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李园街道土地利用总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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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2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8、《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平度市李园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四)规划的任务

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从全街道土地利用现状、人口资源、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控制,明确以下规划任务: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农用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以供给引导调节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防止无序扩张;

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管制规则,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和非耕地,实施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挖潜,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3、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基础;

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体控制作用,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市场调节机制,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完善规划实施监管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规划修编过程及主要成果

(一)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规划修编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1、准备工作阶段

为加强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国土资源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规划工作方案、部门协调、规划方案的审查等重大问题的处理,明确与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技术协作单位的任务分工,按照要求各自展开工作;

国土所主要负责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部门之间的联络、规划方案论证等工作;

技术协作单位具体负责规划文本、说明的编写和图件的绘制。

2、调查研究阶段

拟定规划修编收集资料目录,由国土所安排专人负责搜集。

对所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了系统整理和分析;

对部分重要资料进行了复查核实;

对失真或漏掉的资料,进行补充调查。

在充分借鉴和吸收平度市规划研究成果基础上,根据李园街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为科学编制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3、规划编制及论证、协调阶段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平度市规划的要求,结合李园街道实际情况,首先编制规划供选方案,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协调论证的基础上,经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规划成果要求编制完成规划送审稿。

4、评审、报批阶段

规划送审稿经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审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逐级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规划成果

规划共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

(1)《李园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2)《李园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2、图件成果

(1)1:

1万李园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1:

1万李园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3)1:

1万李园街道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4)1:

1万李园街道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06-2020年)。

四、规划基础数据

(一)人口和各项经济指标数据

2005年,全街道总人口6.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1.67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7435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0000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92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00元。

人口与经济指标数据系来自《平度市统计年鉴(2005)》。

(二)规划基数转换

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的要求,以二调数据为基础,采用规划用途分类,将2008年二调数据减去2006年以来的建设用地流量,倒推出2005年规划基础数据,同时基础图件也做相应的调整。

1、农用地转换。

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文件要求的规划体系分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

城市、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按照文件要求的规划分类进行转换,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城市、农村居民点;

其他独立工矿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含义进行区分。

3、其他用地转换。

水域、自然保留地参照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分别纳入规划分类中的相应地类(转换后土地利用类型构成见表1)。

表1李园街道规划基数面积表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7476.2

100.00

一、农用地

5529.9

73.97

1.耕地

3434.4

45.94

2.园地

393.4

5.26

3.林地

818.9

10.95

4.其他农用地

883.3

11.81

二、建设用地

1578.3

21.11

1.城乡建设用地

1360.4

18.20

(1)城市

611.5

8.18

(2)建制镇

(3)农村居民点

553.5

7.40

(4)独立建设用地

112.1

1.50

(5)采矿用地

83.3

1.11

2.交通水利用地

200.5

2.68

3.其他建设用地

17.5

0.23

三、其他用地

367.8

4.92

1.水域

143.6

1.92

2.自然保留地

224.2

3.00

(三)人口预测

根据相关专题预测,预测到2010年,李园街道总人口为7.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万人,农村人口2.02万人;

到2020年街道总人口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9万人,农村人口1.8万人。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的确定

规划目标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并结合了李园街道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土地调查分析结果及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街道的土地利用问题,提出初步规划目标;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初步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

通过上下级规划的反复沟通和协调,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确定规划目标。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确定

按照平度市规划分配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情况,确定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3390.1公顷和3301.4公顷。

为严格保护耕地,规划期内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全街道2005年实有基本农田1866.4公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09〕51号文的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了适当调整,调入371.0公顷,调出819.3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1418.1公顷,不低于平度市规划下达的指标。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并且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2、园地、林地规模的确定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园地、林地指标,结合市农业、林业等部门发展规划目标,经过充分协商和综合平衡,确定2010年园地面积426.4公顷,林地面积827.2公顷;

2020年,园地面积492.4公顷,林地面积843.9公顷。

3、各项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

(1)建设用地总规模

按照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以供给引导调节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和非耕地,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积极拓展建设用新空间。

根据平度市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确定2010年、202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625.7公顷和1720.4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0.0公顷和180.0公顷以下,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43.3公顷和130.0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防止城镇工矿用地无序扩张,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确定到2010年和2020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403.4公顷和1489.4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882.4公顷和1033.3公顷以内。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规模。

按照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规划》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确定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达到222.3公顷和231.0公顷。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根据李园街道耕地后备资源和历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情况,规划期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7.0公顷。

(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和要求

1、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1)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2)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协调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4)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5)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

2、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要求

(1)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

(2)基本农田与基础设施要相互协调、合理布局;

(3)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

在生态屏障网络和基本农田的间隔地带,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形成结构合理、人地和谐的城镇和村庄用地布局;

(4)维护和扩大城乡绿色空间。

按最佳生态效益,以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态空间;

