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0现场临时用水消防项目管理规划综合管理控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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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碘钨灯引起火灾
D.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形成检查记录,储存大量易燃品的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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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析:
对于选项B,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存放易燃材料仓库的防火要求,还包括:
(1)易燃材料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材料露天仓库四周内,应有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贮量大的易燃材料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鞏。
(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材料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
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材料仓库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高电线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材料仓库内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
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
锯末不得大于200m2;
垛与堆垛之间应留4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防火单元。
(8)对贮存的易燃材料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通风。
(9)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10)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物和可燃物。
(11)仓库或堆料场内电缆一般应埋入地下;
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时,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5.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正确的有(
)。
A.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如房间出人口、通道、门厅及楼梯等部位
B.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方便人们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C.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
4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不宜小于0.16m的要求
D.设置的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要竖直向下设置
E.对于施工现场环境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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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如房间出入口、通道、走廊、门厅及楼梯等部位。
(2)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方便人们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和使用方法。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消防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这一要求的目的是:
1)便于人们对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
2)方便扑救人员安全、方便取用;
3)防止潮湿的地面对灭火器性能的影响和便于平时卫生清理。
(4)设置于挂钩、托架上或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应正面竖直放置。
(5)对于环境干燥、条件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面上。
(6)对设置于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消防箱的底面上,但消防箱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15m。
(7)灭火器不得放置于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8)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灭火器报废年限的,必须强制报废。
6.某装饰工程公司承接北京市某街道的一栋12层,全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办公楼装饰工程,现安排某安全员负责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做了如下工作:
(1)施工现场设置了消防车道;
(2)设置了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竖管和消防栓系统,并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
(3)电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作业时均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因施工需要搭设了临时建筑,为了降低成本,就地取材,用木板搭设工人宿舍;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丁.现场严禁吸烟;
(7)使用明火按规定执行,专人看管,人走火灭;
(8)该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比较到位,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火灾。
(1)施工工地是否要设消防车道?
设置消防车道有什么要求?
(2)简述该工地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在建丁.程室内消防竖管的直径要求,以及消火栓接口楼层分布的要求。
(3)电、气焊切割作业前,需办理什么证件?
现场须做哪些消防准备?
(4)对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材料有哪些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
本工程为18层办公楼,属高层建筑。
因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建筑主体已建成。
故本工程的消防安全应按照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设置消防车道,高压水栗;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
(3)电、气焊切割作业前,需办理现场施工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操作证和用火证。
电、气焊切割作业前,现场需作消防准备工作,按照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规定执行;
1)动用明火前,要清理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2)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布置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4)油漆、涂料、稀料必须集中存放,并远离施工现场,设专人管理,远离火源、配电箱、开关箱柜。
油漆、涂料施工现场不得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同时应增加施工现场空气对流及有害有毒气体的排放。
7.某装饰工程公司承接某市区一栋18层的办公大楼装饰工程,现场安排某安全员负责TJ也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如下安排:
(1)电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作业时均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因施工需要搭设了临时建筑,为降低成本就地取材,用木板搭建工人宿舍。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使用明火按规定执行,专人看管,人走灭火。
该T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比较到位,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火警。
(1)根据背景,给出有关的施工现场用火规定?
(2)搭设的临时建筑对材料的要求和木板房的要求。
(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灭火器材的配备有哪些要求?
(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灭火器的设置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用火有关规定
1)电气焊切割作业前,需办理现场施工动用明火的手续,用火证。
2)动用明火前,要清理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3)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
(2)施工现场对易燃材料的有关规定
1)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施工一般不准搭设木板房。
必须搭设时,须经消防监督部门批准。
2)木板房应符合防火、防盗要求。
3)木板房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高压线下不准搭设木板临时建筑。
(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求如下:
1)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小于两处。
2)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
3)
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施;
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4)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个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灭火器的设置规定如下: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如房间出人口、通道、走廊、门厅及楼梯等部位。
2)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方便人们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4)设置的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要竖直向上设置。
5)对于那些环境条件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面上。
6)对于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灭火器箱的底面上,但灭火器箱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7)灭火器不得设置在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8)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灭火器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8.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中的施工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规划应包括风险对策措施、()等内容。
A.主要风险因素预测
B.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C.总体安全目标责任
D.施工中主要不安全因素
E.保证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内容中施工平面图应包括(
A.施工平面图说明
B.施工平面图
C.施工平面图管理规划
D.施工进度计划图E.施工节点图
10.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实施规划内容中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应包括:
保证质量和安全目标的措施、()。
A.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B.保证工程款回收的措施
C.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D.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E.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的措施
1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的是(
A.项目经理
B.专业工程师C.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D.专业质量检査员
P3671、群体工程或重大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进行编制;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由工程项目经理牵头进行编制;
3、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专业技术方案师牵头进行编制
12.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370审批施工技术方案的是(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13.BOT融资方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
14.选择施工技术方案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
)确保能指导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环境、进度、成本等一系列活动中的有关技术工作。
A.成本情况
B.实际情况C.工程特点
D.作业环境E.项目管理目标
15.P370施工技术方案选择方法:
【经验、计算、综合】
16.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基坑边6m处有一栋6层既有住宅楼。
基坑土质状况从地面向下依次为:
(1)杂填土
0~2m;
(2)粉质土
2?
5m;
(3)砂质土
5?
10m;
(4)黏土
10?
