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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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200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6
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
7
塔吊
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8
机具完整
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
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00.00元/处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00.00元
9
施工用电三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
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4.1.3基坑、挖孔桩
4.1.3.1挖孔桩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
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
桩径大于1.2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00元/处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
必须在孔口设1米左右高的护栏。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米,并应及时运走.。
500元/处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4.1.3.2基坑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0元/处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基坑积水
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4.1.4外脚手架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000.00元/处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
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 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20000.00元/栋
4.2不安全作业环境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10000.00元/栋/次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5000.00元/栋/次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500.00元/处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隐患及时排除
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
(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5000.00元/处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0元/次
13动火
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500.00元/次
4.3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0元/人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500.00元/人次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在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0.00元/次
5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
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
违反要求处罚2000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
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
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
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
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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