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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加成征收与减征优惠

3、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

定率扣除、定额扣除、限定据实扣除、据实扣除、不得扣除

4、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纳方法。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1、筹集财政收入。

2、调节收入分配。

3、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4、 

增加劳动力供给,提高就业水平。

第2节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

1、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不是指居住场所。

习惯性居住---判定一个纳税人是否为居民纳税人的重要依据。

它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在我国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视同在华居住。

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2)非居民纳税人

不符合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人的补充规定

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仅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3)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具体规定

1、关于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从宽规定:

①临时居民:

在我国无住所,但在我国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长期居民:

在我国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从宽确定

①临时非居民: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华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足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长期非居民: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连续或多次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某外国人2003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4年2月15日回国,2004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4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4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5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A.2003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4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4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5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4年度和2005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3年度和2004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答案】B

(4)所得来源的确定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4、将财产出租给承担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提供在中国境内许可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的所得;

 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得到名次的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取得的中奖所得,以及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二、征税对象

(一)工薪所得:

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这类所得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无农业)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独立劳动所得,指个人从事非雇用的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1、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很难判断一项所得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2、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中国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

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

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

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另一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10%支付给翻译者。

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

( )(1997年)错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八)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D

  A.个人从事书画展取得的所得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九)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我国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该征税的其他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2003年)

  A.企业集资利息  

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答案】ABC

3、税率

1、工薪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5级超额累进税率

   3、其他所得:

20%比例税率

关于税率的特殊规定

1、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稿酬所得减征30%。

   3、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租其他资产的,按照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拥有经营成果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ABCD

第3节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一、免税项目:

共20项,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2、减税项目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的项目主要有:

①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第4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重点)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所得一般是货币金额。

若所得为非货币性所得(如现金、有价证券),则应将其按税法规定的方法换算为货币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工薪所得

 一般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薪收入-3500-附加减除费用(三险一金)

   特殊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薪收入-3500-1300(附加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比照执行。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3500×

12(42000元/年)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或每次收入的20%

如何确定该笔收入为一次的收入?

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出租要注意的问题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租金收入中还能一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房产税4%)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至)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但是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

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

工程2个月完工。

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

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400元。

( )【答案】√

  【解析】应税所得额=(15000+20000)×

(1-20%)=28000(元)

  应税所得超过20000元,适用加成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28000×

30%-2000=6400(元)

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答案】ACD

王某的一篇论文被编入某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

上述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2005年)

  A.728元  B.784元

  C.812元  D.868元 【答案】B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对稿酬“次”的规定为: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以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为一次扣减费用之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王某所获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

(1-20%)×

20%×

(1-30%)=784(元)。

某工程师2002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

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640元

  B.7650元

  C.7680元

  D.920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3000-800)×

20%+45000×

(1-20%)×

20%=7640(元)

5、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BC

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C

1、关于捐赠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自2004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可全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收入项目来确

陈先生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

陈先生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将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

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先生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先生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16000×

20%=3200(元)

  (4)陈先生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2、应纳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例1某国有企业厂长9月取得工资所得4300元,计算该厂长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4300-3500)×

3%=24(元)

例2德国某专家接受中国一企业的邀请担任该厂技术顾问。

根据协议,该厂每月支付其薪水12800元,计算该专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12800-4800)×

20%-555=1045(元)

某职工9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226.5元  B.228.5元

  C.326.25元  D.243.25元

  【答案】D

  【解析】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3500-100-50+5)×

3%=28.65(元)

例3张某与一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饭店。

据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张某无论经营好坏,年终获承包收入50000元(承包期一年),计算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50000-12×

3500)/12]×

3%×

12=240(元)

例4某著名歌星在一次演出中获演唱报酬收入5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50000×

(1-20%)=4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

30%-2000=10000(元)

例5某大学教授出版一专著取得稿酬收入25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25000×

(1-30%)=2800(元)

例7某公民按市场价格出租一套居住用房,2004年6月取得5000元租金,当月发生修缮费用800元,计算其应纳的税额。

应缴纳营业税=5000×

3%=150(元)

应纳城建税=150×

7%=10.5(元)

教育费附加=150×

4%=6(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10.5-6-800)×

(1-20%)×

10%=322.68(元)

1、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的计算方法。

  2、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

1、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

例李某某年1月工资所得4000元,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60000元。

计算其该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工资所得应纳税额=(4000-3500)×

3%=15(元)

  奖金所得应纳税额60000÷

12=5000(元)

  60000×

20%-555=11445(元)

  应纳税总额=15+11445=11460(元)

1、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颁奖、先进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

雇佣单位:

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3500(4800)

派遣单位: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

中方人员:

选择固定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例8林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某年5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林某的薪水为6000元。

另外,林某在该月还收到其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000元,计算林某该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外商投资企业扣缴的税款=(6000-3500)×

10%-105=145(元)

派遣单位扣缴的税款=1000×

3%=30(元)

林某实际应纳税款=(6000+1000-3500)×

10%-105=245(元)

林某申报纳税时应补缴税款=245-(145+30)=70(元)

1、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

  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2、股票转让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持有股票获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3、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4、个人收入形式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

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法,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此外,依据规定,上述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因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4、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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