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常州市天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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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常调指办【2009】13号文件
2010年1月11日
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
常州市司法局
常调指办〔2009〕13号
关于开展全市调解能手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处服务中心)、司法局,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部委办局、市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常发〔2009〕24号)精神和市委书记范燕青、市长王伟成作出的“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批示精神,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全市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调解能力,在全市培养一批专家级调解人才,树立一批品牌调解员,建立全市调解专家人才库;
为进一步发挥调解能手在预防和化解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作用,推动全市调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为进一步宣传调解工作,扩大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调解能手的氛围,使调解成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成为矛盾纠纷双方定纷止争的首选方式,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调解能手推荐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聘用人民调解员),辖市(区)和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包括派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人员,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机构从事一线调解工作的调解人员。
二、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调解员可以申报:
1、热爱调解工作。
乐于调解,从事一线调解工作连续三年以上,钻研调解业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具有奉献调解事业的精神。
始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诸如奥运、60周年国庆等敏感时期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矛盾纠纷,真心诚意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树立“和谐使者”的形象。
2、擅长调解工作。
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调解工作能力及较高的调解工作艺术或独特的技巧,在调解工作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调解工作经验得到推广,最近三年每年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在10件以上,经当事人申请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达98%以上(司法、仲裁、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系统的调解员的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可由各系统确定)。
3、调解成效明显。
调解员能认真执行法律、政策,依法、以德开展调解工作,在防止纠纷激化、预防制止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本人无一例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而导致当事人自杀、凶杀或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等激化事态发生。
调解工作为纠纷双方当事人满意,为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反响良好。
4、品行好威望高。
调解员能模范遵纪守法,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调解工作中突出公正性、公益性、便利性和无偿性(法院、仲裁等按规定收费的调解除外),工作责任心强,调解事迹生动感人,在群众中威信高,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愿意找其调解,调解员所在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评价优良。
三、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评定的方式进行。
各辖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包括派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人员推荐申报调解能手的工作由相应的辖市(区)司法局负责。
具体程序是:
各镇(街道)司法所组织本区域内的人民调解员(包括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派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人员)对照推荐条件进行自评,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向辖市(区)司法局申报;
辖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申报调解能手材料也由相应的辖市(区)司法局汇总审核后统一申报。
各辖市(区)申报名额可按本地区人民调解员人数的5%申报。
法院系统和行政机关、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等调解能手的推荐申报由各市级机关(行业组织)在发动本系统基层单位广泛推荐、考察调解能手后组织申报。
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和律师协会可各推荐申报100-150名,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总工会等调解矛盾纠纷多的部门(组织)和主管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流转、物业管理、医患纠纷等纠纷调解工作的部门可各推荐申报30—50名,其他部门(组织)可推荐申报5—10名。
活动组织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从中推荐出全市首批1000名调解能手。
四、表彰形式
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调解能手推荐出一批全市调解能手,由活动组织单位授予“常州市调解能手”称号,并颁发调解能手证书。
在此基础上,再推荐出若干名调解能力更强、调解业绩更为突出、调解事迹更为感人、社会影响力更大的调解能手为“优秀调解能手”,授予“常州市优秀调解能手”称号。
同时将优秀调解能手优秀事迹汇编成册,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推荐出的调解能手名单全部录入市调解专家人才库,通过适当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调解能手的推荐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和“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和谐常州”建设工作来抓,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扎口负责此项工作。
此项工作将列入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和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一同进行考评。
(二)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申报调解能手的名额可以超过市分配数。
各部门将确定的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调解能手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等具体标准及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市调指办。
(三)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荐申报中还可把虽然目前不在调解组织岗位、但热心调解工作、群众信任、调解成效明显的德高望重的、在一线直接负责调解的领导干部或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社会知名人士等一并可以推荐申报(推荐申报前要征得本人同意),通过层层推荐,发现一大批调解能手,把能作为常州市层面的调解能手推荐申报上来。
(四)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年底可对包括调解能手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人员的调动和补充于每年一月份作一次调整申报。
(五)各辖市(区)司法局、各市级机关、各市级行业组织将调解能手申报表(一式二份)汇总,并填写好汇总表后于2010年1月底前一并报送市调指办秘书处(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jccsf@;
联系人:
黄永霞,沈美芳;
85681635,85681634;
85681635。
附件1、常州市调解能手推荐申报表
2、常州市调解能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天宁区调解能手推荐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
工作单位工种职务
(职称)
在职或离
退休情况
所在调解组织名称
调解
组织任职
从事调解工作年限
2009年调解
纠纷成功数
擅长调解
纠纷类型
办公
电话
手机号码
主要工作简历
获得与调解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
申报推荐
理由
(主要事迹)
(不够可另附纸)
典型
调解案例
(三则)
基层单位推荐申报意见
辖市(区)司法局初审或申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辖市区综治办初审或申报意见
组织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1、工作单位指实际工作单位或离退休前的工作单位;
2、在职从事调解工作的填写在职;
离退休后被选聘后从事调解工作的请则填写离退休;
3、在调解组织任职可分别填写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主任或副主任、委员、调解员;
在尚未成立调解组织但从事调解工作的有关调解组织的相关栏目可以不填写;
不在岗位的离退休人员但从事调解工作的请在基层单位申报意见一栏内予以说明;
4、专兼职情况指专职或兼职从事调解工作;
5、纠纷类型指:
征地拆迁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农民工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物业纠纷、消费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赔偿纠纷、合同纠纷、村务管理纠纷、计划生育纠纷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类型纠纷,还可补充填写重大疑难复杂或群体性的某类纠纷等;
6、基层人民调解委员的调解能手推荐申报意见由基层司法所在基层单位一栏填写盖章,申报意见由辖市(区)司法局填写盖章;
市级机关(行业组织)扎口推荐申报意见先由基层单位盖章,再由扎口组织申报的市级机关(行业组织)盖章,最后由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7、表一、表二由各辖市(区)司法局和各级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扎口统计汇总后报送市调指办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