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别志+宋+苏辙+中华点校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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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川別志
●目錄
龍川別志序
卷上
卷下
跋
●龍川別志序
予居龍川為略志,志平生之一二,至於所聞於人,則未暇也。
然予年將五十起自疏遠,所見朝廷遺老數人而已,如歐陽公永叔、張公安道皆一世偉人,蘇子容、劉貢父博學強識,亦可以名世,予幸獲與之周旋,聽其所請說,後生有不聞者矣。
貢父嘗與予對直紫徽閣下,喟然太息曰:
「予一二人死,前言往行堙滅不載矣。
君苟能記之,尚有傳也。
」時予方苦多事,懶於述錄,今謫居六年,終日燕坐,欲追考昔日所聞而炎荒無士大夫,莫可問者,年老衰耄,得一忘十,追惟貢父之言,慨然悲之,故復記所聞,為龍川別志,凡四十七事,四卷,元符二年孟秋二十二日。
●龍川別志卷上
周高祖柴后,魏成安人,父曰柴三禮,本後唐莊宗之嬪御也。
莊宗沒,明宗遣歸其家,行至河上,父母迓之。
會大風雨,止於逆旅。
數日,有一丈夫冒雨走過其門,衣弊破裂,不能自庇。
后見之驚曰:
「此何人耶?
」逆旅主人曰:
「此馬鋪卒吏郭雀兒者也。
」后召與語,異之,謂父母曰:
「此貴人,我當嫁之。
」父母恚曰:
「汝帝左右人,歸當嫁節度使,奈何嫁此乞人?
」后曰:
「我久在宮中,頗識貴人,此人貴不可言,不可失也。
橐中裝分半與父母,我取其半。
」父母知不可奪,遂成婚於逆旅中。
所謂郭雀兒,則周祖也。
后每資以金帛,使事漢祖,卒為漢佐命。
后父柴三禮既老,夜寐輒不覺,晝起常寡言笑。
其家問之,不答。
其妻醉之以酒,乃曰:
「昨見郭雀兒已作天子。
」初,周祖兵征淮南,過宋州。
宋州使人勞之於葛驛。
先有一男子、一女子,不知所從來,轉客於市,傭力以食。
父老憐其愿也,醵酒食、衣服,使相配為夫婦。
及周祖至,市人聚觀,女子於衆中呼曰:
「此吾父也。
」市人驅之去。
周祖聞之,使前,問之,信其女也,相持而泣,將攜之以行。
女曰:
「我已嫁人矣。
」復呼其夫視之,曰:
「此亦貴人也。
」乃俱挈之軍中,奏補供奉官,即張永德也。
及周祖入汴,漢末帝以兵圍其第,今皇建院是也,盡誅其家。
惟永德與其妻在河陽為監押,末帝亦命河陽誅之。
河陽守呼永德,以勑視之。
永德曰:
「丈人為德不成,死未晚也。
」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河陽守見其神色不少變 「見其神色不少變」七字原脫,據傅本補。
】,以為然,雖執之於獄,所以餽之甚厚,親問之曰:
「君視丈人事得成否?
」永德曰:
「殆必然。
」以柴三禮夢所見為驗。
未幾而捷報至。
周祖親戚盡誅,惟永德夫婦遂極富貴。
張永德事周世宗,為殿前指揮使,性好道,道士多客其家。
嘗有一舉子見之即病,幾年乃愈。
永德所以待之既厚,客欲辭去,永德曰:
「吾待子不薄,何去之遽也?
」曰:
「吾有小術,當一試之而去。
」試之,其藥能乾水銀為黃金。
永德大驚,欲學之。
客曰:
「君自有三十年富貴,此術不足學也。
」永德留之,不可,曰:
「後當見吾於淮上。
」及周世宗用兵壽春,永德從之。
素善射,閒出射於野,觀者如堵,見一僧,則昔之舉子也。
與之歸,宿帳中。
夜半,屏人問所以保三十年富貴者,曰:
「若見二屬豬人,善事之,則富貴可保也。
」旦辭去【旦辭去 「旦」原作「且」,據稗海本改。
】。
藝祖方以力戰有功,雖功名日盛,而出於側微,鞍馬服用未有以自給,永德稍以家資奉之。
藝祖既天姿英特,問其年,復亥生也。
永德大喜,傾身事之,凡用物皆有副【凡用物皆有副 自「有副」至「藝祖」四十八字原作「取給焉。
復告太宗,又」八字,今「有副,須輒以獻,藝祖」八字據稗海本,其餘據傅本改。
】,須輒以獻,藝祖深德之,而不知其故也。
其後太宗當娶符氏后,謀於藝祖曰:
「符氏大家,而吾家方貧,無以為聘,奈何?
