋之食,共議和事。

利用許之歲遺銀絹三十萬疋兩。

利用之行也,面請所遺虜者,上曰:

「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

」及還,上在帷宮,方進食,未之見,使內侍問所遺。

利用曰:

「此機事,當面奏。

」上復使問之,曰:

「姑言其略。

」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

內侍入白:

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

上失聲曰:

「太多!

」既而曰:

「姑了事亦可耳。

」帷宮淺薄【帷宮淺薄 「薄」,傅本及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丁亥條皆作「迫」。

】,利用具聞其語。

既對,上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

「臣許之銀絹過多。

」上曰:

「幾何?

」曰:

「三十萬。

」上不覺喜甚,由此利用被賞尤厚。

然當時朝論皆以三十萬為過厚,惟宰相畢士安曰:

「不如此,虜所願不滿,和事恐不能久。

」衆未以為然也。

然自景德至今,將百年,自古漢蕃和好所未常有,畢公之言得之矣。

  契丹既受盟而歸,寇公每有自矜之色,雖上,亦以自得也。

王欽若深患之,一日,從容言於上曰:

「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且恥之,而陛下以為功,臣竊不取。

」真宗愀然不樂曰:

「為之奈何?

」欽若度上厭兵,即謬曰:

「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恥。

」上曰:

「河朔生靈始免兵革之旤,吾安能為此?

可思其次。

」欽若曰:

「惟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海內,誇示夷狄。

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然後可為也。

」既而又曰:

「天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矣。

」上久之乃可。

然王旦方為相,上心憚之,曰:

「王旦得無不可乎?

」欽若曰:

「臣得以聖意喻旦,宜無不可。

」乘閒為旦言之,旦黽勉而從。

然上意猶未決,莫適與籌之者。

它日,晚幸祕閣,惟杜鎬方直宿。

上驟問之曰:

「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如何事耶?

」鎬老儒,不測上旨,謾應曰:

「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

」其意適與上意會【其意適與上意會 「意」,夏校:

言行錄作「言」。

】,上由此意決。

遂召王旦飲酒於內中,歡甚,賜以樽酒曰:

「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

」既歸發之,乃珠子也。

由是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

時王旦為相,材有過人者,然至此不能力爭,議者少之。

蓋旦為人類馮道,皆偉然宰相器也。

道不幸生於亂世,生死之際不能自立;旦事真宗,言聽諫從,安於勢位,亦不能以正自終,與道何異。

  祥符末,每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旦為天書使,常悒悒不樂。

上之初即位,李沆為相,旦參知政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 「沆」字下,夏校:

言行錄有「日」字。

】,旦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

沆曰:

「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若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

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

」及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諫則業已同之【諫則業已同之 「諫」字上,夏校:

言行錄有「欲」字。

】,欲去則上遇之厚,不忍去,乃歎曰:

「李文靖真聖人也。

」既寢疾,欲削髮披緇以殮。

素善大年【素善大年 「素善」下,夏校:

言行錄有「楊」字。

】,死後諸子欲從之,大年以為不可,乃止。

雖以富貴終身,而實不得志也。

  真宗初即位,李沆為相。

帝雅敬沆,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

「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

」帝問其人。

曰:

「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

」帝深以為然。

故終帝之世,數人者皆不進用。

是時梅、曾皆以才名自負,嘗遣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致堯於閤門疏論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

然沆在中書不喜也【然沆在中書不喜也 「沆」原作「江」,據稗海本、傅本、說郛本改。

】,因用它人副仲舒,而罷致堯。

故自真宗之世,至仁宗初年,多得重厚之士,由沆力也。

  真宗臨御歲久,中外無虞,與羣臣燕語,或勸以聲妓自娛。

王文正公性儉約,初無姬侍。

其家以二直省官治錢,上使內東門司呼二人者,責限為相公買妾,仍賜銀三千兩。

二人歸以告公,公不樂,然難逆上旨,遂聽之。

蓋公自是始衰,數歲而捐館。

初,沈倫家破,其子孫鬻銀器,皆錢塘錢氏昔以遺中朝將相者,花籃火筒之類,非家人所有。

直省官與沈氏議,止以銀易之,具言於公,公嚬蹙曰:

「吾家安用此?

」其後姬妾既具,乃呼二人,問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

二人謝曰:

「向私以銀易之,今見在也。

」公喜,用之如素有。

聲色之移人如此!

張公安道守金陵,二直省官有一人自南方替還,具為公道此。

  祥符末,王沂公知制誥,朝望日重。

一日,至中書,見王文正公,公問:

「君識呂夷簡否?

」沂公曰:

「不識也。

」退而訪之。

呂公時為太常博士,通判濱州,人多稱其才者。

它日復見文正,復問如初,沂公曰:

「公前及此人【公前及此人 「公前」下,夏校:

言行錄有「問」字。

】,退而訪之。

」具所聞以告。

文正曰:

「此人異日與舍人對秉鈞軸。

」沂公曰:

「公何以知之?

」曰:

「余亦不識,但以其奏請得之。

」沂公曰:

「奏請何事?

」曰:

「如不稅農器等數事。

」時沂公自待亦不淺,聞文正之言,不信也,姑應之曰:

「諾。

」既而許公自濱罷,擢提點兩浙刑獄,未幾置之侍從。

及丁晉公敗,沂公引為執政,卒與公並相【卒與公並相 「卒與」下,夏校:

言行錄有「沂」字。

】。

沂公從容道文正語,二公皆嗟嘆,以為非所及。

其後張公安道得其事於許公,故於許公神道碑略敍一二。

  真宗晚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枕宦者周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

懷政,東宮官也。

出與寇準謀之。

遂議立太子,廢劉氏【廢劉氏 「氏」,夏校:

言行錄作「后」。

】,黜丁謂等。

使楊億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

「數日之後,事當一新。

」稍洩【稍洩 「稍洩」上,夏校:

言行錄有「語」字。

】,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政,黜準,召億至中書。

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

謂素重億,無意害之。

徐曰:

「謂當改官,煩公為作一好麻耳。

」億乃少安。

準初為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使楊億為詔書,遣其壻王曙出使。

曙知其不可,力止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

及劉后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

李淑為之辭,其略曰:

「自昔天僖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尊儲極。

」蓋準為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必有恣橫失衆之事,未必不為國之禍也。

  楊文公晚年居陽翟,素厚楊瑋。

瑋嘗辭赴舉,求貲糧而行,公命以千錢予之。

瑋本責辦於公,既得此,殊非本意,然亦不動。

公熟視之,良久,亦無它。

瑋辭去,公命乘驢於階。

瑋不肯,公拊其背曰:

「子他日不可,今日可矣。

子異日必為吾此官。

」既而以錢百千貸之。

瑋遂及第,名位率與文公等。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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