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载的吃人事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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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向荣、溧阳等处买到了八十文一斤。
三、出于报复的“极端手段”
除了因为战乱天灾时期的被逼无奈,历史上还有一些吃人的原因纯粹是为了炫耀和报复。
东晋末年,海上叛乱的孙恩在东南沿海大肆抢掠,每当攻破县城捉到县令后,都会杀害后割其肉吃,部分则会腌制成“肉干”,并把肉食分发给死者的妻子儿女吃。
南朝宋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
惩罚的方法极为残酷:
“剖腹刳心,脔割其肉,诸将生啖之,焚其头骨。
四、左道邪术的“无稽之言”
有些人听信左道邪术,认为以吃人肉可以来治疗某种疾病,这种现象虽不多见,但也足够残忍。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末疾(四肢上的疾病),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
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
嘉定十年(公元1218年),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
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派到福建的高姓抽税太监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下体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太监就搜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历史记载
史前时代
周口店“北京人”人吃人。
50多万年至20多万年前居住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北京人”是我们的老祖先,老祖先的化石告诉我们一个不争的事实:
即北京人化石其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
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
显然,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
杀烹后羿、食其子。
《左传襄公四年》载:
“夏将衰,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
恃其善射,淫于田猎,任用寒浞为相。
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商纣王醢脯鄂侯、鬼侯。
《史记、殷本纪》有言:
“纣以西伯昌、鬼侯、鄂侯九侯为三公。
九侯有好女,入之纣。
九侯女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
鄂侯争之强,辨之急,并脯鄂侯。
”《吕氏春秋》亦曰:
“纣杀鬼侯而脯之,以礼诸侯于庙。
”至于西伯昌食子伯邑考,史无实证可寻焉。
春秋战国时代
狄人生食卫懿公。
《左传 闵公二年》载:
“狄人攻卫,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宋人易子而食。
“宣公十五年,楚伐宋。
宋人不降。
“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传宣公十五年》。
当是时,宋都商丘,城里人口众多。
粮食储备有限,吃人自是事实。
究竟吃了多少,不得而知。
郑人醢堵女父、尉翩、司齐。
“襄公十六年,郑以马四十乘与师茂、师慧(乐师)贿宋,宋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予郑,郑人醢之三人也”(《左传襄公十六年》)。
齐勇士互食其肉表勇决。
《吕氏春秋 忠廉》载: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
曰:
姑相饮乎?
觞数行,曰:
姑求肉乎?
一人曰:
子,肉也;
我,肉也。
于是,具染(豉酱)而已。
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
”当是时,春秋时代士重名,以忠诚、勇决、然诺、侠义立名声,可以轻生死。
晋阳人被围无奈,人相食。
《史记 赵世家》载:
“晋原有六卿。
三家攻晋阳,岁余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
卫人醢子路。
孔子的高徒子路(姓仲名由),挺身入国都要杀内奸,不幸死难。
孔子闻卫乱,曰:
柴(柴高)也其来,由也死矣!
“子哭子路于庭。
既哭,进使者而问故。
使者曰:
醢之矣。
遂命覆醢”(《礼记 檀弓》)。
乐羊子食其子。
《淮南子 人间训》载:
“魏将乐羊攻中山,其子执在城中。
城中悬其子以示乐羊。
乐羊曰:
君臣之义,不得以子为私,攻之愈急。
中山因烹其子而遗之鼎羹与其首。
乐羊循而泣之曰:
是吾子,已为使者跪而啜三杯”……
齐人醢燕王子之。
《史记·
燕召公世家》载:
“子之为王三年,面姓恫恐,国内大乱。
齐宣王使章子发北境军攻燕,擒子之,齐人擒子之而醢其身也。
盗跖食人肝。
《庄子·
盗跖》云:
“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
盗跖从卒数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
孔子往见盗跖,盗跖乃方休卒太山之阳,脍人肝而餔之。
长平之战赵军,人食人。
《史记白起王剪列传》《史记赵世家》均有载:
赵括被围,赵军无储备,“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
括自将锐卒搏战,秦射杀之。
赵军四十五万降秦,秦尽坑杀之”。
秦汉时期
楚汉相争,关中人相食人。
《汉书高帝纪》云:
“楚汉相距滎阳也,民不得耕,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
田广烹郦食其。
《史记 项羽本纪》:
“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已,乃曰:
汝能止汉军,我活汝,不然,我将烹汝!