(5)充分发挥农地特别是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

(三)土地用途分区原则、依据和划定方法

1、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

(1)突出主导用途的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内的土地应有明显的主导用途。

除主导用途外,区内允许其他零星土地存在。

(2)衔接一致的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的类型、界线、管制规则应与上级规划的相关内容相衔接。

(3)便于管制的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应符合当地实际,相对集中连片,利于适度规模经营,利于实施用途管制。

2、土地用途分区划定的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的适宜性;

(3)规划编制和修订的有关技术要求。

3、土地用途分区划定方法

地用途分区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按照规划原则、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确定各用途区的面积,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根据李园街道实际,确定李园街道需划定6种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

(四)基本农田调整

1.基本农田调入原则

(1)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当为耕地。

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2)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3)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生态景观和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出原则

(1)低等别、质量较差、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2)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3)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

(5)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3、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1866.4公顷。

本规划调入基本农田371.0公顷,调出819.3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面积1418.1公顷。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并且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落实了平度市规划下达的指标。

六、与上级规划、相关规划的协调

(一)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李园街道严格落实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到2020年各项规划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指标均不超过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均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

《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

具体落实情况见表2。

表2市级规划下达指标落实情况表单位:

公顷

控制指标

市下达指标

街道规划指标

比较(+-)

耕地保有量

3116.0

3301.4

185.4

基本农田面积

1418.1

园地面积

492.4

林地面积

843.9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80.6

1720.4

-360.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795.1

1489.4

-305.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33.3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285.4

231.0

-54.4

增量

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80.0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40.0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30.0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00.0

107.0

7.0

效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131

农村居民点挖潜指标

42.0

(二)与有关部门规划衔接情况

本次规划修编,在认真总结上轮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多次协调和修改完善,同时公众参与得到较充分的体现,最终对规划方案达成共识。

1、稳定了耕地面积。

在满足经济建设对土地需求的前提下,对建设占用的耕地,通过土地复垦和开发得到补充,稳定了耕地面积,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部门表示满意。

2、林业用地基本满足。

通过荒山绿化、植树造林以及交通干线两旁和主要河流沿岸植树,增加林木覆盖率。

3、交通、能源等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满足。

按照“先国家、后省市”主次顺序,首先安排了交通、能源等基础建设项目用地,交通用地和电力用地基本得到满足。

4、城镇建设用地基本满足。

按照“注重挖潜、严格控制、留有空间”的原则,科学地预测城镇人口,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相协调,满足了城镇建设用地。

5、独立工矿用地由于指标限制,存在一定的缺口。

按照“集约利用、集中建设”的原则,对独立工矿项目用地指标进行了安排,满足了部分需求,相关部门也表示理解。

6、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基本得到满足。

按照全市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期内,风景旅游用地作为用地重点之一,根据李园街道的特点,对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做了安排,满足了风景旅游用地的需求。

七、规划方案可行性论证

(一)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真实可靠,基础研究扎实

本规划是以2009年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倒推出的2005年土地面积数据为基础,依据规划分类进行转换得出的规划基数。

规划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是根据李园街道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并反复核实的资料,真实可靠。

根据翔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对全街道各村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形成了扎实的基础研究成果,对规划修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规划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

本规划以平度市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李园街道“十一五”规划为依据,与平度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充分协调,确定规划方案,可操作性较强。

3、采用方法科学,与当地实际结合紧密

在规划修编工作中,采用了大量科学的预测方法确定规划目标。

在用地规模预测中,采取了趋势外推法、回归分析法、指标计算法等多种方法综合预测;

在拟定规划方案时采取多方案比较法,编制了若干个不同规划方案供领导决策;

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不仅能够获得信息资料,还能通过公众参与,对规划目标、指标的确定及规划方案的拟定进行讨论、协商和集体决策,使规划方案能够反映各行各业用地需求;

采用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整指标相结合,制定了各类用地管制措施,为实施用途管制提供了依据。

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使规划目标及方案与实际情况结合更紧密,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二)规划效益评价

1、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后,稳定了耕地面积,保护了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保障了粮食安全,防止了生态环境恶化,使社会环境更趋稳定;

通过对建设用地结构的优化,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用地效益,为李园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支撑,促进了土地可持续利用;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适度扩大、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可吸引大量企业落户李园,增加了劳动就业机会。

2、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使土地利用结构全面优化,整体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预计可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特别是平度市区西部的建设,将带动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

3、生态效益

规划充分考虑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增加了生态用地做到优化布局,合理利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规划充分考虑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缓解了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实现了用地的供需平衡,既保护了宝贵的耕地资源,又满足了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实现了土地利用可持续利用,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八、规划实施条件和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提出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

1、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相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用地规模和布局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审查相关规划的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及时调整和修改相关规划。

2、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3、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保护耕地的经济激励机制,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

4、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推进土地规划科技创新,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5、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共同参与,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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