」藝祖曰:
「張太尉與吾善,弟往以情告之。
」太宗持書往,永德延之臥內。
太宗姿表尤異,問其年,亦亥生也。
永德驚喜,傾家助之。
太祖既登極,以鄧州【鄧州 原作「鄧川」,據宋人軼事彙編卷四改。
】節鉞授永德,許之終身。
嘗有人告永德謀反,藝祖曰:
「張道人非反者。
」即械而送之永德,曰:
「爾敢告吾反,膽甚大。
」破械,杖而遣之,藝祖聞之喜。
及太宗嗣位,寵之不替,遂終於鄧。
周顯德中【顯德中 夏校:
宋槧朱子名臣言行錄「中」作「末年」。
傅本亦作「末年」。
】,以太祖在殿前點檢,功業日隆,而謙下愈甚,老將大校多歸心者,雖宰相王溥亦陰效誠款。
今淮南都園【今淮南都園 「都」,夏校:
言行錄作「御」。
】,則溥所獻也。
惟范質忠於周室,初無所附。
及世宗晏駕,北邊奏契丹入寇。
太祖以兵出拒之,行至陳橋,軍變,既入城,韓通【韓通 原作「韓勍」,據長編卷一建隆元年春正月甲辰條註改。
】以親衞戰於闕下,敗死。
太祖登正陽門望城中,諸軍未有歸者,乃脫甲詣政事堂。
時早朝未退而聞亂。
質下殿執溥手曰:
「倉猝遣將,吾儕之罪也。
」爪入溥手,幾血出。
溥無語。
既入見太祖,質曰:
「先帝養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
」太祖性仁厚,流涕被面。
然質知事不可遏,曰:
「事已爾,無太倉卒,自古帝王有禪讓之禮,今可行也。
」因具陳之,且曰:
「太尉既以禮受禪,則事太后當如母,養少主當如子,慎勿負先帝舊恩。
」太祖【太祖 原作「太宗」,據稗海本、范抄本及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一之三改。
】揮涕許諾,然後率百官成禮。
由此太祖深敬重質,仍以為相者累年。
終質之世,太后、少主皆無恙。
故太祖、太宗每言賢相,必以質為首。
楚王元佐,太宗之長子,將立為嗣,堅辭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廢,故當時以為狂,而實非狂也。
景德中,契丹南牧。
真宗用寇萊公計,親御六軍渡河,兵始交而斃其貴將。
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於兵閒。
利用見虜母於軍中與蕃將韓德讓【韓德讓 原作「韓得讓」,據傅本改。
】偶在駞車上,坐利用車下【坐利用車下 「車下」原倒,據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戊寅條乙正。
】,饋之食,共議和事。
利用許之歲遺銀絹三十萬疋兩。
利用之行也,面請所遺虜者,上曰:
「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
」及還,上在帷宮,方進食,未之見,使內侍問所遺。
利用曰:
「此機事,當面奏。
」上復使問之,曰:
「姑言其略。
」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
內侍入白:
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
上失聲曰:
「太多!
」既而曰:
「姑了事亦可耳。
」帷宮淺薄【帷宮淺薄 「薄」,傅本及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丁亥條皆作「迫」。
】,利用具聞其語。
既對,上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
「臣許之銀絹過多。
」上曰:
「幾何?
」曰:
「三十萬。
」上不覺喜甚,由此利用被賞尤厚。
然當時朝論皆以三十萬為過厚,惟宰相畢士安曰:
「不如此,虜所願不滿,和事恐不能久。
」衆未以為然也。
然自景德至今,將百年,自古漢蕃和好所未常有,畢公之言得之矣。
契丹既受盟而歸,寇公每有自矜之色,雖上,亦以自得也。
王欽若深患之,一日,從容言於上曰:
「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且恥之,而陛下以為功,臣竊不取。
」真宗愀然不樂曰:
「為之奈何?
」欽若度上厭兵,即謬曰:
「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恥。
」上曰:
「河朔生靈始免兵革之旤,吾安能為此?
可思其次。
」欽若曰:
「惟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海內,誇示夷狄。
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然後可為也。
」既而又曰:
「天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矣。
」上久之乃可。
然王旦方為相,上心憚之,曰:
「王旦得無不可乎?
」欽若曰:
「臣得以聖意喻旦,宜無不可。
」乘閒為旦言之,旦黽勉而從。
然上意猶未決,莫適與籌之者。
它日,晚幸祕閣,惟杜鎬方直宿。
上驟問之曰:
「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如何事耶?
