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5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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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党的十五大
B.党的十六大
C.党的十七大
D.党的十八大
【答案】A
【考点】依法治国的提出
【解析】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5.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先后经历四次修改,产生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宪法修正案》,最近一次的《宪法修正案》产生于(B
A.2003年
B.2004年
C.2005年
D.2008年
【答案】B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1982年《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分别为:
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
6.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基本国情相对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划分由
决定。
A.政治体制
B.行政区划等级
C.立法体制
D.政权结构
【答案】C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划分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直接与我国的立法体制相关,立法体制决定了法律体系层次的划分。
7.下列刑事案件中,不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是(
B
)。
A、虐待案件
B、重伤害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D、侵占案件
【答案】B
【考点】自诉案件
【解析】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答案为B。
8.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
A、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
B、犯罪地公安机关
C、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考点】刑事案件的管辖
【解析】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
9.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A.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解析】本题考核起诉。
选项A正确。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何某直接向法院起诉田某属于向对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会导致本案诉讼时效的中断。
选项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据此可知,被告田某的答辩期应从其收到起诉状副本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可知,被告所在地法院不是唯一的管辖法院。
选项D错误。
法院受理案件后,张某成为本案形式上的被告,但张某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则需要法院根据诉讼标的进行实体审查。
因此,法院的受理行为并不能决定被告是否适格。
10.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B)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考点】公开审判
【解析】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应当向当事人以及群众、社会公开的制度。
因此,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因此,B选项错误。
其注意了宣告判决的一律公开进行,但是忽视了审判案件中不公开的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可见,选项C、D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11.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
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
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
选项A错误。
《证券法》第10条第3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据此可知,证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依法非公开发行。
《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据此可知,发行人不能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必须聘请保荐人。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就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了,在公司成立之后向投资者交付股票。
选项D正确。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
12.A、B、C成立红梅科技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A、B、C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A、B缴足了出资,C仅实缴6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C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160万元,由A、B、C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C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C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考点】本题考核红利分配规则。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3.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无权代理、票据的文义性与无因性
在甲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乙可以以非本人所为进行抗辩,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B、C错误。
票据签章具有独立性,票据流转具有无因性,丙银行、丁一旦在票据上进行了真实签章,就要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甲未在票据上签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4.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A.遗漏
B.
较大遗漏
C.
重大遗漏
D.
故意遗漏
【考点】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规定。
【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5.国务院于(
)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A.2005年
B.2006年
C.2007年
【考点】《应急预案》的颁布时间
【解析】《应急预案》由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
16.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
)制度。
A.培训
B.交流
C.轮训
D.考勤
【答案】
B
【考点】监察人员的交流制度
【解析】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交流是针对派出的监察人员所采取的制度,故而选B
17.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六十,九十
C.七,十五
D.三十,九十
【考点】公务员辞职
【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选项D为正确答案。
18.在行政法理论上,(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A.国务院各部委
B.国务院办事机构
C.国务院直属机构
D.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考点】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解析】行政主体必须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国务院办事机构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19.行政主体包括(
A.国家立法机关
B.地方政府派出机关
C.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
D.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考点】地方行政机关
【解析】地方政府派出机关是行政主体,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则不是,D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是行政主体,规章则无此种权利。
20.《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l00元
B.20元
C.200元
D.50元
【考点】关于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D项为正确答案。
因此,本题选择D项。
21.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中,法律草案须经( C)表决通过后方可公布。
A.全体主席团组成人员
B.过半数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C.全体代表过半数
D.全体代表的3/4以上
【考点】立法程序表决与公布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委员会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后,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2.根据《行政强制法》,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内
B.24小时内
C.一天内
D.当日
【考点】行政强制的程序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正确选项为B。
23.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