郦生曰:
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
而公不为若更言。
田广遂烹郦生,引兵东走。
刘邦醢彭越遍赐诸侯。
黥布列传》:
“汉十一年正月,诛淮阴侯韩信,布心恐。
三月诛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
布大恐。
赤眉军刘平食其母。
《资治通鉴》云:
“刘平,彭城人。
更始时,天下大乱。
平弟仲为贼杀,与母俱匿野泽中。
平出求食,逢饿贼,将烹之。
平叩头曰:
今为老母求食,愿得归,食母毕,还就死。
贼哀而遣之。
平食母毕,遂还谒贼。
杀王莽,分食其肉。
“更始元年,汉军攻长安。
王莽军死略尽。
商人杜吴杀莽,校尉东海公宾就斩莽首,军人分莽身,节解脔分。
争相杀者数十人。
传莽首诣宛,县于市,百姓共提击之。
或切食其舌。
新莽时期关东地带,众相食。
《后汉书公孙述传》载:
“李熊复说述曰:
今山东饥馑,人庶相食,兵所屠灭,城邑丘墟。
刘秀称帝时,蓟城人,众相食。
光武征彭宠,浮城中粮尽,人相食。
《后汉书光武纪》载:
“建武二年(26年)十二月,三辅大饥,人相食,城廓皆空,白骨蔽野。
东汉和帝到桓帝八十年中人食人。
从和帝即位(88年)到桓帝逝世(167年)一段共有七个皇帝。
八十年中,正史明确载食人只有108、109、151、155年等四年,据考察此80年之天灾人祸,食人实际决不止四年。
天灾、只算水、旱、蝗三项,人吃人或许更多。
汉灵帝时期,“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后汉书·
灵帝纪》)
汉献帝时期,长安中人相食。
《后汉书献帝纪》:
“长安不产粮,至食人。
但旱四个月史所常见,独至食人,则战乱四起,交通断绝,商贩绝迹。
臧洪杀妾饗士。
《三国志魏书臧洪传》:
“洪与袁绍绝。
绍兴兵围之,历年不下。
城中粮尽,外无强救,洪自度不免。
呼将吏士民使及未败将妻子出,众皆垂泣不舍洪去。
又杀其爱妾以食将士。
将士咸流涕,无能仰视者。
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叛离者。
建安二年,江淮间人相食。
建安二年,夏五月,蝗。
秋九月,汉水溢。
是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辽东公孙渊反,辽阳人相食。
《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
“景初二年(238)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讨渊。
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
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
魏晋南北朝时期
张方之军杂食人马牛肉,
永嘉中关中人相啖,
王璋食司马越余众,
石勒军士相食、
北地人相食,
石邃杀人合牛羊肉煮食,
永和七年中原司、冀、邺人相食,
冉魏邺都人相食,
段龛守广固人相食,
孙恩杀县令以食其妻,
元兴元年姑臧人相食,
殷简之食桓玄之肉,
北魏脔食弑拓拔珪凶手,
谢混食张猛之肝,
西秦南安城人相食,
沮渠天周杀妻食战士,
马圈城魏军食死尸,
张弘策亲属食孙文明之肉,
李广德生食杀父仇人,
陈庆之之军食杨昱部统帅三十七人,
萧正德苛政使扬州人相食,
高洋脔兰京等等。
这些名例,皆有根据,《魏书》《晋书》《南史》《北史》均可查阅。
隋唐宋元时期
这一时期,总的来说虽比魏晋南北朝朝有所收敛,但后继者的手段更加多样化:
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
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
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
他对军士说:
“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
”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
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
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
黄巢起义因军中缺粮而杀吃人肉
唐末时,秦宗权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食用!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
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
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
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
他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此人性情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
宋太宗时期,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
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
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北宋靖康元年,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南归,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是人肉干。
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
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末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捕人为食,“想肉”遂行。
所谓“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明清时期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人肉还会公开出售!
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嘉定三屠,徐元吉食人。
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
“有徐元吉者,明吴松所诸生徐鸣鹿之子,向为本镇中军,日出行劫,割人手,啖人心肝,动以百计,虽遇亲戚朋友,无所择。
顺治二年,湖北大食人。
《清史稿》:
“顺治元年(1644)春,二年(1645),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
任珍食张厦子。
彭贻孙《平寇志卷十二》载:
“内丁张厦子,有百夫之勇。
珍将厦子肉煮之,盛以银盆,召诸将饮酒食肉,称其味美,大嚼而尽。
诸将多与厦子同立战功,或结为兄弟,见之骇怖,歔嗟含泪而出。
顺治五年,广东云南人食人。
《清史稿》载:
“五年(1647)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
明末川盗袁马等部以人为食,以肉为币。
张献忠部屠数城吃小孩。
郝永忠军肆意烹人。
《清史稿卷498》:
“李定国兵略湖南,其将郝永忠屠祁阳。
简奉父母避兵竹山。
母渴,命简取饮,兵遽至。
见乱兵缚一人置釜上将烹,则其父也。
简大呼,往乞代,乱兵释简父,执简求赂,不得,遂烹之。
鹿尽心吸食小儿脑。
王士祯《池北偶谈鹿尽心》载:
“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痺疾。
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
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
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
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
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
范时崇脔耿精忠肉。
《清史稿卷252范承谟传》:
“精忠伏诛。
赴市曹日,承谟子时崇脔其肉祭墓。
吴世璠守昆明粮尽人相食。
《清史稿卷254》:
“世璠将余从龙降。
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
世璠自杀。
”吴世璠,吴三桂之子。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
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历史总是不忍猝读,以上的吃人记载只是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略记一二,已让我们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