」鎬老儒,不測上旨,謾應曰:
「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
」其意適與上意會【其意適與上意會 「意」,夏校:
言行錄作「言」。
】,上由此意決。
遂召王旦飲酒於內中,歡甚,賜以樽酒曰:
「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
」既歸發之,乃珠子也。
由是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
時王旦為相,材有過人者,然至此不能力爭,議者少之。
蓋旦為人類馮道,皆偉然宰相器也。
道不幸生於亂世,生死之際不能自立;旦事真宗,言聽諫從,安於勢位,亦不能以正自終,與道何異。
祥符末,每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旦為天書使,常悒悒不樂。
上之初即位,李沆為相,旦參知政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沆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 「沆」字下,夏校:
言行錄有「日」字。
】,旦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
沆曰:
「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若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
吾老不及見此,此參政他日之憂也。
」及旦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諫則業已同之【諫則業已同之 「諫」字上,夏校:
言行錄有「欲」字。
】,欲去則上遇之厚,不忍去,乃歎曰:
「李文靖真聖人也。
」既寢疾,欲削髮披緇以殮。
素善大年【素善大年 「素善」下,夏校:
言行錄有「楊」字。
】,死後諸子欲從之,大年以為不可,乃止。
雖以富貴終身,而實不得志也。
真宗初即位,李沆為相。
帝雅敬沆,嘗問治道所宜先,沆曰:
「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
」帝問其人。
曰:
「如梅詢、曾致堯等是矣。
」帝深以為然。
故終帝之世,數人者皆不進用。
是時梅、曾皆以才名自負,嘗遣致堯副溫仲舒安撫陝西,致堯於閤門疏論仲舒,言不足與共事,輕銳之黨無不稱快。
然沆在中書不喜也【然沆在中書不喜也 「沆」原作「江」,據稗海本、傅本、說郛本改。
】,因用它人副仲舒,而罷致堯。
故自真宗之世,至仁宗初年,多得重厚之士,由沆力也。
真宗臨御歲久,中外無虞,與羣臣燕語,或勸以聲妓自娛。
王文正公性儉約,初無姬侍。
其家以二直省官治錢,上使內東門司呼二人者,責限為相公買妾,仍賜銀三千兩。
二人歸以告公,公不樂,然難逆上旨,遂聽之。
蓋公自是始衰,數歲而捐館。
初,沈倫家破,其子孫鬻銀器,皆錢塘錢氏昔以遺中朝將相者,花籃火筒之類,非家人所有。
直省官與沈氏議,止以銀易之,具言於公,公嚬蹙曰:
「吾家安用此?
」其後姬妾既具,乃呼二人,問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
二人謝曰:
「向私以銀易之,今見在也。
」公喜,用之如素有。
聲色之移人如此!
張公安道守金陵,二直省官有一人自南方替還,具為公道此。
祥符末,王沂公知制誥,朝望日重。
一日,至中書,見王文正公,公問:
「君識呂夷簡否?
」沂公曰:
「不識也。
」退而訪之。
呂公時為太常博士,通判濱州,人多稱其才者。
它日復見文正,復問如初,沂公曰:
「公前及此人【公前及此人 「公前」下,夏校:
言行錄有「問」字。
】,退而訪之。
」具所聞以告。
文正曰:
「此人異日與舍人對秉鈞軸。
」沂公曰:
「公何以知之?
」曰:
「余亦不識,但以其奏請得之。
」沂公曰:
「奏請何事?
」曰:
「如不稅農器等數事。
」時沂公自待亦不淺,聞文正之言,不信也,姑應之曰:
「諾。
」既而許公自濱罷,擢提點兩浙刑獄,未幾置之侍從。
及丁晉公敗,沂公引為執政,卒與公並相【卒與公並相 「卒與」下,夏校:
言行錄有「沂」字。
】。
沂公從容道文正語,二公皆嗟嘆,以為非所及。
其後張公安道得其事於許公,故於許公神道碑略敍一二。
真宗晚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枕宦者周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
懷政,東宮官也。
出與寇準謀之。
遂議立太子,廢劉氏【廢劉氏 「氏」,夏校:
言行錄作「后」。
】,黜丁謂等。
使楊億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
「數日之後,事當一新。
」稍洩【稍洩 「稍洩」上,夏校:
言行錄有「語」字。
】,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政,黜準,召億至中書。
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
謂素重億,無意害之。
徐曰:
「謂當改官,煩公為作一好麻耳。
」億乃少安。
準初為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使楊億為詔書,遣其壻王曙出使。
曙知其不可,力止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
及劉后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
李淑為之辭,其略曰:
「自昔天僖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尊儲極。
」蓋準為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必有恣橫失衆之事,未必不為國之禍也。
楊文公晚年居陽翟,素厚楊瑋。
瑋嘗辭赴舉,求貲糧而行,公命以千錢予之。
瑋本責辦於公,既得此,殊非本意,然亦不動。
公熟視之,良久,亦無它。
瑋辭去,公命乘驢於階。
瑋不肯,公拊其背曰:
「子他日不可,今日可矣。
子異日必為吾此官。
」既而以錢百千貸之。
瑋遂及第,名位率與文公等。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