某日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
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
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考点】共同犯罪的主体
【解析】在本题中,丙只有13周岁,按照刑法规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和甲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因而选项A、C两项都是错误的。
在本题中,甲是间接实行犯,丙不构成犯罪。
甲要丙把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甲的行为只侵害了乙的生命权,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的行为为故意杀人罪,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24.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6000多元,即送交该厂门卫寻找失主,该门卫乘机据为已有。
该门卫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徇私枉法罪
D.侵占罪
【考点】犯罪主体
【解析】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贪污罪、徇私枉法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故答案为D。
25.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
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考点】先前行为
【解析】甲方将邻居家的孩子带到山中,将邻居的孩子至于危险之中,甲方的先前行为,致使孩子处于危险之中,甲方故产生了对邻居孩子保护的法律义务,而甲方并没有尽到此义务,同时甲方也能想到他这样做,会让邻居的孩子有生命的危险,但却放任不管。
所以甲方在主观上有间接故意。
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答案为A。
26.李某是某政府办公室主任。
一日,他利用掌管库房钥匙之便,趁无人之际将单位的一台价值八万元的仪器偷走,后案发。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
A.盗窃罪
C.渎职罪
D.挪用公款(物)罪
【考点】贪污罪
【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单位财务较大,故选B。
27.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是指(
)周岁以下的人。
A.18
B.16
C.14
D.12
【考点】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对象
【解析】刑法上的儿童年龄是14周岁。
故答案为C。
28.甲系某国驻华外交人员,在我国境内犯杀人罪,对甲应当(
A.适用甲所属国家的刑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考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9.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权利的滥用?
A.郑某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一小孩甚急,王某见狼犬凶猛,夺取友人丁某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B.钱某为了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C.谢某为迫使邻居黄某出卖房屋,在其隔壁从事色情行业经营
D.陆某不允许村里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解析】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所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需注意以下四点:
1)注意所有权的行使应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
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
2)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
3)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
4)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
本题中,A项属紧急避险行为。
B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
C项和D项也属所有权的滥用。
故BCD为滥用权利。
30.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个人之间的用工关系,在雇工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故D正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题中,丙丁将甲打伤,对于甲造成侵权的主观状态时故意而不是重大过失。
同时,如果,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自己损害的,根据雇主和雇工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31.
甲为了阻挠乙当选劳动模范,到处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乙因此未能当选。
甲侵害了乙的(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财产权
【考点】名誉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人身权之名誉权。
本题中,甲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为乙尚未当选劳动模范,故不属于侵犯荣誉权行为,故A不当选。
同时,因甲散布的信息是谣言,不是真实信息,故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内容,故C不当选。
同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涉及财产权内容,故D为错误选项,不当选。
32.
下列选项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A.李某家的狗咬伤邻居
B.某企业存放的炸药爆炸造成他人损害
C.某企业运输的剧毒化学物品泄漏造成他人损害
D.国家机关公务员王某外出旅游时打伤宾馆服务员
【考点】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民事责任之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A项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BC项中运输、堆放的危险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3.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_______。
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考点】要约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
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4.
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最核心的内容是(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
【考点】所有权的权能
【解析】所有权的权能通常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积极权能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
这些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能。
35.甲在某区经营熟食已经有一段时间,因为熟食所做味道独特,食客很多。
但区卫生局接到举报称所制的熟食中加入了“鸦片”,因此决定对甲展开调查。
甲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卫生局要调查甲的决定行为是尚未成熟的行为,未对甲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是不可诉的,由其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因决定是卫生局的内部行为,因此是不可诉的
C.因将进行的调查行为及可能进行的处理行为均会损害到甲的合法权益,如果等到损害发生,将无法弥补,因此应允许甲起诉卫生局的决定行为,该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D.因决定行为影响甲的名誉,是侵害人身权的具体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卫生局的调查行为是作出决定的先行行为,未对甲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甲不能就此调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36.某市A区公民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
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将违法行为调查清楚以后,根据情节和事由不同,对谢某处以3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
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人均对处罚不满,谢某向B区公安分局提出复议申清,复议结果决定对谢某处以100元罚款。
申某向B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
两人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某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
A)
A.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B.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C.以B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
D.以B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法院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第17条规定,B区人民政府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应当以B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
3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考点】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
【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
/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