12m。
上层滞水水位在地表以下5m(渗透系数为0.5m/d),地表下18m以内无承压水。
基坑支护设计采用灌注桩加锚杆。
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投资,指示更改设计,除南侧外其余三面均采用土钉墙支护,1:
0.1放坡开挖。
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北侧支护出现变形,但一直没有引起注意,最终导致北侧支护部分坊塌。
事故调查中发现:
(1)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丁.、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基坑分包单位均未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3)开挖过程中,由于现场场地狭小,同时在基坑顶堆放材料及设置加工场;
(4)施工过程中,无有效降水措施,仅采用坑底明排,且时断时续;
(5)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对深基坑作业相关人员仅有安全检査记录,无交底记录及培训教育纪录等其他记录资料。
总承包单位认为均应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
(1)本工程基坑最小降水深度应为多少?
降水宜采用何种方式?
(2)该基坑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从技术方面分析,造成该基坑坍塌的可能因素有哪些(至少列出三条)?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査标准》JGJ
59—2011基坑支护安全检査评分表的要求,针对本基坑支护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检査哪些项目?
(4)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签批、专家论证是否妥当?
分别说明理由。
(5)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否应对深基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如需要,应由谁进行交底?
是否需要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本工程基坑最小降水深度为12.
5m。
降水宜采用喷射井点降水方式。
(2)该基坑坍塌的直接原因是采用土钉墙支护,垂直开挖。
从技术方面分析,造成基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
1)基坑(槽)开挖侧壁放坡坡度不够,或通过不同的土层时,没有根据土的特性分别放成不同坡度,致使边坡失稳而塌方;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未采取有效地降排水措施,土层湿化,内聚力降低,引起塌方;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边坡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稳而塌方;
4)
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基坑支护安全检査评分表的要求,本基坑支护丁.程还应检査的项目包括:
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
境等。
(4)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妥当。
理由: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T.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
深基坑工程,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不妥当。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不妥当。
理由: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故本案例中深基坑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批后组织实施。
(5)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50326—2006,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进行。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7.第15题:
1A420260项目综合管理控制(案例)(本题:
30分)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质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甲项单价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
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10d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除质量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凭证最低金额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
至开工当天,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承包商不予开工,告之业主什么时候拿到预付款什么时候开丁。
事件二: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相关价款结算。
事件三:
丙项工程为业主指定分包工程,每月月底,分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经审核后签发付款凭证,上报业主根据付款凭证数额支付当月工程款。
由于业主资金紧张,3、4月份未能按时支付,分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1)本案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并给出理由或正确做法。
(3)事件二中,1?
4月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是多少?
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指出事件三中分包商的错误做法?
并说明理由。
(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2300X180+3200X160)X20%=18.52万元。
(2)事件一中,承包商的做法不合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开工前10d业主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截止开工当日业主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d后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d停止施工,业主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例中承包商未按规定发出预付通知、直接停工的做法不合理。
(3)第一个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为:
500X180
+700X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20.2X0.95=19.19万元<
25万元。
第一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二个月实际完成工程价款为:
800X180+900X160=28.8万元;
28.8X0.95=27.36万元;
上月未签发的款项为:
19.19万元,本月共计:
19.19+27.36=46.55万元>
25万元;
本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46.55万元。
第三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为:
800X180+800X160=27.2万元;
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为:
27.2X0.95=25.84万元;
应扣预付款为:
18.52X0.5=9.26万元;
扣除预付款后为:
25.84—9.26=16.58万元〈25万元;
第三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2700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超出部分其单价进行调整。
超出的部分为:
2700—2300X1.1=170m3;
调整后的单价为:
180X0.9=162万元;
甲项工程量价款为:
(600-170)X180+170X162=10.5万元。
乙项总量为3000m3,没有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不予调整;
乙项工程工程价款为:
600X160=9.6万元;
本月甲项、乙项工程量价款为:
10.5+9.6=20.1万元;
20.1X0.95=19.1万元;
19.1—18.52X50%=9.84万元;
上月未签发的款项16.58万元,本月共计16.58+9.84=26.42万元>
25万元;
第四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6.42万元。
(4)事件四中分包商的错误做法:
错误做法一:
分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
分包商不能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发生工作联系,应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
错误做法二:
分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分包商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商只与总包单位有合同关系,应就此事向总包单位提出索赔;
总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
18.第16题:
A、B两栋相同住宅,总面积86000m2,施工分A、B两区,设两栋号经理,每人负责一区,每分区配一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认为,栋号经理负责每个区的安全生产,自己就不过问安全的事了。
A区地下一层施工时,业主修改首层为底商,监理工程师通知地下一层顶板不能施工,但是墙柱可以施工。
为了减少人员窝工,项目经理安排200人退场,向B区转移剩余人员50人,A区墙柱施工完成后3个月复工,安排200进场。
向业主索赔时,业主说,A区虽然停工了,但是B区还在施T.,也没有人员窝工,因此只同意A区工期延长3个月。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要求质量监督站组织验收。
验收过程中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发生分歧,建设单位建议质量监督站另行组成验收组,择日再次验收。
2.冋题
(1)该项目经理对安全的看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业主对索赔的说法是否正确?
施工单位在A区停工时可索赔哪些费用?
(3)项目经理向质量监督站要求竣工验收的做法是否恰当?
(4)竣工验收发生分歧时,应如何处理?
(1)项目经理的看法不正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项目经理不能只安排了人员管理安全工作,就认为自己可以不对安全负责,应对整个合同项目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业主的说法不正确。
施工单位停工期可索赔的费用如下:
人工费:
200人的进出场费。
机械费:
自有机械停滞台班费,租赁机械实际租金和进出场费的分摊费。
材料费:
材料上涨费,保管费,周转材料租赁费。
现场管理费:
工期延长3个月的现场管理费。
保险费:
工期延长3个月增加的保险费。
保函手续费:
工资延长3个月增加的保函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