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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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刑法诉讼风险代理合同
风险代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xxx律师、xxx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
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xxxx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3.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4.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xx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仲裁。
甲方:
乙方:
xx
200x年xx月x日200x年xx月x日
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二:
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合同
(2013)字第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3年9月14日在重庆市签署: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2号中安国际大厦16层。
甲方因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具体包括调查、谈判、和解方案实施、一审、二审和执行。
甲方确认债权本金为贰佰万元(rmb2,000,000),对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叁佰万元加上从2013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
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5,180,000)。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晓军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五、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贰万元作为乙方办案经费。
此后,无论采用何种清收方式,除风险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对于甲方本金贰佰万元部分,无论回收金额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
对于甲方向债务收取的违约金部分,双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采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权,甲方应当出具授权书,债务人清偿款项应当转至乙方帐户。
乙方对于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划。
若采用诉讼方式清收债权,对于法院及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甲方须予承担。
甲方在收款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继续合作,或引进合作者开发债务人土地的,视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务,甲方应在和解或者合作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200万元。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
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
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六个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
甲方:
乙方:
xxxx律师事务所清收债款风险代理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债款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清收债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业务和工作范围是:
1、对甲方受托设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方(设计委托方)历年拖欠甲方债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并针对不同的项目制订明确、具体的清收方案;
2、协助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审查尚未实现债权的合同书、协议书以及涉及债权追索的其他文书;
3、代理甲方为实现债权而进行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时指派承办律师。
5、针对具体案件及其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标准。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乙方到甲方办理,乙方应尽职尽责的予以协助办理。
三、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须提供相应债权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
甲方承诺乙方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六、未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弃对所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债务人的权利要求。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
八、代理费支付办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为现金,按回收额的%提取代理费,收回现金进入甲方帐户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经甲方同意收回实物的,以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的%提取代理费。
前列收费标准的浮度,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九、上述律师代理费包括委托代理的费用和报酬,含代理人报酬及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翻译费等其他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若因办案需要,须对债务人资产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所发生的应当由甲方或债务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在上述定义的代理费之内。
十、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收费许可、收费标准、参与人员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十一、本协议的期限暂定二年。
自二00六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
期满如一方没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
xxxx律师事务所主协调律师:
xx年月日
合同样本律师风险代理合同范本篇三: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6、________。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
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
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
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甲方不
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
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
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