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应对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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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4、吊车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吊车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④各连接件无松动。
6、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
支腿有定位销必须插上。
7、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方后方可进行调整。
8、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9、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0、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的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1、作业中发现吊车机身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2、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的离开操纵室。
13、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
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内,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的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4、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收起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不得高速行驶。
1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
二、高空作业危险因素应对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测后方可使用。
5、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6、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7、严禁酒后作业。
8、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中使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三、夜间施工危险源因素应对措施:
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事故。
2、夜间施工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保持车距。
3、现场在施工前对模板、钢管支架、挂篮等承重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其稳定性。
4、现场增设安全督管,保证各个工作面都有专人主持安全。
、
四、水上作业危险源因素应对措施:
1、当发生水上事故时,如发生人员落水、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
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分部各部门之间、各班组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
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值班巡逻人员应立即联络上报应急救援小组和项目经理部指挥中心。
各分部项目经理及安质部立即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项目经理部一分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参与救援的各种船舶、设备准备措施:
(1)参与救援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2)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3)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
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4)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
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5、落水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落水者在比较干燥、暖和、加盖棉被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6、对停止呼吸落水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断落水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地抢救。
方法如下:
通畅气道。
第一,清除口中异物。
使落水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落水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
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
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落水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落水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落水者头下。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胸外心脏按压: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7、各分部要预先成立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8、各应急指挥组要确定事故处理的重点和中心,把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9、在事故发生后,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汇报事故情况和抢险进展情况,请求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援助。
五、爆破危险源因素应对措施:
1、领取爆破器材
(1)领取爆破器材时必须按当班需要用量领取。
并认真填写好领取、使用、清退记录。
(2)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的爆破器材必须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
(3)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独轮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2、装炮
(1)准备好放炮的专用工具木质炮杆、铝质、铜质药撮子、割导火索刀(要锋利)信号标志,哨子,封炮口松土。
(2)装药时要根据抵抗线大小、炮眼的深度,按计算装药,不能估计药量。
(3)装炮前要检查好炮位,选择退出路线、蔽炮地点,并按退出需要时间,确定最短导索的长短。
(4)往炮眼内送药时,禁止使用钳制工具,往火雷管内插导火索不要用力过猛和转动导火索,不能用于撞击雷管。
(5)导火索的长度要根据装要量大小,退出路线的长短来定,但最短不小于1.2米,最长不超过10米,超过4米长的要用双路导火索。
3、爆破
(1)起爆时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放炮(一班中午10-12点、下午4-6点),放炮的全部过程,由负责现场安全的领导人统一指挥,并使用警报、哨子、色旗、发出放炮信号和标志。
(2)第一遍信号组织清场,整理工具设备,场内外人员都已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派手持红旗的警戒人员在危险区边缘上岗。
(3)第二遍信号点炮。
点炮后爆破人员要讯速撤到蔽炮棚或安全地点蔽炮并数炮,待最后一炮响过算起,露天爆破5分钟后进入场地,井爆破30分钟进入场地(为防止炮烟引起中毒),如果出现瞎炮,20分中钟进入场地,用土和水窒熄法采取措施后立即退出现场,约20分钟后进入场地,按规定方法安全排除。
(4)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检查爆破效果。
(5)禁止单人点炮。
(6)点炮为了安全操作,使爆破员心中有数,用一个信号导火索或雷管其长度是炮中最短导火线的三分二为准,如果时间已到信号导火索和信号雷管已着完,不管炮点完没点完,爆破人员要讯速退出现场,不许停留现场或继续操作.
4、处理瞎炮
(1)放炮后20分钟进入现场,如出现哑炮,可用水窒熄法将水炮眼里。
用土窒熄法,将松土倒在炮里,即离开现场约30分钟后进行排除。
(2)炮眼瞎炮可采用起爆药药包重新起爆或打平行眼(距瞎孔不能小于30厘米),止掏或拉出起爆药包。
(3)电在架炮经检查,由于外部爆破网络破坏造成的瞎炮,小抵抗线变化不大,可重新联线起爆。
(4)露天深瞎炮小于2米处打平孔,装药起爆。
(5)清除小井,平峒内堵塞物后,取出炸药和起爆药包。
(6)瞎炮处理后,要检查和清理残余的爆炸材料,确认安全时,才准作业。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体检合格;
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考试合格。
(7)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3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8)在高潮、有沼气或粉尘等危险场所的爆破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进行。
(9)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六、触电危险源应对措施
1、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响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问题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做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10、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截地。
11、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12、所有震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13、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14、电动设备和机具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15、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
七、塌方危险源应对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建立单位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转向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施工,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公司进行防护施工。
4、降水处理
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5、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6、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7、杜绝“三违”现象。
8、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做支撑支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
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
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
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9、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尤其是楼板上集中荷载不要超过设计要求。
10、隧道洞内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支护,有效执行超前地质预报和围岩监控量测,实时监控围岩情况,一旦发现围岩情况反常,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保障洞内安全。
八、隧洞瓦斯危险源应对措施
1、低瓦斯隧洞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米时,必须进行机械通风。
通风机的安装及使用等通风设计,必须列入隧洞掘进的作业规程,报总工程师批准。
2、根据已审批的作业规程,施工架子队根据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通风机。
3、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1)在洞内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2)及时切断洞内及其影响范围内的电源,消除火源,防止再次爆炸。
(3)清点进洞人员,查出被困人数。
(4)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波及范围,通风、瓦斯情况,洞内有无明火、水淹等情况以最快速度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5)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隧道洞内和可能影响区域内的遇险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6)在确认无再次爆炸危险时,及时修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7)在事故隧道洞口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基地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8)救护队员除佩带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隔离式或压缩氧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
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防止再次爆炸。
(9)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将可能受威胁的现场救援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性,防止因连锁爆炸而导致事故的扩大。
4、瓦斯隧道应急措施
(1)当险情发生后,值班安全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项目经理,各分部领导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灾程序,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救灾,减少降低灾害损失。
并马上赶到现场查看情况。
)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类型;
③影响范围;
④人员遇险情况;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等。
(2)在专业救援队未达到之前,在场值班领导、领工员、工班长或安全员应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同时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洞口救护队首先组织调查工作,准确确定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数和所在位置,以及洞内通风等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疏散方案。
如有人员伤亡或引起火灾,应立即与定点医院或消防部门联系或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必要时疏散人员,并禁用电气设备(包括手机、电话和对讲机)。
(4)洞内人员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
①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立即用湿毛巾快速捂住鼻口,就地卧倒,若边上有水坑,可侧窝于水中;
②听到爆炸后,应赶快张大口。
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
③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温气体灼伤内脏;
④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分,使身体露出部分尽量减少,以防止爆炸瞬间产生的高温灼伤身体;
⑤距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5)救护队抢救洞内遇难人员和处理洞内各种灾难事故,必须及时、果断、有效。
救护队员对受伤人员在现场立即进行初级急救,并按正确方法搬运。
(6)在排除瓦斯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瓦斯浓度变化,以防未能排除的积聚瓦斯引起二次爆炸。
(7)因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准停风,应当控制进风量,对塌方体上积存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出路。
(8)对塌方体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视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及时提供险情警告。
(9)施救人员进入洞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
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10)救护队员在处理事故时,不得进入灾区个别行动;
在窒息区工作时,不得通过口具讲话,队员之间必须保持彼此看到信号或听到声音的范围内。
(11)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
(12)当判断被救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地抢救。
①通畅气道。
使被救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被救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
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被救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
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被救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被救者头下。
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③胸外心脏按压:
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疗部门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13)各分部安质部和工程部应详细记录隧道突气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
对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